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臺風的應急預案(精選3篇)
發生臺風的應急預案 篇1
前言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切實做好防御超強臺風的各項工作,及時處置因超強臺風帶來的突發性災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最快速度恢復生產生活,保障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編制主要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臺抗旱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浙江省防汛防旱應急預案》、《溫嶺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規定及《浙江省防御超強臺風戰略研究報告》。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范圍內超強臺風災害及各類次生、衍生災害的防御和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防御超強臺風災害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及分級分部門的崗位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快速反應,部門聯動,依法實施,科學調度,立足基層,群防群治”的工作原則。
1.5工作重點
防御超強臺風突出以人為本,以人員安全轉移為重點,防避為主,全民發動,統一指揮,必要時可依法強制轉移安置。主要內容為:
1.5.1存在安全隱患的水庫(山塘)下游居住人員;
1.5.2山體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山洪地質災害隱患點影響區域居住人員;
1.5.3三、四類危(舊)房戶、沿海直接迎風的二類房戶、沿海作業(近海養殖、造船企業、施工企業等)人員、易被大風吹倒的構筑物、高空設施及在建工程附近人員、臨時房和低洼地及其他危險區域居住人員;
1.5.4可能出險的一線海塘(涵閘)內居住的人員;
1.5.5各類船只回港避風人員;
1.5.6工廠、商店、教堂、廟宇、學校滯留人員,路上行駛車輛人員、街道及道路行人、游客、外來人員;
1.5.7水文、氣象測報人員、搶險突擊隊員、救援人員、醫護人員、新聞媒體和防臺工作人員的自身安全。
2組織指揮體系
2.1市防汛防旱指揮部
防御超強臺風,在上級防汛防旱指揮機構和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由市防汛防旱指揮部統一指揮、部署和實施“防、避、搶、救”工作。
市防汛防旱指揮部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指揮由市水利局局長、市府辦分管副主任、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長擔任。
市防汛防旱指揮部成員由市人武部、預備役營、市委宣傳部、市監察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氣象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建設規劃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旅游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財政局、市工業經濟局、市農林局、市衛生局、市建工局、市供電局、市貿易與糧食局、市人防辦、溫嶺海事處、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溫嶺市支公司、浙江電信有限公司溫嶺市分公司、中國聯通有限公司溫嶺分公司、浙江移動有限公司溫嶺分公司等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組成。
2.2辦事機構
市防汛防旱指揮部下設應急辦事機構和日常辦事機構。應急辦事機構由專家組、搶險救災組、查災核災組、宣傳報道組、后勤保障組、防洪抗旱調度組、信息綜合組七個機構組成,分別由相關職能部門牽頭負責。日常辦事機構(以下簡稱市三防辦)負責防臺日常工作。
2.3各鎮(街道)和其他防汛防旱指揮機構
各鎮(街道)設立防汛防旱指揮部和日常辦事機構,落實辦公場所和配備2~3名專職人員。各部門要明確防汛責任人(AB崗)和防汛聯系人。城鎮社區、村(居)等基層組織,以及企事業單位、水工程管理單位、重點工程建設單位
要設立防汛防旱辦事機構,明確專職人員和職責,按照市防汛防旱指揮部的指令和預案,做好防臺工作。
3超強臺風防御標準分級
超強臺風防御標準從低到高分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四級。
3.1一般(Ⅳ級)
氣象部門預報超強臺風正在發展,預計影響我市。
3.2較大(Ⅲ級)
氣象部門預報超強臺風緊擦我市海域北上,或在閩中至浙北一帶沿海地區登陸,在48小時內影響我市。
3.3重大(Ⅱ)級
氣象部門預報超強臺風將在閩北至浙北一帶沿海地區登陸,24小時內嚴重影響我市。
3.4特別重大(Ⅰ)級氣象部門預報超強臺風將在溫州至象山一帶沿海地區登陸,12小時內正面襲擊我市。
4預防和預警機制
4.1臺風及次生災害監測氣象、海洋與漁業、水利、國土資源等部門負責臺風、暴雨、風暴潮及山洪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系統建設,及時準確地向各鎮、市防指成員單位提供臺風、降雨、水位、風暴潮的實時信息和預測預報成果及地質災害監測信息。
4.2水利工程巡查水庫、山塘、河道、海塘、涵閘及其他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應當明確管理責任人,建立日常巡查制度與安全監測監管制度。
4.3預防與預警
4.3.1市氣象、水文等部門應加強水雨情監測,依托電信、移動、聯通、農民信箱等信息平臺及時向市有關單位、鎮(街道)、社區(村、居)、預警責任人及水庫、山塘、海塘、涵閘管理責任人發出預警。
