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范文(精選5篇)
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
為進一步做好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降低煙花爆竹燃放對空氣質量的影響,維護群眾身體健康和社會公共安全,努力營造出文明安全、節約環保的社會新風尚,根據《濮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濮陽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的通知》(濮政辦〔20xx〕44號)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為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火災、爆炸等事故的發生,降低因燃放煙花爆竹對環境造成的各類污染,進一步鞏固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打造舒適宜居的生態文明新城,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縣(區)為主,齊抓共管”的原則,充分發揮各級政府的組織協調和相關部門的主力軍作用,實施綜合治理。通過全面宣傳發動、嚴格社會面清查、嚴密源頭堵控、加大綜合執法力度、全力查辦一批違禁燃放和違法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實將《濮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濮陽市禁止市城區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的通知》(濮政〔20xx〕82號)文件精神落到實處。
二、禁放要求
(一)禁放原則。本著“循序漸進、分步推進、擴大覆蓋”的工作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積極參與,嚴格區域管理,加強綜合治理”的禁放原則,全面推動“兩個帶頭”,行政企事業單位、駐軍各單位帶頭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黨員干部職工帶頭響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自覺不燃放煙花爆竹。全面落實各項禁放工作措施,切實杜絕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現象,確保禁放區不發生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爆炸、重大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
(二)禁放區域。濮陽市城區下列區域內全年禁止燃放和銷售煙花爆竹:晉豫魯鐵路以北、濮范高速以南、大廣高速以東、S209路以西。禁放區域外,各縣可以根據本地實際設定本地禁放區域,開展禁放工作。
三、組織領導
市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市長負責,濮陽軍分區、市委宣傳部、市紀委、市監察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環保局、市安全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商務局、市外事僑務旅游局、市文廣新局、市房管中心、市衛生計生委、市供銷社等部門為成員單位,具體領導禁放工作。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聯席辦設在市公安局,相關部門參加,定期召開工作例會,研判、統籌、部署禁放相關工作。濮陽軍分區、各縣(區)、中原油田、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明確專人負責,按照全市統一部署,負責本轄區禁放工作。
四、職責分工
(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濮陽軍分區、各縣(區)、中原油田、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負責本區域內的禁放工作。禁放區域內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中原油田、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駐軍各單位及其有關部門、鄉(鎮、辦),要細化工作方案,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納入網格化管理,明確工作重點和措施,確保轄區內的禁放區域無違規銷售、燃放行為發生;積極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活動,教育、引導和督促本轄區內的單位和個人遵守禁放規定。組織轄區內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安監、環保、公安、宣傳、工商、教育、民政、衛生計生等部門及街道、社區,共同組織管理好禁放區域的禁燃禁放工作。
(二)財政部門按照現行財政管理體制和部門預算管理要求,做好禁放管理工作經費保障。
(三)公安機關負責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對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安全監管部門負責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銷售的安全管理工作。對全市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和煙花爆竹零售單位嚴格產品流向管控,禁止向禁放區銷售煙花爆竹,做好源頭化管控。
