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雪寒潮應急預案范文(精選3篇)
暴雪寒潮應急預案范文 篇1
據氣象部門預測,受強冷空氣影響,29日到31日我縣將出現強寒潮天氣,氣溫預計下降10—20℃,最低氣溫可降-10℃左右。此次寒潮天氣范圍廣、強度大、降溫劇烈、低溫持續時間較長,可能對群眾生產生活產生不利影響。為認真做好強寒潮天氣防范,按照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批示,衛都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專題研究部署,制定如下應急預案:
一、應急預案適用范圍
全街道范圍內因寒潮及雨雪冰凍等極端天氣引起的.有可能給群眾生產、生活及生命財產安全帶來影響的各類問題。
二、應急預案遵循原則
1.保安全。針對寒潮及雨雪冰凍天氣,要加強對特殊群體、老軟病殘等人員的幫扶工作,確保人員安全。要加強交通、消防、建筑等領域以及危險地段、人口密集區等重點區域的堅持整治,全力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堅決防止發生群傷群死。
2.保暢通。衛都街道、各行政村、各相關單位要進一步落實寒潮及雨雪冰凍災害的各項防范措施,做好應急物資、裝備和隊伍的裝備,及時組織做好鏟冰除雪等工作
3.保民生。寒潮及雨雪冰凍天氣一旦發生災害,要加大救災資金、物資投入,做好災害救助準備工作,確保受災群眾得到及時有效的幫助。各行政村、太和社區、相關口線要積極準備落實救助措施,切實做好查災、核災、救災工作,妥善安排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
暴雪寒潮應急預案范文 篇2
為保證雨雪低溫天氣城鄉居民的正常用電,我公司根據集團公司關于做好雨雪低溫天氣應對工作的通知,及時制定了特殊天氣保供電應急預案。
一、成立雨雪低溫天氣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職責:全面負責特殊天氣供電應急工作。
副組長:
(副經理)職責:外部協調工作。
(副經理)職責:特殊天氣保電方案的實施與技術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導。
副經理)職責:搶修材料供應。
(經理助理)職責:信息收集及后勤保障工作。
成員:
(生產技術部主任)職責:搶修工作技術負責,制定電網運行方式。
(市場營銷部主任)職責:做好用戶的協調、解釋、服務工作。
(安全監察部主任)職責:做好應急工作的安全監督工作。
二、各供電所、變電站、保線站、檢修中心、調度所針對雨雪低溫天氣,修訂切合實際的保電應急預案,并成立特殊天氣應急突擊隊。
(一)各站所重點工作
1、保線站、供電所重點工作:組織人員對陳舊線路、交叉跨越、負荷較重線路進行重點巡視,發現不安全隱患和因天氣原因造成的故障要及時組織人員進行處理搶修,并及時匯報公司有關部門和公司領導,需要公司增援的要在第一時間上報。各班站應儲備充足的搶險材料,做好物資調用工作,同時做好應急車輛的保養工作,確保事故發生時能夠迅速開展應急搶險工作。
2、變電站重點工作:做好變電設備防寒防凍和防污工作,注意充油充氣設備的油位氣壓變化。加強設備巡視,從接到此通知起,各站要增加設備巡視次數。同時保證通訊暢通,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以便迅速消除事故隱患。
3、調度所職責:
(1)掌握電網運行狀態,根據故障現象判斷事故發生性質及其影響范圍。
(2)正確下達調度命令,指揮電網事故處理,控制事故范圍,有效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3)采取一切必要手段,保證主網安全和重點區域、要害部門的電力供應。
(4)協調電網、用戶之間的恢復,提出合理可行的恢復方案和恢復步驟。
(5)指揮電網操作,恢復電網供電和電網接線方式,使其盡快恢復正常。
(6)及時將大面積停電有關情況向本單位應急領導小組匯報。
4、檢修中心職責:組織做好事故應急搶修人員分組工作,準備足量的備品備件。做好車輛以及檢修、試驗設備的日常保養,以便搶修時及時使用。
(二)事故分類確定應急指揮組組長
1、一般區域內配網事故由所屬供電所所長現場應急指揮。
2、一般變電事故由本站站長進行現場應急指揮。
3、發生輸、變電事故由公司副經理王文進行現場應急救援指揮,保線站、工程科、檢修中心參加搶險救援工作。
4、發生較大配電網事故或大面積停電事故的`由公司經理張生智進行現場指揮工作。各部門負責人為行動小組組長,在應急狀態下必須服從應急指揮組的統一調度,其職責按已啟動應急程序要求各司其職,履行分管安全職責,確保其職責范圍內安全有序。
暴雪寒潮應急預案范文 篇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全面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以更加有力有效措施提高我省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綜合防御和處置能力。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安徽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安徽省自然災害救助辦法》、《安徽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安徽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預案,結合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安徽省行政區域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對工作,以及相鄰省(區、市)發生的,對我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應對工作。本預案所稱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指由低溫、雨、雪、冰凍等天氣現象并發引起的自然災害。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損失。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機制,確保受災群眾基本生活,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財產損失。
