旅館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精選3篇)
旅館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 篇1
為加強消防管理,維護正常經營秩序,防止事故發生,保障旅客的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結合本賓館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員工入職需經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安保部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員工必須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了解本單位滅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
二、實行每日防火巡查、每日檢查消防器材制度,保安部每日巡查,并做好記錄。
三、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暢通,對安全出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要及時進行檢修,確保正常運轉。
四、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實行24小時值班。
五、對營業場所的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必須定期進行檢察、維護,以保證其靈敏度和應有功效。
六、對存在火災隱患的部門,要及時整改,消除隱患。
七、建立用電、用火管理制度,重點工種(如電工等)需持證上崗。
八、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賓館,如發現危險情況,立即報告保安部妥善處理。
九、專職消防隊員需持證上崗;組建義務消防隊伍,并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十、根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十一、保安部定期進行消防安全考評工作,對不合格的部門和員工定期進行整改。
十二、要堅持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利用各種形式(如黑板報,圖片,錄象等)宣傳,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賓館全體人員消防安全意識,增強防火工作的自覺性。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全體人員必要充分認識其重要性。自覺增強消防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消防工作的自覺性和高度警惕性,常年處于戒備狀態,樹立常備不懈的精神,確保消防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旅館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 篇2
1.總則
1.1目的
為確保我鎮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有序、高效地進行,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生命、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明確職責
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由清溪鎮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指揮,領導小組成員職責明確、分工協作。
(2)統籌規劃,協調配合
供水安全應急保障體系應納入清溪鎮公共安全應急保障體系。各部門在明確職責的基礎上加強協調,信息共享,密切配合。
(3)統覽全局,依靠科學
堅持從大局出發,充分利用一切先進技術、設備,采取科學方法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將損害降低最低程度。
1.3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省、市、鎮各級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清溪供水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鎮供水區域內發生的下列供水突發事件的搶險救援應急處理工作。
(1)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
(2)取水口、取水管井涵等垮塌斷裂致使水源枯竭;
(3)地震、洪災等導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沒,水庫潰損,機電設備毀損,輸配設施等嚴重損壞;
(4)消毒、輸配電、凈水構筑物等發生火災、爆炸、倒塌、嚴重泄露;
(5)市區主要輸供水干管和配水管網遭受大面積破壞或突發災害影響大面積區域供水;
(6)傳染性區域疾病;
(7)社會安全等突發公共事件導致水廠停電、停產、供水區域減壓等;
(8)供水水質出現問題造成人員病、亡。
(9)調度、自控、營業等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失控、毀壞。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為黨政辦、經貿辦、規劃建設辦、資產公司、公用事業、清溪醫院、農林水辦、供電公司、公安分局、交通分局、交警大隊、國土分局、環保分局等部門的相關負責人。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設在經貿辦,主任由經貿辦主任擔任。
2.2應急組織機構的職責
2.2.1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處理我鎮供水突發事件,統一指揮對現場的救援,控制事態的蔓延和擴大。
(2)根據應急處理的工作需要,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必要時,對人員進行疏散或者隔離,并可以依法對傳染病疫區實行封鎖。
