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消防事故應急預案(精選3篇)
企業消防事故應急預案 篇1
為了做好企業的消防工作,確保所有工作人員的人身生命財產安全,落實消防工作“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基本原則,應付突發的火災事故,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以企業領導為總負責,組建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機構,由滅火行動組、通信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組成,具體分工如下:
1、滅火行動組:由保衛科科長任組長,并兼任火場臨時指揮員,滅火行動組主要負責本企業的一般初級火災的撲救工作。
2、通信聯絡組:由辦公室主任任組長,負責通信聯絡及各部門的統一協調。
3、疏散引導組:由人事科科長擔任組長,負責火災時人員的安全疏散及財產的安全轉移。
4、安全防護救護組:由安全科科長擔任組長,負責火災時車輛、醫療救護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報警和接處警程序
1、報警監控中心必須配備火警電話,值班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對企業的重點要害部位進行全方位24小時監控。
2、監控中心收到監控區的火警信號及火警電話后,應立即用對講機通知值班人員、巡邏員趕赴現場,并電話通知值班領導。
3、值班室必須配備必要的救災設施。值班人員趕赴現場后,如未發生火災,應查明警示信號的報警原因,并做詳細記錄。
4、如有火災發生,應根據火情,立即撥打“119”報告消防隊,并將信息反饋監控報警中心,同時進行滅火及疏散工作。
5、監控中心根據火災情況,調集有關人員啟動滅火和應急預案。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與措施
1、為使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順利進行,保衛科應加強日常性檢查,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2、公共聚集場所(人員相對集中的場所)應保持消防通道暢通,出入口有明顯標志,消防通道及安全門不能夠鎖閉,疏散路線有明顯的引導圖例。
3、火災發生時,疏散引導人員應迅速趕赴火場,利用應急廣播指揮人群有組織地疏散。
4、疏散路線盡量簡捷,就近安排,走道內應設疏散指示。
5、疏散引導組工作人員要分工明確,統一指揮。
四、撲救一般初級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1、當火災發生時要沉著冷靜,采用適當的方法組織滅火、疏散。
2、對于能夠立即撲滅的火災要抓住戰機,迅速消滅。
3、對于不能夠立即撲滅的火災,要先控制火勢的蔓延,再開展全面撲救。
4、火災撲救要服從火場臨時指揮員的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密切配合。
5、當消防人員趕到后,臨時指揮員應將火場現場情況報告消防人員,并服從消防人員統一指揮,配合消防隊實施滅火、疏散工作。
6、火災撲救完畢,保衛部門要積極協助公安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落實“三不放過”原則,處理火災事故。
五、通信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1、所有參加滅火與應急疏散工作的工作人員應打開通信工具,確保通訊暢通,服從通信聯絡組長的調遣。
2、救災小組成員應在火場待命。
3、醫務室人員在現場及時救治火場受傷人員,必要時與地方醫院聯系救治工作。
4、應調集車輛,確保交通暢通。
5、指定專人對被搶救、轉移的物資進行登記、保管,對火災損失情況協同有關部門進行清理登記。
六、日常工作
1、落實消防責任制,宣傳消防知識,提高員工消防意識。
2、每年應保證1-2次消防演習。
3、定期檢查、維護消防設施。
企業消防事故應急預案 篇2
為了加強和規范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公司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xx有限公司始終堅持“安全第,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工作方針,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理念,狠抓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在企業安全生產、安全管理l作取得長足進步基礎卜成立xx有限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設立專職安全監察員負責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實行“公司一車間一班組”三級安個管理體系。
二、制定預案目
制定消防應急預案,是為了在公司面臨突發火災事故時,能夠統指揮,及時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資源,迅速針對火勢實施有組織控制和撲救,避免火災現場慌亂無序,防止貽誤戰機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制定預案依據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江蘇省消防法規、本公司消防安全制度為依據,嚴格依法實施。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公司成立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公司火災現場指揮。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由公司總經理和公司副總經理及有關部門相關人員組成。
總指揮:由公司總經理擔任。
副總指揮:由公司生產經理擔任。
人員:
消防應急抬揮部職責:指揮協調各工作小組和義務消防隊開展工作,迅速引導人員疏散,及時控制和撲救初起火災:協調配合公安消防隊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下設六個專門上作組
