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精選25篇)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
一、突發事件
1、戰爭、民族沖突、大型罷工和自然災害(地震、臺風、洪水等、等事件;
2、重大傳染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等嚴重影響健康的事件;
3、因急性或長期慢性病導致猝死;
4、導致人員重大傷亡或死亡的生產和交通事故;
5、人員被打至重傷或死亡事件;
6、綁架、搶劫、盜竊、勒索和恐嚇等導致重大人員傷亡和財務損失事件;
7、其他不可抗拒的重大人員和財產受到傷害和損失事件。
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基本原則
1、領導和承諾最高管理者應對建立、實施和持續改進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體系提供強有力的領導和明確的承諾,并通過以下活動證實:
a、制定向上級組織匯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重要性;
b、制定和改進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c、確保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現;
d、確保必要的資源獲得。
組織應建立和維護企業文化,以支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體系有效運行。
2、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方針組織應有一個經過最高管理者批準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方針:
a、適合于實施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風險;
b、包括對持續改進和安全生產、事故預防的承諾;
c、包括對組織遵守現行法律、法規和組織接受的其他要求的承諾;
d、形成文件,實施并保持;
e、傳達到全體員工,使其認識各自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f、可為相關方所獲取;
g、定期評審,以確保其與組織相關和適宜。
組織應建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戰略(總、目標,并應與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方針相一致,以提供建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框架。
3、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組織
現場成立了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領導小組,見下表.
4、資源
最高管理者應為建立、實施、保持和持續改進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提供必要的資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a、基礎設施;
b、人力資源;
c、專項技能;
d、技術資源;
e、財力資源。
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組織體系和主要職責
1、組織體系
(1、成立涉外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接受安全委員會領導;
(2、成立施工隊涉外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接受工作小組領導。
2、主要職責
處理和實施地震采集過程中的突發事件.四、涉外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實施程序
1、應急處理預案的主要內容
2、應急處理預案的編制和審核
3、應急處理預案的啟動
4、應急處理預案的終止
5、應急處理預案的變更
6、應急報告程序
7、應急指揮程序
8、信息披露程序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2
為加強行政機關應急處置工作,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形成防范嚴密到位、處置快捷高效的應急管理工作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市政府《關于加強基層應急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精神,結合北京市商業法規監督檢查辦公室(以下簡稱執法辦)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執法辦在辦公區域內,發生火災事故、群體上訪、斗毆、盜竊以及重大自然災害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工作人員傷害、財產損失的突發事件時,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措施,控制和限度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工作人員生命及財產安全、維護工作秩序和社會穩定。
二、工作原則
以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為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映及時、措施果斷,職責明確、加強合作為處置突發事件的總體原則。
三、應急處置機構
執法辦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工作小組在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領導下開展工作。
(一)組織機構
工作小組組長由執法辦主任擔任,副組長由副主任擔任,成員為各科負責人。
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綜合科科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職責劃分
1、組長職責:
(1)領導工作小組工作,負責應急處置工作體系建設,預案啟動、終止和現場指揮。
(2)負責與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局機關有關處室的協調,組織力量處置在辦公區域內發生的突發事件。
(3)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分析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檢查、督導預案的執行。
2、副組長職責:
(1)協助組長進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領導分管工作內涉及突發事件有關的信息報送、原因分析、事件隱患排查等工作,有針對性地提出工作建議。
(3)檢查分管工作內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
(4)完成上級領導和組長交辦的其他事項。
3、成員職責:
(1)落實上級領導和工作小組作出的方案、決定。
(2)根據職責分工,帶領本科人員完成預定任務,并配合其他科完成相關工作。
(3)教育培養本科人員樹立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安全防范意識,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4)組織落實工作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4、辦公室職責:
(1)落實上級領導和工作小組作出的方案、決定。
(2)及時修訂執法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并報工作小組研究決定。
(3)收集、綜合分析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有針對性地提出工作建議。
(4)負責執法辦人員應急安全教育和演練工作。
(5)向上級工作組匯報預案的執行情況,報送相關信息。
(6)完成上級領導和工作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機構設置
1、救援工作組由執法辦一科、二科人員組成,分管領導為組長;負責組織搶險救援、控制事態發展。
2、疏散救護組由執法辦三科人員組成,分管領導為組長;負責組織疏散人員、救護傷員。
3、信息工作組由執法辦法制科人員組成,分管領導為組長;負責信息收集、報送、通知和聯絡。
4、后勤保障組由執法辦綜合科、財務科人員組成,綜合科科長為組長;負責應急物資準備、檢查樓內供電設施安全、提供車輛保障等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3
1目的
提高本公司在發生水浸事故時,處置事件和抗風險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在服務項目上對水浸事故發生時的應急處置工作。
3工作程序
3.1辦公時間水浸、水管爆裂的應急處置
3.2非辦公時間水浸、水管爆裂的應急處置,非辦公時間(夜間、雙休日、節假日等)發生水浸、水管爆裂事件,基本處置流程同“3.1辦公時間水浸、水管爆裂的應急處置”,需做如下調整:
3.2.1員工接到客戶或他人水浸、水管爆裂的報告,應立即通知保安領班和維修值班人員;并視情況報告保安主管、維修主管、管理處負責人。
3.2.2需進客戶單元進行檢查、應急搶修的,應設法通知業戶緊急聯絡人,征得同意立即破門而入或等待其前來開門。
3.3注意事項
3.3.1對電梯有影響時,電梯提升至頂層,同時要用沙袋擋住電梯門,而后工程人員可后續跟進前往頂層將電梯關機,否則將造成電梯長時間報警,易引發故障或引起客戶恐慌,接替門崗的保安人員應協助前臺接待人員告知客戶因突發事件電梯暫停使用,并維持大堂秩序。
3.3.2沙包擋水位置的選擇應首要考慮電梯、配電間、檔案室、客戶房門等重要部位,其他應設置在一些較狹窄的通道/過道/門等關鍵部位,這樣最為迅速和有效。
3.3.3水流疏導的基本原則是將大量的水引往衛生間、樓梯間、排水孔等處,從而減緩蔓延,減少損失,疏導方法有很多種,包括封堵引導、接駁水帶引導、吸水等。
3.3.4最先到場的保安及工程人員應及時將已受損或可能受損的電氣設備切斷電源,必要時切斷局部區域或樓層電源,防止短路、漏電、觸電等事故。
3.3.5關閉進水閥、打開排水閥是應急處理措施中的重要步驟,消防、生活、空調三類水源均有大樓總閥和樓層分閥,操作原則是“先總后分”或“總分同步”,關閉消防水進水總閥時則須先行關閉消防水泵閥門。
3.3.6監控室保安應嚴密關注監視圖象,留意消防泵是否啟動,并與現場排險搶修人員保持緊密的信息溝通,同時協助做好通訊、人員調度和工作安排。
3.3.7確系嚴重漏水時,管理處主任獲悉后還應在第一時間致電告知大樓業戶相關負責人。
3.3.8業戶單元內漏水事故一般為消防水系統和空調水系統,且消防水系統水管爆裂的可能性更大,無法立即進入時可先行關閉消防水進水閥、打開排水閥,如水流無明顯變化,再考慮空調水系統水浸的可能性。
3.3.9保安和工程人員在日常巡檢中對跑、冒、滴、漏等現象均應充分關注,一旦發現問題就應立即報告,并迅速采取應急措施。
3.4電梯底坑進水或濕水處理
按《電梯突發事故處置預案》處置
3.5后續處理
3.5.1按照公司《應急準備與響應控制程序》和安全管理部《事件報告工作規程》進行后續處理。
3.5.2相關現場應拍照留存,必要時申報保險理賠。
4 相關文件
4.1《電梯突發事故處置預案》
5 適用記錄
〖突發事件報告單〗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4
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成與職責
(一)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二)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居安思危,及時準確地掌握學校的安全狀況及動態,提出預防控制突發事件的對策和措施;在縣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做好學校假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保證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
(三)嚴格執行三級值班制度,不得出現漏崗現象。
(四)帶班領導、值班教師24小時開通通訊設備,確保聯系暢通。
二、臨時現場指揮部
1、學校一旦出現火災,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報火警并及時上報教育局主管部門。值班教師及時切斷學校所有電源,以免火災進一步蔓延。減少學校的財產損失。更夫負責召集學校附近居民組織及時救火。報警后帶班領導和值班教師立即搶救學校貴重物品及重要檔案、賬目等。配合消防做好自救工作盡可能保護現場,做好涉及有關證人證詞記錄。
2、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竊、搶劫、放火、破壞公私財物等,應立即采取下列處置方法。
(1)迅速報警(110)
(2)對歹徒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學校財產安全。
(3)迅速報告校長或有關負責人。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兇器,保護好案發現場。
(5)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
學校發生其他突發事件,學校領導和相關教師應迅速到達現場及相當的工作崗位,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應迅速組成臨時現場指揮部,組織、安排開展搶救工作,與有關部門配合開展搶救及現場處置工作。具體應急方案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上述預案。
三、報告與響應
在學校出現突發事件后,學校負責人要以最快的速度向縣教育局報告。當事人(第一報告者或知情者)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的召集下,在事發2小時內,認真、仔細、如實地填寫突發事件有關表格,以備查用。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5
為了預防和減少園外集體活動事故的發生,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部《幼兒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可能引發園外集體事故的原因。
可能引發園外集體事故的原因很多,比較復雜,有園方教育管理和幼兒方面的因素;也有車輛和活動場所方面的因素,歸納起來主要有:
1、園方未對幼兒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帶隊教師疏于管理。
3、幼兒不遵守活動紀律擅自自行活動或離隊。
4、租用的車輛車容、車況差、安全性能差、駕駛員疲勞駕車、超載、超速、隨意變道、闖禁令標志、駕駛員技術不熟練、應變能力差。
5、場所的設施、設備、器械(具)等存在隱患,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等。
二、預防辦法
1、出發前,通過各種途徑,家園小報、家園園地等家園一致地對幼兒進行紀律和安全教育,增強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進行責任意識的教育,要求教師把嚴格貫穿于本次園外集體活動的全過程,尤其是穿越馬路時,教師要有防范措施。
3、幼兒與教師穿著校服,統一著裝,活動前檢查好幼兒穿戴,便于認領、識別和排除不安全因素。
4、要求車輛單位選派能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駕駛經驗豐富、技術熟練的駕駛員和車容、車況、安全性能好的車輛為園外集體活動服務,乘車途中教
6師檢查門窗,站在車輛重要位置中。每輛車配有一位負責人。
5、活動前,園方派專人到活動場所,實地查看活動器械(具)、設備設施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5、把園外集體活動委托給有資質的旅行單位,并要旅行單位為此次活動購買保險。
二、處理程序
在園外集體活動一旦發生事故,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園外集體活動中的交通事故應立即報警。
2、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幼兒送往就近指定的醫院救治,并通知家長。
3、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統一指導指揮協調。
4、如果事故由園方管理和幼兒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參照園內幼兒意外傷害事故的處理程序開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動場所的活動器械(具)、設施設備引起的,幼兒園要與活動場所、組織單位交涉,并配合進行善后處理工作,一般事故三天書面報告局辦,重大事故立即報局辦、可先口頭后書面。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6
一、組織機構
1、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杜柳青
副組長:
成員:
2、現場處置機構
信息聯絡組:戈亞芳 陸惠琴
醫療救護組:
警戒維護組:
后勤器材組:
二、各部門職能
領導小組:發布應急求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現場求援、保衛、警戒行動,及時向上級匯報突發事故情況,做好現場安全疏導和人員緊急疏散工作,配合上級和其它職能機關開展求援行動。
信息聯絡組:及時做好事故情況向組長、副組長匯報,保持信息暢通,做好與有關部門單位的聯絡工作。
警戒維護組:主動配合做好現場保護、危險人員撤離,維護現場秩序,勸說圍觀群眾離開現場,保障救護通道暢通。
醫療救護組:承擔現場人員的.施救或向臨近醫院及時疏散救治工作。
三、突發安全事故后應急對策和措施
1、突發事故發生后,事故源周圍帶隊教師、學生于第一時間報告領導小組。
2、事故后迅速撥打“110”、“119”、“120”等報警電話求助。
3、領導小組及相關處置機構第一時間趕往事故地,組織求援工作,切斷危險源,預防和制止破壞擴大。
4、以救人為第一任務,迅速現場基本施救,并送往臨近醫院。
5、保護現場,組織學生疏散,維護秩序,勸離圍觀人員,保障救護通道暢通。
6、阻止學生參加有危險的事故求援活動。
7、各班主任、老師要做好學生安撫教育工作,組織學生安全撤離。
8、突發事件報告內容:
①事故發生時間、地點;
②簡要經過和傷亡人數;
③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④已采取措施和控制情況;
⑤匯報人姓名。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7
1.總則
1.1目的
為提高xx部處理突發信息網絡事件的能力、形成科學、有效、反應迅速的應急工作機制,確保重要可視化數字化信息系統的實體安全、運行安全和數據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網絡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的危害,保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xx部發生和可能發生的網絡與信息安全突發事件。
1.3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立足安全防護,加強預警,重點保護基礎信息和重要信息系統,從預防、監控、應急處理、應急保障環節,采取多種措施,共同構筑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
(2)快速反應。在網絡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按照快速反應機制,及時獲取充分而準確的信息,迅速處置,最大程度地減少危害和影響。
(3)分級負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以及“條塊結合”的原則,建立和完善安全責任制及聯動工作機制。根據部門職能,加強協調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履行應急處置工作的管理職責。
1.4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病毒防治管理辦法》及《礦總體應急預案》及xx部設備管理等管理規定,制定《xx部突發信息網絡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成立xx部突發信息網絡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信息網絡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王晟秋
副組長:陳達才
成員:維護員及監控班長
2.2信息網絡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編制、修所轄范圍內突發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預案(2)通過本系統局域網絡中心及電信網絡機房交流等手段獲取安全預警信息,周期性或即時性地向局域網和用戶網絡管理部門發布;對異常流量來源進行監控,并妥善處理各種異常情況。
(3)及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所轄范圍內突發信息網絡事件進行應急處置;負責調查和處置突發信息網絡事件,及時上報并按照相關規定作好善后工作,
(4)負責組建信息網絡安全應急救援隊伍并組織培訓與演練。
3預警及預警機制
突發信息網絡事件安全預防措施包括分析安全風險,準備應急處置措施,建立網絡和信息系統的監測體系,控制有害信息的傳播,預先制定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的通報機制。
3.1突發信息網絡事故分類
關鍵設備或系統的故障;自然災害(水、火、電等)造成的物理破壞;人為失誤造成的安全事件;電腦病毒等惡意攻擊等。
3.2應急準備
xx部監控中心明確職責和管理范圍,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應急值班,確保到崗到人,聯絡暢通,處理及時準確。
3.3具體措施
(1)建立安全、可靠、穩定運行的機房環境,防火、防盜、防雷電、防水、防靜電、防塵;建立備份電源系統;加強所有人員防火、防盜等基本技能培訓。
(2)實行實時監視和監測,采用認證方式避免非法接入和虛假路由信息。
(3)重要系統采用可靠、穩定硬件,落實數據備份機制,遵守安全操作規范;安裝有效的防病毒軟件,及時更新升級掃描引擎:加強對局域網內所有用戶和信息系統管理員的安全技術培訓。
(4)安裝反入侵檢測系統,監測惡意攻擊、病毒等非法浸入技術的發展,控制有害信息經過網絡的傳播,建立網關控制、內容過濾等控制手段。
4有關應急預案
4.1機房漏水應急預案