4.3.2易發山洪和泥石流、山體滑坡等災害地區的各鎮(街道)和社區、村,企事業單位、學校應當確定預警員,落實預警職責。市國土資源局牽頭會同相關單位建立專業監測與群防群測相結合的預警責任體系,落實觀測措施,汛期堅持每天巡查。降雨期間,加強觀測巡查,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響地區發出警報,采取臨時應急排險措施,告知群眾轉移。并及時報告市防汛防旱指揮部。
4.3.3海洋與漁業、交通(港航)、海事等相關部門和各沿海鎮(街道)要就漁船避風工作綜合分析漁船的動力、噸位、停泊位置、港口情況等因素,結合臺風的風力和風向,確定漁船和漁民梯度科學轉移的具體標準,制訂出切實可行的漁船和漁民避風轉移方案。加強外來避風船只的安全管理,落實離船人員的安置點。編制避風港建設規劃,根據國家和省規定的標準進行建設,完善船舶系泊設施,做好日常維護,增強防御風暴潮的能力。對已建避風港的防風能力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確定安全容量,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及時收集各種避風船只的通訊資料,登記造冊,根據臺風等級動態通過通訊群發、漁政廣播等及時向船員發送防臺信息。根據市防指的指令及時發布船上人員撤離命令。
4.3.4衛生部門組織落實相應數量的救護隊,配備好各種醫療設備、藥品,明確聯系人,盡早到達指定地點,設立臨時救護點,一旦有人員受傷能及時開展救助和治療,從而減少人員傷亡。
4.3.5各鎮(街道)明確危房、工棚、低洼地、養殖場、海塘外非標準海塘內、危險工地等八類人員的轉移人數、轉移路線、聯系責任人、安置地點,并根據房屋普查成果,在建設、國土、建工、民政、人防等有關部門的指導下,在各社區(村、居)選定適量相對安全的房屋作為群眾集中避險點,建立檔案,完善人員轉移預案并加強落實工作,確保避災對象的安全。要結合當前新型社區、新農村建設,建造高標準、高質量避災人員集中安置房。
4.4防臺風檢查
防臺風檢查分級開展,分單位自查、鎮(街道)及部門檢查和上級督查。檢查主要內容為防臺責任制落實、制度建立、預案及應對措施完善、人員轉移、機電及設施工況、物資儲備等重點。每年汛前定期開展檢查,臺風來臨前重點進行檢查,并將結果逐級上報。
4.4.1市防汛防旱指揮部定期和不定期地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防臺風檢查,發現有防臺安全問題的,責成有關單位限期處理和整改。
4.4.2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重點加強在建工程、船只、避風港、地質災害。
發生臺風的應急預案 篇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范臺風防御工作,促進防臺風工作有序、高效、科學開展,提高防臺風災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地減輕臺風災害的影響和損失。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和《山東省防臺風應急預案》、《威海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環翠樓辦事處轄區內臺風災害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預防及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3)預防為主,多措并舉。
(4)依法規范,加強管理。
(5)快速反應,協同應對。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成立環翠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總指揮由環翠樓辦事處副書記、主任擔任,副總指揮由辦事處副書記、辦事處武裝部長、辦事處宣傳委員、辦事處副主任擔任。
成員由城里派出所、水上邊防派出所、民政、財政所、社區辦、城管辦、黨政辦、車輛管理科、義工各部門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是:部署、協調防臺風工作,認真執行防臺風和搶險救災指令,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共同做好防臺風工作。
2.2組織機構職責
2.2.1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職責
(1)統一指揮全街道防臺風工作,宣布啟動、終止街道防臺風應急響應。
(2)在街道政府和上級防指的領導下,貫徹執行相關決定、指令。
(3)組織召開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單位和社區防臺風工作會議,安排部署防臺風、救災工作,制定各項防臺風、救災應急措施。
(4)動員全街道群眾參與防臺風搶險救災,指導災后恢復生產。
2.2.2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辦公室職責
(1)及時掌握汛情、工情、險情和災情,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有關領導報告和對外發布汛情、災情。
(2)提出防臺風的目標、重點和措施等建議意見,及時傳達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的指令,完成交辦任務,督促各項防臺風措施的落實。
(3)負責街道防汛搶險物資、器材的添置、儲備、調劑和管理,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搶險物資、器材的儲備和管理。
(4)負責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的日常管理工作。
2.2.3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成員單位職責
(1)宣傳:負責組織、指導防臺風及搶險救災工作的宣傳報道;按上級要求及時向公眾發布臺風信息、雨情、水情、工情、災情、公告等信息,跟蹤報道防臺風救災活動,宣傳防臺風知識。
(2)武裝:根據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的要求,組織協調民兵應急分隊參加搶險救災行動。
(3)派出所:負責維護抗災期間的社會治安秩序,及時疏導交通,適時組織實施交通管制,保證防臺風搶險救災車輛優先通行。依法打擊盜、搶防臺風物資和破壞、盜竊防臺風設施的違法犯罪活動,妥善處置因防臺風引發的事件。協助政府轉移危險地帶的群眾。
