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森林火災安全的應急預案范文(精選3篇)
幼兒園森林火災安全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
一、預案的啟動
(一)一般森林火災按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在鄉鎮領導下,由鄉鎮森林防火指揮所按照本鄉鎮森林火災處置預案進行處置。
(二)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縣防火辦)接到森林火災報告后,凡有下列情況的,要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報經縣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批準,啟動本預案:
1、火場跨越省、市、縣(市、區)行政區域交界地段的森林火災;
2、正在燃燒且受害森林面積在10公頃以上的森林火災;
3、林業科研單位、風景名勝區和自然保護區發生的森林火災;
4、嚴重威脅村莊、居民區、國家重要設施、易燃易爆倉庫等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5、連續燃燒4小時且尚未撲滅的森林火災;
6、發生撲救人員死亡或重傷的森林火災;
7、其它需要縣里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
二、報告程序
(一)縣級、鄉鎮、村森林防火組織必須層層制訂森林火災報告制度,公布報警電話。
(二)鄉鎮森林防火值班人員接到森林火情警報,應立即向鄉鎮政府領導和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三)林火報告基本內容:
1、地點:縣(市、區)、鄉(鎮)、村、小地名;
2、起火時間、燃燒時間、起火原因;
3、林地植被狀況;
4、現場風向、風速;
5、現場指揮人員和撲救力量、狀況。
三、處置程序
(一)值班人員接到森林火情警報后,必須立即向鄉鎮政府領導和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以最快的速度組織群眾和撲火隊伍進行撲救;
(二)值班人員要認真詳細地做好火情的登記工作,及時掌握火情動態;
(三)各鄉鎮應根據火情動態,按當地森林火災應急處置預案,及時調派撲救力量,統一組織和指揮撲救森林火災;
(四)縣防火辦接到第一條第(二)款所列的森林火災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向縣防火辦副主任、主任,縣指揮部副指揮長、指揮長報告,并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值班室和市防火辦報告;
(五)縣防火辦值班人員按照縣指揮部領導的指示,立即向火災發生地的鄉鎮通報情況,做好應急準備,并根據火場情況擬定緊急處置方案;
(六)縣指揮部或縣防火辦及時召開緊急會議,研究實施緊急處置方案,由縣防火辦向火災發生地的鄉鎮下達執行,并確定指揮部領導負責組織實施;
(七)根據火情需要,縣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縣防火辦主任應親自或指派指揮部其它成員赴火場督查。必要時,經縣指揮部指揮長批準,成立縣指揮部前線指揮部,組織、協調、督促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八)重特大或影響較大的森林火災事故發生后,縣指揮部應立即組織有關專家組成調查組,赴現場調查事故原因,并形成書面調查報告,向縣長辦公會議或縣政府常務會議匯報,由會議作出處理決定。同時應及時將調查和處理情況報市指揮部和市防火辦。
四、預案的實施
(一)組織指揮。接到第一條第(二)款所列的森林火災事故報告后,縣指揮部必須有一位副指揮以上領導在縣防火辦坐鎮指揮,縣防火辦集中力量投入火災的處置工作,必要時可從縣指揮部成員單位抽調人員,以最快的速度趕赴火場,組織、協調、督促地方處理火災事故。同時,應設立以下兩個指揮中心:
1、現場指揮中心。由縣有關領導和指揮部成員及鄉鎮政府主要領導組成;
2、縣指揮聯絡中心。設在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由縣領導和指揮部成員組成,負責與現場指揮中心聯絡,及時掌握火情動態,負責上傳下達及后勤支援保障。
(二)撲救原則。既要實施有效撲救,又要避免人員傷亡。根據不同的火情動態,采取相應的撲救原則:
1、加強現場指揮,確保撲救人員人身安全;
2、采取“犧牲局部、保護整體”的戰略,利用自然地形,開辟防火隔離帶,防止林火蔓延;
3、林火撲滅后,必須留足人員看守火場,防止死灰復燃。
(三)撲救力量。以專業、半專業撲火隊為主,專群結合、軍警民聯動,分三個梯隊做好撲救準備:
第一梯隊為鄉(鎮)、街道辦事處、村組建的義務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小分隊及當地群眾,作為森林火災主要撲救力量。
第二梯隊為縣級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和森林公安,由縣級指揮部調動,并組織干部、群眾撲救。
第三梯隊為駐軍、公安、武警、消防及縣級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縣級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由縣指揮部調動,駐軍、公安、武警、消防由縣指揮部商請支援。