(2)快速反應、科學應對。各級黨委、政府第一時間作出反應,對災情統計上報,分析研判,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科學快速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提高防災減災救災能力。
(3)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在省委、省政府統一領導下,各有關部門按照分工密切合作、資源共享、協同應對,確保災害應急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展開。
(4)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各級黨委、政府根據各自職責,按照分級響應、屬地管理為主的要求,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職責。
2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2.1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根據形勢研判或災情發展,由省政府決定成立安徽省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臨時,以下簡稱省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省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對工作。總指揮由省政府分管應急救災工作的副省長擔任,副總指揮由省政府相關副秘書長、省應急廳主要負責同志、省軍區戰備建設局負責同志和武警安徽省總隊負責同志擔任。成員為:省應急廳、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廣電局、省林業局、省人防辦、省糧食和儲備局、省能源局、省藥監局、省軍區戰備建設局、武警安徽省總隊、省消防救援總隊、省氣象局、省通信管理局、上海鐵路局合肥鐵路辦事處、省電力公司、省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安徽民航機場集團、安徽銀保監局的負責同志。
省應急指揮部根據災情發展,決定增加其他成員單位。
省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負責組織指揮全省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應對處置工作,研究解決預防和處置過程中的重大問題;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關指示;督促檢查各市、省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災害防御及應對處置工作;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報告災情和應對處置工作情況,并視情請求國務院有關部門和駐皖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給予支持;建議或決定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響應啟動與終止;承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2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應急廳,為省應急指揮部的臨時辦事機構。辦公室主任由省應急廳廳長兼任。
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落實指揮部的各項任務;執行指揮部下達的應急指令;組織協調制訂具體應急措施并監督執行;組織開展災害損失及影響評估;負責信息收集與發布;負責提請省政府對在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中表現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按照預案要求履行職責并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責任追究;負責臨時指揮部日常工作。
2.3成員單位組成及職責
(1)省應急廳:負責組織對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發展態勢進行會商和綜合研判,加強監測預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省委、省政府組織特別重大、重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
(2)省委宣傳部:負責協調和組織中央和省內主流媒體及時對全省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對處置情況進行宣傳報道,做好輿情監測和引導工作。
(3)省委網信辦:組織開展涉及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領域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重大問題研究,向省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提出工作建議;負責指導協調涉及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對過程中網絡輿情信息工作,及時分析網絡輿情態勢,協助開展網絡應急處置工作。
(4)省發展改革委:積極爭取國家災后恢復重建項目資金,指導各地做好災毀工程恢復重建項目的審批、核準等工作;指導和督促各地開展災區價格監測,保障災后市場價格基本穩定。