(五)城管綜合執法部門負責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政執法工作,加大街面巡查,負責清理非法占道經營煙花爆竹攤點的管理執法,并加強對沿街門店的監管工作,將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納入“門前三包”管理,并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六)宣傳部門要組織電視臺、廣播電臺、報社、網絡等媒體積極開展禁放宣傳工作,加強宣傳,統一口徑,強化正面引導;在電視、電臺、報刊、網站等媒體設立曝光臺,對違法燃放人員特別是違法燃放的黨員、干部進行曝光。
(七)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對危險運輸車輛的安全檢查,做好對危險品運輸單位的宣傳告知和監督;加強對車站、公交車輛的監管工作,防止煙花爆竹進站上車。
(八)工商部門在辦理營業執照時加強對企業、商戶的禁放宣傳告知,積極配合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查處取締無證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九)環保部門要做好禁放區域空氣質量的監測,加強禁放環保宣傳。如遇重污染天氣,及時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會同有關部門及時采取臨時性管控措施。
(十)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市政設施的保障,協助有關部門設置禁放區禁放標志。
(十一)司法行政機關要結合普法教育,開展相關政策和知識的宣傳,引導市民自覺遵守禁放規定。
(十二)教育部門負責對全市中小學校的學生進行禁放法規宣傳教育,通過開展班會、“小手拉大手”活動,動員學生自覺遵守禁放規定,并通過學生勸阻家長自覺遵守禁放規定。
(十三)民政部門負責禁放區內敬老院、殯儀館(火葬場)等場所的禁放工作;同時,在婚姻登記窗口設立禁放提醒,強化對新婚夫婦的禁放教育,努力避免婚慶活動中出現違禁行為。
(十四)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監督指導建設施工單位自覺遵守禁放規定。
(十五)衛生計生部門組織協調醫療救治的應急處置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救治等相關情況,加強本系統單位的安全防范工作。
(十六)房管中心部門負責督促有資質的物業管理單位對物業服務對象加強禁放宣傳,配合協助街道辦和相關部門做好物業小區煙花爆竹禁放工作。
(十七)各街道辦負責本轄區的禁放工作,指導村(居)委會加大對城中村的禁放管控工作;督促物業管理單位對物業服務對象加強禁放宣傳教育,確保有物業單位的小區不出現違規燃放現象。
(十八)中原油田、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負責各自生產生活區域的禁放工作。
(十九)濮陽軍分區負責濮陽駐軍的禁放工作,動員現役軍人及其家屬遵守禁放規定。
(二十)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負責人負責本單位的禁放工作,教育本單位黨員干部和職工認真遵守禁放規定。
(二十一)紀檢監察部門負責查處單位、黨員干部違禁行為。對黨員、干部違反禁放規定的,除由執法部門依法處罰外,由紀檢監察部門追究其黨紀政紀責任。
(二十二)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負責對各縣(區)、各部門禁放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二十三)消防部門要制定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進行管控。
五、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20xx年11月下旬)。細化行動方案,召開動員會議,全面落實各縣(區)、各單位專項行動工作任務和責任,確保職責明、任務清,機構到位,人員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
(二)宣傳教育(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20xx年11月底之前,由市委宣傳部負責制定禁放宣傳工作方案。從12月初開始,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召開新聞發布會,組織電視臺、廣播電臺、報社、網絡等媒體積極開展為期三個月的禁放集中宣傳工作。
(三)檢查落實(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20xx年12月下旬,市政府派出檢查組對禁放縣(區)和各職能部門禁放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不力的縣(區)和單位領導進行約談。20xx年1月上旬,對問題縣(區)及單位整改、鞏固情況進行復查,對推動不力的進行問責,并全市通報。同時,要積極探索長效管理機制,確保禁放工作持續進行,取得實效。
六、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發動,積極營造聲勢。各縣(區)、各部門要精心策劃,嚴密組織,迅速發起宣傳攻勢,全面營造禁放氛圍,不斷掀起宣傳高潮。一是要強化社會面宣傳。各縣(區)要組織街道(社區)張貼、發放禁放提示牌等相關宣傳資料,組織城管、公安、安監、工商等部門,在轄區主要交通干道沿線及重點部位周邊開展流動宣傳。二是要協調媒體宣傳。宣傳禁放政策規定、執法工作情況,曝光違法行為,刊播禁放公益廣告。宣傳部門要組織電視、電臺、報紙、網站等新聞媒體刊播禁放宣傳內容,要協調電信、移動、聯通公司適時向手機用戶發布禁放短信,進一步擴大宣傳面;交通運輸部門要協調有關單位,通過公交車、出租車、汽車站點的電子顯示屏開展宣傳;城市管理部門負責街面路牌、廣告欄禁放宣傳;有條件的單位要在網絡上要開辟專欄、播放提示標語,通過手機短信、微博、微信等現代媒體傳播禁放信息。三是要開展主題宣傳。環保部門要以減少環境污染為主題,公安消防部門要以防止火災為主題,衛生計生部門要以避免人員傷亡為主題,工商、安監部門要以合法經營為主題,城市管理部門要以市容整治為主題開展主題宣傳活動。