(1)發生機房漏水時,第一目擊者應立即通知監控中心,并及時報告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2)若空調系統出現滲漏水,監控中心值班班長應立即安排停用故障空調,清除機房積水,并及時聯系設備供應方處理,同時啟動備用空調,必要情況下可臨時用電扇對服務器進行降溫。
(3)若為墻體或窗戶滲漏水,監控中心值班班長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機房安全,同時安排通知綜合管理部,及時清除積水,維修墻體或窗戶,清除滲漏水隱患。
4.2設備、物資發生被盜或人為損害事件應急預案
(1)發生設備或物資被盜或人為損害設備情況時,使用者或管理者應立即報告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同時保護好現場。
(2)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接報后,通知特保大隊、值班領導、派出所、一同核實審定現場情況,查看被盜或盤查人為損害情況,做好必要的錄像回放記錄和文字記錄。
(3)事發單位和當事人應當積極配合公安部門進行調查,并將有關情況向公與領導匯報。
4.3長時間停電應急預案
(1)接到長時間停電通知后,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應及時通過辦公系統電話等發布相關信息,部署應對具體措施,要求前端在停電前停止業務、保存數據。
(2)停電時間過長的,啟動備用電源,保證監控中心正常運轉,如有必要及時報巡邏隊前網斷電地點實時監控。
4.4通信網絡故障應急預案
(1)發生通信線路中斷、路由故障、流量異常、域名系統故障后,操作員應及時通知系統管理員,并停止前端一切行為操作,經初步判斷后及時上報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主管領導。
(2)領導小組接報告后,應及時查清通信網絡故障位置,并將事態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如外網應通過相關通信網絡運營商查清原因;內網故障及時組織相關技術人員檢測故障區域,逐步恢復故障區與服務器的網絡連接,恢復通信網絡,保證正常運轉。
(3)應急處置結束后,應出具故障分析報告。
4.5不良信息和網絡病毒事件應急預案
(1)發現不良信息或網絡病毒時,信息系統管理員應立即斷開網線,終止不良信息或網絡病毒傳播,并報告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2)根據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指令,采取隔離網絡等措施,及時殺毒或清除不良信息,并追查不良信息來源。
(3)事態或后果嚴重的,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應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4)處置結束后,應出具事件分析報告。
4.6服務器軟件系統故障應急預案
(1)發生服務器軟件系統故障后,網絡管理應立即啟動備用服務器系統,由備用服務器接管業務應用,并及時報告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同時安排相關責任人將故障服務器脫離網絡,保存系統狀態不變,保持原始數據。
(2)網絡、監控中心應根據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指令,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重新啟動故障服務器系統;重啟系統成功。則檢查數據丟失情況,利用備份數據恢復;若重啟失敗,立即聯系相關單位,請求技術支援,作好技術處理。
(3)事態或后果嚴重的,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4)處置結束后,應出具事件分析報告。
4.7黑客攻擊事件應急預案
(1)當發現網絡被非法入侵、數據影響內容被篡改、應用服務器上的數據的被非法拷貝、修改、刪除、或通過入侵檢測系統發現有黑客正在進行攻擊時,使用者或管理者應斷開網絡,并立即報告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2)接報告后,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核實情況,關閉服務器或系統,修改防火墻和路由器的過濾規則,封鎖或刪除被攻破的登陸賬號,阻斷可疑用戶進入網絡的通道。
(3)維護技術員應及時清理系統,恢復數據、程序,恢復系統和網絡正常;情況嚴重的立即上報主管領導。
(4)處置結束后,應出具事件分析報告。
4.8核心設備硬件故障應急預案
(1)發生核心設備硬件故障后,網絡監控中心應及時報告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并組織查找、確定故障設備及故障原因,進行先期處置。
(2)若故障設備在短時間內無法修復,監控中心維護員應啟動備用設備,保持系統正常運行;將故障設備脫離網絡,進行故障排除工作。
(3)網絡監控中心應在故障排除后,在網絡空閑時期,替換備用設備;若故障仍然存在,立即聯系相關廠商,認真填寫設備故障報告單備查。
(4)處置結束后,應出具事件分析報告。
4.9運礦數據損壞應急預案
(1)發生運礦數據損壞時,監控中心應及時報告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檢查、備份運礦系統當前數據。
(2)監控中心維護員負責調用備份服務器備份數據,若備份數據損壞,則調用歷史備份數據,若歷史數據仍不可用,則調用異地備份數據。
(3)運礦數據損壞事件無法恢復時及時通知主管領導,并開展相應的備用服務器。
(4)維護員待數據系統恢復后,檢查歷史數據和當前數據的差別,重新備份數據,并寫出故障分析報告。
4.10雷擊事故應急預案
(1)遇雷暴天氣或雷暴氣象預報,監控中心應及時報告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或主管領導,經請示同意是否可以關閉部分服務器,切斷電源,暫停部分計算機網絡工作。
(2)雷暴天氣結束后、及時開通部分暫停服務器,恢復計算機網絡工作,對設備和數據進行檢查,出現故障的,及時報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3)因雷擊造成損失的,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應進行核實、報損、結束后做出書面報告。
5.應急處置
發生信息網絡突發事件后,相關人員應在3分鐘內向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織人員采取有效措施開展先期處置,恢復信息網絡正常狀態。
發生重大事故(事件),無法迅速消除或恢復系統,影響較大時實施緊急關閉,并立即向主管領導匯報并通知相關業務部門。
6善后處置
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有關人員和技術人員組成事件調查組,對事件發生原因、性質、影響、后果、責任及應急處置能力、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全面調查評估,根據應急處置中暴露出的管理、協調和技術問題,改進和完善預案,實施針對性演練,總結經驗教訓,整改存在隱患,組織恢復正常工作秩序。
7應急保障
7.1通信保障
監控中心負責收集、建立突發信息網絡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內部及其他相關部門的應急聯絡信息,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全體人員保證全天24小時通訊暢通。
7.2裝備保障
監控中心負責建立并保持電力、空調、機房等網絡安全運行基本環境,預留一定數量的信息網絡硬件和軟件設備,指定專人保管和維護。
7.3數據保障
重要信息系統均建立備份系統,保證重要數據在受到破壞后可緊急恢復。
7.4隊伍保證
建立符合要求的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技術支持力量,對網絡接入部門的'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人員提供技術支持和培訓服務。
8監督管理
8.1宣傳、教育和培訓
將突發信息網絡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流程等列為培訓內容,增強應急處置能力,加強對突發信息網絡事件的技術準備培訓,提高技術人員的防范意識及技能。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公司系統范圍內的信息網絡安全教育,提高信息安全防范意識和能力。
8.2預案演練
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每年不定期安排演練,建立應急預案定期演練制度。通過演練,發現和解決應急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8.3責任與獎懲
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不定期組織對各項制度、計劃、方案、人員及物資等進行檢查,對在突發信息網絡事件應急處置中做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在部門二次分配中給予獎勵;對玩忽職守,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追究其責任。
9附則
9.1預案更新
結合公司信息網絡發展配合相關制度的規定、修改和完善,適時修訂本預案。
9.2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xx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9.3預案實施或生效時間
本預案經公司批準后發布實施。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8
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小組:
發生突發事件,在處理小組成員到達之前,由總值班員負責處理。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執行總經理、副總經理、保安隊長。
成員:客房部經理、辦公室主任、財務部經理、工程部經理。
二、處理各種突發事件應急措施:
1、搶劫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發生搶劫案件時,如劫匪持有武器(指槍械),在場員工應避免與匪徒發生正面沖突,保持鎮靜,并觀察匪徒的面貌、身型、衣著、發型及口音等任何特征。如劫匪未持有武器且有足夠人手可以制服匪徒時,則等待適當機會將之擒獲交與警方,但決不可草率從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亡。如監控中心工作人員發現酒店內發生劫案應立即告知部門經理或總值班員,并按指示向110報警。
(2)如劫匪乘車逃離現場,應記下其車牌號碼、顏色、車款或牌子等,并記清人數。同時可以乘的士或其他交通工具跟蹤并用通訊工具向110報告方位和地點,以便警方組織力量設卡攔截。在跟蹤的過程中要注意隱蔽,以確保自身安全。
(3)保護好現常劫匪遺留的兇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觸摸。劃出警戒范圍,不要讓無關人員進入現常
(4)如現場在交通要道、公共場所等人多擁擠處無法將劫匪留下的證物留在原處的,應一一收拾起來用塑料袋裝好,交給警方處理。
(5)訪問目擊群眾,收集發生劫案的情況,提供給公安機關。同時,公安人員未勘查現場或未處理完畢之前,相關人員不要離開。
(6)在場人員不可向報界或無關人員透露任何消息,不準拍攝照片。
(7)如有傷者,要立即送往醫院救治,并報告公安機關。
2、綁架人質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客房發生人質綁架案件時,樓層服務人員應立即向部門經理、總值班員和保安部報告。
(2)接報后應急處理小組可在事發樓層設立指揮部,并在第一時間報警。
(3)在警方到達之前應,嚴禁向無關人員透露現場情況,以免引起客人驚慌和群眾圍觀,導致劫匪鋌而走險,危害人質安全。
(4)盡量滿足劫匪的一些合理要求,如送水、送食物,以穩定劫匪的情緒。
(5)保安、工程人員在附近待命,以便配合公安人員的行動,并劃出警戒范圍。同時疏散劫匪所在房間上下、左右房的客人,以防劫匪帶有爆炸危險物品。
(6)及時收集、準備好客房的登記入注監控錄像、工程圖紙等資料,提供給警方。
3、斗毆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內發生斗毆事件時,應立即制止勸阻及勸散圍觀人群。
(2)如雙方不聽制止,事態繼續發展,場面難以控制時,應迅速報告公安機關及知會酒店相關部門人員。保安員應迅速到場戒備,防止損壞酒店物品。
(3)如酒店物品有損壞,則應將毆斗者截留,要求賠償。如有傷者則予以急救后交警方處理。現場須保持原狀以便警方勘查,并協助警方辯認滋事者。
(4)如斗毆者乘車逃離,應記下車牌號碼、顏色、車型及人數等特征。
(5)協助警方勘查打斗現場,收繳各種打架斗毆工具。
4、食物中毒事件應急措施:
(1)在酒店如發現任何人士有中毒情形,無論是誤服或故意服毒,除立即報警外,還需采取以下措施:
a、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呼救,如醫務人員沒有及時趕來,中毒者有生命危險,要將中毒者送附近醫院搶救,并通知中毒者的單位或親友。
b、保護中毒者所在現場,不要讓任何人觸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藥物、容器、飲品及食物、嘔吐物等)。
c、安排好車位以便警車和救護車到達及離開時用。
d、將中毒者之私人物品登記交與警方。
e、防止閑雜人員圍觀。
f、將有關資料(包括警車、救護車到達及離開之時間、警方負責人姓名等資料)登記備案。
j、發現投毒者或可疑人員,立即滯留,交警方處理。
5、發生爆炸物(恐嚇電話)應急措施:
(1)接炸彈恐嚇電話時處理辦法:
a、任何人接到炸彈威脅電話,都應聽清來電者的每一個字、噪音及其背景聲音,以猜測來電者的位置。
b、假裝聽不清電話、拖延來電者占線時間以盡量獲得更多信息,并作詳細記錄。
c、如來電者同意,可將電話轉給總經理或總值班員。同時通知保安迅速采取行動。
d、如果來電說完就掛斷電話,則立即通知總值班員或相關人員,以便采取進一步行動和對策。如有錄音設備要及時對通話進行錄音。
(2)接到電話后處理辦法:
a、對電話內容絕對保密,并立即通知總經理、總值班員。
b、總經理、總值班員接警后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并召集應急處理小組人員進行磋商。
c、應急處理小組應對事件進行評估并決定是否需要組織人員對炸彈進行搜索。
d、通知警方,為了避免人群聚集及防止肇事者在公共場所散布不滿和制造恐慌,須迅速派出便衣保安人員到公共場所戒備,同時派出穿制服的保安員進行外圍警戒。
e、警方到達現場并開展搜查時,保安部應知會相關部門經理,以配合警方行動。
(3)對炸彈搜索的辦法:
原則上不允許員工參與對炸彈搜索的行動,但如果員工自愿并在確定風險系數后,可使用相關工具按有關程序進行搜索。
a、應急處理小組或保安部經理負責指導正當的搜索行動。
b、搜索者在未經確定前不得接觸或弄亂任何有可能容納爆炸裝置的包裹、箱子或其它物體。
c、如發現情況,應及時報告應急小組或保安部經理。保安部經理接報后須通知警方,并派出保安員對炸彈或可疑物體的區域進行隔離警戒。
d、在警方到達現場對可疑物品進行檢測和解爆時,應疏散附近無關人員并知會各相關部門經理,以配合警方工作和確保人員生命財產安全。
(4)事件處理中與有關部門的工作
a、應急小組應密切關注事態的發展,謹慎回答客人的疑問。
b、妥善處理客人對炸彈威脅的恐慌。
c、配合公安機關進行有關調查并與有關人員保持密切聯系。
d、如有客人要求與某位權威人士通話,話務員可將電話轉給應急處理小組成員。
e、酒店情況發生任何變化,話務員須將應急處理小組的指示及時通知各部門經理。
f、保安部負責派出人員到危險區附近的入口進行警戒,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d、防止肇事者在公共場所散布不滿和制造恐慌。
j、如警方到達后,警戒人員應指引他們從后方區域到達事發現常保安人員須保持警惕直到緊急情況結束。
h、如發生意外有人員受傷時,辦公室負責組織人員搶救和疏散。
i、如事件現場涉及到電器和機械設備,工程部須配合警方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9
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安全事故預處置程序
發生安全事故,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內,到現場負責領導和指揮。首先做好人、財、物的搶救和疏散工作。第二,組織人員保護現場。第三,按規定做好逐級上報工作,重、特大事故必須在事故發生后2小時內上報市教育局。3小時內上報省教育廳。
三、應急處置工作組
1、穩定處置組:
組長
成員
2、緊急求助組
組長
成員
3、事故調查組
組長
成員
4、協調、接待組
組長
成員
四、突發事件處理的程序
(一)發生火災預案
1.報警:報警早、損失小。發生火災時,在場人員應視火情大小及時通過有線或無線電話向領導小組或火警"119"臺報警,報火警時要做到:
(1)沉著鎮定,不要掛錯電話,延誤時間。
(2)講清著火單位的名稱地址,靠近什么路口和明顯標志。
(3)燃燒的是什么物質,起火部位,火勢大小,有無人員被困,以及報警人的姓名、單位和電話號碼,以便及時聯系。
(4)報警后,應立即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導接應消防車進入火場滅火。
(5)報警時,應組織在場人員立即撲救火災和疏散人員、物資。
2.接警
(1)領導小組及其他有關人員必須聞警而動,立即趕赴火場,按照本預案的任務和要求,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履行職責、迅速開展工作。
(2)火警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保證通訊聯絡暢通,并做好記錄。
3.搶救人員和疏散物資:發生火災時,如有人員被火圍困,要立即組織力量搶救,應堅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則,救人是火場上的首要任務。
火場尋人方法,主要有大聲呼喚和深入內部尋找兩種。進入火場救人,要選擇最近、最安全的通道,如通道被堵塞可迅速破拆門窗或墻壁。遇有火場煙霧較濃、視線不清時,可以爬行前進,并采取呼喊、查看、細聽、觸摸等方法尋找被困人員。深入火場尋人,要注意在出入口通道、走廊、門窗邊、床上床下、墻角、櫥柜、桌下等容易掩蔽的地方發現人員。救人時應注意安全,進入火場要帶手電和繩子。火場煙霧彌漫,沒有防毒面具,可用濕毛巾捂嘴,防止中毒。可用棉被、毯子浸水后蓋在身上,防止灼傷。
火場救人方法,應根據火勢對人的威脅程度和被救者的狀態來確定。對神志清醒的人員,可指定通道,引導他們自行脫離險區。對在煙霧中迷失方向的人員,可指派專人護送出險區。當搶救的正常通道被隔斷時,應利用安全繩、梯等將人救出。
火場疏散物資是減少火災損失,控制火勢,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時疏散受火災威脅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壓縮氣體鋼瓶等,對不能移動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槍均勻地冷卻其外壁,降低其溫度。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資料和貴重設備及物品等,并把疏散出來的物資集中存放到安全地點,指定專人看管,防止丟失,被竊或壞人乘機破壞。人員、物質疏散后應在指定地點集中清點,并查明有關情況,及時報告。
(二)發生治安事件預案
1.遇來人來訪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加以阻止,不得放行。
2.若來人已強行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即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3.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行竊、斗毆,先予以制止、制服,同時撥打“110”報警。
4.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其之前,要關閉校門。
5.如有人身傷害發生,應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妥善處理善后工作。
(三)發生食物中毒事故預案
1.預防措施
(1)加強公共場所的通風換氣,環境清掃和公共物品的消毒。
(2)加強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和疾病監控。
(3)明確功能分區,嚴禁混用、混存。
(4)嚴格采購食品索證、入庫驗收、領用驗收、制作把關的管理制度,嚴禁銷售、使用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品及食品調料。
2.突發事件處理
(1)在最短時間內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或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2)迅速將食物中毒患者送到就近醫院救治,對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患者及傳染病患者應嚴格按照疾病控制機構的要求,做好病人的隔離、救治、消毒處理等工作。
(3)配合衛生監督部門做好中毒現場及事發現場的衛生監督檢查及相關人員的詢問調查,中毒患者的個案調查。
(4)配合衛生監督部門封存或銷毀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在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對中毒現場、食品加工場地、食品用工具、用具、設備進行清洗消毒,完善衛生消毒設施,使其達到食品衛生要求。
(四)發生地震或建筑物倒塌或特大火災等安全事故預案
1、事故現場的教師一邊指揮學生進行緊急集結疏散,一邊以最快速度將發生事故信息傳遞到安全工作領導組、相關職能部門消防、醫務。對受傷人員臨時搶救,進行止血,包扎傷口,送就近醫院搶救。
2.安全工作領導組人員馬上按工作職責到現場指揮全校師生進行緊急疏散,具體如下:
(1)全校以哨音、廣播發出緊急集合信號。
(2)用高音喇叭進行現場指揮疏散。
(3)各年級組長、各班主任、任課教師立即到班級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
(4)疏散地點一般以學校操場為集結點,如遇緊急情況,直接疏散出校門。
(五)學校樓道安全管理措施及疏散預案
1.每天值日領導要嚴格按照值日制度,當課、當班教職員工要樹立安全意識,監控學生上下樓情況。
2.自行車要按指定地點規范停放,上鎖。禁止在校園內踢球、爬墻、爬樓門、坐欄桿。違者通報批評或行政紀律處分。
3.凡是有學生在學校就有教師管理,保護學生;學生在校有多晚,教師就要有多晚。
4.為防止學生在課間、集會、文體活動中出現擁擠等其他現象,保證學生有規律、守秩序的上下樓,當課、當班教職工負責進行監督、疏導。
5.各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遵守秩序、禮貌禮讓、愛護同學的教育,加強學生的自救自護的教育和訓練。
6.學校總務處要不定期對學校樓道、樓梯設施、樓梯照明尤其是消防設施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整改。
(六)發現財產被盜預案
1、發現作案人員在偷盜或破壞財產時,在場人員一方面迅速通知值領導、值班保安,并電話報110,同時發出大聲制止作案人員。
2.、在制止作案人員時,注意不要靠近,不要直接單獨正面與作案人員沖撞,可在牢記作案人員容貌、身材特征的基礎上以喝止為上。