(5)省教育廳:負責部署、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開展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知識宣傳教育,指導各地教育部門根據避險需要,適時調整教學安排,保障在校師生生命安全;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督促各地做好中小學校危房除險加固和因災毀損校舍恢復重建工作,確保校舍安全;指導幫助受災學校恢復正常教學秩序。
(6)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參與協調救災裝備,落實省級應急藥品儲備,協調企業應對雨雪冰凍天氣,做好隱患排查。
(7)省公安廳:負責維護災區社會治安秩序,保障災區公共安全;維護受災路段交通秩序;及時疏導、分流滯留車輛,保障道路交通暢通;協助提供部分道路信息;遇有重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時,視情況實行交通管制;在黨委政府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處置突發事件。
(8)省民政廳: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時,協助有關部門,加大街頭流動救助巡查力度,勸導符合條件的流浪乞討人員接受救助管理機構的救助服務;對老年公寓、福利院等服務設施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及時將符合臨時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受災困難群眾,按規定程序納入保障范圍。
(9)省財政廳:配合有關部門對災情進行核查、評估和上報;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災資金籌集、撥付、管理和監督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向上級財政、應急部門申請救助補助資金。
(10)省自然資源廳:負責組織因積雪融化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監測預警,并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引發的地質災害發展趨勢進行分析,提出應急防治措施建議;組織專業人員開展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11)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指導各地保障城市供熱、供水、供氣等市政設施正常運行;指導供水、供氣等受損設施的搶修;指導各地做好城市道路積雪清除工作;指導災區開展災后房屋和基礎設施恢復重建工作。
(12)省交通運輸廳:及時指導協調高速公路經營單位調集人力和機械設備除雪鏟冰,保障全省高速公路交通暢通;指導國省道路沿線政府做好道路積雪的清除工作,保證道路正常通行;統計、報告高速公路和國省干道交通中斷里程和公路、汽車站、服務區滯留人員數量;協助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向高速公路和國省干道上被困車輛、人員提供必要的應急救援及實施應急救援工作。
(13)省農業農村廳:負責做好突發性重大低溫雨雪冰凍引發的農業災害的預防、應急處置工作;會同應急管理部門查核、評估農業因災損失情況,指導協調災區做好生產自救,恢復農業生產。
(14)省水利廳:負責指導、協調做好水利工程及水利部門管理的相關供水設施的防凍工作,加強水利工程調度運行、監測和維護管理,指導各地做好因災損毀水利工程的恢復重建,保障水利設施安全穩定運行。
(15)省商務廳:負責保障災區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應,做好市場調控工作,負責協調成品油的市場供應。
(16)省文化和旅游廳:會同相關部門做好文化和旅游行業低溫雨雪冰凍天氣安全風險防范工作,做好景區人員疏散和重點文物保護工作。
(17)省衛生健康委:負責做好醫療救災工作準備,加強冬季易發病的宣傳,做好流行病的預防和控制,組織協調醫護人員對因災傷病人員進行醫療衛生救援。
(18)省國資委:督促指導省屬企業按照省應急指揮部要求做好雨雪冰凍災害防范應對工作和應急物資的生產、調度工作。
(19)省市場監管局:負責災區救災物資和群眾生活必需品價格監管;組織開展專項價格檢查,打擊價格違法行為;配合省有關部門做好價格調控監管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災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20)省廣電局:負責組織對雨雪冰凍災害造成的廣播電視設施設備損壞進行搶修保養,保障廣播電視設施的安全,確保廣播電視的安全播出;利用多種形式集中報道抗災救災中的感人事跡及好經驗、好做法,弘揚正能量。
(21)省林業局:負責查核、評估林業因災損失情況;組織專家和林業技術人員提供技術指導和服務;組織開展生產自救,恢復林業生產。
(22)省人防辦:利用人防指揮通信系統、人防工程、疏散基地等戰備資源,為政府組織搶險救災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支援保障。
(23)省糧食和儲備局:按照應急管理廳指令緊急采購救災物品,按照應急管理廳計劃調運救災物資;負責向災區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糧油的應急保障工作,確保市場供應充足。
(24)省能源局:負責指導管道企業開展油氣長輸管道的隱患排險和應急處置工作,強化管道沿線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監測和防范,切實維護管道設施安全。
(25)省藥監局:負責組織對受災地區藥品質量安全進行監督管理。
(26)省軍區戰備建設局:在收到省應急指揮部請求和兵力動用按規定批準的情況下,負責組織所屬部隊、民兵力量參加抗雪防凍救災工作;必要時,申請東部戰區派遣部隊支援我省抗雪防凍救災工作。
(27)武警安徽省總隊:在收到縣級以上地方黨委政府用兵需求后,組織指揮武警參加抗雪防凍救災工作。
