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風天氣應急保障方案(通用3篇)
臺風天氣應急保障方案 篇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洪澇和臺風(含強熱帶風暴、熱帶風暴,以下簡稱臺風)災害是威脅我區最大的自然災害,每年平均有4~5個臺風和多次暴雨影響或襲擊我區。防洪防臺風工作事關我區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國民經濟健康發展、社會穩定大局。為確保我區防洪、防臺風安全,提高應急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保證防洪防臺風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全區經濟社會穩定持續發展,特修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福建省水法實施辦法》、《福建省防洪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福建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廈門市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xx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文件精神,編制本預案。
1.3汛期確定
根據廈門市暴雨洪水及臺風的特點,每年4月15日至10月31日定為汛期,7、8、9月為主汛期。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屬地管理的原則。
1.4.2實行各級行政首長負責制,全區防洪防臺風工作由區長負總責,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區臺風、暴雨、洪水、風暴潮產生的災害及其次生災害的預防和處置。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區防洪防臺風應急組織機構
區人民政府設立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負責領導全區防洪防臺風工作,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區防汛辦),掛靠在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
當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啟動后,區設立的各相應應急辦事機構開始運轉。
組織機構如下:
第一指揮長:由區政府分管防汛抗旱和市政園林的副區長擔任。
第二指揮長:由區政府分管綜治和城管執法的副區長擔任。
副指揮長:由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局長、區政府辦主任、區人武部政委、區建設局局長擔任。
辦公室主任:由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局長兼任。
成員單位:區市政園林局、區政府辦、區綜治辦、區發改局、區經發局、區安監局、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衛生局、區建設局、區監察局、公安分局、區人武部、各街道辦事處(以下簡稱街道)、禾山供銷社。
各街道成立相應的指揮機構(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由街道辦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任指揮,負責做好本行政區域的防洪、防臺風、防潮工作,負責小型以下的水利防洪工程的調度、管理、維護。區直各部門、單位、各水工程管理單位成立防汛領導小組,負責做好本部門、單位的防洪、防臺風、防潮工作。形成條塊結合、分級負責、部門管理的防汛抗災指揮體系。每年汛前,根據人事變動和工作需要,區政府和各街道應及時調整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并以正式文件下發。
2.2組織機構職責
2.2.1區指揮部職責
2.2.1.1統一指揮全區防洪、防臺風、防潮工作,宣布全區進入、結束緊急防汛期,啟動、終止實施xx區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指揮長設A、B角,當A角不在本市時,指揮工作由B角負責。
2.2.1.2在區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領導下,貫徹執行相關決定、指令。
2.2.1.3組織召開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參加的防洪、防臺風工作會議,分析預測汛情、臺風發展趨勢,安排部署防洪防臺風、防潮、救災工作,制定各項防洪、防臺風、防潮、救災應急措施。
2.2.1.4負責小I型以下的水利、防洪工程調度,下達抗洪搶險救災、小型水庫泄洪等調度命令,組織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相關部門實施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并對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2.2.1.5動員全社會參與防洪防臺風搶險救災,指導災后恢復重建。