(二)突出源頭堵控,嚴打私販私運。各級執法部門要立足各自陣地,采取聯合整治等措施,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銷售、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要在各交通收費站點、各級治安卡點、查報站開展流動稽查活動,并加強高速公路匝道口、國道、省道,以及人員、車輛較多的公路沿線的巡查堵控,特別是對大貨車、面包車、農用車,要重點攔截檢查。安監部門要加強市場監管,規范非禁放區煙花爆竹經營活動,特別是重點加強禁放區與非禁放區接壤部位的檢查管控。堅決遏制非禁放區域一證多點,集中出攤,形成連片銷售的現象。同時,要加強市場監管,規范非禁放區煙花爆竹經營活動。公安、安監等部門要充分發揮治安耳目和信息員的作用,加強對門面房、出租房、空關房以及城郊結合部偏僻區域的排查,搗毀一批私存私儲窩點,收繳一批非法煙花爆竹,切實消除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現實隱患。
(三)加強排查清查,嚴查違規燃放。各縣(區)、各部門要突出重點時段,重點方面,全面加強社會面清查行動的組織部署。要全面排查賓館飯店、居民小區、沿街商鋪、婚慶禮儀等區域單位,及時掌握婚喪嫁娶、宴席預訂、裝修開業等相關信息,及時做好上門宣傳告知,并重點加強巡查盯防。要加強街面巡查,突出重點時段、重點地區、重點場所,落實巡查執法力量,確保查禁違規燃放工作切實有效。城市管理部門要加強賓館、飯店等單位門前的違禁燃放巡查,對經營者未履行勸阻義務,發生消費者在其門前三包責任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影響市容環境的,一律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教育、住建、民政、外事僑務旅游、商務、衛生計生、文廣新、房管中心、城市管理、濮陽軍分區、濮陽供電公司、中石化、中石油、燃氣公司等重點保護單位,要組織加強本系統管理單位門前及周邊的巡查,及時發現制止違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并向執法部門舉報處理。
(四)全面監督檢查,加強應急處置。濮陽軍分區、各縣(區)、中原油田、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各相關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全面開展防火、防爆安全檢查,落實各項消防措施,整改消除火災隱患。要重點加強易燃易爆、文物保護等重點安全保衛單位的安全防范,落實其值班制度,并逐一簽訂安全防范責任書,切實落實其安全防范的主體責任。城管綜合執法、公安、消防、安監、工商、住建、房管中心、質監、衛生計生、環保等部門要做好應對突發火災、阻礙執法、矛盾糾紛、人身傷害、環境事件和不可預知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落實處置力量,確保及時妥善處置。環保部門要加強大氣污染監測監控,每天適時將大氣污染指數和預警等級報送市禁放聯席辦。
(五)嚴格執法標準,從嚴懲治違法。一是要突出違規燃放的處罰力度。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由有關執法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二是要突出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執法查處。對在禁放區經營銷售煙花爆竹的,安監部門要嚴格查處,并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對在易燃易爆場所、公共場所、居民小區等區域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危害公共安全,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嚴重的,公安機關要依法給予行政拘留。三是要突出非法運輸、攜帶煙花爆竹的查處。對通過各類車輛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交通運輸和公安交管部門要依據各自職責,嚴格依法進行處罰。非法運輸煙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嚴重的,公安機關要依法給予行政拘留。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縣(區)政府、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禁放工作對改善大氣環境、減少安全事故、倡導文明新風的重要意義;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切實落實煙花爆竹禁放工作主體責任,精心安排部署,明確工作任務,采取強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實,務求取得實效。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對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進行專題安排部署,明確工作職責,做好禁放工作的組織管理、協調聯動、宣傳發動、禁放標識設置、燃放區域劃定等各項工作,切實把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二)認真履職,強化管控。各縣(區)政府、各部門要根據本工作方案,制定具體的禁放實施方案,確保組織領導、工作措施、工作人員、工作經費落實到位。各級禁放辦要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迅速制定細化本轄區整治工作方案,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城管、公安、安監、工商、交通運輸等部門,要周密制定本部門工作方案,明確整治重點區域、部位、路段,嚴格整治舉措,確保責任、力量、措施“三到位”。
