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應急管理方案范文(精選3篇)
學校應急管理方案范文 篇1
一、防火應急避險:
(一)火災出現時學生要聽從指揮,在老師的指導下,采取自救互救的措施。
(二)按照指定的疏散通道撤離到安全的地點
二、觸電應急應急避險:
(一)發現有人觸電,要及時報告。
(二)不要接觸觸電人員,要保護現場。
火災事故應急處理:
(一)報警程序:
(1)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報告內容為:“……發生火災,請迅速前來撲救”,待對方放下電話后再掛機。
(3)在向學校、教育局領導匯報的同時,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二)組織實施:
1、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以校區內消防安全員和教師成員為主,其余人員(學生除外)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2、消防車到來之后,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3、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锨,水浸的棉被等。
4、學校各級領導和教師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后救物”。
5、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區內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車輛駛入。
(三)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制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如電器、電線起火,要用干粉滅火器滅火。
(四)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后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5、發生火災事故時,在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時,并立即報告主管部門。
6、搶險救災組等人員迅速疏散師生,撤離到安全區域。
7、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8、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學校應急管理方案范文 篇2
一、當地村民不聽勸阻強行進入服務區,并無理取鬧的,迅速撥打高速交警報警電話或110報警,同時立即通知值班主任。
二、車輛嚴重堵塞或從慢車道向主線堵塞時,保安無法疏通時,應迅速撥打高速交警報警電話,同時立即通知值班主任。
三、廣場綠化帶遭到嚴重損壞或嚴重污染場地或灑漏有毒物品時,保安員無法處理時,應扣留車輛,迅速報告高速路政或高速交警,同時立即通知值班主任。
四、服務區建筑物、設備和設施遭過路車輛撞損,保安員應扣留車輛,迅速報告高速路政或路產養護部門,同時立即通知值班主任并要求肇事者賠償。
五、廣場上出現黃、賭、毒或嚴重危害服務區安全的人或事,應迅速制止,并撥打110或高速交警電話。
六、廣場發生盜竊、失竊事件,發現并抓住小偷時,應迅速撥打110或高速交警電話,有二人以上的,要迅速隔離,專人看管。若司乘人員來報告物品失竊,首先要詳細了解事情經過,保護現場,及時報告領導或值班經理,撥打110或高速交警電話,積極配合公安人員偵查。
七、在服務區內發生打架斗毆或酗酒事件,保安員要及時進行勸阻,迅速通知保安班長,呼叫監控對事發地點進行實時錄像,必要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強行勸阻,防止事態擴大。如果糾紛引起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保安應在高速交警未到現場期間,勸阻糾紛雙方不要離開現場,對已觸犯國家刑法或事態特別嚴重的,如出現傷員,且傷情嚴重的迅速撥打120急救中心電話和撥打110、高速交警電話,立即報告值班領導,協助高速交警做好糾紛的調解處理工作。
八、遇到交通事故與危急病人
(一)交通事故:立即保護現場,迅速報告高速交警和值班主任,有人員傷亡時,及時撥打120急救中心電話,組織人員進行搶救;
(二)危急病人:及時撥打120急救中心電話和報告值班主任,安排車輛護送就近醫院;
(三)廣場車輛堵塞或封道車輛滯留時,應迅速在加油站區域設警戒線,并加強巡邏,提醒司乘人員注意用火安全;
(四)失火車輛進入服務區,保安員應迅速指揮引導到遠離加油站或商場餐廳的區域,迅速撥打119報警電話,詳細說清地址、方位和著火情況,并派人留守在電話機旁,積極組織義務消防人員實施撲救滅火工作,事后按滅火器使用數量收取灌裝成本費,并開具收據;
(五) 接到上級部門警衛任務,根據有關部門要求做好各項工作;
(六)保安人員必須密切注意危險品車輛進出、停放,做好有關預防措施;
(七)遇到有乘客被遺留在服務區,要及時問明情況,爭取與乘客乘坐的車輛取得聯系。對乘客無法離開服務區的,要及時報告領導妥善處理,安排車輛把乘客送到臨近的車站或送出高速公路;
(八)對長時間停車休息的車輛,保安員應及時勸其離開。
學校應急管理方案范文 篇3
1、總則
1.1目的
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全市轄區內水上(內河)交通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職責明確、規范有序、反應靈敏、運轉高效、整合資源、信息共享。
1.3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制定本預案。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所發生的水上(內河)交通事故。
本預案作為《漢中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分預案,完全服從總預案。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組織機構及職責
漢中市水上(內河)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市交通局局長、安委會主任任組長,分管副局長、安委會副主任副組長,局企運科、市地方海事局有關人員為成員。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研究確定全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指導全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并檢查落實;在發生重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時,決定啟動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并實施組織指揮。