2.2.2區防汛辦職責
2.2.2.1及時掌握汛情、工情、險情、災情,做好災情統計匯總上報工作,并以書面形式向區委、區政府、市防汛辦匯報,總結經驗教訓。
2.2.2.2提出防洪防臺風意見,為區指揮部提供決策依據,及時下達區指揮部的調度命令,完成區指揮部下達的各項任務,督促檢查各項防洪、防臺、救災措施的落實。
2.2.2.3負責區級防汛搶險物資、器材的組織儲備、調運,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搶險物資、器材的儲備、管理。汛情緊急需要時,有權調動各有關部門防汛搶險的物資、器材、設備和隊伍,進行增援。
2.2.2.4負責全區防汛抗旱的日常管理工作。
2.2.3區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負責做好本行政區域或本部門的防洪防臺風工作,承擔區指揮部部署的各項任務,設A、B角負責指揮或領導工作(A角不在本市時,由B角負責);按照防汛工作職責有序地開展工作;服從區指揮部的統一調度。各級指揮部、領導小組及成員單位要及時收集整理重要災情,按要求統一制定表格,按規定期限滾動上報區防汛辦。
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根據區指揮部的部署,履行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指導全區防洪、防臺風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防洪防臺風的日常工作,組織水利防洪工程安全大檢查,及時提供水情、雨情、風情和工情,提出抗洪搶險方案,做好災情的統計上報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全區防洪排澇工程的維護與管理。負責所轄市政、園林設施和水利工程的防洪防臺風工作;抗災期間,及時組織做好城市排水、排澇、林木的支護加固等工作;災后及時做好城市樹木、綠地的整復工作。監督、指導做好海上漁船回港和上岸避風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區農牧業、林業的防洪防臺風、災區(動、植物)疫病防治和災后生產恢復工作。
區政府辦、區機關事務管理局:根據區指揮部的部署,負責組織區政府機關的搶險救災物資調配和后勤保障工作等。
區綜治辦:加強與區指揮部的聯系,協調公安分局成立治安維護隊,協助維護全區社會治安工作。
區發改局:協助做好防洪防臺風規劃的編制和基礎設施建設、防洪工程經費的籌集和立項審批工作,負責協調解決防汛抗旱所需油料和物資等供給問題。
區經發局:負責本系統的防洪防臺風工作,組織、指導各類企業做好防洪防臺風工作;指導重點企業和大中型企業成立搶險救護隊伍,積極開展自救;協調、指導電力部門做好電力調度工作,確保防洪防臺風用電的供給。
安監局:負責監督、指導汛期全區的安全生產工作,特別是危險品、化學品等生產企業(包
括倉庫)的安全度汛工作;監督、指導相關部門加強對電力、碼頭、機場、橋梁、市政、大型建設項目等重要工程設施安全度汛工作的檢查;落實各項防范和應急救援措施;防止因自然災害引起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區教育局:負責本系統的防洪防臺風工作。組織、指導、監督中小學等各級各類學校及幼兒園做好防洪防臺風工作;落實各中小學及100人以上的幼兒園成立搶險救護隊,積極開展自救;負責協調學校配合做好疏散轉移群眾(人員)的安置工作;組織學校做好危、漏校舍的維護和加固;負責組織做好高考、中考等重大活動的防洪防臺風安全工作,組織在校生進行防汛防臺風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必要時向區指揮部提出停課建議,報市指揮部同意后組織實施。
區民政局:負責本系統的防洪防臺風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各街道開展查災、報災和救災工作,及時將掌握的災情信息和救災情況并上報區指揮部;組織開展救災款物的捐贈、接收、管理和分配工作,妥善安排好災民生活。
區財政局:負責本系統的防洪防臺風工作;組織實施全區防洪防臺風和搶險救災經費預算確保水利、防洪工程及防洪防臺風工作需要充實現代化設備的資金投入;會同區指揮部向上級爭取防洪防臺風和搶險救災經費;按照有關要求設立防洪防臺風基金;根據區指揮部及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審定的工程維修、防洪防臺風、水毀、抗旱、抗災經費,及時下撥并監督使用。
區衛生局:負責本系統的防洪防臺風工作;負責組建醫療救護和疾病預防控制專業隊伍;做好抗災期間的醫療救護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做好災后防病治病及防疫消毒工作。
區建設局:負責本系統的防洪防臺風工作;組織、指導全區建筑設施的防洪防臺風工作和建筑工地、物業管理區的防洪防臺風工作,指導全區各建筑施工企業、在建項目、重點建設項目、小區物業公司成立搶險救災隊伍,積極開展自救,及時組織在建工地人員轉移;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防御工作,制定全區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并組織實施;負責危房防洪防臺風和防災搶險工作,制定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及時督促各街道組織轉移危房住戶;負責聯系搶險救災用的施工機械;及時統計災情和人員(危房住戶)轉移情況并上報區指揮部。區監察局:監督防洪防臺風責任制的落實。負責對執行防洪防臺風責任制和搶險救災調度指令情況進行督查,對有關領導和責任人不到位、工作失職瀆職并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公安分局:負責維護抗災期間的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打擊盜竊防汛防臺風物資和破壞、盜竊防洪防臺風設施的違法犯罪活動,妥善處置因防汛防臺風引發的群體性治安事件;協助當地政府轉移危險地帶的群眾和漁船人員。