(四)通信聯絡。縣、鄉兩級森林防火辦公室應與有線、無線通訊主管部門密切配合,運用現代通訊設備,保證火場內外通訊暢通無阻。通訊部門應按照應急通訊的規定辦理。
(五)氣象服務。縣氣象部門負責提供火場氣溫、風速、風向等氣象因子及未來3天天氣趨勢預報。
(六)交通工具。遇重大森林火災時,交通部門要協助解決撲救森林火災的交通運輸工具,供撲救林火時使用。
(七)撲火工具。縣指揮部森林消防物資儲備庫應儲備能提供200名以上撲火隊員同時使用的撲火工具;各鄉鎮指揮所森林消防物資儲備庫應儲備能提供50名撲火隊員同時使用的撲火工具。發生重大森林火災時,縣級指揮部有權緊急調用各鄉鎮指揮所的森林消防物資儲備。
(八)后勤保障。遇到重大森林火災時,由縣政府負責撲火所需燃料、食品、飲用水、醫療、藥品、交通運輸工具等后勤保障供應。各部門和單位應為滅火后勤保障工作提供方便。衛生部門和醫療單位要組織火場醫療隊,負責火場救護工作及重傷員的運送和救治。
(九)秩序維持。公安機關要做好火場交通暢通、災民安全等工作。
(十)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對重大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由縣級公安、監察、林業等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督促和協助地方及時查明火因,依法查處肇事者和責任者,并將處理結果及時上報市防火辦。
(十一)宣傳報道。對在撲救森林火災中出現的先進事跡、先進人物,宣傳部門要及時報導,對典型火災案例要公開曝光。新聞單位在報道森林火災事故時,要將有關新聞稿件等材料報縣防火辦嚴格審查后再作報道。
五、善后處理
對處在危險地段群眾的搶救、疏散、安置,對撲救傷亡人員的醫療、撫恤及對災民基本生活的保障等,公安、衛生、民政等部門應按各自職能妥善處置。
幼兒園森林火災安全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2
一、組織落實,建立機構
撲救森林火災要求指揮靈,隊伍精,組織機構健全。鑒于人事變動,經黨政聯席會研究,決定調整鎮森林防火指揮領導小組,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擔任組長,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部長、副鎮長為副組長,為成員。指揮所下設辦公室,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鎮政府二樓,電話:,各村也應成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做到組織機構落實,任務明確。
二、分片負責,明確任務
各村必須牢記自己的防火責任段和重要險段,村主要是楊家嶺山頭;村南至寶塔村,北至縣炸藥倉庫,全長2公里,此段為縣工業園風景山,防火極為重要;村從至山腳———村林場全長3公里,主要險段在山腳和林場;村從至到,全長4公里,主要險情在和。
三、落實撲救隊伍,備足撲救器械
為了預防可能發生的火災,必須組織撲火隊伍,備足撲火器械,落實車輛,服從鎮指揮所的統一調派。
1、鎮里成立一支27人的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各村務必組織一支30人的撲火應急分隊,花名冊及聯系電話報鎮指揮所。
2、各村落實汽車一輛,鎮落實汽車二輛,實行統一調配。
3、鎮人武部備好40套作訓服、解放鞋,20把柴刀,40根木棒和20只水壺。
4、各支隊伍人員要求思想作風過硬,身體素質較好,有一定撲火經驗和技術,備好相應的撲火工具,達到招之能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的目的。
四、撲火預案,搶險措施
1、當火險等級進入四級,鎮指揮所進入24小時值班,三個村要派出護林員、防火員進行全天巡邏。
2、重要節假日,如冬至、大年三十、元宵節、清明節期間,各村對林區墳地集中的地域要派專人看守,防止因上墳燒紙引發火災。
3、一旦發生火災,各村要迅速上報鎮指揮所,說明火災地點、方位,鎮上報縣防火指揮部,同時快速集結撲火隊伍,由各村書記、主任帶隊,按指定地點集中,服從鎮防火指揮所統一指揮。
4、各支隊伍要聽從指揮、服從命令,行動要快,撲救及時,方式方法得當。
幼兒園森林火災安全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3
1.總則
1.1編制目
目在于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森林防火工作方針,確保本鎮在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時反應及時、準備充分、決策科學、措施得當。把重、特大森林火災造成損失降到最低,有效地保護我鎮森林資源,鞏固造林綠化成果,維護生態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防火條例》、《廣東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結合我鎮森林防火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清溪行政區域內發生重、特大森林防火應急事件處理。
1.4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以人為本,依靠科技;職責明確,規范有序;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1.5預案啟動條件
(1)在三級風以上,發生在重點火險區劃內森林火災.