(28)省消防救援總隊:負責組織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參與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應對處置,在確保執勤備戰的前提下協助當地政府部門做好遇險群眾救助。
(29)省氣象局:負責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的監測預警預報,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及時向省應急指揮部提供氣象信息,為啟動和終止應急響應、組織搶險救災提供決策依據和建議。
(30)省通信管理局:負責組織對因災受損的通信設施進行搶修,保障公用通信正常運行;指導災后公用通信網的恢復重建工作。
(31)上海鐵路局合肥鐵路辦事處:應全天候跟蹤監測客流信息,6小時內組織清理管轄范圍內車站廣場、旅客通道積雪,做好旅客防滑工作;組織好重點物資運輸,做好應急運輸準備工作,保證鐵路暢通和運送旅客安全;準備組織鐵路系統搶險救災,做調整運力準備,隨時準備運送滯留旅客,運輸搶險救災人員和物資。
(32)省電力公司:負責加強對省內電網的維護,及時組織專業人員對受損電力設施進行搶修,在具備條件時清除電網線路桿塔上的冰凌,全力保障電網安全運行和生產生活用電。
(33)省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負責配備一定數量的大型除雪鏟冰機械設備和必要的融雪劑等裝備物資,及時組織對運營管理的高速公路進行除雪鏟冰,努力確保道路不積雪成凍;協助交管部門實施交通管制,及時對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的車輛實施救援;及時修復因災損毀的道路及其設施,完善通訊、監控等管理系統;配合屬地政府對滯留在高速公路上的司乘人員提供食品、飲水等保障;積極協調中國石化股份安徽石油分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安徽銷售分公司做好服務區的油料供應。
(34)安徽民航機場集團:應及時發布航班信息,負責組織機場除冰除雪工作,協助航空公司做好滯留旅客疏散和食、宿保障工作;增加機場安保巡邏,維護候機秩序;
(35)安徽銀保監局:指導開展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相關保險工作,引導行業加強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風險分析,監督相關保險公司開展查勘理賠工作。
2.4工作組構成及職責
啟動本預案Ⅱ級(含)以上響應后,省應急指揮部即成立綜合組、生活救助組、交通工作組、煤電油氣保障組、市場保障組、醫療衛生救助組、宣傳報道組7個工作組,處置重大以上的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各工作組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同作戰,全力以赴做好各項應對處置工作。
綜合組:負責材料起草、公文辦理、會議安排、監測預警、信息報告、輿論引導和綜合協調工作;承辦省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省應急廳牽頭,省委宣傳部、省交通運輸廳、省廣電局、省氣象局為成員單位)
(2)生活救助組:負責災情的查核與上報,分配下撥救災款物,組織開展救災捐贈活動,妥善安排好困難群眾吃、穿、住、醫等基本生活。(省應急廳牽頭,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糧食和儲備局、受災地政府為成員單位)
各級人民政府要組織力量對居住在危房中的群眾進行轉移,應急等部門要及時協調各有關部門開設避災(避險)場所,臨時安置轉移群眾。必要時利用學校、體育、文化等社會公共場所用于人員轉移安置。因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造成各交通樞紐、景區人員大量滯留的,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適時開設避災(避險)場所,疏散滯留人員,同時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交通工作組:負責全省國省干線公路、高速公路、民航機場的除雪鏟冰,保障空、陸客貨運輸工作;統計高速公路和國省道中斷里程和交通滯留人員數量;全力為高速公路上滯留的司乘人員提供食品、飲水等保障;指導受災市、縣做好縣鄉道路的除雪鏟冰保暢工作;做好城市公交系統的調度工作,確保城市公交系統正常運營。必要時協調沿線政府組織群眾為公路滯留人員提供食物、飲水等保障。(省交通運輸廳牽頭,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軍區戰備建設局、武警安徽省總隊、省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上海鐵路局合肥鐵路辦事處、安徽民航機場集團為成員單位)
(4)煤電油氣保障組:負責煤、電、成品油、天然氣的供需銜接和綜合協調,組織重要物資的運輸調度,全力做好保障工作。(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省能源局、上海鐵路局合肥鐵路辦事處、省電力公司為成員單位)
(5)市場保障組:負責做好肉、蛋、菜、糧油等貨源市場供應,維護市場穩定。(省商務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糧食和儲備局為成員單位)
(6)醫療衛生救助組:負責組織做好災區傷病群眾的救治、災區疫情疫病預防控制、救災藥品器械供應、因災衛生監測報告等工作。(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藥監局為成員單位)
(7)宣傳報道組:負責抗雪救災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做好災區廣播、電視系統設施的恢復。(省委宣傳部牽頭,省委網信辦、省應急廳、省廣電局等為成員單位)
2.5專家組