區人武部:根據市、區指揮部的要求,負責組織民兵預備役應急分隊和聯系駐軍參加重大搶險救災行動,協助轉移和解救危險地帶的群眾。
各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的防洪防臺風工作。編制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明確編制目的及依據、工作原則、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防預警機制、應急響應機制、物資儲備機制、支援和增援機制、宣傳培訓演練機制、獎勵與責任追究機制;熟悉掌握轄區內的水利工程、險工險段、地質災害點、危房區、內澇區和臨時建筑等防洪防臺風重點部位的情況;嚴格執行各種規章制度、落實各項防范措施;組織、指導、監督社區及時修訂搶險救災應急預案和做好防洪防臺風、搶險救災工作;完成區指揮部交給的各項防洪防臺風和搶險救災任務,及時掌握并上報險情、災情和人員轉移等工作情況。
禾山供銷社:負責組織供應防洪防臺風搶險器材、物資,調集應急的生活必需品等。
各成員單位應配備防汛責任人(A、B角),兩位責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時外出,第一責任人(A角)外出時,應向第二責任人(B角)做好交接工作。
2.2.4應急辦事機構職責
綜合材料組:由區防汛辦牽頭,區政府辦等部門配合,主要負責人由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分管領導擔任。負責各種會議通知和防御暴雨、臺風、風暴潮等工作的緊急通知、緊急通告、領導講話稿、汛情快報、防御情況匯報等材料的起草。及時收集區領導、各街道和有關部門的工作信息及災情并及時整理上報。
督查協調組:由區政府辦牽頭,區監察局、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區建設局等部門配合。負責落實區委、區政府以及區指揮部工作部署;協調解決各街道、各有關部門請求需要協調的問題;負責督查各街道、各有關部門就上級指示精神和區委、區政府、區指揮部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以及值班帶班制度的執行情況,并及時通報;負責督查出海船只回港或就近避風、漁船上人員和低洼地帶、地質災害隱患點、危房、海邊等危險地帶人員轉移和統計上報等工作的落實。
搶險組:由區防汛辦牽頭,區市政園林局、區建設局、區人武部、區民政局、消防武警、交警等部門配合,主要負責人由區市政園林局分管領導擔任。負責協調駐xx部隊、武警部隊承擔區指揮部下達的搶險和轉移群眾任務。
救災組:由區民政局牽頭,區政府辦、區市政園林局、區衛生局、區財政局、供電分局等部門配合,主要負責人由區民政局分管領導擔任。負責災民安置,救助防疫,保障水、電、氣供應及生活必需品的需要。
后勤保障組:由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牽頭,區政府辦等部門配合,主要負責人由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分管領導擔任。負責指揮部各種會議的會務工作,保障防汛視頻會議系統、通訊、供電暢通,協調調度全區防汛搶險物資器材,保障區指揮部工作人員的食宿等。
3預防、預警機制
3.1預防、預警信息來源
3.1.1市指揮部的通知、通報和市氣象臺、水文分局、海洋預報臺、洪水預警報中心對臺風暴雨、河流洪水、風暴潮災害的監測預警預報。
3.1.2市氣象臺根據《廈門市突發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辦法》,及時通過新聞媒體統一向社會公眾發布的黃色、橙色、紅色暴雨預警信號和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臺風預警信號。
3.1.3區建設局對山體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監測預測預報。
3.1.4當出現或可能出現河道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海堤超警戒以上潮位、水庫超汛限水位時,工程管理單位應及時將工程設施的運行情況報告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應提早預警,通知街道和相關部門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并報告市指揮部。
3.2預防行動
3.2.1各街道、有關成員單位要做好汛前安全大檢查,備足搶險物資和救生器材,落實所轄水庫、堤防、水閘工程的包庫、包堤、包閘領導及技術負責人,落實搶險隊伍在搶險時的組織、聯系方式以及實施方案,明確責任人。
3.2.1.1各街道、各有關單位要認真做好汛前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隱患要登記造冊,發出汛前安全檢查除險責任通知書,并于每年3月31日前報區指揮部備案。