漢中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作為其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主任由市地方海事局副局長兼任,常務副主任由市地方海事局航政科長兼任。其機構設在市地方海事局。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執行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決定,負責全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和組織協調工作;督促、檢查本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宣傳、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信息綜合管理系統,及時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并提出處置建議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承擔本預案修改和管理工作。
2.2組織體系框架描述
各縣(區)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體制,建立水上交通事故應急組織機構,明確工作職責,組建搶險救援隊伍,保證搶險設備器材,建立事故報告制度,提供資金保證;鄉(鎮)人民政府及縣(區)有關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不斷完善應急救援工作的基礎建設,組建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專業隊伍,不斷提高轄區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綜合能力。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事故監測及報告
(一)一旦發生事故征兆或發生事故,各船舶單位或公民要立即向鄉(鎮)政府或當地海事機構報告;鄉鎮人民政府接到事故報告后,要立即向縣級地方海事機構報告,縣級地方海事機構在接到事故報告后1小時內,要將核實的水上交通事故在上報同級政府的同時上報市地方海事機構。市地方海事機構在接到大事故(死亡1人以上)以上等級水上交通事故(含大事故)報告,在核實基本情況后1小時內在報告市人民政府的同時上報省地方海事局,并且在3小時內按規定格式書面報告省地方海事局,并將上級部門的指示及時下傳至縣地方海事機構。全市水上交通事故的報告時效從發生事故到報告市政府和省地方海事局嚴格按規定控制在24小時以內。
(二)漢中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實施全天候運作,24小時值班。
3.2緊急救援行動
(一)發生事故的船舶或設施要組織進行自救,過往船舶及現場人員必須積極參與搶險救助。
(二)船舶單位和鄉鎮人民政府、縣(區)地方海事機構、縣區人民政府、市地方海事機構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組織人員趕赴事故現場,組織調度救助船舶和就近船舶及搶險設備開展救援工作,迅速控制或切斷事故鏈,盡快對事故水域實施交通管制,轉運事故現場人員,搜救落水人員,接應遇險人員上岸,協助醫護救助傷者;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固定事故船舶,處理其它意外事故;協助有關部門分析、制定打撈方案,并監督實施,及時清理事故現場礙航物體,疏通航道,恢復水上交通,確保其他船舶交通安全;水上交通事故實施屬地管理,在進行救援的同時,市、縣級地方海事機構要按照交通部頒布的《船舶交通事故處理規則》進行事故證據的收集和事故取證,分析包括人為因素在內的與事故有關的所有因素,研究水上交通事故發生的各個細節;查明事故原因,判明當事各方及有關人員責任。由水上(含內河)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宣布結束事故搶險救援工作的同時,立即進入事故全面調查階段。
3.3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保障及宣傳培訓
(一)全市各級海事系統要建立健全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的通訊保障體系,各縣區地方海事機構要公開緊急海事電話,船舶、船舶單位和鄉鎮政府要配備必要的通訊設備,確保信息暢通。
(二)縣(區)人民政府應保證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專項經費。在通航水域比較發達、船舶比較集中的水域,要配備必要的海事巡邏艇和海事救險車輛,儲備必要的搶險救生器材物資,保證全天候值班;在渡口和有水上漂流項目的地方,要配備足夠的搶險救生器材物資,為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提供交通和物資保障。
(三)各縣(區)地方海事機構要大力宣傳水上安全法規,對船舶業主、船員、乘客開展水上交通事故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教育。
(四)市、縣(區)地方海事機構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船舶單位要組建水上應急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設備,定期組織應急救援人員培訓和應急演練。
3.4新聞報道
涉及水上交通事故的新聞發布由漢中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新聞發布內容由辦公室正副主任按國家規定審查。
3.5應急結束
水上交通事故應急結束由各級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決定,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
4、后期處置
水上交通事故的社會救助及善后由各級人民政府統一負責。
5、附則
5.1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漢中市交通局制定,由漢中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5.2施行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