省應急指揮部設立專家組,對全省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范應對工作重大決策和重要規劃提供政策咨詢和建議,為全省重特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災情評估、應急救助和災后恢復重建提出咨詢意見。
3應急準備
3.1避難場所準備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確定本地區的避難場所,設立標志,制訂完善緊急疏散辦法和程序,確保受到災害威脅的群眾安全、有序、及時轉移,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的食品、飲用水、衣被、臨時住所等。
3.2物資準備
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保障制度,完善重要應急物資的監管、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易發、多發、頻發地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應急物資、生活必需品和應急救援裝備的儲備制度。
3.3隊伍準備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加強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承擔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救援任務。縣級以上應急管理、公安、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水利、住房城鄉建設、農業農村、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林業、能源等主管部門根據職能和實際需要,加強本行業(領域)的專業應急隊伍建設。
3.4宣傳、培訓與演練
政府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村(居)委會應組織開展應急管理法律法規和防災應急、自救互救等知識普及教育。教育部門應指導中小學校將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災應急知識納入教育教學內容。各級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站等新聞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宣傳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災應急知識,增強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風險的意識,提高全社會的避險救助能力。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組織制訂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培訓計劃,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定期組織開展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演練,提高應急隊伍專業技能和應急處置能力。
3.5社會動員
受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影響的鄉鎮(街道)、村委會(社區)、村民組等應當按照應急指揮機構的決定、命令進行宣傳、動員,發動群眾開展自救互救,協助維護社會秩序。企事業單位應服從指揮機構的決定、命令,根據需要,做好本單位的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社會力量應在當地政府統一指導下,適時組織開展社會捐贈活動,開展救災救援工作。
必要時,應急指揮機構可以緊急征用災害救援救助急需的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和場地。災害救援救助工作結束后,應當及時返還,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4預警級別與發布
4.1預警級別
按雨雪冰凍災害天氣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影響范圍,預警級別劃分為四個等級:Ⅰ級、Ⅱ級、Ⅲ級、Ⅳ級。
4.1.1Ⅰ級預警
已啟動Ⅱ級預警并持續2天,并預計未來72小時內上述大部地區累計降雪量仍將達到10毫米以上且最低氣溫持續低于-2℃。
4.1.2Ⅱ級預警
全省25個以上縣積雪深度已超過20厘米或10個縣積雪深度已超過30厘米,最低氣溫低于-2℃,并預計未來48小時內上述大部地區累計降雪量仍將達到5毫米以上且最低氣溫持續低于-2℃。
4.1.3Ⅲ級預警
全省25個以上縣積雪深度已超過10厘米或10個縣積雪深度已超過20厘米,最低氣溫低于-2℃,預計未來24小時內上述大部分地區降雪量仍將達到5毫米以上且最低氣溫低于-2℃。
4.1.4Ⅳ級預警
全省10個以上縣積雪深度已超過10厘米,最低氣溫低于0℃;預計未來24小時內上述大部分地區降雪量仍將達到5毫米以上且最低氣溫低于0℃。
4.2預警發布
省氣象局建立健全預警信息發布系統,省應急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廣電局、省林業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電力公司等部門建立健全本領域預警信息發布系統,按照《安徽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等相關規定,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手機短信、微信、微博等傳統媒體和新媒體方式,及時傳播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相關預警信息。