3.2.1.2區指揮部、各街道、各有關單位要根據具體情況備足搶險物資和救生器材,并在每年3月31日前把儲備的數量、存放地點、責任人和聯系電話報區指揮部備案。區級搶險物資由區指揮部下達,由區市政園林局和禾山供銷社儲備。
3.2.1.3各街道及相關單位必須落實水庫、堤防、重點工程、重要生產基地及其它重要設施的負責領導及技術負責人,落實搶險隊伍在搶險時的組織、聯系及實施方案,明確責任人,并登記造冊上報區指揮部。
3.2.1.4區指揮部、各街道辦、各主管部門每年至少要組織一次防汛安全、防汛物資貯備、搶險隊伍建設的檢查、督查工作。
3.2.2進入汛期,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應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汛情、工情、災情。
3.3預案準備
區指揮部要制定全區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各成員單位要制定本部門的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各街道要指導、督促所轄社區制定社區防洪防臺風搶險救災應急預案;湖邊水庫要制定水庫防汛搶險應急預案,報區指揮部審批或備案;各級各部門要加強宣傳,開展預案演練。
4暴雨洪水災害應急響應
當市氣象臺發布局部短時暴雨警報時,僅屬于局域性,不屬于啟動全市防御暴雨洪水應急預案范疇。區指揮部將根據市指揮部的部署和實際情況啟動全區防御暴雨洪水應急預案或只要求區市政園林、建設、水利等部門及時啟動防御暴雨洪水各項預案,加強對重要部位和重點區域的巡查和值守。
當市氣象臺發布全市性暴雨警報時啟動防御暴雨洪水應急預案。按暴雨的嚴重程度和范圍,將響應工作分為Ⅱ、Ⅰ兩級。
4.1Ⅱ級應急響應:
區指揮部接到上級部門或市氣象臺發布暴雨警報(日降雨量50~100毫米)或實測日降雨量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時啟動。
4.1.1區指揮部加強值班,實施領導帶班,立即將氣象信息和防范要求通知各街道、區建設局、區經發局、區教育局、湖邊水庫等相關單位,做好上傳下達工作。
4.1.2區指揮部副指揮長進駐指揮部,坐鎮指揮全區防暴雨洪水工作。必要時根據市指揮部“關于做好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的(緊急)通知”精神,區政府分管領導通過防汛視頻會議系統召開區防御暴雨洪水工作會議,部署防御暴雨洪水的各項準備工作,提出防御重點和具體工作要求。
4.1.3各街道、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建設局、經發局、教育局等相關成員單位和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中心)立即啟動防御暴雨洪水各項預案,部署落實防御暴雨洪水各項工作,傳達貫徹省、市、區防御暴雨洪水工作會議精神和上級領導指示,部署落實防暴雨洪水各項準備工作,并進入應急值守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滾動上報應急響應動態。防汛責任人上崗到位。
4.1.4區防汛辦加強值班,密切監視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傳下達工作,收集險情、災情,及時通過手機短信平臺等渠道,向有關防汛責任人發送暴雨洪水預警信息。
4.1.5根據降雨發展趨勢,區指揮部研究部署低洼地、危房、工棚、簡易搭蓋、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危險地帶的群眾轉移工作,各街道、建設局等部門按照區指揮部的要求認真抓好落實,滾動上報安全轉移人數。
4.1.6區建設局配合各街道應加強對崩塌、滑坡易發生地段和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全面巡查和排查,發現隱患、險情要及時劃出危險區域,設置警示標志,落實防范措施,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4.1.7各類搶險隊伍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工作,隨時準備投入抗洪搶險救災和協助做好群眾轉移工作。各級各部門再次檢查搶險物資的完好性。
4.2I級應急響應區指揮部接到上級部門或市氣象臺發布大暴雨或特大暴雨(日降雨量大于100毫米)或實測日降雨量已達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時啟動。
4.2.1區指揮部根據市指揮部發出的“關于做好防暴雨洪水工作的緊急通知”和上級指示精神,提出全面防御要求,并立即向各成員單位發出通知,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召開防御暴雨洪水緊急會議,對防御暴雨洪水工作進行緊急動員、部署,并將情況迅速上報區委、區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情況嚴重時,提請區委、區政府聽取匯報并做出決策的部署。
臺風天氣應急保障方案 篇2
一、應急報告程序