(4)社區辦、民政: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受災地區開展報災核災、災民救助、人員轉移和安置及民房恢復重建等工作,及時掌握災情信息和救災情況并上報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組織開展、接收救災捐贈款物及管理分配工作。
(5)財政所:組織實施全街道防臺風和搶險救災經費預算,及時下撥并監督使用。會同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有關成員單位向上級爭取防臺風搶險救災經費,并及時下撥和監督使用。
(6)車輛管理科:負責組織、指導做好全街道公路的防臺風工作,配合上級公安和交通部門實施陸上交通管制,保障交通干線暢通。組織運力和土石方開挖機械做好應急搶險、轉移危險地帶群眾和防臺風物資的運輸工作。協助派出所做好汛期搶險救災車輛優先通行工作。抓好臺風期間的安全工作。
(7)社區醫療所:負責組建醫療救護、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專業隊伍,做好抗災期間的醫療救護、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
(8)安監辦:負責監督、指導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和經營企業的安全度汛工作,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和應急救援措施。
(9)黨政辦:負責全街道救災物資的供應。
(10)各社區:負責本社區防臺風搶險救災的指揮調度、組織實施等工作,在防臺風期間要及時向辦事處匯報各種雨情、水情、工情、災情等信息。
3、預防、預警
3.1信息監測
臺風的監測和預報工作由市氣象部門提供;
3.2預案準備
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有關成員單位和各社區應相應修訂完善防臺風應急預案、社區級防汛預案等各類預案。
3.3預防行動
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有關成員單位和各社區應在汛前組織所屬單位做好安全檢查,除對轄區內排澇工程設施、水雨情測報設施、通訊預警設施等進行逐項嚴格檢查和安全維護外,還要針對薄弱環節,如街道防洪排澇、危房、安置轉移點、在建工程、地下室等進行重點檢查和督促,檢查結果要登記在冊。同時要備足搶險救災物資和救生器材,落實搶險隊伍,修訂相關應急預案,開展防臺風搶險演練,加強防汛宣傳。
汛期,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密切監視轄區雨情、水情、風情,必要時實行加強值班,密切溝通,共享信息,并做好上傳下達。
4、防臺風響應
4.1應急響應級別
4.1.1Ⅳ級響應
市氣象局發布臺風藍色預警,預計在未來72小時內熱帶氣旋將影響或登陸我街道,沿海將出現8級及以上大風。
4.1.2Ⅲ級響應
市氣象局發布臺風黃色預警,預計在未來48小時內熱帶氣旋將影響或登陸我街道,沿海將出現10級及以上大風。
4.1.3Ⅱ級響應
市氣象局發布臺風橙色預警,預計在未來24小時內熱帶氣旋(強度為臺風及以上)將影響或登陸我街道,沿海將出現12級及以上大風。
4.1.4Ⅰ級響應
市氣象局發布臺風紅色預警,預計在未來24小時內熱帶氣旋(強度為強臺風及以上的)將影響或登陸我街道,沿海將出現14級及以上大風。
4.2防臺風應急響應行動
4.2.1Ⅳ級防臺風應急響應行動
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辦公室領導帶班,加強值班工作,密切監視臺風發展趨勢和風情、雨情、水情、工情,及時發出臺風情況通報,做好上傳下達工作。
4.2.2Ⅲ級防臺風應急響應行動
(1)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副組長坐街道指揮組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在指揮組協助工作。副組長主持召開有關部門領導和專家參加的會商會,認真分析臺風特點、發展趨勢和影響,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并報告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和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組長。
(2)根據會商意見,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發出防御臺風緊急通知。
(3)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辦公室密切監視臺風發展趨勢和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傳下達工作。視情況組織協調通信管理部門發送臺風信息的手機短信。
(4)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對臺風可能影響的范圍作出防臺風安全部署。
(5)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相關成員單位加強值班,密切注視臺風情況。
4.2.3Ⅱ級防臺風應急響應行動
(1)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副組長坐街道指揮組指揮,部署全街道防臺風工作,有關部門成員在指揮組協助工作。主持召開有關部門領導和專家參加的會商會,分析臺風發展趨勢和影響,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根據會商意見,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發出防御臺風的通知,提出防御臺風工作要求。
(2)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召開相關成員單位領導參加的防臺風緊急會議,對防臺風工作進行緊急動員部署,并將情況迅速上報辦事處和上級部門。