3、清點失竊或損壞的財產,配合當地公安機關抓捕作案人員。
4、加固有關設施,彌補有關安全防患工作的缺漏。
5、防止作案人員靠近學生,以避免作案人員拿學生當人質。
(七)交通安全事故預案
1、通知處置領導迅速到場
2、將受傷人員送就近醫院搶救
3、報告交警、配合交警調查現場
4、上報教育局,通知家長
(八)學生間沖突或與外校社會人員發生沖突安全預案
1、由各班的安全委員、寢室長及其他在場人員上報保衛科、班主任、值日教師或其他在場教師,同時上報安全領導小組。
2、在場人員迅速阻止事態擴大,有關老師陪同受傷學生就醫。同時由領導小組根據情況報派出所或通知家長,調查事實經過,對當事人作出相應的處分。
3、通知家長到校并做安撫工作。
4、調查原因
(九)學生夜間疾病救治預案
1、寢室輔導老師夜間值班:向全體學生公布值班地點、值班電話。要求各值日領導要求醫務人員、教師值班期間全天候開機。
2、由寢室長或其他寢室成員馬上通知寢室教師,寢室教師在詢問病情、了解病史的基礎上決定聯系班主任、家長或值日領導組,提供常規用藥或直接就近送醫院救治。
3、如果必須直送醫院,可由一位寢管教師與部分寢室成員一起護送,隨身準備一定現金,另一位寢管教師須繼續留在值班室以免其他情況發生。
4、送達當地醫院后寢室教師須全程陪同生病學生就醫,直到把學生安全送到學校。
5、通知生病學生家長。
(十)停電期間的安全預案
1、電管部門事先通知的停電:
(1)事先準備好礦燈、電筒、蠟燭等照明用具。
(2)要求各班主任及值日領導組成員提前到崗到位,各班自備蠟燭等照明用具。
(3)如遇較長時間停電,班主任到教室安排班會活動,但務必嚴格遵守四不準紀律:不準走出教室。不準隨意串門。不準高聲怪叫。不準拿著照明用具四處走動。
(4)來電以后,由各班主任安排學生把所有照明用具特別是蠟燭如數熄滅以消除隱患。如果在就寢時尚未來電,可允許學生將礦燈、電筒帶到寢室,但嚴禁學生將蠟燭等易引發火災等安全隱患的物品帶到寢室。教室、寢室樓道打開應急燈。
2、事先未接通知的臨時停電:
(1)在場人員馬上把情況報告給安全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分頭布置有關工作。
(2)領導小組成員馬上電話通知各重要職能部門,如通知總務處安排好膳食、備用電源和照明用具。通知德育處安排好教師到每樓層維持秩序,各班主任到崗到位,加強管理。通知教務處安排好教學信號。同時查明停電原因,責成有關人員立即維修或與電力部門聯系協調,取得他們支持,取動發電設備,保證學校的教學和生活用電。
(3)如是晚自修期間停電,根據情況或組織班會活動或繼續安排自修。
(4)不可將因臨時停電而未燒熟的飯菜提供給學生,總務處、食堂應立刻組織力量采購衛生熟食,保證師生正常的膳食供應。
(十一)校舍校產損壞導致的安全事故預案
1、教學時間內,如遇個別物件如桌、椅、床、燈、玻璃等導致的個別學生的輕微事故,由各班的治保委員、寢室長或其他在場人員立即護送到校醫室,同時通知班主任。由校醫室根據情況留觀或送當地醫院。就醫途中務必有班主任或值周教師陪同。
2、班主任根據情況通知校緊急事故領導小組或家長,同時做好有關幫扶、補課等善后工作。
3、如遇較大面積的校舍校產損壞導致的嚴重安全事故,在場人員應立刻報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時說明安全事故的原因、范圍、程度、涉及人員、傷亡大致情況。
4、領導小組成員立刻趕赴現場,同時根據情況向當地公安部門、醫療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匯報。由有關部門或直接對現場人員作出救援指示。
5、在場人員根據實際情況立刻疏散人員,同時組織力量進行搶救。
6、搶救時務必注意鄰近地區的校舍校產牢固情況,如遇人員掩埋,不得用鍬等工具重力挖掘。
7、學校配合當地有關部門做好救援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穩妥地處理有關善后工作。
(十二)發生人員觸電預案
1、應立即切斷觸電者身體與電流的接觸,如用干的木棒、竹竿、橡膠圈等撥開電線,或者用你的衣服套住他的某個部位,將他從電流上拖開。記住:不管你用什么東西都應該是干的和不導電的,而且要站在干的地方,然后采取其他的措施。
2、若傷者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應讓傷者就地平臥,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防止繼發休克或心衰。
3、傷者喪失意識時要立即叫救護車,并嘗試喚醒傷者。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臥解松衣扣,通暢氣道,立即口對口人工呼吸,有條件的可氣管插管,加壓氧氣人工呼吸。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應立即作胸外心臟按壓。
4、現場搶救中,不要隨意移動傷員,若確需移動時,搶救中斷時間不應超過30秒。移動傷員或將其送醫院,除應使傷員平躺在擔架上并在背部墊以平硬闊木板外,應繼續搶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繼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在醫院醫務人員未接替前救治不能中止。
(十三)發生實驗室事故預案
1、生物實驗中如發生割傷,一般使用止血藥包扎后都能解決。嚴重割傷時,如在手臂,要立即取下手表、手鏈等佩帶物,然后抬起手臂,使其高于心臟,然后直接壓迫傷口。如在腿上,除壓迫傷口外,還要壓迫大腿上部的動脈。通知醫生或就近送往醫院,千萬慎用止血帶,因為止血帶會切斷受傷部位所有血液供應,從而可能導致永久性損傷。
2、化學實驗中如發生燙傷,應立即把燙傷部位浸入潔凈的冷水中。燙傷后愈早用冷水浸泡,效果愈佳。水溫越低效果越好,但不能低于-6℃。用冷水浸泡時間一般應持續半個小時以上。這樣經及時散熱可減輕疼痛或燙傷程度。燙傷不嚴重(指燙傷表皮發紅并未起泡的1度燙傷),一般可先做處理。用冷開水(或淡鹽水)沖洗清潔創面。對發生在四肢和軀干上的創面,可涂上紫草油或燙傷藥膏,外用紗布包敷即可。燙傷病人最好是去醫院處理為佳。
3、化學實驗中如發生輕度燒傷,可在傷區先倒上一些冰水,后敷上濕潤的紗布。深度燒傷處是非常危險的,應先在燒傷處蓋上干凈的敷料,然后迅速送往醫院。注意:一定要防止用水沖,用布抹,這樣會使燒傷區嚴重感染,后果嚴重。
4、物理實驗中如發生觸電和火災事故,啟動觸電和火災安全預案。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0
一、指導思想
按照區領導“當好公道主、辦好綠博會”的指示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對待農民工工資問題,要按照“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快捷有效、保障有力”的原則處理突發事件,維護社會穩定,保障企業和諧發展。
二、應急組織機構
為確保此項工作很好的落實,特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協調小組。
組長:
組員:
三、組織機構責任
1、全面負責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密切關注項目部是否有拖欠克扣勞動者工資情況,是否有上訪事件動態,做到及時發現、及時上報,迅速到位,及時地處理,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
四、處置應急事件程序
1、信息報告:發生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后,在最短的時間內報告集團相關部門。
2、啟動預案: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處理小組要在20分鐘內做出案情初步判斷,并啟動應急預案。
3、應急處置:應急處理小組在接到預案啟動指令的10分鐘內,根據案情通知有關部門投入應急處理工作。有關部門在接到通知后,應快速趕赴現場,在小組負責人統一指揮下,了解情況,進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職責果斷處置。如案情擴大或可能會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及時請求上一級領導小組給予指導和幫助。①處理突發事件時要注意運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認真聽取群眾訴求,穩定群眾的情緒,避免矛盾的進一步激化;要通過開展耐心細致的宣傳解釋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態的發展。②現場協商和調解不成的,各有關部門應在摸清情況的基礎上提出切實可行的處理意見。③當出現暴力破壞活動苗頭時,及時報案,交付公安機關處理。
五、后期處置
處理小組做好預案的后期處置、協調、監督,盡快恢復生產秩序,完善勞動用工管理。
六、其他事項
1、項目部應急處理小組人員對事件進行分析,評估事件后果,總結經驗教訓,進一步鞏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彈。
2、在預防和處置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中,各主管部門及工作人員有下情形之一的,應當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①對本工作范圍的工資預警預報工作不重視,不負責任,情況不明,措施不力,造成勞動糾紛不斷,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多發,社會影響惡劣的;
②對勞動者反映的可能引發突發事件的問題不關心,或推諉、敷衍,長期得不到解決,致使問題和矛盾越來越多,趨向激化,多次發生突發事件等現象的;
③對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苗頭發現不及時,發生突發性事件后,緩報、謊報、瞞報或未采取積極有效措施進行調查處理,或在調查處理工作中推諉扯皮、處置不力,以致延誤時機,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
3、有關成員單位之間應建立應急聯系工作機制,保障信息暢通,做到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職責制定本部門解決欠薪問題應急預案,并負責管理和實施。
4、協調小組應根據需要及時召開小組成員會議,明確相關的任務和職責,并對本預案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以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1
目錄
1.總則
1.1編制目的
1.2編制依據
1.3事件分級
1.4適用范圍
1.5工作原則
1.6應急預案體系
2.組織體系
2.1國家應急組織機構
2.2地方應急組織機構
3.預防與預警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4.2響應程序
4.3信息報告與處理
4.4分類處置
4.5響應終止
4.6后期處置
5.應急保障
5.1隊伍保障
5.2通信保障
5.3資金保障
5.4應急演練
5.5應急培訓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6.2預案制定與解釋
6.3預案實施時間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健全完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規范和加強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有效應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恢復道路運輸正常運行,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關于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建設的指導意見》《交通運輸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暫行規范》《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處理程序》等相關規定。
1.3事件分級
本預案所稱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災害、道路運輸生產事故等原因引發,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要客運樞紐1運行中斷、嚴重人員傷亡、大量人員需要疏散、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以及由于社會經濟異常波動造成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交通運輸部門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緊急事件。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按照性質類型、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1.3.1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
造成或可能造成運行中斷48小時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滯留,恢復運行需要多部門協調,人員疏散需要跨省組織。
(2)特別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2死亡或失蹤,或100人以上重傷的事故。
(3)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全國或者大片區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運力組織能力,需要跨省、跨部門協調。
(4)需要由交通運輸部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邊境口岸撤僑等其他突發事件。
以上四種情形,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難以獨立處置,需要協調相關省份、相關部門調動運力疏解,提出跨省域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請求。
1.3.2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
造成或可能造成運行中斷24小時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滯留,恢復運行需要多部門協調,人員疏散需要跨市組織。
(2)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省域內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發區域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運力組織能力,需要跨市、跨部門協調。
(4)需要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3.3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造成或可能造成大量旅客滯留,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跨縣域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請求的。
(2)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發生因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市域內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緊急安排跨縣域道路運輸保障的。
(4)需要由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3.4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一般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造成或可能造成旅客滯留。
(2)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1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需要由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
本預案指導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已有國家專項應急預案明確的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應對處置工作,適用其規定。
1.5工作原則
(1)以人民為中心,安全第一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的預警、預測,以及道路運輸事故的善后處置和調查處理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應對準備,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依法應對,預防為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應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不斷提高應急科技水平,增強預警預防、應急處置與保障能力,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提高防范意識,做好預案演練、宣傳和培訓工作,以及有效應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各項保障工作。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以屬地管理為主,在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事件等級和法定職責,分工合作,共同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牽頭,結合各地道路運輸管理體制,充分發揮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作用,建立健全責任明確、分級響應、條塊結合、保障有力的應急管理體系。
(4)規范有序,協調聯動
建立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工作響應程序,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的協作,形成資源共享、互聯互動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實現應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高效化。
1.6應急預案體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道路運輸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交通運輸部負責制定、發布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交通運輸部制定的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負責編制、發布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3)道路運輸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道路運輸企業根據國家及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負責編制并實施企業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所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2.組織體系
道路運輸應急組織體系由國家、省、市和縣四級組成。
2.1國家應急組織機構
交通運輸部協調、指導全國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1.1應急領導小組
交通運輸部在啟動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時,同步成立交通運輸部應對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是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機構,由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分管部領導擔任組長,部安全總監及部辦公廳、部政策研究室、部運輸服務司、部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以下簡稱安質司)、部應急辦等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部長擔任組長時,分管部領導擔任副組長),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協調Ⅰ級(特別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明確應急工作組的構成,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2)根據國務院要求,或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成立現場工作組,并派往突發事件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根據需要,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應對突發事件的聯合行動方案。
(4)當突發事件由國務院統一指揮時,按照國務院的指令,執行相應的應急行動。
(5)其他相關重大事項。
2.1.2應急工作組
應急工作組由交通運輸部相關司局和單位組成,在領導小組統一協調下開展工作,并在應急響應終止時宣布取消。應急工作組成員由各應急工作組組長根據應急工作需要提出,報領導小組批準。