(三)暢通信息,強化協調。各縣(區)、各部門要加強整治工作的情況收集。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安全監管局、市工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負責收集系統內整治工作情況,對重要輿情、重點信息、重大事件要及時報送。需要協調處置的,要及時上報反饋,并按應急處置辦法,積極穩妥處置本轄區、本系統禁放問題。
(四)嚴格責任,加強督查。禁放區域內各縣(區)政府、各部門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要加強教育動員,將任務層層落實分解,責任到人。同時,要加強督導檢查,對措施不力、違規燃放行為多發、查處不到位的要嚴肅問責;對導致轄區發生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或發生大面積違規燃放、造成惡劣影響的,要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2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區關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和市建成區煙花爆竹禁放專項行動的工作要求,全面執行《撫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市城市建成區和城市建成區外重點場全止燃放花爆行的通告》的規定,鞏固深化我區全面禁止煙花爆竹工作成果,推動我區煙花爆竹禁放專項行動,現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以改善城市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解人民群眾反映突出的環境問題為重點,立法與監管并重,教育與處罰并行,部門聯動,疏堵結合,精準施策,全面開展城市建成區煙花爆行禁放專項行動,切實提升城市品質和交明形象,全力打造“臨川藍”,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生態環境獲得感、牽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標
教育管理好全局干部職工在市城區不得燃放煙花爆竹。負責指導車站的'安全檢查,嚴禁乘客攜帶煙花爆竹進站上車,加強對煙花爆竹專業運輸的監管,嚴防違規向禁止燃放區運輸煙花爆竹。積極配合區勸退禁售組和執法監管組的開展相關工作。
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推動我局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根據我局實際,經局黨委會研究決定,成立區交通運輸局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詹恒杰,副組長:邱田生、徐長科、龍冬玲、丁員平,成員:湯銘、章大云、邱福林、余淑光、饒永波、李小輝、楊建文、萬光輝、董建明、趙書堂、許桂林。
四、主要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利用電子屏,橫幅在車站、辦公樓、干部職工宿舍區開展宣傳教育,使禁放政策規定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社會各界人民群眾自覺遵守禁放有關規定,在全局形成濃厚的禁放氛圍。
(二)加強對各車站及客運車輛監管。加強對各客運企業及客運站場的監管,煙花爆竹不能出入車站,站外上客的同時堅決杜絕煙花爆竹攜帶上車。
(三)加強對運輸煙花爆竹貨運車輛嚴厲打擊。兩個運管所要加強對運輸煙花爆竹貨運車輛監管,一旦發現即頂格處罰。
(四)嚴格懲誡,嚴格責任追究。局屬各單位辦公區內出現燃放現象的,取消該單位本年度一切評先評優資格;干部職工在其生活區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被上級有關部門查處的,第一次對所在單位在全局給予通報批評,第二次取消單位本年度一切評先評優資格;對被上級有關部門查處的違規燃放的干部職工,堅決按照上級有關規定進行問責,屬公務員的,年度考核定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3
一、工作目標
通過全面徹底的安全檢查,進一步推進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網點主體責任落實,促進提升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網點的.安全管理水平,嚴厲打擊查處各類違法違規違章行為,大力夯實安全生產保障能力,防范較大事故發生,實現全鎮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組織領導
為使全鎮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專項整治行動取得成效,特成立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其成員如下:
組長:勾武強(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吳仲勛(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成員:黃林(鎮綜合辦負責人)
袁海燕(鎮派出所所長)
張維(鎮安監站站長)
陳飛(鎮交管站站長)
吳漢強(鎮市監站站長)
各村(社區)支書、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安監站,由吳仲勛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由張維、鄭宇超、黃山具體負責辦公。
三、整治范圍和時間
(一)整治范圍:全鎮7家煙花爆竹經營網點
(二)整治時間:20xx年11月6日至20__年3月1日
四、重點整治內容
零售經營網點:
1.關閉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與居民居住同一建筑物內的零售網點;
2.關閉與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建筑物安全距離不足、集中連片經營、未按專店銷售的零售網點;