(3)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辦公室密切監視臺風發展趨勢和水情、雨情、風情、工情,做好上傳下達工作。密切監視預報臺風影響區域內的情況,收集相關部門和相關地區防臺風的準備情況,視情況組織發送臺風信息的手機短信,做好重大防臺風信息的上傳下達。
(4)防汛抗旱指揮組辦公室督促指導各社區做好低洼地帶、危房人員的撤離、轉移工作。在7級風圈到來之前6小時,督促指導危房等重點地帶的老人、婦女、兒童和病弱者的撤離工作;在10級風圈到來之前6小時,督促指導各社區做好所有重點地帶的轉移安置工作。并將撤離情況及時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反饋。
(5)接到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通知后,各有關部門、各類搶險隊伍、要迅速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工作,準備好搶險救災器材,組織好搶險救災隊伍,迅速投入搶險救災和協助當地政府做好群眾轉移工作。
(6)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成員單位立即按照防臺風預案,部署落實防臺風各項工作,迅速傳達上級和我街道領導指示精神及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的防汛工作部署。加強值班,領導帶班,要求各級防汛責任人立即上崗到位,全面落實各項防御措施。同時組織有關人員深入基層、重點部位,檢查防臺風準備情況,督促基層落實各項防御措施,并及時將防御部署落實情況上報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
4.2.4 Ⅰ級防臺風應急響應行動
(1)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組長坐街道指揮組指揮,副組長及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在指揮組協助組長工作。組長主持召開有關部門領導和專家會商會,分析臺風發展趨勢和影響,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部署全街道防臺風工作。
(2)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召集成員單位對防臺風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并發出防御臺風緊急通知,繼續組織協調通信管理部門發送防臺風手機短信息。
(3)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辦公室密切監視臺風發展趨勢和水情、雨情、風情、工情,收集相關部門和相關地區防抗臺風落實情況,做好重要防臺風信息的上傳下達。
(4)防汛抗旱指揮組辦公室督促指導各社區做好低洼地帶、危房人員人員轉移安置工作。在12級風力到來之前6小時,督促指導所有重點地帶人員全部轉移。并及時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反饋。
(5)規劃建設服務中心組織指導地質災害防御工作,組織應急專業隊伍,為防御突發地質災害提供應急技術保障。
(6)根據臺風發展趨勢,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有關成員單位根據職責作出以下應急措施:
①公園等適時關閉。
②各類學校適時停課,一切建筑工程適時停工。
(7)必要時,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可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動員全街道機關干部投入到防臺風搶險救災工作中。
(8)必要時,除防臺風應急單位外,實行停止上班、上課等措施,確保人民生命安全。
(9)必要時,可緊急征用、調用防抗臺風急需的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
(10)根據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命令,街道、社區等防汛搶險隊伍立即趕赴重點災區部位,投入搶險救災和協助政府做好群眾轉移工作。
(11)各級、各部門防汛責任人必須全部上崗到位,全面落實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各項防臺風工作措施,迅速傳達貫徹上級和我街道領導指示和全街道防臺風會議精神,及時將本單位防御部署工作落實情況上報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發現險情及時處理并向上報告。
(12)根據應急響應需要,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通知有關成員單位派員進駐指揮組,協助指揮組工作。
4.3響應級別調整或停止
當應急響應條件變化時,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應視情調整防臺風應急響應級別;當應急響應條件消失時,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應視情宣布終止臺風應急響應。
5、災后處置
5.1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發出通知,部署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組織有關成員單位赴抗災第一線指導協調抗災救災工作。
5.2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辦公室及時統計和收集匯總受災地區受災情況,召開總結分析會,認真總結評估全街道防臺風抗災救災經驗教訓,研究改進措施,并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5.3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各成員單位迅速部署落實搶險救災的各項工作,組織力量安排好災民生活,加強災區疫情防治工作,開展恢復重建工作,盡快恢復災區災民正常的生活、生產秩序,保持社會穩定。