為了做好雨、雪、霧、冰等惡劣天氣條件下安全生產工作,特成立領導小組,一把手為總指揮,各分管領導為副總指揮,成員由值班站長及各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落實惡劣天氣條件下的安全情況,安排好各自的工作,實行“一崗雙責”責任制,全天候并有專人值班(24小時),絕不允許脫崗、離崗,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要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及有關領導匯報,按指示做好此項工作,對發生雨、雪、霧、冰等惡劣天氣條件下的安全工作和站內是否發車進行處置,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應急指揮組
為切實做好雨、雪、霧、冰等惡劣天氣條件下安全生產工作,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抓好源頭管理,特成立雨、雪、霧、冰等惡劣天氣條件下安全生產應急領導組:
總指揮:梁
副總指揮:
蘇宏智馮曉兵(派出所)
成員:值班站長及各部門負責人
一切聽從總指揮的工作安排,明確責任,分工清楚,責任到人,各部門要相互配合,做好應急工作。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出發,以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精神,高度重視雨、雪、霧、冰等惡劣天氣給道路運輸帶來的影響,一旦遇有惡劣天氣,立即啟動預案,落實各項防范措施,確保工作到位、人員到位、措施到位,切實做好防災、救災工作,確保社會的和諧穩定。
三、應急處置措施
在惡劣天氣條件下要抓好各部位和場站的安全生產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落實好車輛例檢、“三品”檢查、安全教育、安全例會和安全管理制度及各項安全措施,加大安全隱患排查力度,從制度、車輛、人員等方面進行自查自糾,搞好安全囑咐,增強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要加強與氣象、公路、交警部門的'聯系,及時了解氣象和路況等信息,做好旅客的解釋及安置、疏散工作。要根據惡劣天氣的情況及時公布各項信息,要根據各歸口管理部門的要求,責任要明確,措施要到位,特別是做好雨、雪、霧、冰等惡劣天氣時期的安全排查工作,組織人力對中心各部門進行安全檢查,確保萬無一失,做好安全宣傳工作,按照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執行,確保中心的安全工作穩步向前發展。
四、工作要求
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要充分認識惡劣天氣條件下安全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增強抓好此項工作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要從維護交通運輸行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大局出發,切實加強對防范工作的領導,確保各項防范措施落實到位。
針對學校臨近放學時,突降雨雪,學生未帶雨具,而大量家長集中在校門口接學生情況,適用此項預案。(如果連續雨雪天氣,家長學生們已經做好應對準備,學校將執行常規放學安排。)
(一)各校門口家長進出方向安排
1.東門:所有家長從東門進入,家長接到學生后,可根據個人情況選擇走東門或西北門。
2.西北門:只允許家長和學生出校門,禁止家長從這個門口進入校園。
3.北門:臨近放學,突發雨雪天氣時,北門要關閉。
(二)各年級錯時放學安排
1.各班班主任在教室內組織學生,一律按照大隊部廣播統一安排;不允許因學生做值日或個別輔導等原因留學生在校園內逗留。
2.大隊部利用廣播系統按照學校放學錯時安排,分不同時段通知相關年級和家長組織放學。
3.校門口家長要按照學校廣播要求,在不同時間段進入教學樓接走學生。
4.如果家長晚到,班主任要組織相關學生在教室內等待。
(三)其他注意事項
1.雨具使用引導:為避免學生因個別雨具銳利,倡導、鼓勵家長為學生配備雨衣。
2.對于使用雨傘學生,提醒學生做到以下三點:一是進教學樓時要做到收傘;二是持傘時,傘尖要朝下;三是嚴禁用雨具打鬧。
3.如果連續雨雪天氣,家長學生們已經做好應對準備,學校將執行常規放學安排。
臺風天氣應急保障方案 篇3
第1章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高效有序地做好重大冰雹災害應急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輕重大冰雹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黑龍江省實施辦法》、《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黑龍江省人工增雨防雹管理條例》和《安達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依靠科學。建立健全監測機制,最大程度地減少重大冰雹災害造成的損失,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2)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在各級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重大冰雹災害應急防治工作。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安達市行政區內出現的重大冰雹災害,根據重大冰雹災害的影響范圍、災害程度,啟動相應的鄉、鎮級應急預案。各鄉鎮負責本轄區內的重大冰雹災害應急工作;安達市負責全市的重大冰雹災害應急工作及協調跨鄉、鎮的重大冰雹災害應急工作。