(1)綜合協調組。由部應急辦或部辦公廳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與各應急協作部門的溝通聯系;保持與各應急工作組的信息溝通及工作協調;搜集、分析和匯總應急工作情況,跟蹤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定時向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和相關部門報送信息;協助領導小組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領導同志以及部領導的有關要求;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應急指揮組。由部運輸服務司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參加國務院組織的有關事故調查;組織協調跨省應急隊伍調度;協調人員、重要物資的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擬定應急運輸征用補償資金補助方案;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3)通信保障組。由部通信信息中心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應急響應過程中的網絡、視頻、通信等保障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4)新聞宣傳組。由部政策研究室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對外發布應急信息;負責突發事件的新聞宣傳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5)現場工作組。由部運輸服務司、部應急辦等有關司局人員及相關專家組成,必要時由部領導帶隊。按照統一部署,在突發事件現場協助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現場有關情況。
(6)專家組。由道路運輸行業及相關行業技術、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專家組成。負責對應急準備以及應急行動方案提供專業咨詢和建議,根據需要參加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1.3日常機構
部運輸服務司,作為國家道路運輸應急日常機構,在交通運輸部領導下開展工作,承擔有關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日常應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做好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日常應急管理有關工作。
(2)接收、搜集、整理、分析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相關信息及預警信息,向部應急辦報送道路運輸應急信息。
(3)組織開展Ⅰ級應急響應相關處置工作。
(4)負責組織制修訂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5)指導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6)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
2.2地方應急組織機構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參照國家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機構組建模式,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成立應急組織機構,明確相應人員安排和職責分工。
3.預防與預警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結合《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和本預案的要求做好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工作,重點做好對氣象、國土等部門的預警信息以及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風險分析工作,完善預測預警聯動機制,指導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
預警信息來源包括:
(1)氣象、地震、國土資源、水利、公安、安監、商務、外交等有關部門的監測和災害預報預警信息,以及國家重點或者緊急物資道路運輸保障需求信息。
(2)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相關管理機構有關道路運輸延誤、中斷等監測信息。
(3)其他需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緊急事件信息。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分為國家、省、市、縣四級部門響應。每級部門應急響應一般可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等級。
4.1.1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交通運輸部啟動并實施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省、市、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啟動并實施本級部門Ⅰ級應急響應。
4.1.2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省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啟動并實施本級部門應急響應,且響應級別不應低于上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
4.1.3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市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縣級部門應急響應,且響應級別不應低于市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
4.1.4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縣級部門應急響應。
4.2響應程序
4.2.1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啟動程序
(1)發生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或者接到國務院責成處理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部運輸服務司及時核實有關情況,并進行分析研究,第一時間向分管部領導報告有關情況,提出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及成立相關應急工作組的建議。
(2)經分管部領導同意后,報請部長核準。由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分管部領導宣布啟動交通運輸部應對事件Ⅰ級響應。
(3)同步成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明確應急工作組構成;各應急工作組按照職責開展應急工作,并將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有關信息按規定報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和相關部門,抄送應急協作部門,通知相關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的具體流程如下圖所示。
4.2.2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啟動程序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參照本預案,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及程序。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啟動實施本級應急響應的同時,應將應急響應情況報送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處理超出本級范圍的突發事件,需要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協調處置時,應及時提出請求,并按照前款規定及時啟動上一級別應急響應。
4.3信息報告與處理
交通運輸部按有關規定向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及時報送突發事件信息。
交通運輸部和應急協作部門建立部際信息快速通報與聯動響應機制,明確各相關部門的應急日常管理機構名稱和聯絡方式,確定不同類別預警與應急信息的通報部門,建立信息快速溝通渠道,規定各類信息的通報與反饋時限,形成較為完善的突發事件信息快速溝通機制。
交通運輸部和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建立完善部省道路運輸應急信息報送與聯動機制,部運輸服務司匯總上報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信息,及時向可能受影響的省(區、市)通報。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啟動后,事發區域省級道路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報部運輸服務司,并按照“零報告”制度,形成定時情況簡報,直到應急響應終止;部運輸服務司應及時將進展信息匯總形成每日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情況簡報,上報領導小組,并抄送部應急辦。信息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發生原因、影響范圍和程度、發生勢態、受損情況、已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和成效、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
4.4分類處置
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后,根據事件的不同類別,有效組織采取不同處置措施:
(1)應對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突發事件,應按照《關于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建設的指導意見》(交運發〔20__〕682號)的規定,指揮調動國家應急保障車隊,協調事發區域附近省份應急隊伍,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事發區域地方應急組織機構及相關省份應急隊伍應積極配合,完成人員的疏散及重要物資的運輸保障。
(2)應對特別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在做好上述運力組織保障的基礎上,還應按照《交通運輸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暫行規范》(交應急發〔20__〕238號)的規定,派現場工作組趕赴事故第一現場,指導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其他相關部門開展事故救援工作,同時組織選派相關人員和專家參與事故調查及處理工作。
4.5響應終止
4.5.1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1)經領導小組會商評估,認為突發事件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或國務院有關單位發出宣布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終止或降級的指令時,由部運輸服務司商部應急辦提出終止Ⅰ級應急響應或降低響應等級建議,報領導小組組長核準。
(2)經報請領導小組組長核準后,終止交通運輸部應對事件Ⅰ級響應,或降級為Ⅱ級響應,同時取消Ⅰ級響應期間成立的領導小組及下設各應急工作組。
4.5.2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4.6后期處置
4.6.1善后處置
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屬地人民政府,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對因突發事件造成生活困難需要社會救助的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救助。
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民政部門及時組織救災物資、生活必需品和社會捐贈物品的運送,保障群眾基本生活。
4.6.2總結評估
交通運輸部應急響應終止后,部運輸服務司及時組織參與開展總結評估工作,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深入總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并報分管部領導。
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后,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及時開展事后總結評估工作,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深入總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并按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上報總結評估材料。
5.應急保障
5.1隊伍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平急結合、軍民融合”的原則,通過平急轉換機制,將道路運輸日常生產經營與應急運輸相結合,建立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及應急隊伍。按照軍民融合式發展思路,將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同交通戰備工作有機結合。
5.2通信保障
在充分整合現有交通通信信息資源的基礎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統一管理、多網聯動、快速響應、處理有效”的道路運輸應急通信系統,確保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通信暢通。
5.3資金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積極協調同級財政部門,落實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所需的各項經費;同時,積極爭取各級政府設立應急保障專項基金,并確保專款專用。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有效的監管和評估體系,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及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5.4應急演練
部運輸服務司會同部應急辦建立應急演練制度,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桌面應急演練,組織應急相關人員、應急聯動機構廣泛參與。
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結合所轄區域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應急演練。預案至少每3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應急演練結束后,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及時組織演練評估。鼓勵委托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
5.5應急培訓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應急教育培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開展應急培訓。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交通運輸部將組織修改完善本預案,更新后報國務院:
(1)預案依據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或調整的;
(3)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4)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進行重大調整的;
(5)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6.2預案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交通運輸部負責制定、組織實施和解釋。
6.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2
突發事件是指不可預見,突然有可能發生的火災、洪澇災、工程事故、電擊、中毒等事故。
一、組織指揮
1、公司應急救援指揮小組
組 長:馮志剛
常務副組長:朱福龍
副 組 長:劉瑞華、梁 平
成 員:孫紅霞、
2、辦公地點:辦公室
3、電 話:
4、應急車輛:
二、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程序
1、組織全體職工學習掌握應急救援知識、規程,對應急救援器材提前準備,做到質量合格、完好存放、地點合適,使用方法正確。
2、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演練每年春季應進行一次。
3、發現突發事件,發現人要在第一時間向上報告,并保護現場,積極搶救傷員。
4、各級救援指揮小組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要立即根據事件性質、規模、啟動應急救援方案,在調動救援隊伍實施救援的同時向有關特警電話報警 (火警119、急救120、交通事故122、其他110)請求支援。
5、救援實施時,要做到指揮有序、措施得當、急而不亂。
6、突發事件救援完畢后,相關人員要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3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適應深圳市旅游發展需要,提高政府有效預防和處置各類旅游突發事件的能力,保障旅游企業的合法權益和旅游者的生命財產安全,增強行業整體防災抗災水平和抗風險能力,促進旅游業安全、有序、可持續發展,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國公民出境旅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深圳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深圳市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深圳市涉外(港澳臺)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深圳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深圳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深圳市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深圳市公安局處置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深圳市特種設備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等制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深圳市處置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而發生的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的緊急事件等。
本預案指導全市的旅游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1.4旅游突發事件及其類別
旅游突發事件是指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突發社會安全等事件,危及或損害到來深或本市外出游客生命財產安全,或影響本市旅游業正常運行的緊急事件或狀態。
在本市,旅游突發事件主要分為四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暴雨、臺風、地震、森林火災等重大災害引起并可能嚴重危害游客安全的事件。
(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旅游交通事故、火災及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等引起并可能嚴重危害游客安全的事件。
(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傳染病(如非典等)、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重大動物疫情,以及其它嚴重影響游客健康與安全的事件。
(4)突發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群體性的事件(較大規模投訴事件、重大旅游活動危機事件)以及因重大政治、經濟事件等引起并可能嚴重危害國家、社會和游客安全和合法權益的事件。
1.5事故分級
按照事件的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可分為四級:特大、重大、較大和一般。
(1)特大事故,是指造成旅游者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中毒,下同),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旅游者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旅游者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者涉及港澳臺、涉外食品安全事故,或者資源開發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直接威脅游客安全。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旅游者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1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或者涉及港澳臺、涉外食品安全事故,以及有關部門提示、警示、勸告不能進行、開展某項旅游項目或者前往某個旅游目的地等。
本條第一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本條所稱的等級劃分可以隨國務院主管部門的補充而補充。
1.6工作原則