(2)燃燒時間在一小時以上,尚未撲滅森林火災。
(3)森林過火面積已達30畝,尚未控制森林火災。
(4)天氣干燥,風大,林內可燃物多,火勢難于控制森林火災。
(5)對工廠、倉庫等重要建筑和民居安全造成重大威脅森林火災。
(6)火場跨越本鎮與其它市、鎮行政界線森林火災。
(7)需請求市或其它聯防單位支持森林火災。
2.組織體系及職責
我鎮已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清溪鎮行政辦事中心408室,即清溪鎮農業技術服務中心內。本預案啟動后,清溪森林防火指揮部承擔著本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各項組織指揮工作。
2.1指揮部人員組成
指揮長:主管副鎮長
副指揮:農辦主任林業站長
成員單位:公安分局、武裝部、消防大隊、交警大隊、財政分局、電信分局、社會事務辦、清溪醫院、各村委會。
辦公室主任:林業站站長
2.2組織指揮體系
在鎮委、鎮政府統一指揮下,撲救工作由森林防火指揮部具體組織指揮、協調,各成員單位必須快速響應,努力完成所承擔各項任務。
2.3職責
(1)指揮長:在發生森林火災事故后,根據前線火情信息反饋,決定啟動相應等級森林防火預案,統觀全局,調配打火力量,指揮、協調前線與后勤力量,與上級部門進行溝通。
(2)副指揮:接報后,馬上趕赴現場,對火場地形地勢進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方案。指揮打火隊進攻方向,對火勢突發情況進行分析處理,并充分與指揮長進行信息溝通,指揮好后勤人員工作安排。組織第二、第三梯隊及撲火設備,完成撲火后組織人員整理設備及清理火場。
(3)成員單位:
公安分局:應急預案啟動后,迅速組織公安民警參加撲救森林火災工作,并負責維持撲火現場秩序,組織人員對火災現場進行勘查,查明火災原因。
消防大隊:迅速反應,派出消防車、消防人員配備必要消防設備參加撲火。
交警大隊:維持到達火場道路交通秩序,保證人員、物資運送及時到位。
武裝部: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參加撲救森林火災工作,并利用運兵車運送人員、物資到火場。
財政分局:負責將本鎮森林防火預防和撲救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并協調解決森林火災預防、撲救和基礎設施建設等經費,做好應急款項準備工作。
電信分局:負責保障森林防火指揮部與撲火現場通訊聯絡暢通。
醫院:負責調動藥品、器材、組織醫療救援隊伍,提供醫療保障,及負責森林火災撲救現場受傷人員搶救工作。
各村委會:協調做好轄區內森林防火工作,啟動應急預案后,按森林防火指揮部調度,組織本村“三防”人員迅速進入火場撲救。
3.運行機制
3.1預防預警機制
3.1.1森林防火預防
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全鎮廣大干部群眾森林防火意識;狠抓森林防火措施落實,簽訂防火責任書;嚴格野外火源管理,規定生產生活用火行為;加強對高火險天氣和危險區域巡查監督,消除各種火災隱患,抓好全鎮生物防火林帶建設,提高防火能力。加強我鎮護林撲火隊伍建設和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升預防森林火災綜合能力。
3.1.2火險預測預報
根據東莞市氣象部門在森林防火期內對我市氣候預報,分析各重點防火期森林火險形勢預測報告,利用電視臺向全鎮發布。森林火險等級為三級:
(1)森林火險黃色預警信號(三級):中度危險,林內可燃物較易燃燒,森林火災較易發生。
防御指引:
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加強巡山護林和野外用火監管工作;充分做好撲火救災準備工作,進入林區注意防火;在林區或林緣用火要做好防范措施,勿留火種,亂丟煙頭。
(2)森林火險橙色預警信號(四級):高度危險。林區內可燃物容易燃燒,森林火災容易發生,火勢蔓延速度快。
防御指引:
進一步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加大巡山護林力度,嚴格管制野外火源;充分做好撲火救災準備,進入防火臨戒狀態;在重點火險區要設卡布點,禁止帶火種進山;停止一切煉山作業。
(3)森林火險紅色預警信號(五級):極度危險。林內可燃物極易燃燒,森林火災極易發生,火勢蔓延速度極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