5.4緊急防汛期征用、調用的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在汛期結束后應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妥善處理。
6、應急保障措施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6.1.1各通信運營單位必須依法履行保障防臺風信息暢通的責任。
6.1.2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電視和廣播等新聞媒體以及手機短信、銅鑼等防汛預警手段發布信息,通知群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6.1.3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辦公室要做好暴雨災害預警平臺的保障工作,確保水雨情自動測報、防汛應急視頻會商等系統通信暢通和正常運行。
6.2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隊伍保障
街道、社區等防汛搶險隊負責承擔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下達的搶險救災任務。
6.2.2供電保障
供電所負責防抗臺風搶險、搶排漬澇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6.2.3交通運輸保障
車輛管理科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轉移疏散人員、防汛搶險救災物資器材運輸。
6.2.4治安保障
派出所負責做好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災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
6.2.5物資保障
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及相關部門建立防汛防臺風物資器材儲備管理制度,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防止儲備物資被盜、挪用流失和失效,確保救災物資供應,負責各類防汛搶險救災物資的補充和更新。
6.2.6資金保障
財政所應將防汛經費納入各級財政年度預算,及時撥付救災經費。
7、宣傳、培訓和演習
7.1宣傳教育
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各成員單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新聞媒體,開展防臺風、避險、自救等常識的宣傳教育,增強群眾防臺風意識及能力。
7.2培訓
7.2.1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負責轄區內相關人員的培訓。
7.2.2培訓工作應做到合理規范課程、嚴格考核、分類指導,并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保證培訓工作質量。
7.3演練
7.3.1防汛專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防汛搶險演習。
7.3.2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有關成員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定期組織開展宣傳、培訓和演習。
8、附則
8.1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防臺風工作中表現突出、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執行命令造成損失的單位和個人依法給予相應處罰及責任追究。
8.2預案修訂
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轄區實際,適時進行修訂。
8.3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8.4發布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發生臺風的應急預案 篇3
一、目的:
建立防洪、防臺風搶險應急預案,通過對應急分隊的培訓和實操訓練,加強管理服務區域內防洪搶險的能力,在險情發生時更有效及時地排除,將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確保防洪、防臺風搶險工作萬無一失。
二、職責:
管理處主任為防洪、防臺風搶險總指揮;
管理處主管為副總指揮,負責設備組的全面工作;
安全主辦為副總指揮,負責搶險組的全面工作;
環境主辦為副總指揮,負責后勤組的全面工作;
控制中心負責信息的準確傳達,協調;
管理處全體不當班人員為防洪、防臺風搶險應急隊員。
三、小組職責劃分:
3.1搶險組:由安全主辦和未當班的所有安全員組成
3.1.1采取一切措施對險情進行處理;
3.1.2負責防洪沙袋填裝,搬運及堆砌;
3.1.3運用各種方式、方法及時排除險情。
3.1.4人員分工
3.1.4.1未當班的兩名中心崗負責裝沙袋;
3.1.4.2未當班的兩名二號、三號、四號崗負責運沙袋;
3.1.4.3未當班的兩名六號、八號負責現場堆砌沙袋及采取其它措施進行搶險;
3.1.4.4安全主辦帶領搶險組采取其它一切有效方法做好各類搶險工作。
3.2設備組:由管理處主管和管理處兩名技術員組成
3.2.1負責各類水泵及供電設備的開啟;
3.2.2對搶險現場進行技術指導;
3.2.3對現場設備進行緊急維修。
3.3后勤組:由環境主辦、家政服務員、救生員、前臺服務員、出納、會所服務員組成
3.3.1保障各類救災物資的正常供給;
3.3.2負責現場傷員的救護;
3.3.3積極協助其它小組工作;
3.3.4人員分工
3.3.4.1未當班兩名五號崗負責后勤物資保障;
3.3.4.2前臺服務員、出納、會所服務員負責疏散群眾和搶救傷員,把傷員轉移到安全位置并及時報市急救中心;
3.3.4.3救生員和家政服務員負責財產搶救。
3.4當班人員
注:所有成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所有成員在搶險的過程中需注意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