1.6.1以人為本,救援第一。處置旅游突發事件要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為根本目的,盡一切可能為旅游者提供救治、救援、救助。
1.6.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和國家旅游局、省旅游局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充分發揮我市各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1.6.3屬地救護,就地處置。在事故發生地政府領導和專業部門的指導下,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相關應急協調和配合工作,力爭在最短時間內將危害和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1.6.4及時報告,信息暢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要按照“首接負責”原則,在第一時間向上級部門及相關單位報告接警信息,或邊協調救援邊報告,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4
一、應急處置機構和職責
成立邛崍市清欠辦春節期間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規劃與
建設局建管科,聯系電話:。
領導小組
職責:負責協調處理因拖欠工程款或民工工資而產生的突發事件。
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程序
處理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辦公室應迅速通知處理突發事件應急小組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如遇不可預料的特殊原因不能及時趕赴現場,應立即報告辦公室,同時通知事件單位負責人趕赴現場,到達現場后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進一步惡化。
1、首先向先期到達的相關單位或現場負責人了解情況;
2、召集相關單位和現場負責人對聚集民工進行疏散,并做好民工的說服安撫工作;
3、召開現場協調會,進一步了解相關情況,根據法律、法規和事件的具體情況,提出初步解決意見;對現場不能圓滿解決的問題應在隨后一周內作進一步的調查處理;
4、要求造成突發事件的相關各方寫出書面情況報告及內部處理意見;
5、將現場協調處置情況向信訪局寫出情況快報;
6、將突發事件的最終處理意見結果及時報告信訪局。
三、工作要求
1、反映迅速,強化協作
接到通知后迅速行動,立即通知相關單位及人員到現場協調處理。
2、耐心細致,做好說服
對事件涉及各方做好認真細致的政策、法規的宣傳解釋工作,說服當事各方通過友好協商,化解矛盾,解決糾紛。
3、依法協調,妥善解決
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進行協調,將矛盾沖突、糾紛予以妥善解決。
4、及時通報,加大處罰
對處理結果及時向相關部門通報,對違規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堅決依法查處,及時通報處罰情況,防止類似事件的再度發生。
一、組織管理
公司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經理店長
副組長:安保組長
成員:收銀組長生鮮組長副食組長百貨組長家紡組長安保人員
領導小組對公司突發事件處置工作負總責,組長為第一責任人,副組長為第二責任人,各成員為具體負責人。
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擬訂突發事件防治方案,制定應急處置措施。
2、指揮處置突發事件。
3、及時向有關部門如實報告情況。
4、調查或協助調查突發事件發生原因等。
二、日常預防
1、禁止在倉庫、賣場及其他工作場所吸煙。
2、禁止將任何東西堆放在安全門及安全通道前,以免阻塞。
3、未經經理允許,不得將非超市人員帶入辦公室或倉庫。
4、員工應對任何可能引起危險的操作和事件要提出警告;嚴重的應報告部門主管及經理。
5、員工應熟悉賣場和倉庫滅火裝置的位置,應熟悉應急設備的使用方法。
6、員工應遵守工具的安全操作說明;非工作執掌范圍,不得擅自使用機器設備。
7、禁止移動或拆除設備上的安全標識,禁止改裝現有設備。
8、員工在各自的`崗位區域內應積極參與處理意外事故,服從統一調度。
9、如發現的安全隱患及可疑人員,應及時向部門主管或經理匯報。
三、應急準備
1、應急預案發布后,經理應組織全體人員學習、培訓、簽字備查并填寫培訓記錄,確保員工熟悉自身的應急職責和具備應急能力。
2、應急領導小組應確定所需的應急設施,并保證充足提供。要定期檢查、測試這些設施以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應急設施包括:警報設施、應急照明、消防設施、監控設施、通訊設備、消防通道等。
3、應急領導小組應依據賣場布局合理繪制緊急疏散路線。
4、應急領導小組應分別針對可能出現的各項突發事件組織一次演練,以檢驗和評估通信指揮、處理步驟、應急救援步驟、應急救援物資、應急救援設備、應急救援人員反應能力與職責等的安全可靠性。
5、演練結束應對應急演練的結果進行評審,特別是對緊急情況發生后應急計劃實施的效果進行評審,必要時修改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演練記錄與評審結果應予歸檔。
四、應急預案
突發事件發生后,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經理,應急領導小組全部成員立即趕赴現場,進行現場指揮,針對不同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一)發生火警應急預案
1、如出現火警,要迅速判斷火警的真假。
2、在場領導迅速組織人員滅火防止火勢蔓延;如果火勢較大無法撲滅,要迅速撥打“119”,告知火災的具體位置。
3、及時通知電工,做好電源的斷電和送電準備工作。
4、當班安保人員要堅守崗位,把好各出入口,阻止顧客入內,防止壞人乘機打劫,并勸說附近的顧客迅速離場。
5、各部門工作人員要做好本部門內員工和顧客的疏散工作,會計、出納和收銀員要做好所有現金和帳目的轉移,對在收銀處等待結帳的顧客要勸說其離開。
6、賣場員工要注意賣場內的顧客,勸說其退場,并要引導顧客從安全通道離開,同時要細心檢查每一個角落,以防還有顧客在賣場內。自身也要做好撤退的準備。
7、安保組要立即疏散賣場的顧客,積極參與現場滅火,客服要保證廣播的暢通。
8、門口安保人員要引導消防車進場。義務消防員要協助消防員做好滅火工作,并有義務協助消防查清火災原因。
9、疏散的員工要在門前廣場集合,以便清點。
(二)打架斗毆應急預案
1、發現打架事件,保安人員要快速、及時制止,防止事態的進一步惡化并及時通知值班領導。
2、如無法迅速控制事態,應撥打“110”,通知公安機關處理并保護好現場。對受傷人員要及時送往醫院救治。
3、對有內部人員參加的打架事件要及時予以制止,并報告上一級領導。安保人員及相關員工要保護好服務區財產及其他顧客的人身安全。必要時要及時疏散顧客。
4、在員工中加強思想教育,做好善后工作,避免負面影響的進一步擴大。
(三)人員受傷的應急預案
1、超市有人受傷要及時通知在場的部門領導。及時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治療并通知受傷人員家屬。
2、如是超市原因造成顧客受傷,要及時向顧客賠禮道歉,接受顧客的批評,并做好善后處理工作。如不是超市的原因,也要根據人道主義做好各項工作。
3、如是超市員工受傷,部門要做好受傷人員休息期間的頂崗工作。在員工中做好思想教育工作,防止負面影響擴大。
(四)漏水、防汛應急預案
1、發現漏水,在場領導要迅速安排員工做好物資的轉移工作。
2、及時通知維修人員,排除漏水,疏通下水道切斷水源。
3、汛期來臨之前,要做好下水道的檢查工作,要加強值班人員的思想教育和防汛物資的準備。
(五)偷盜應急預案
發現偷盜者,員工應及時通知安保人員和部門主管,對情節較重或慣偷人員由安保人員將其扭送派出所。對夜間盜竊或者團伙盜竊要及時通知派出所或撥打“110”,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機關破案。
(六)停電應急預案
1、發生突發性停電,要及時通知部門主管。通知電工,排除停電故障,檢查備用電源和應急照明系統是否正常運行。
2、收銀員要保管好現金。安保人員要堅守崗位,防止意外事件。安保人員要勸說想進入超市購物的顧客,向其說明情況。員工要注意來往人員,防止商品被盜,必要時進行清場。
3、后臺負責停電前后電腦的運行,保證來電后收銀臺的正常運轉。
4、各部門停電時要關掉有關設施的電源開關。
5、如晚上停電,必要時,要做好提前清場的準備工作。
6、電工要做好來電前的準備工作,使來電后的各項設施能夠正常運轉。
深基坑施工發生安全事故以后,項目部必須立即報告到公司安監部,安監部在了解事故準確位置、事故性質、死傷人數及其它有關情況后,立即報告公司分管領導、主管領導和集團公司有關部門,全過程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
2、指揮與控制:
①基坑開挖引起地面不均勻沉降,引起附近建筑物的傾斜的指揮與控制當發現附近建筑物傾斜達到警戒值1%時或沉降速度達到0.1mm/d時,采取的措施為:
a立即停止基坑開挖,加強基坑支護,措施為增加錨桿數量,將錨桿間距加密為500mm;情況較差時,先采用φ600鋼管臨時立柱進行支頂,間距為1.0m。
b地面加強措施為在基坑周邊5.0m范圍內采用注漿進行加固土體,地面注漿材料采用純水泥漿,注漿壓力0.5~1.0Mpa,土體加固深度為8.0m。
c邀請有關專家或加固研究所共同制訂建筑物的糾偏方案并組織實施。
1.突降大雨或暴雨時,立即起動備用水泵抽水,并安排專人不間斷觀察基坑的穩定情況。
2.基坑坍塌事故的指揮控制
發生坍塌事故后,由項日經理負責現場總指揮,發現事故發生人員首先高聲呼喊,通知現場安全員,由安全員打事故搶救電話"120",向上級有關部門或醫院打電話搶救,同時通知項目副經理組織緊急應變小組進行現場搶救。土建工長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清理土方或雜物,如有人員被埋,應首先按部位進行搶救人員,其他組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展擴大,讓現場安全負責人隨時監護邊坡狀況,及時清理邊坡上堆放的材料,防止造成再次事故的發生。在向有關部門通知搶救電話的同時,對輕傷人員在現場采取可行的應急搶救,如現場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傷人員流血過多造成死亡事故發生。預先成立的應急小組人員分工,各負其責,重傷人員由水、電工協助送外搶救工作門衛在大門口迎接米救護的車輛,有程序的處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
緊急救援的一般原則:
以確保人員的安全為第一,其次是控制材料的損失。緊急救援關鍵是速度,因為大多數坍塌死亡是窒息死亡,因此,救援時間就是生命。此外要培養施工人員正確的處險意識,凡發現險情要立刻使用事故報警系統進行通報,緊急救援響應者必須是緊急工作組成員,其他人員應該撤離至安全區域,并服從緊急工作組成員的指揮。
急救知識與技術
鑒于深基坑坍塌事故所造成的傷害主要是機械性窒息引起呼吸功能衰竭和顱腦損傷所致中樞神經系統功能衰竭,因此緊急工作組成員必須熟練掌握止血包扎、骨折固定、傷員搬運及心肺復蘇等急救知識與技術等。
3、通訊
項目部必須將110、120、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的手機號碼、企業應急領導組織成員手機號碼、當地安全監督部門電話號碼,明示于工地顯要位置。工地搶險指揮及安全員應熟知這些號碼。
4、警戒與治安
安全保衛小組應在事故現場周圍建立警戒區域實施交通管制,維護現場治安秩序。
5、人群疏散與安置
疏散人員工作要有秩序的服從指揮人員的疏導要求進行疏散,做到不驚慌失措,勿混亂、擁擠,減少人員傷亡。
6、公共關系
項目部辦公室為項目部各信息收集和發布的組織機構,人員包括,辦公室屆時將起到項目部的煤體的作用,對事故的處理、控制、進展、升級等情況進行信息收集,并對事故輕重情況進行刪減,有針對性定期和不定期的向外界和內部如實的報道,向內部報道主要是向項目部內部各工區、集團公司的報道等,外部報道主要是向地鐵總公司、監理、設計等單位的報道。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5
一、安全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裁判員(長)、各班班主任、保安人員。
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工作組及工作人員準時到達規定崗位,協調各工作崗位,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
2、維持會場工作秩序。會前成立老師和學生會成員組成的紀律監查組,并對個別比賽過程中需要心理安撫、開導的運動員提供相應心理干預、幫助。
3、安排老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實施救援工作。
4、根據需要引導師生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報請上級有關部門。
5、根據需要對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6、提供后勤物資、運輸保障。
7、保障應急工作組人員信息暢通。
二、重點部位的安全事故類型
1、跑道區域摔跤、沖撞事故;
2、投擲區域砸傷事故;
3、跳高、跳遠場地摔傷事故;
4、非參賽學生的意外事故;
5、飲(水)食安全;
6、其他意外傷害事故。
三、運動會現場安全工作組:
(一)協調、糾察組
協調處理運動場比賽期間的日常工作,維持比賽秩序,糾察不安全的行為和不安全的比賽程序、設備,責令其及時整改。
(二)安全紀律保衛組:
在運動會進行期間巡回檢查,處理安全偶發事件,維持比賽秩序,不準學生擅自出入校門和運動場,保持場地衛生。
(三)醫務救護及飲(水)食安全監督組
負責處理運動會中發生的傷病情況,及時判斷傷員是否需要入院治療,及時跟蹤服務。必要時聯系急救中心,電話:120。
(四)后勤物資保障組
負責運動會期間一切物資、設備等正常運轉,協調其他小組工作。
四、具體實施方案
(一)運動會前做好以下工作:
1、運動會組織委員會人員、裁判員、所有工作人員、各班領隊、團委召開一次會議,布置運動會事宜,提出安全方面的具體要求。
2、班主任利用班會向學生講明具體的安全措施及學校安全方案,篩查準備參賽運動員身體狀況,不適宜劇烈運動或競技比賽的人員,不得參賽,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重點強調運動會期間班級紀律。
(二)運動會期間做好以下工作:
1、運動會組織委員會人員、裁判員、所有工作人員責任到崗、到人,各司其責,杜絕事故的發生,以確保運動會正常進行。
2、裁判員應負責好本裁判區域內運動員、觀眾的安全,確保比賽的`正常進行。
3、班主任全程跟班,不得擅離職守和遲到早退,應組織學生定點有秩序文明觀看,不準學生擅自離開校園和運動場,負責運動員參加比賽,學生傷病及時送往醫務室救治,發生意外事故及時報告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確保班中運動員及非參賽學生的安全守紀,保持場地衛生。
4、運動會期間,由政教處負責劃分各班觀看區域,校辦公室嚴格班主任考勤制度。
5、運動會期間政教處、各班班主任應強調學生注意交通安全,準時到校、放學后按時回家,不在外逗留、留宿等。
6、組委會應對管理人員、裁判員、服務人員進行監督和考勤。一旦發生事故,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開展救護工作,將事故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7、凡因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重大事件或不良影響的人員,學校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比賽期間一旦發生突發性事件,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必須立即做出反映,及時了解和分析事件的起因和發展態勢,采取措施控制事件的持續時間和影響范圍,將損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1、當遇到突發事件時,與會師生應按照預案要求堅守崗位,各司其職,聽從大會統一指揮,開展救護工作,將事故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嚴禁私自行動。
2、如遇天氣原因和突發事件(自然災害、暴力侵害等),立即啟動安全預案,要求廣大師生應保持鎮定,教師組織學生聽從大會指揮,有序撤離并立即進行救災。切勿驚慌亂跑,造成混亂,班主任做好本班穩定工作。安全領導小組應將情況在第一時間迅速上報相關上級部門,請就近醫院、派出所等有關部門協助救助并與家長取得聯系。
3、一旦運動員出現挫傷、扭傷、肌肉拉傷等一般性損傷或劇烈嘔吐、眩暈、骨折、休克等較重癥狀時,要采取以下措施:
(1)各組裁判長及裁判員要立即向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2)領導小組組長立即派醫護人員到現場救護。
(3)醫務室老師及時用電話與醫院聯系(撥打120),做好搶救的準備工作。并安排班主任護送傷者到醫院救治。
(4)及時聯系家長,通知家長到醫院。
(5)醫務室應提前準備好急救藥品和器械。
4、門衛嚴禁校外人員進校觀看比賽,經勸阻不離開運動場的,可由保衛組勸其離開;校外人員私自進場地滋事,與校內人員發生沖突且情節嚴重的,領導小組應及時予以制止,拒不配合的,視情況報公安機關打110。
5、任何人員如因不堅守崗位、不認真履行職責,如因失職造成安全事故,其損失由當事人承擔,并按學校工作制度進行相關處理。具體分工:
(1)學校運動會安全工作由總負責。
(2)及體育組負責賽事安全,其他校級干部裁判長及老師裁判員實行一崗雙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3)及總務處負責安全排查及巡視,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和處理。
(4)各班學生安全由班主任負責。
(5)食堂的食品、飲水安全由韓曉敏負責。
(6)各位學生要注意學校衛生,不要隨便亂扔紙、皮、果屑,特別是自己班級的所在區域做到干凈、環保,不干凈的要及時處理,會后由政教處組織檢查,結果列入文明班級評選,衛生情況嚴重的要在全校通報。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6
為了切實保障全校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建立安全、穩定、舒適的育人環境,根據上級要求,特制訂本校處置校園重大突發事件預案,處置校園重大突發事件的預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學習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實貫徹全省安全工作會議精神,以講政治的高度自覺維護學校的安全穩定。一旦學校發生突發事件,必須快速反映,學校安全領導小組第一時間到達現場,迅速向區教育局報告事態發展狀況,妥善處置,努力將事態控制于校內,花解于班級,把矛盾消除在萌芽。
二、工作目標
控制事態發展,限制在最短時間,最小范圍內,使負面影響和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做好學生工作,安定學生情緒,盡快恢復學校的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
三、組織領導和工作小組職責
1、組織領導學校成立處置重大突發事件指揮部,指揮部組成人員名單如下:李法凱、張偉、黃建生、黃順明、楊益民、吳聰鵬、黃振華、楊建志、陳聰益。指揮部領導小組成員:李法凱為組長,黃建生為副組長。
2、工作小組和職責設立處置重大突發事件工作小組,負責維護校園安全和穩定工作。
(1)指揮辦公室主任:黃建生副主任:吳聰鵬成員:黃振華、陳聰益、楊建志工作職責:承擔指揮領導小組辦事機構的只能傳達上級指示,協調各處室對突發事件處置。并向學校指揮部匯報和聯絡工作。宣傳教育工作,根據中心和學校指揮領導小組的指令,編播有關制止事態發展的通告,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等;做好對外新聞聯絡和校園網絡控制工作;即使收集事態發展的信息和取證材料等。
(2)現場指揮組組長:李法凱副組長:黃建生成員:各年級年段長、班主任工作職責:按學校領導小組指令,具體組織實話現場處置工作,即使向學校領導報告事態發展,處置情況,規劃方案《處置校園重大突發事件的預案》。包括穩定情緒,開展勸阻,疏導和維護秩序工作,制止破壞校園公共財物及其他破壞活動。嚴防學生鋌而走險事件發生。
(3)保衛工作組組長:吳聰鵬成員:保衛科工作人員工作職責:根據學校領導小組指令迅速封鎖現場,設法切斷鬧事群體與外界的聯系,控制事態發展,及時做好校園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看好校園各個出入口,堅決封堵鬧事群體走出校門或外界鬧事群體進入校園。根據事態發展輕重情況,負責與110聯系。
(4)后勤保障組組長:陳聰益副組長:蘇逸挺成員:后勤和食堂工作人員職責:根據學校領導小組指令,組織動員后勤工作人員和學校宿舍管理員,配合其他工作小組,進一步做好校園通信、交通、水電以及安全防護措施,為平息事態提供一切物質保障。
四、工作原則和具體處置措施
1、工作原則
(1)哪個部門、哪個年級、哪個班級發生事件,由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各工作小組相互支持,在校領導小組指揮下,共同配合工作。
(2)快速反映原則。學校一旦發生重大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向校領導小組報告,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第一時間果斷處置。
(3)堅持疏導,防止激化的原則,重在思想教育,做過細思想工作。
(4)盡可能減少損失的原則。一切以保護全校師生人身安全和國家財產不受損失為目的,避免傷亡事故發生。
(5)無條件服從原則。一切服從大局,堅決服從校領導小組指揮,相互配合對發生事件處置不推諉、不拖拉、不扯皮。
2、具體處置措施
(1)校園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學校指揮領導小組,負責本校安全穩定工作,觀察事件發展動向,了解情況,及時掌握信息與指揮中心取得聯系,按指揮中心要求,做好應急準備工作,組織落實本校機動隊為應急力量,并隨時接受指揮中心調動。
(2)嚴格安全保衛,割斷外界鬧事群體與本校學生的聯系,關閉校門,組織外來干涉學生的串訪。
(3)管好本校學生,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學校指揮領導小組迅速召開有關部門會議,講清事實真相,不止處置措施,各年級、班主任根據指揮小組要求,將學生控制在各班教室,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全力穩定本班學生情緒,堅決封堵,防止學生走出教室、走出校門,以避免我校學生卷入事件。
(4)一旦本校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指揮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向學區、教育局報告事態發生情況,不隱瞞事實真相,如實上報,不貽誤時機,并采取響應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5)根據誰主觀、誰負責的原則,各年級班主任、任課教師工作,開展正面宣傳和引導,教育學生聽從指揮,不參與鬧事,不到鬧事現場圍觀,安心本班學習。
(6)當鬧事者不聽勸告,肆意破壞校園財物,或沖出校園進行非法活動時,保衛部門迅速將鬧事者與圍觀者隔開。情況緊急和必要時直接與公安部門取得聯系,依法強行制止事態發展,并采取強制措施,將鬧事骨干帶離鬧事地點。同時組織力量繼續做好一般鬧事者與參與人員的勸說工作,直至事態平息。