1.5預案啟動條件安達市行政區內出現重大冰雹災害,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啟動本預案。
(1)已經啟動鄉、鎮重大冰雹災害應急預案,但影響范圍進一步加大、災害程度進一步增強、當地政府控制不了事態發展時;
(2)當出現跨鄉鎮的重大冰雹災害時;
(3)當出現在國際、國內造成嚴重影響的重大冰雹災害時。
第2章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2.1應急組織機構
啟動重大冰雹災害應急預案時,成立安達市重大冰雹災害應急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組
長:市政府主管農業副市長
副組長:市農委主任、市氣象局局長
成員:市氣象局、市農委、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林業局、市工商局、市環保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糧食局、市交通局、市衛生局、市公安局、各通信公司、市國土資源局、市建設局、市信訪辦等單位負責人。
2.2職責任務
安達市重大冰雹災害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市重大冰雹災害應急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安達市重大冰雹災害應急救災工區對受災地區進行緊急援救;指導鄉、鎮重大冰雹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做好重大冰雹災害的應急工作;處理其他有關重大冰雹災害應急救災的重要工作。
市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氣象局,辦公室主任由氣象局局長擔任,副主任由氣象局業務副局長擔任。辦公室主要職責是:貫徹市應急領導小組的指示和部署;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分析災害發展趨勢,為市應急領導小組決策提供依據;承擔市應急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重大冰雹的監測,為救災工作提供氣象保障服務。
市農委負責指導災后農業生產恢復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應急資金安排和撥付,監督檢查資金使用情況。
市民政局負責協助災區有關部門做好避險和受災群眾的安置、救助工作,加強對救災款物分配、發放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工作。
市衛生局負責突發事件的醫療救護、搶救,開展疫情和環境衛生監測、預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采取衛生防疫和應急處理措施,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擴散和蔓延。
各通信公司負責應急救援通訊保障和通訊設施搶修工作。
市工商局負責組織實施災區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
市環保局負責災區的環境監測,指導處置現場危險廢物,控制對周邊環境的進一步污染。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協調各監管部門對緊急救援所需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監督和國外捐助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檢驗。
市國土資源局負責災區地質災害的監測、預警、防治和應急處置工作。
市建設局負責幫助災區制定恢復重建規劃,幫助和指導災后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的修復重建工作。
市林業局負責林業災害和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的監測和防治工作。
市糧食局負責災區的糧食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突發事件事發區的社會治安,組織事發區群眾的緊急疏散轉移,打擊各種犯罪活動,維持社會政治穩定。
市信訪辦負責群體上訪的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
市交通局負責應急救援人員、應急物資、疏散群眾的運輸保障工作;負責被毀公路、橋梁等交通設施搶修工作。
第3章監測機制
3.1監測體系建設
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建立重大冰雹監測體系,開展冰雹災害調查,編制防雹規劃,建設冰雹災害聯防網絡和專業監測網絡。
3.2監測行動
重大冰雹災害應急預案啟動后,立即成立由多部門專家組成的專家組,進行應急監測、應急跟蹤服務,隨時向市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為市應急領導小組指揮抗災、救災提供決策依據。由市委宣傳部協調,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等新聞媒體發布應急信息。