(3)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供水搶險救災、災害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以及恢復供水秩序的工作。
(4)及時將災害性質、程度、范圍、處置舉措等報告上級相關部門。
(5)加強水質監測。在完善自身機構、設備、人員的基礎上,落實不能監測項目的協作單位。
(6)督促各有關單位制定相應的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實施預案,并監督其貫徹執行。
(7)檢查、督促各有關單位做好供水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理準備工作,建立健全應急搶險、救災及救援隊伍。抓好職工安全教育工作,組織重點單位進行應急處理的培訓演練。
2.2.2應急處理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負責做好供水突發事件接報警工作。
(2)指導各有關單位制定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和開展檢查及演練。
(3)接到發生供水突發事件報告后,立即向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報告,并將領導的指示轉達給有關單位。保持與各處置突發事件工作組、應急領導小組的聯系,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
3.預警級別
本應急預案事故預警由高至低按一級至四級排序。
3.1一級預警
(1)供水設施及管網遭到破壞,造成全鎮停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2)水源受到嚴重污染,致使出廠水出現嚴重異臭、異味或毒理學、放射性、微生物指標出現嚴重超標,造成人員病、亡。
3.2二級預警
(1)供水設施及管網發生事故,造成對供水區域內大部分居民終止供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2)水源受到嚴重污染,致使出廠水部分水質指標明顯超標,造成較大影響。
(3)水廠供電設施受到損害,造成供水壓力嚴重不足。
3.3三級預警
(1)制水設施及管網受到損壞,造成對供水區域內部分居民終止供水。
(2)水源受到污染,致使出廠水個別水質指標明顯超標,造成一定影響。
(3)水廠設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旅館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 篇3
為確保清明節期間各界群眾祭掃活動安全、文明、和諧、有序,有效地預防、應對各種突發事件和惡性事故的發生,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清明節期間文明祭掃安全保障工作》和民政部、公安部等中央八部門聯合下發《關于認真做好文明祭掃平安清明相關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清明節期間祭掃活動的實際情況,繼續圍繞“文明祭掃、平安清明”這一主題,堅持“預防為主、確保安全”的工作方針,特制定鄭州烈士陵園清明節期間預防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對清明節期間預防處置突發事件的領導,經研究,成立鄭州烈士陵園清明節期間預防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路保軍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協調工作。
二、應急指揮系統及其職責
為加強對清明節期間預防各種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成立鄭州烈士陵園清明節期間預防處置突發事件指揮部,下設事故搶險救援組、現場保護及人員疏散組、后勤保障組、善后處理調查組四個應急小組,主要有園領導、中層干部以及各科室骨干組成,負責指揮和組織對各種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置。
總指揮:杜連順
啟動應急預案,全面指揮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副總指揮:楊紅梅
協助總指揮負責救火救災、醫療救護、善后處理調查等工作。
副總指揮:郭超英
協助總指揮負責現場保護、人員疏散、后勤保障等工作。
協調員:路保軍
負責應急期間的上下聯絡和文字記錄,負責預案演練。
第一小組:事故搶險救援組;主要負責救火救災、搶救傷員。做好緊急救護能力的培訓和演練,學習掌握處置突發事件的技能和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好處置突發事件的準備工作。
組長:路保軍
成員:陳軍鋒趙俊偉陳遂印馬明威路明福
第二小組:現場保護及人員疏散組;主要負責保護事故現場,組織人員有秩序疏散周圍群眾,組織疏散演練。
組長:趙軍獻
成員:孟鐵成梁衛河張新建韓同昌路新海
第三小組:后勤保障組;主要負責后勤保障工作。做好應急物資和應急藥品的儲備,確保應急救災物品和車輛按時到達現場。
組長:萬飛
成員:馬超發齊政華軍劉增強
第四小組:善后處理調查組;主要負責配合上級有關部門調查處理事故原因,看望安撫受災群眾,并及時向園黨支部匯報事件調查處理結果。
組長:楊紅梅
成員:萬飛路保軍張玉霞趙軍獻賴明程愛卿
三、要求
1、嚴格落實值班制度,加強值班巡查力度,有序疏導祭掃群眾和車輛,做好重點部位的安全警誡,及時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做好信息的報送工作。
2、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第一發現人要快速報警,并及時向園領導報告,啟動應急預案,總指揮長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的主要領導報告事件發生情況,各小組人員要高度負責,按照各自分工和疏散方案,迅速開始救援和疏散,嚴禁出現推拉、擠壓現象的發生,確保每位群眾和工作人員安全疏散,帶班領導要做好上傳下達和組織工作。
3、搶險結束后,各小組要認真做好人員、財產損失的統計工作,并及時上報指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