(7)妥善處理事后工作。當事態得到基本控制,或平息后,要繼續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抱著教育多數,幫助少數,挽救個別,穩住大局的原則,做好安定工作。學校后勤保障組要熱情做好后勤服務工作,以進一步穩定學生情緒,防止事態反復。
五、設備配置
1、照明用具;
2、照相機;
3、錄音機。
紀律與要求在處置重大突發事件中按分工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責任規章制度。凡在執行本預案過程中,因瀆職、不服從指揮、不及時處理、從而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7
1、處置事件的組織:學校領導,教育局領導,學校值日教師,衛生防疫部門人員。
2、報告程序:
(1)學校領導。
(2)教育局領導。
(3)根據事件需要,經領導同意后報告報告地方防疫部門。
3、處置措施:
(1)發現情況后立即向學校和有關部門主要領導匯報。
(2)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醫院,無交通工具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或“110”請求救助。
(3)由飲食服務管理人員封存現有食物,無關人員不允許到操作間或售飯處。
(4)立即組織骨干教師組成陪護人員隊伍,由學校領導安排負責陪護,無關人員未經批準不準到醫療單位探視,以免影響治療秩序。
(5)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縣、區防疫部門報告。
4、注意事項:
(1)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有個別家長來校探視,由各學校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發生后,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有關領導同意,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是指各級人及其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為依法、迅速、科學、有序應對突發事件,最大程度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規劃、編制、審批、發布、備案、演練、修訂、培訓、宣傳教育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應急預案管理遵循統一規劃、分類指導、分級負責、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五條應急預案編制要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制度,緊密結合實際,合理確定內容,切實提高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類和內容
第六條應急預案按照制定主體劃分,分為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兩大類。
第七條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由各級人及其部門制定,包括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等。
總體應急預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政府組織應對突發事件的總體制度安排,由縣級以上各級人制定。
專項應急預案是政府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重要專項工作而預先制定的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工作方案,由有關部門牽頭制訂,報本級人批準后印發實施。部門應急預案是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本部門(行業、領域)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涉及部門工作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制定。
第八條總體應急預案主要規定突發事件應對的基本原則、組織體系、運行機制,以及應急保障的總體安排等,明確相關各方的職責和任務。
針對突發事件應對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不同層級的預案內容各有所側重。國家層面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應對原則、組織指揮機制、預警分級和事件分級標準、信息報告要求、分級響應及響應行動、應急保障措施等,重點規范國家層面應對行動,同時體現政策性和指導性;省級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機制、信息報告要求、分級響應及響應行動、隊伍物資保障及調動程序、市縣級政府職責等,重點規范省級層面應對行動,同時體現指導性;市縣級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機制、風險評估、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措施、隊伍物資保障及調動程序等內容,重點規范市(地)級和縣級層面應對行動,體現應急處置的主體職能;鄉鎮街道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傳播、組織先期處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報告、人員臨時安置等內容,重點規范鄉鎮層面應對行動,體現先期處置特點。
針對重要基礎設施、生命線工程等重要目標物保護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風險隱患及防范措施、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和緊急恢復等內容。
針對重大活動保障制定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活動安全風險隱患及防范措施、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人員疏散撤離組織和路線等內容。針對為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供隊伍、物資、裝備、資金等資源保障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組織指揮機制、資源布局、不同種類和級別突發事件發生后的資源調用程序等內容。
聯合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相鄰、相近地方人及其部門間信息通報、處置措施銜接、應急資源共享等應急聯動機制。
第九條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由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居委會、村委會等法人和基層組織制定,側重明確應急響應責任人、風險隱患監測、信息報告、預警響應、應急處置、人員疏散撤離組織和路線、可調用或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情況及如何實施等,體現自救互救、信息報告和先期處置特點。大型企業集團可根據相關標準規范和實際工作需要,參照國際慣例,建立本集團應急預案體系。
第十條政府及其部門、有關單位和基層組織可根據應急預案,并針對突發事件現場處置工作靈活制定現場工作方案,側重明確現場組織指揮機制、應急隊伍分工、不同情況下的應對措施、應急裝備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內容。
第十一條政府及其部門、有關單位和基層組織可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具體情況,編制應急預案操作手冊,內容一般包括風險隱患分析、處置工作程序、響應措施、應急隊伍和裝備物資情況,以及相關單位聯絡人員和電話等。
第十二條對預案應急響應是否分級、如何分級、如何界定分級響應措施等,由預案制定單位根據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
第三章預案編制
第十三條各級人應當針對本行政區域多發易發突發事件、主要風險等,制定本級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編制規劃,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適時修訂完善。單位和基層組織可根據應對突發事件需要,制定本單位、本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編制計劃。
第十四條應急預案編制部門和單位應組成預案編制工作小組,吸收預案涉及主要部門和單位業務相關人員、有關專家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編制工作小組組長由應急預案編制部門或單位有關負責人擔任。
第十五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在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基礎上進行。
(一)風險評估。針對突發事件特點,識別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風險、治理隱患的措施。
(二)應急資源調查。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調用的應急隊伍、裝備、物資、場所等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必要時對本地居民應急資源情況進行調查,為制定應急響應措施提供依據。
第十六條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廣泛聽取有關部門、單位和專家的意見,與相關的預案作好銜接。涉及其他單位職責的,應當書面征求相關單位意見。必要時,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要求或實際需要,征求相關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四章審批、備案和公布
第十七條預案編制工作小組或牽頭單位應當將預案送審稿及各有關單位復函和意見采納情況說明、編制工作說明等有關材料報送應急預案審批單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發布應急預案簡本的,應當將應急預案簡本一起報送審批。
第十八條應急預案審核內容主要包括預案是否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是否與有關應急預案進行了銜接,各方面意見是否一致,主體內容是否完備,責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確,應急響應級別設計是否合理,應對措施是否具體簡明、管用可行等。必要時,應急預案審批單位可組織有關專家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第十九條國家總體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審批,以國務院名義印發;專項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審批,以國務院辦公廳名義印發;部門應急預案由部門有關會議審議決定,以部門名義印發,必要時,可以由國務院辦公廳轉發。
地方各級人總體應急預案應當經本級人常務會議審議,以本級人名義印發;專項應急預案應當經本級人審批,必要時經本級人常務會議或專題會議審議,以本級人辦公廳(室)名義印發;部門應急預案應當經部門有關會議審議,以部門名義印發,必要時,可以由本級人辦公廳(室)轉發。
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須經本單位或基層組織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簽發,審批方式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二十條應急預案審批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印發后的20個工作日內依照下列規定向有關單位備案:
(一)地方人總體應急預案報送上一級人備案。
(二)地方人專項應急預案抄送上一級人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三)部門應急預案報送本級人備案。
(四)涉及需要與所在地政府聯合應急處置的中央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備案。
第二十一條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類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應向社會公布。對確需保密的應急預案,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應急演練
第二十二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演練制度,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人員廣泛參與、處置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至少每3年進行一次應急演練。
地震、臺風、洪澇、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易發區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礎設施和城市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生命線工程經營管理單位,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運、使用單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場所和醫院、學校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單位或者管理單位等,應當有針對性地經常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第二十三條應急演練組織單位應當組織演練評估。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演練的執行情況,預案的合理性與可操作性,指揮協調和應急聯動情況,應急人員的處置情況,演練所用設備裝備的適用性,對完善預案、應急準備、應急機制、應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等。
第六章評估和修訂
第二十四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定期評估制度,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范管理。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一)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三)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七)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六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突發事件分級標準等重要內容的,修訂工作應參照本辦法規定的預案編制、審批、備案、公布程序組織進行。僅涉及其他內容的,修訂程序可根據情況適當簡化。
第二十七條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等,可以向有關預案編制單位提出修訂建議。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辦稅服務廳管理,有效處置區國稅局辦稅服務廳發生的突發事件,提高預防和處置應急事件能力,保障區國稅局辦稅服務廳各項工作正常開展,維護國稅系統干部職工和納稅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市國稅局辦稅服務廳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辦法》,結合區國稅局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所指突發性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響辦稅服務廳納稅服務窗口正常工作的緊急事件。
突發事件主要包括的內容:
(一)稅收業務類:主要包括辦稅服務廳人員在受理稅務登記、申報征收、認證報稅、發票發售、文書受理等稅收業務時,由于各種原因不能即時處理,造成納稅人在辦稅服務廳內嚴重排隊擁擠等事件的情況;
(二)信息網絡類:主要包括辦稅服務廳應用的各類軟件因網絡不通暢、機器故障、斷電等原因無法正常運轉,影響辦理正常業務的情況;
(三)公共安全類:主要包括發生大聲喧嘩、吵鬧、打架斗毆、尋釁滋事等各類不文明現象,影響辦稅服務廳正常稅收工作秩序的事件;
(四)事故災害類:主要包括火災、水災、雷電、爆炸、觸電、疫情等;
(五)其他類:其他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響辦稅服務廳正常工作開展的緊急事件。
第二章應急處置原則
第三條應急事件的處置應堅持下列原則:
(一)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增強憂患意識,建立健全應急工作機制,堅持以人為本、預防與應急相結合,把保障生命安全作為首要任務,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作為出發點,認真做好應急事件的各項預警預防工作。
(二)統一領導,分級處理。市區國稅局成立應急事件處置領導小組,對應急事件實行統一領導,負責處理本轄區內辦稅服務廳發生的應急事件。
(三)快速反應,果斷處置。充分發揮稅務人員的作用,提高對應急事件的反應和處置能力,綜合運用法律、行政、調解等多種手段果斷處置應急事件,把不良影響和損失降到最低。
(四)因情施策,區別對待。要嚴格區別對待應急事件中的組織策劃者與一般群眾。對組織策劃者,要密切關注動態,把握有利時機,根據上級指示,嚴密控制,妥善處置;對一般參與者,認真做好宣傳疏導勸阻工作。
(五)保障運行,注重實效。應急事件發生后,要充分利用各種條件,確保辦稅服務廳各項業務能夠及時正常開展,先行處置納稅人需辦理的涉稅事宜,待應急狀態解除后,再補辦相關手續。
第三章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
第四條區國稅局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統一領導辦稅服務廳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具體負責指揮、控制、協調應急事件的處置。
第五條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業務組、技術組、保障組和綜合組。
業務組由納稅服務部門負責人任組長,負責協調、處置業務性應急事件,在應急事件處置期內向上級相關部門報送業務問題提報單,并在應急事件處置完畢后向應急領導小組報送業務性應急事件處置報告;
技術組由信息中心負責人任組長,負責協調、處理技術性應急事件,在應急事件處置期內向上級信息中心報送技術問題提報單,并在應急事件處理完畢后向應急領導小組報送技術性應急事件處置報告;
保障組由辦公室負責人任組長,負責應急事件處置期內設備供應、車輛安全等后勤保障工作;
綜合組由征管部門負責人任組長,負責收集、整理、分析、總結應急事件產生的原因、影響的范圍及造成的后果,監督應急事件的處置,提出應對應急事件的措施,改進應急事件處置的方法。
第六條辦稅服務廳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由各部門按職責承擔,負責區國稅局突發事件處置、宣傳、報道的組織、協調工作。
第四章應急決策程序
第七條應急領導小組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組長或副組長及時召集有關成員初步研究事件情況,并立即通報相關部門采取緊急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同時按照有關規定上報上級管理部門,啟動應急預案。
第八條應急領導小組召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緊急會議,研究應急處置工作,經確定后由分管領導以及相關部門迅速組織實施,確保人員及時到位。
第九條突發事件處置完后,要及時總結,形成書面報告,并提出加強處置應急事件工作的建議,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第十條突發事件如需對外宣傳解釋,由區國稅局統一做出,未經市區國稅局領導同意,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向新聞媒體透露事件的相關信息及發表言論。
第五章應急處置程序
第十一條加強對辦稅服務廳各項工作的領導,嚴格執行納稅申報期領導值班制,同時加強與轄區公安部門的聯系,保障辦稅服務廳的工作正常開展。發生應急事件時,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別啟動應急處置程序:
(一)應急領導小組要及時對辦稅服務廳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指導,及時開展疏導、勸解和處置工作,并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隨時與各有關方面保持聯系,及時溝通情況。
(二)應急領導小組了解原因、經過及訴求等相關信息后,要認真做好書面記錄,指引當事人按照有關規定提供資料,對當事人提出的問題,能當場答復的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要明確下一步處理辦法及時限。
(三)辦稅服務廳按照要求,在辦理期限內回復當事人、并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處置情況。若涉及的問題超越辦稅服務廳管轄權限的,要在規定處置時限內向應急領導小組請示與辦理相關的回復、報告。
(四)辦稅服務廳應及時掌握接待處置工作中的相關信息,并向急領導小組報告情況,情況緊急或當時不能了解清楚的,應先報簡要情況,再報后續情況和處置結果。
第十二條稅收業務類應急事件處置程序:
發生稅收業務類突發事件后,辦稅服務廳人員要在事件發生后立即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并向納稅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維持好現場秩序。同時,應急領導小組業務組應立即組織人員通過增開窗口等方式進行疏導分流,對當場無法辦結的業務,原則上只要資料齊全,要先行進行受理,并明確告知納稅人辦結時限;保障組應積極提供幫助,負責設備供應、車輛安全等后勤工作;綜合組監督應急事件處置的同時,負責收集、整理、分析、總結應急事件產生的原因、影響的范圍及造成的后果,以提高應對此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無法處理或需向上級請示的,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報告市局相關負責人。