(一)義務消防隊(滅火行動組)
隊長:保安隊長
副隊長:保安隊副隊長
人員:車間義務消防員,保安隊隊員
義務消防隊職責:現場火火、搶救被困人員。
義務消防隊可進一步細分為滅火器滅火小組、水槍滅火小組、物資疏散小組等。
(二)疏散組
組長:安全管理員
副組長:車間維安
人員:各部門主管
疏散引導組職責:引導人員流散自救,確保人員安全快速疏散。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錯地點安排專人值守,其余人員分片搜索未及時疏散人員,并將其疏散至安全區域。
(三)安全防護救護組
組長:倉庫主任。
副組長:車間助理
人員:所有倉庫人員,車間助理人員
安全防護救護組職責: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并視情轉送醫療機構。
(四)火災現場警戒組
組長:總務主管
人員:總務人員
火災現場警戒組職責:控制各出口,無關人員只許出不許進,火災撲滅后,保護現場。
(五)后勤保障組
組長:工程部主管
副組長:前臺主管
人員:工程部各水電工、前臺
后勤保障組職責:負責通信聯絡、車輛調配、道路暢通、供電控制、水源保障。
(六)機動組
組長:人事部主管
副組長:跟單部主管
人員:人事部各人員,跟單部各人員
機動組職責:受指揮部指揮,負責增援行動。
企業消防事故應急預案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編制目的
為了提高股份公司對各類消防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和處理能力,建立快速、有效的搶險、救援機制,最大限度地減輕火災、消防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失,結合本股份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編制依據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為法律依據。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股份公司范圍內發生的消防安全事故。
第四條:工作原則
應急處置應按照輕重緩急的原則進行,股份公司各單位及各部門在火災事故預防與應急處理工作中,必須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集中領導、分級管理、統一指揮、運行高效”的原則。
第二章:應急培訓
第五條:消防器材的使用原理及方法
一、手提式干粉滅火器
1、ABC干粉滅火器主要由盛裝粉末的粉桶、貯存二氧化碳的鋼瓶、裝有進氣管和出粉管的器頭以及輸送粉末的噴管組成。
2、ABC干粉滅火器主要適用于撲救石油及其產品、可燃氣體和電器設備的初起火災。
3、使用ABC干粉滅火器時,應先拔掉保險銷,一手握住噴粉管最前端,使噴嘴對準火源,另一手緊握導桿提環,將頂針壓下,干粉即噴出。
4、ABC干粉滅火器應保持干燥、密封,以防止干粉結塊。同時要防止日光曝曬,以防二氧化碳受熱膨脹而發生漏氣現象。應定期檢查干粉是否結塊,二氧化碳氣量是否充足。干粉滅火器分為手提式和推車式兩種。
二、1211滅火器
1、1211滅火器主要由筒身(鋼瓶)和筒蓋兩部分組成。鋼瓶內裝滿1211滅火劑,筒蓋上裝有壓把、壓桿、噴嘴、密封閥、虹吸管、保險銷等。
2、1211滅火器主要適用于撲救油類、精密機械設備、儀表、電子儀器設備及文物、圖書、檔案等貴重物品的初起火災。
3、使用時,先拔掉保險銷,然后握緊壓把開關,壓桿就使密封閥開啟,1211滅火劑在氮氣壓力作用下,通過虹吸管由噴嘴噴出。松開壓把開關,噴射即中止。
4、1211滅火器應放置在不受日照、火烤的地方,但又要注意防潮,防止劇烈震動和碰撞。要定期檢查壓力表,發現低于使用壓力的十分之九時,應重新充氣。同時要定期檢查重量,低于標明重量十分之九時,應重新灌藥。1211滅火器分為手提式和推車式兩種。
三、其它消防用具
1、消火栓:消火栓是連接消防供水系統的閥門裝置,分室內消火栓和室外消火栓兩種。
2、水龍帶:常用的水龍帶有內扣式和壓簧式兩種。水龍帶平時應卷好存放在通風、干燥的地方,防止腐爛。水龍帶是連接消防泵(或消火栓)和水槍等噴射裝置的輸水管線。
3、消防水槍:水槍是一種增加水流速度、射程和改變水流形式的消防滅火工具。根據水槍噴射出的不同水流,分為直流水槍、開花水槍、噴霧水槍和開花直流水槍等,它們的作用如下:直流水槍是用來噴射密集充實水流的水槍。開花水槍是用來噴射密集充實水流的水槍,它還可以根據滅火的需要噴射開花水,用來冷卻容器外壁、阻隔輻射熱,掩護滅火人員靠近著火點。噴霧水槍是在直流水槍的槍口上安裝一只雙級離心噴霧頭,使水流在離心力作用下,將壓力水變成水霧。噴霧水槍噴出的霧狀水流,適用于撲救油類火災及油浸式變壓器、多油式斷路器等電氣設備火災。開花直流水槍是一種可以噴射充實水流,也可以噴射傘形開花水流的水槍。
第六條:每年由指定負責人對運行、檢修、安全生產管理等應急人員進行一次預防和撲救火災方面的知識、技能培訓。包括:如何報火警、如何使用滅火器、火場逃生、燒傷燙傷處理、外傷止血包扎等。
第七條:本預案每二年由安保部門負責組織各單位及相關部門應急人員進行一次全面演練,每年進行一次組合演練或單項演練。演練結束后,需對演練的結果進行總結和評估,對本預案在演練中暴露出的問題和不足應及時修訂完善。
第八條:每年由安保部負責對股份公司員工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教育,使其了解各種火災事故的發生原因,了解事故現場救護的方法,了解各種警報的含義和應急救援工作的有關要求。不斷增強股份公司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減少和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
第三章:應急措施
第九條:火災事故的應急過程主要以撲救火災、醫療救治、搶救貴重設備等為主要任務。
第十條:在消防安全事故突發時能及時有效地進行應急處置,全股份公司所有人員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服從專人指揮最大限度地保證職工人身安全和股份公司財產安全,按照“救人第一和快速有效”的處理事故原則,及時滅火、搶險、消除險情、控制事態發展,將事故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十一條:全股份公司消防設備,指定的車輛、照明裝備、防護裝備、救護物品等,均可作為應急裝備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