3.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產品或非法產品的;
4.在許可證載明的經營場所存放煙花爆竹的;
5.超許可證載明限量存放煙花爆竹的;
6.私自變動經營場所和一證多店的;
7.現場未配備消防設備和警示標示;
8.走街串巷銷售的;
9.未與批發企業簽訂《煙花爆竹安全買賣合同》的;
10.拒不執行安全生產監管指令的。
五、職責分工
(一)鎮安監站牽頭聯合派出所對轄區內7家煙花爆竹經營點開展專項檢查,重點檢查銷售點處消防設施,安全警示標志的設置情況;店內銷售的煙花爆竹進貨來源;是否與縣內合法批發商簽訂合同;存量是否超標;店內銷售的煙花爆竹是否與經營許可證上載明的一致;除店面外是否還存在其他的存貨點或銷售點。
(二)鎮派出所負責組織銷毀處置廢舊和收繳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負責開展打擊煙花爆竹非法儲存運輸活動及非法生產經營活動。
(三)鎮市監站負責煙花爆竹的質量監督管理,監督抽查煙花爆竹質量。對超經營范圍和無證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負責查處流通領域的煙花爆竹假冒產品。
(四)鎮交管牽頭聯合安監站、派出所利用日常開展路檢路查工作時,負責對非正規渠道采購并運輸至亭子壩鎮的非法煙花爆竹進行查處打擊。防止不合規格的煙花爆竹產品流通至鎮內的煙花爆竹市場,形成潛在的隱患。
六、工作措施
(一)強化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監管。強化對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全面開展煙花爆竹旺季經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二)加大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工作力度。各村、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打非”工作,著力落實責任、健全機制、強化措施,嚴防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三)切實加大違法違規經營單位執法處罰力度。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依法加大行政執法處罰力度。對轉讓《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將上報縣安監局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對超許可證經營、超量存放等違反“三嚴禁”的,依法實施處罰。
(四)加強宣傳力度。要充分利用微信、廣播、場天宣傳等方式,及時曝光煙花爆竹違法、違規行為,強化震懾作用。
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4
為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降低火災風險,減少大氣和噪音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本著“循序漸進、分步推進、加強監管、擴大覆蓋”的工作原則,強化領導,齊抓共管,綜合治理,形成單位帶頭、團體跟進,全縣全時段禁放格局。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火災事故、空氣污染等各類問題,切實改善環境質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維護社會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
二、禁放區域劃定
(一)禁放區域
全縣區域內全時段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
(二)禁放時間
自20xx年1月30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宣傳
1.發布通告和倡議書。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和縣直各部門在各轄區人口密集處醒目位置印制張貼《沂南縣人民政府關于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見附件2),印發《沂南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倡議書》(見附件3)。(牽頭單位: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各部門)
2.簽訂承諾書和保證書。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與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各部門簽訂《沂南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承諾書》(見附件4)。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負責與轄區內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和商鋪簽訂《沂南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保證書》(見附件5)。(牽頭單位: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鄉鎮(街道、開發區))
3.宣傳引導。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各部門要制定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專項宣傳工作方案,通過多種形式,大力宣傳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相關規定,重點宣傳燃放煙花爆竹對空氣污染和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引導群眾自覺遵守禁燃禁放相關規定,爭取群眾的理解和支持。(牽頭單位:縣委宣傳部)