(一)稅務登記業務按以下應急流程處理:
納稅人提交資料齊全且自愿留存資料的,能夠當場辦理的受理即辦;無法當場辦理的,應收取資料,妥善保管,做好登記,待業務處理恢復正常后及時辦理并通知納稅人;
納稅人提交資料不全或不愿意留存資料的,應當一次性告知所需補充的資料,做好登記,待業務處理恢復正常后及時通知納稅人補辦;
因突發事件導致納稅人在規定時間內無法辦理稅務登記業務的,辦稅服務廳應出具情況說明,不予處罰。
(二)發票發售業務按以下應急流程處理:
對購買發票的納稅人,原則上不留存納稅人的資料,可登記納稅人的聯系方式,待業務處理恢復正常后及時通知納稅人。
(三)發票認證業務按以下應急流程處理:
原則上不留存納稅人的發票資料,做好登記,待業務處理恢復正常后及時通知納稅人;
納稅人自愿留存資料的,應收取資料,妥善保管,做好登記,待業務處理恢復正常后及時辦理并通知納稅人;
因突發事件導致納稅人在規定期限內無法辦理認證業務的',經辦稅服務廳出具情況說明,由應急領導小組報請上級稅務機關按照相關規定協助處理。
(四)稅控企業報稅業務按以下應急流程處理:
原則上不留存納稅人的資料,做好登記,待業務處理恢復正常后及時通知納稅人。
(五)申報征收業務按以下應急流程處理:
納稅人提交資料齊全且自愿留存資料的,應收取資料,妥善保管,做好登記,視同已受理,待業務處理恢復正常后及時辦理并通知納稅人;
納稅人提交資料不全或不愿意留存資料的,應當一次性告知所需補充的資料,做好登記,待業務處理恢復正常后及時通知納稅人;
因突發事件導致納稅人在規定期限內無法辦理申報業務和稅款繳納業務的,由辦稅服務廳出具情況說明,不予加收滯納金和罰款。
(六)文書受理業務按以下應急流程處理:
納稅人提交資料齊全且自愿留存資料的,能夠當場辦理的受理即辦;無法當場辦理的,應收取資料,妥善保管,做好登記,待業務處理恢復正常后及時辦理并通知納稅人;
納稅人提交資料不全或不愿意留存資料的,應當一次性告知所需補充的資料,做好登記,待業務處理恢復正常后及時通知納稅人補辦。
第十三條信息網絡類應急事件處置程序:
發生信息網絡類應急事件后,辦稅服務廳人員要于事件發生后應立即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并向納稅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應急處理,原則上先手工進行受理,并向納稅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應急領導小組技術組成員應第一時間負責對網絡系統進行修復。同時,積極協調其他部門或單位進行解決。對于系統無法修復的情況,經市局有關領導批準,應協調其他部門采取“同城通辦”等有關措施進行解決。
(一)排隊叫號系統發生故障時,應在叫號機顯著位置公告并向應急領導小組技術組組長報告,同時抄報分管領導。技術組要及時向維修單位聯系維修事宜。同時,辦稅服務廳采取人工排隊的方式辦理涉稅事項,增加導稅員維持辦稅服務廳秩序。當天不能解決問題時,要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
(二)稅收征管信息系統遭受破壞或其他原因導致系統癱瘓時,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查明事故原因和系統受損情況,按要求上報市局相關領導,屬市局職責范圍內的事項由市局組織人員進行搶修。屬電力、電信原因導致事故發生的,要立即與電力、電信等部門協調,保障系統的電力供應和線路暢通。屬人為破壞引起的此類突發事件,要及時通報公安機關,徹底追查事故原因,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十四條公共安全類應急事件處置程序:
發生公共安全類突發事件后,辦稅服務廳應立即向應急領導小組綜合組報告,綜合組有關責任人要立即引導納稅人到后臺進行溝通調解。經了解后如確屬工作人員的錯誤,應由工作人員及時向納稅人道歉,并保證不再出現同樣的問題;如果不是,向納稅人解釋說明,以便排除誤解。對于其他公共安全類事件,辦稅服務廳人員上報應急領導小組后,應急領導小組各部門應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應急處理,需其公安部門協助的,應立即進行協調處理。
(一)此類事件發生時,應急領導小組綜合組領導要在第一時間趕到事發現場,迅速向市局報告情況,事態緊急時應立即向110報警求助,控制事態發展。
(二)辦稅服務廳要迅速控制現場,為保證辦稅服務廳秩序,可將當事人帶至指定的分流處置場所進行分流,同時要迅速查明事件原因,并耐心做好納稅人的宣傳解釋工作,現場主管領導要在職權范圍內立即給納稅人以答復;處置工作需要其他部門協助的,應及時協調相關部門共同開展處置工作。
(三)應急領導小組綜合組主要領導要及時對辦稅服務廳進行指導,并派員指導事發地辦稅服務廳開展疏導、勸解和處置工作,并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隨時與各有關方面保持聯系,及時溝通情況。
(四)辦稅服務廳相關負責人了解原因、經過及訴求等相關信息后,要認真做好書面記錄,指引當事人按照有關規定提供資料,對當事人提出的問題,能當場答復的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要明確下一步處理辦法及時限。
第十五條事故災害類應急事件處置程序:
發生事故災害類應急事件后,辦稅服務廳人員要立即組織疏散或妥善安置納稅人,并積極開展自救,確保納稅人和自身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與公安、交管、醫療衛生部門聯系,以便及時取得幫助。同時,應急領導小組要維護辦稅服務廳現場秩序,保障公共財產及納稅人財產安全,做好現場的防火、防盜等防護工作,將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事故災害類事件要立即上報市局相關領導。
(一)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處置程序
1、應急領導小組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災害現場,摸清情況,立即向市局和當地政府相關部門報告;緊急情況下要根據具體災害需要,先行撥打110或119報警臺和120急救臺報警后,再向市局報告。
2、辦稅服務廳在外部救援人員到來之前,組織工作人員開展自救。自救的重點和順序為:受傷人員、稅收票證、財產物資。對搶救出的稅收票證和財產物資,由應急領導小組指定兩名以上稅務干部進行登記和保管。
3、轉移后的第一時間要安排專人清點人數,核對本單位轉移出人員,對外單位人員要造冊登記。
4、受搶救器械、裝備等客觀條件限制,辦稅服務廳自身無法實施自救時,應全力確保受傷被困人員的生命安全,并派員維護現場秩序,等待專業人員到場救援,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災害現場。
5、及時將受傷人員送到醫院救治,通知傷員家屬,協助家屬做好對傷員的護理。
6、災害現場處理完畢后,向市局上報災害情況書面報告。
(二)各種重大流行疾病突發事件的處置程序
1、在高危疾病流行期間,要在辦稅服務廳開展相關的疾病預防宣傳,并根據疾病預防中心的統一部署,發放有關的疾病預防藥物,預防和避免疾病的感染和流行。
2、在辦稅服務廳發現疑似病例時,發現人要立即向辦稅服務廳負責人報告。對發現的疑似病例進行必要的隔離處理,聯系120送醫院確診。此后第一時間內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3、如發生的流行疾病得到當地疾病控制中心證實,確屬危害性較大,應急領導小組經市局批準,可以采取封鎖現場、停止辦公等必要的保護措施,并向納稅人發布公告,爭取納稅人諒解。
4、對辦稅服務廳工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體檢,請求當地衛生防疫部門提供幫助,盡快對辦稅服務廳進行消毒處理,力爭盡快恢復正常工作。
第十六條其他類應急事件處置程序:
發生其他應急事件是,辦稅服務廳人員要立即上報應急領導小組,并做好應急處理。對于重大突發性事件,要立即上報市局國稅機關。
第十七條秩序重建
突發事件消除后為不影響辦稅服務廳繼續開展工作,事發單位要立即恢復正常工作秩序,繼續開展各項工作。對于突發事件消除后,由于辦稅服務廳軟、硬環境受到嚴重破壞無法正常運轉且辦稅服務廳無能力自行解決問題的,由應急領導小組統籌安排辦稅服務廳各相關事項。
(一)辦稅場所或其內設硬件設施受到嚴重破壞,短期無法修復的,應急領導小組應請示市局相關領導,經同意后,指定相鄰國稅辦稅服務廳代為辦理相關涉稅事項,或在原地搭建臨時工作場所開展工作。
(二)辦稅服務廳工作人員受到傷害,且無法安排后援力量的,應急領導小組請示市局相關領導,經同意后,從全市系統內抽調人員支援。
(三)由于受到突發事件影響,辦稅服務廳雖受到一定影響、不能立即恢復正常秩序,但可預計恢復正常工作時間的,辦稅服務廳要立即在突出的位置張貼公告,告知納稅人恢復正常工作的時間。
第十八條獎懲制度
辦稅服務廳發生突發事件后,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及現場工作人員要團結一致、全力以赴采取有力措施平息事件,根據表現分別給予獎懲。
(一)對在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預警及時、處理果斷、有效保護生命安、公共財產或控制措施妥當的部門或個人,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二)由于主觀原因沒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突發事件進一步演變,導致更大損害的,須按相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確定責任人的順序為:辦稅服務廳負責人(包括在辦稅服務廳值班的其他領導)、單位主管辦稅服務廳工作的領導、單位負責人、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其他成員(辦稅服務廳沒有及時上報的除外)、突發事件現場的黨員干部、突發事件現場的其他工作人員。
第十九條宣傳教育
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要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程序,明確各級領導和各崗位在處置突發事件中的任務和職責。在制定方案時,要結合市區局國稅局實際情況,詳實具體,方便操作。
加強宣傳教育,每年組織開展一次緊急情況下轉移、逃生、安置等演練活動,增強市區國稅系統干部職工的防災、減災意識,提高市區局國稅干部職工應急反應、處置能力,確保市區國稅局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和國稅隊伍的和諧穩定。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預案由區國家稅務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20
為確保校園各類突發事件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我校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內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的火災、地震、洪災、公共衛生、環境污染以及人為的破壞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一)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相關科室、教研組主要負責人組成,校長任組長。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采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指導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對部門組織或負責的教育教學活動,活動前應有預案,并根據學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采取相應的措施,發生事故,主動納入學校預案工作程序。
(四)應急狀態期間,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信網絡暢通。校內各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部門(年段)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五)學校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采取的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二、監測與報告
(一)開展突發事件巡視監測。任何人員都有巡視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責任,值周教師、教學活動的帶隊教師、學校安全門衛等教師更有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職責,一發現事件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苗頭,應向學校領導匯報。
(二)建立信息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級匯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匯報,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部門匯報,并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系。
(三)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序。對于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并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匯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善后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四)突發事件向外發布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發布,不得主觀臆測、夸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鑒定核實后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后,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采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后,學生管理部門、保衛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采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并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后,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采取臨時停課、放學、疏散等措施,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事件情況以及采取的應急措施。
(五)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系,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系家長進行救治。
四、應急預防監控措施
(一)火災
學校全體師生發現校園火災均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領導匯報。發生在教育場所的火災,教育活動必須立即停止,并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搶救。涉火人員必須提交火災原因的書面報告。補充如下:
1、火勢比較大,靠學校自己的力量難以撲滅,應立即撥“119”報警。
2、重點部位或其鄰近發生火災,靠學校自己力量無把握短時撲滅,可能危及重點部位,應立即直接撥“119”報警。同時采取自救措施,轉移物品,打開消防通道,疏散人員,隔離電源。
3、一般火災情況(火勢較小、火勢發展慢、損失小、靠學校自己力量可以撲滅)應立即組織自行撲火,事后將火災發生時間、地點、情況、撲火經過、采取的滅火方式和起火原因與后果等以書面形式報學生處。
(二)惡性傷亡事故
當學校內發生人員傷亡的惡性事故時,應立即保護現場,并報告學校應急預案處理領導。對未死亡人員學校應采取現場急救,無法或無能力救治、或者無法判斷傷亡情況,應及時向相關部門(門、醫療救治中心等)報警。
對惡性傷害事故的'原因要進行及時調查,實事求是,配合各部門提供相應證據證件。事故的處理根據調查結果以相關法律法規條例處理。
(三)傳染性疾病暴發、流行
應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采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等待醫療部門治療。加強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散。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應及時采取如下措施:
1、對全校師生員工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發放必要的防護用品。在公共衛生場所完善洗手設備,提供流動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師生居所、工作室、人群聚集場所要增加通風的時間和強度。教育師生增加戶外活動的時間,注意勞逸結合,增強抗病能力。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手,搞好居室衛生,勤曬衣被。
3、建議師生員工盡量避免接待外地來訪的客人,各種集體性人員聚集活動推遲或取消,盡量減少不必要的會議和集體活動。
4、一旦發生疫情,嚴控外來人員進入,教育學生自我保護,限制學生去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對我校外出工作人員、學生實行登記制度,經醫院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才能復學。
5、學校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第一,學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學。對影響師生安全教育教學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安全的,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或在路上護送,也可以報警。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如地震、龍卷風等,應盡力采取保護和自救措施,事后應及時施救,并向事實情況通過匯報程序匯報。
1、產生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配合環保部門緊急疏散全校師生,并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疏散過程維護好師生的秩序。
2、平時對全校師生進行環保教育和環境污染自護自救教育。
(五)人為破壞
1、加強校園保衛和巡邏,阻止外來人員進入校內。
2、發生爆炸、投毒等惡性事故,及時報警。學校應保護生者,進行人員安全疏散,對傷員進行救治。
3、發生綁架等突發事件,及時報警,并配合部門提供相關破案線索。
4、發生打架斗毆致人傷殘等突發事件,報警,及時送傷者入醫,保護現場,調查原因。
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嚴格執行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本著完善設備,預防為主的原則,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組長:(校長) 副組長:(后勤主任)組員: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21
為加強對學生的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讓學生不忘革命先烈,珍惜優越的學習生活條件,樹立遠大的理想,磨練頑強的意志,練就過硬的本領,成人成才,報效祖國,為社會的發展做出積極的貢獻。學校決定于4月1日組織全校學生開展“緬懷革命先烈、弘揚民族精神”清明祭掃烈士墓活動。為了保證活動的順利安全,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突發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副組長: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組員:
二、安全小組
組長:
成員:五年級各班語數學任課老師及
具體分工:
校門口:學校前門衛;
十字路口:;
烈士墓入口:;
本次活動各班前面班主任帶隊,任課教師在隊伍的后面。
二、加強安全教育,防患于未燃。
1、全體領導和教職工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學生的安全負責,對學生加強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確保外出活動萬無一失。尤其是班主任老師,出發前要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紀律教育。
2、每班安排的跟班老師,要協助班主任老師管理學生,各老師一定要按照安排跟著隊伍前行。每段安排的負責人員,要在隊伍到達前進入指定位置,等隊伍全部離開后方可繼續前進。
3、各班主任要安排好祭掃活動結束后把學生帶回學校。
4、班主任要隨時清點班級學生人數,尤其是出發前、到達目的地后、自由活動結束后、活動結束前等時段。
5、班主任要強調學生在去掃墓途中遵守紀律,不推推打打、不隨意離開隊伍、不違反交通指揮,一切行動聽指揮。在祭掃活動中要注意文明禮儀,教育學生不大聲喧嘩、不隨便講話、不吃零食飲料等。
6、活動結束后要選擇平坦的地方,開展活動。并教育學生:
(1)不能到危險的地方玩耍;
(2)不能追逐打鬧;
(3)不能隨意離開隊伍,單獨活動,有事離開一定要征得老師的同意;
(4)發現問題或發生事故時,一定要及時報告老師。
7、外出過程中班主任應及時了解學生身體狀況,有病或身體不舒服的應及時報告應急小組,予以妥善處理。
8、所有領導和教師在活動期間必須保持通訊暢通。
三、活動時發生意外事故時立即啟動此預案。
1、事故發生后,現場教師應立即通知班主任,班主任根據實際情況作出決定。
2、一般性事故,班主任老師可根據情況自行進行解決。重大事故,應立即上報給突發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3、學校突發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情況應盡快向公安、醫療部門上報,同時組織人員進行搶救,以最短時間最快速度開展工作,并通知學生家長。