第4章
預警級別
本預案中預警啟動級別按照重大冰雹災害的影響范圍重大性和緊急程度,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級。
4.1Ⅳ級預警。即將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以上的重大冰雹災害性天氣過程;或已經造成10人以下受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對較小范圍內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社會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脅的重大冰雹災害。
4.2Ⅲ級預警。即將發生或可能發生特大以上的重大冰雹災害性天氣過程;已經(或可能)造成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傷亡總數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可能造成較大危害和社會影響的特別重大冰雹災害。
4.3Ⅱ級預警。即將發生或可能發生極大的重大冰雹災害性天氣過程;已經(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傷亡總數3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可能造成重大危害和社會影響的冰雹災害。
4.4Ⅰ級預警。已經(或可能)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者傷亡總數10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可能造成特別重大危害的重大冰雹災害性天氣過程。
第5章應急響應
5.1響應程序
各鄉鎮政府要將因重大冰雹對本行政區內的人民生命財產可能造成一定危害或損失,或因重大冰雹已經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情況,在第一時間向市政府應急辦和市氣象局上報,提出啟動建議。市應急委主任或副主任根據造成的重大危害或損失情況,確定響應級別,發布啟動命令。
重大冰雹災害應急預案啟動后,市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啟動重大冰雹災害應急指揮系統,部署全市的冰雹災害應急救災工作。指揮、協調、組織市農委、民政、氣象等部門的人員和專家,及時趕赴現場,進行實地調查,詳細記錄受災面積、受災程度、受災區域并對冰雹進行取樣,寫出調查報告。同時采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5.2群眾的安全防護
冰雹災害危及區域和可能危及區域的基層行政組織負責把群眾疏散撤離到安全場所。
5.3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發生冰雹災害事件時,由災害危及區域和可能危及區域的行政基層組織動員社會公眾配合、支持應急工作。
5.4新聞報道
市應急領導小組設立新聞發言人,由市應急領導小組領導擔任,統一對外公布應急信息,統一新聞報道口徑。
5.5應急結束
市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態發展的控制程度,適時通過廣播、電視和報紙等媒體宣布應急結束。
第6章應急保障
6.1應急隊伍、資金、物資、裝備保障
市政府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強重大冰雹災害專業應急救災隊伍建設,確保災害發生后應急救災力量及時到位。
重大冰雹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費用按《財政應急保障預案》規定執行。
市政府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儲備用于災民安置、醫療衛生、生活必需品等必要的搶險救災專用物資,保證搶險救災物資的供應。
6.2通信與信息保障
由各通信公司負責全市的通信和信息傳遞保障。
6.3應急支援
重大冰雹災害應急預案啟動后,各部門立即成立相應的戰斗組,進入緊急狀態,充分利用各種信息、工具和手段,為重大冰雹災害應急工作提供服務和支援。
6.4重大冰雹災害研究和技術開發
目前,冰雹形成機制、防雹原理、人工影響途徑、催化技術等方面的理論尚不成熟;冰雹屬小尺度、局地、強對流天氣過程,生命史短,突發性強,氣象系統尚不能發布此項預報。市政府要加大對重大冰雹災害研究、技術開發的工作力度和投資。
第7章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重大冰雹災害應急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由市政府和各鄉鎮人民政府給予表揚或獎勵。對在重大冰雹災害應急防治中失職、瀆職的有關人員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第8章附則
8.1冰雹事件的定義
出現雹塊平均直徑大于3厘米(質量大于1 3克),使受災地區農業絕產、半絕產或發生人員、牲畜傷亡事故的,為重大冰雹災害事件。
8.2預案更新
本預案由市氣象局負責制定,并依據變化后的情況適時進行修訂,報市應急委審定后發布執行。
8.3 24小時應急聯系電話: 8.4預案實施時間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