(二)嚴格管控
由縣公安局、縣應急管理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沂南縣分局、縣消防救援大隊成立聯合執法小組。在全縣區域內實行網格化管理,責任到人。縣公安局安排有關警種部門實行彈性工作制,每天至少安排一組工作人員進行專門巡邏,在重要節點、重點時段適當增加警力加強街面巡邏,派出所負責各自轄區內的沿街商鋪、酒店、小區和村居社區等場所,特巡警大隊重點巡查縣城主要廣場和主要道路等重點部位,工作中采取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巡邏的同時積極宣傳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政策和利弊,及時發現、勸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一經發現違規燃放的,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查處涉及城市綠化及市政設施毀壞等行為。其他部門依據各自職責進行處罰。
(三)強化監控
1.強化煙花爆竹銷售管理。減少和控制煙花爆竹銷售點數量,對仍在有效期內的經營(零售)許可證,由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進行核驗,進一步優化調整銷售網點布局。
2.加大“打非”力度。對煙花爆竹違法生產、運輸、經營、儲存、郵寄等行為,由聯合執法小組按照法定職責予以查處和取締,并依法實施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各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鄉鎮(街道、開發區)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 ,全面落實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部署要求,加大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巡查管控力度,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依法予以處罰。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者及時固定證據并報聯合執法小組處理。設置舉報電話(110),接受群眾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監督舉報。
4.設立宣傳車集中宣傳。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要在轄區范圍內進行巡回不間斷宣傳,每天8:00-17:00進行宣傳,12:00-13:00休息一小時。必須不間斷廣播,在重點人員聚集場所、重點小區、容易發生違反禁燃禁放規定的區域定點播放。
(四)長效機制
認真總結工作經驗,整改存在問題,進一步完善禁燃禁放工作措施,健全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常態管理機制。通過各級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促進習慣養成,形成社會共識,以期常態長效。公安機關在巡邏執勤和日常工作過程中,發現違規燃放的,及時勸阻、查處,依法頂格處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在城管、環衛過程中,積極制止違規燃放行為,一經發現燃放的,及時拍照錄像并撥打“110”報警,形成震懾。其他各相關部門單位在工作中做好本行業,本領域范圍內的禁燃禁放宣傳引導工作,要認真負責,切實履行職責,形成全社會都在抓的輿論氛圍。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工作中好的經驗、先進做法和需要整改的問題,要及時總結和上報,并形成簡報不定期通報,不斷健全工作措施,促進這項工作的高質量發展。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是改善大氣環境、提升市容形象、減少安全事故、倡導文明新風的一項民生工程,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的重要舉措,事關廣大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制定工作方案,落實專班人員,全力推進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順利開展。
(二)各司其責,齊抓共管。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積極指導各鄉鎮(街道、開發區)、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落實禁燃禁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做好全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管理。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各部門要牢固樹立禁燃禁放煙花爆竹一盤棋思想,嚴格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充分履職,積極作為,重點強化宣傳力度,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形成嚴厲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