4、公安、醫務人員進行搶救時,現場有關老師要協助做好各方面的工作。
**縣**小學校少先大隊部
20xx年xx月xx日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22
水上突發事件受水域的天氣和水流等自然環境的影響,情況非常復雜,給搜救帶來困難。如果缺乏行之有效的應急預案,臨時倉促決斷,考慮不周,則有可能顧此失彼,陷入被動局面,導致嚴重的混亂,造成更大的災難。
水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在辨識和評估水上交通潛在的風險,總結水上突發事件類型和發生過程,預測發生的概率,分析其造成的后果及影響程度的基礎上,對應急組織機構的職責、人員、技術、裝備、設施、行動和應急處置的指揮協調、物資保障等方面預先做出的.具體安排,是保障水上搜救行動迅速、規范、有效進行的整體計劃和程序規范,其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建立水上突發事件應急的體制和機制
應急預案建立了水上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組織機構,明確各成員的職責和分工,為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水上突發事件應急反應行動提供保障,使水上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有據可依、有章可循。
2.規范水上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程序
應急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制定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采取的措施。應急預案對預防預警、應急響應、應急保障和善后等環節都進行了詳盡的安排。當水上突發事件發生時,根據預案開展救援,能夠避免盲目性。
3.提高指揮決策和應急反應的效率
應急反應對時間的要求十分緊迫,容不得有任何拖延。應急預案事先明確了應急各方的職責和任務,規定了應急資源儲備和調用程序,有助于做出準確的指揮調度,指導應急反應行動迅速、有序地進行,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4.便于應急反應的協調聯動
當水上突發事件在兩個國家、兩個省份交界處發生,或發生特大規模的水上突發事件時,應急預案規定了海事機構的聯動方案。最初接到水上突發事件信息的水上搜救機構,自動承擔應急指揮機構的職責,并啟動預案反應,直至水上突發事件應急反應工作已明確移交給責任區水上搜救機構或上一級水上搜救機構指定新的應急指揮機構時為止。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2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正確處置各類藥品(含醫療器械,下同)突發事件,保障公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省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應急預案》、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山東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魯食藥監發[20__]51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發布臨沂市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試行)的通知》(臨食藥監[20__]6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適用于##縣行政區域內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體健康嚴重損害的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第三條藥品安全突發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藥品質量事件、群體性藥害事件、嚴重藥品不良反應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藥品事件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突發藥品安全事件。
第四條根據藥品突發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可能或已經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將突發事件分為三個等級。
一級:重大突發事件。指突發事件在全省范圍影響大、波及范圍廣、蔓延勢頭緊急,已經發生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或者致人嚴重殘疾、或者十人以上輕傷或者其他特別嚴重后果的事件。
二級:較大突發事件。指突發事件在市或縣(區)轄區內范圍影響擴大,蔓延勢頭有升級趨勢,已經導致一人重傷、或者五人以上輕傷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事件。
三級:一般突發事件。指突發事件在一定區域內造成較大影響,危害較為嚴重,具有較為明顯的蔓延勢頭,已經導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輕傷或其他嚴重后果的藥品安全事件。
第五條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應堅持以人為本和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依法處理的原則。
第二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成立由局長任組長、各副局長為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藥品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后),負責全縣藥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領導指揮、協調和決策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突發事件的組織協調和處理日常工作,包括收集、分析和綜合有關藥品安全檢測信息,提出預警建議。辦公室設在縣局市場監督科,辦公室主任由史柯副局長兼任。
第七條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綜合、督導和后勤保障三個工作組。
(一)綜合組:以市場監督科人員為主,辦公室(法規科)、食品科人員參加,吳興霞科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組織、協調和實施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預案;突發事件發生時,組織協調相關部門聯動和配合;建立突發事件處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有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組織撰寫總結報告;及時與新聞媒體聯系,通報或發布有關情況。
(二)督導組:以稽查科人員為主,市場監督科、食品科、藥檢科人員參加,楊德方科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深入現場,調查取證、收集突發事件第一手信息資料,根據事件的勢態,必要時依法采取行政強制措施,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現場情況,提出相關的措施建議,根據領導小組決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蔓延。
(三)后勤保障組:以辦公室人員為主,財務科人員參加,陳杰主任任組長。主要職責是車輛、物資、經費保障等后勤服務工作。
第三章突發事件的報告
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及時向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藥品安全突發事件。藥品安全突發事件的發生單位負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藥品突發事件的義務。
第十條市、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由藥品行政監督、技術監督、社會監督共同組成的舉報投訴和信息報告網絡(信息報告網絡可以現有的藥品監督網絡為基礎調整充實),確保信息暢通、報告及時、準確無誤。
第十一條市、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藥檢機構在獲悉有關突發事件信息時,應立即向同級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重大突發事件信息須在2小時內上報,不得瞞報、緩報、謊報。
第十二條各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接到轄區內藥品突發事件的信息或報告后,應立即進行情況調查、分析和匯總,在規定時間內報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重大藥品安全突發事件可越級上報。
第十三條根據突發事件的發展勢態,報告分為初次報告、動態報告和總結報告。
初次報告內容: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涉及人數、潛在影響、發展趨勢分析、擬采取的措施等。
動態報告內容:事件的發展、變化以及采取的應對或處理措施。
總結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件的因果分析和應對措施的探討,對今后類似事件的防范建議等。
第十四條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后,1小時內向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初次報告,同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到報告經核實情況后,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在2小時內初次報告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并同時報市政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設定與啟動
第十五條藥品安全事件發生后,按照突發事件的性質和等級分別采取以下三套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第一套預案:發生一級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時啟動。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縣局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應立即進入應急狀態,盡快趕赴現場,對報告的內容進行核實,同時報告縣政府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經確認后報請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下達啟動命令。
2、到達現場后應立即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以下工作:采取緊急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協助醫療衛生部門,開展傷員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證據;對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藥品及其有關證據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對質量可疑的藥品進行抽樣送檢;對已流入社會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采取緊急控制措施,對源頭和流通、使用渠道進行全面監控。必要時會同公安、衛生等有關部門,迅速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采取緊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發事件的進一步發展。
3、現場處理工作實行動態報告制度,即每4個小時向市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和當地政府報告一次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情況,以便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市局同時將情況報告省局。
4、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保持領導在崗、車輛備勤、通訊暢通,所有人員服從統一調度、指揮。
5、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及有關單位,要加強應急值班,設專門值班室,安排雙人24小時接聽值班電話,做好記錄。值班人員中必須有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一名,工作日外須有一名局領導帶班且值班人員必須是中層以上干部。
6、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及時向媒體發布突發事件的動態,公正輿論,穩定人心,消除恐慌。
7、加強后勤保障工作,各級有關單位要保障交通工具及其他所需物品的及時提供。
第二套預案:發生二級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時啟動。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縣局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應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對報告內容進行核實,確認后下達命令,派出督導組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內趕到現場。
2、到達現場后應立即組織開展以下工作:采取緊急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協助醫療衛生部門,開展傷員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證據;對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藥品及其有關證據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對質量可疑的藥品進行抽樣送檢;對已流入社會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采取緊急控制措施,對源頭和流通、使用渠道進行全面監控。必要時會同公安、衛生等有關部門,迅速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采取緊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發事件的進一步發展。
3、現場處理工作實行動態報告制度,即每8小時向市局和當地政府報告一次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情況,以便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
4、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人員都要服從統一調度,開通通訊工具,保持通訊暢通。
5、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加強應急值班制度,設專門值班室,安排雙人24小時接聽值班電話,并做好記錄。值班人員中必須有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一名,工作日外須由一名局領導帶班且值班人員必須是中層以上干部。
6、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及時與新聞媒體聯系,通報有關情況,穩定勢態。
7、其它應對措施。
第三套預案:發生三級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時啟動。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縣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立即進入應急狀態,暢通應急通訊聯絡系統,及時調度并分析、匯總應急工作情況,向領導小組報告。
2、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派工作組于2小時內趕赴現場,迅速組織開展突發事件的調查及現場處理工作。每24小時向市局報告一次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情況,以便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
3、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有關人員都要開通通訊工具,保持通訊暢通。
4、加強應急值班制度,設專門值班室,安排雙人24小時接聽值班電話,并做好記錄,及時向領導匯報。
5、與有關部門協作開展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動與有關政府部門聯系,溝通情況,通報信息,協調工作。
6、聯系新聞媒體或通過網站,發布有關突發事件信息以及采取的應對措施。
7、其它應對措施。
第十六條啟動第一套預案由省局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指令;啟動第二套預案由市局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指令;啟動第三套預案由縣級局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指令。啟動第一套預案時,應同時報告省政府。啟動第二套預案時,應同時報告市政府。啟動第三套預案時,應同時報告縣(區)政府。
第五章后期處置
第十七條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后,縣局須在2小時內向市局和當地政府報告,市局須在2小時內向省局和市政府報告,并在2日內將初步總結報告報省局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十八條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經營企業、醫療機構違反《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給使用者造成損害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突發事件發生后,有關單位或人員未按照本規定履行職責或行動遲緩、失職、瀆職而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有關部門應依照黨紀、政紀給予紀律處分或行政處分;對表現突出并做出貢獻的予以表彰獎勵。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二十一條本預案由臨沂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24
近年來,我國發生了“非典”、512汶川地震、三鹿毒奶粉等突發性事件。這些事件影響范圍廣、涉及人員多、動用資金多。審計如何確保政府對處理突發事件投入的資金落到實處,為此非常有必要建立應急審計預案。
建立應急審計預案,還面臨很多問題。
1、正常審計項目是年初計劃安排或臨時交辦,如沒有政府的交辦或上級審計機關的安排,應急審計缺乏立項依據。
2、審計法規定的程序包括3天前發通知,10天內征求意見,難以滿足突發事件的需要,如按常規方式審計,其結論無法在第一時間發揮決策參謀作用。
3、審計的內容不僅僅是單純的財務問題,往往涉及到事件的流程,要在第一時間提出審計意見或建議對審計人員的素質要求高。
4、應急事件一般涉及的范圍廣,部門多,情況靈活,審計過程中難以把握統一的尺度。
因此建議:
1、政府在制定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時,應把審計監督列入其中,與其它相關部門一起形成監管合力。
2、制定應急事件資金審計的特殊操作規程和辦法,出臺有關法規,完善審計法規,增加有關應急審計程序方面的規范。
3、對突發事件應急審計,把審計人員組成、經費保障等方面納入預案。
4、在政府的批準下,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讓社會各界能夠及時了解突發事件的審計結果及其工作開展的情況,真正做到對人民群眾審計信息公開。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25
為確保師生上下樓安全,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下列措施及應急預案。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成立柏埡中學樓道安全指揮領導小組:
組 長:張 平
副組長:魯峙均 鄧仕榮 蒲清均 鄭云光 敬懷舉 馬志勇
組 員:張光紅 王勝 各班班主任 任課教師
二、措施
1、校長召開安全工作會議,落實教學樓學生公寓樓樓道口值勤人員的崗位責任。
2、總務處和安綜辦隨時檢查樓道設施,并做好樓道劃線(中間分道)工作并安裝每層樓樓道的應急燈。
3、安綜辦、值日人員認真做好各部門、各個時段安全執勤檢查及疏散工作。
4、政教處負責樓道的宣傳教育工作,教育學生上下樓道靠右慢行,不許在陽臺上簇擁,不準擁擠、站立,更不準起哄,聽從值班人員指揮。
5、教育全體教職工下課時與學生同行,不準任課教師提前下樓,教師在下樓道時自覺維護樓道秩序。
6、校級領導加強樓道安全的督查工作。
7、大型活動、電影晚會學生上下樓道一律由當天的值日領導及主辦單位、安綜辦負責落實當天的樓道疏散及安全工作。
三、應急處理
1、向師生員工公布校長、分管校長及保衛科的電話號碼,并讓師生員工明確,若遇突發事件立即電話報警或報學校領導。
2、人員分工:校長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報警及全面指揮,若因公不在校由分管校長負責。
3、分管校長負責教職工人員調度及分工,若因不在由鄧仕榮負責;并由鄧仕榮負責醫療、救護等工作。
4、安綜辦負責學生疏散工作。
5、政教處主任、副主任配合安綜辦做好學生疏散工作。
6、其余領導、教職工必須聽從指揮,積極參加疏散及搶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