(三)突出重點,強化監督。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抽調成員單位工作人員組建聯合督查組,定期對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督導。黨政機關和黨員干部要帶頭遵守,率先示范,做好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對機關事業單位、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要依紀依規進行處理。將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年度考評。
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5
為全面貫徹執行瑞昌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加強煙花爆竹禁燃管理,大力改善空氣環境,減少噪音污染,消除火災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社會安定穩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標要求
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全面落實各項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措施,引導交通相關單位、企業、交通從業人員及廣大旅客自覺遵守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相關規定,切實杜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現象。
二、組織領導
交通運輸局成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羅永林
副組長:張吉安、張錕、陳衍陽、姜文勝、張敢
成員:局屬各單位、科室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綜治辦主任艾宏明兼任。具體負責本單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組織和實施。
三、工作措施
(一)抓宣傳,全覆蓋。
采用多種宣傳方式,進行高頻度、大密度、全方位、多渠道地集中宣傳,利用出租車載視頻以及汽車站、收費站、辦公場所的LED顯示屏,滾動播放“禁放”宣傳內容及標語,確保“禁放”工作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抓查處,強震懾。
各單位、科室要密切協作,主動作為,采取有效手段,發現、查處非法運輸、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要與公安、安監、工商、城市執法等部門做好執法銜接,按照各自職能對涉及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從嚴打擊處理,形成高壓態勢,震懾違法犯罪。并要根據違法情節及造成的危害后果輕重程度,依法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件,由新聞單位予以曝光。
(三)抓防范,控源頭。
一是嚴監控。各單位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本單位管轄服務范圍,開展拉網式清理檢查,督促本單位干部職工和交通運輸企業及本行業從業人員不儲存、不銷售、不燃放煙花爆竹,對旅客、車輛、汽車站、收費站等公共場所實施全過程檢查監控。二是堵源頭。運管所要加強汽車站進出站車輛和旅客攜帶煙花爆竹的查堵工作,及時發現、制止違規攜帶煙花爆竹行為,對違反“禁放”規定的要依法依規處理。
四、任務分工
(一)運管所負責本單位及客貨運車輛、客貨站場、汽車駕校、汽車維修檢測等場所的“禁放”宣傳、教育、檢查、勸阻、制止違反規定行為等工作,負責在出租車顯示屏上滾動播放“禁放”字幕,負責做好旅客攜帶煙花爆竹進站上車的監管,加強路面巡查,打擊非法運輸行為。
(二)長運公司負責本單位運輸車輛、汽車客運站、維修廠、停車場等辦公場所的“禁放”宣傳、教育、檢查、勸阻、制止違反規定行為等工作,負責做好旅客攜帶煙花爆竹進站上車的查處工作,利用站牌、屋頂廣告牌、電子顯示屏、售票窗口等設置“禁放”公益廣告、標語口號、溫馨提示語,在電子顯示屏滾動播放“禁放”視頻或字幕。
(三)公交公司負責本單位及維修廠、停保場、換乘中心等場所的“禁放”宣傳、教育、檢查、勸阻、制止違反規定行為等工作,利用站牌、屋頂廣告牌、電子顯示屏、繳費窗口等設置“禁放”公益廣告、標語口號、溫馨提示語,在車載視頻上滾動播放“禁放”標語,負責做好旅客攜帶煙花爆竹上車查處工作。
(四)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班干部職工及辦公場所禁放宣傳、教育、檢查、勸阻、制止違反規定行為以及值班安排等工作。
(五)局財務科負責協調解決交通運輸系統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經費保障。
(六)局安全科負責牽頭交通運輸系統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檢查局屬各單位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領導,嚴密措施。20xx年春節是我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第一個春節,時間緊迫、工作敏感、任務艱巨,各單位要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要親自掛帥、親自部署、親自督辦;要逐級落實責任,嚴密工作措施,確保交通運輸系統不發生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現象。
(二)強化責任,嚴格紀律。各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勇于擔當,主動配合,不推諉扯皮。春運期間,主要領導要堅持值班、帶班,保持通訊暢通,扎實抓好本單位“禁放”各項工作。凡因責任不落實、宣傳不到位、查處打擊不力等造成出現燃放煙花爆竹的將予以問責。
(三)明確專人,暢通信息。各單位要落實專人收集掌握本單位開展“禁放”工作情況,對查處的典型案件和重要情況,要做到及時上報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