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單位,電信、移動、聯通等通信運營企業,全省各高速公路運營管理單位,應及時播報和轉發當地氣象部門發布的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預警信息。
4.3預警響應
按照《安徽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安徽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和《安徽省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規定,采取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防范措施。根據災害預警等級情況,各級應急指揮機構進入應急狀態,有力有序地開展工作。
(1)城市基礎設施方面:采取必要措施,確保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的安全和正常運行。
城鄉建筑方面:針對可能出現險情的建筑要及時進行人員轉移,對危房進行維修加固。針對公交站牌、戶外廣告牌等構筑物以及地下通道出入口、地鐵出入口等進行隱患排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及時采取排除隱患、設置警示牌等措施。
交通運輸方面:針對天氣狀況進行限速、限行等措施,做好車輛分流、交通疏導、現場秩序維護和人員疏散等工作。
生產生活方面:督導企業對生產、倉儲場所以及露天設備、運輸車輛等進行安全檢查,防范事故的發生。對煤炭、成品油、糧油、肉、蛋、菜等重要生產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供應進行適當儲備并制定保供計劃。
安置救助方面:做好食品、飲用水、衣被、帳篷等救災物資調用的準備,保障轉移人員的基本生活。
5災情報告和評估
5.1災情報告責任和評估單位
各級人民政府是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報告的責任單位,各級應急、交通、經信、商務、衛健、住建、農業、水利、自然資源、林業、糧食、文旅、氣象、通信、鐵路、民航、電力等部門,按行業歸口調查、收集、整理災情信息,由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啟動本預案Ⅱ級以上響應后由省應急指揮部綜合組負責)負責統一匯總和分析評估,并上報省應急指揮部。
5.2災情報告時限要求
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發生后,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立即調查統計受災基本情況,報本級相關指揮機構匯總災情,迅速將本行政區域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應急指揮部報告,并跟蹤了解和掌握災情動態,及時續報受災和抗雪防凍救災工作情況。
5.3災情報告和總結評估
救災工作結束后,各級人民政府要及時總結評估災害損失、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和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災情報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時間、地區、范圍、強度,以及人員轉移安置、傷亡情況和經濟損失等情況。
6應急響應
6.1Ⅰ級響應
6.1.1啟動條件
省氣象部門已發布預警或專報等,且一次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特別重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啟動Ⅰ級響應。
(1)省境內2/3的高速公路和國省干道交通中斷48小時以上,公路、鐵路、車站、民航機場滯留人員4萬人以上;
(2)死亡或可能死亡100人以上(含本數,下同);
(3)緊急轉移安置或急需生活救助100萬人以上;
(4)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20萬間或7萬戶以上;
(5)災害造成群眾生產生活資料遭受巨大損失、短期內失去收入來源、社會關注度特別高。
6.1.2啟動程序
根據預警和災情程度,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向省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Ⅰ級響應建議,按照省委、省政府決定,啟動Ⅰ級響應,并向國家減災委報告。
6.1.3響應行動
當發生Ⅰ級(特別重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時,省應急指揮部實行集中辦公,統一協調和指揮處置工作。
(1)省政府主要領導直接指揮全省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應對處置工作。省領導率有關部門赴受災嚴重的地區和路段指導抗雪防凍救災工作,或派出工作組赴災區指導自然災害救助工作。
(2)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分管副省長)主持召開會商會,分析災區形勢,研究落實對災區的救災支持措施。
(3)省應急指揮部組織成員單位聯合辦公,及時掌握災情和救災工作動態信息,組織災情會商,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發布災情,及時發布災區需求;做好災情、災區需求及救災工作動態等信息共享,每日向省委、省政府及國家減災委報告有關情況。必要時,組織專家進行實時災情、災情發展趨勢以及災區需求評估,向國務院及國家有關部委報告,請求支持。
(4)及時派出工作組赴災區慰問受災群眾,查核災情,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
(5)省應急指揮部7個工作組分別由牽頭部門召集,實行聯合辦公,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工作,確定專人24小時值班,向社會公布各工作組熱線電話。
(6)災害發生后,省應急廳會商省財政廳按規定程序及時下撥省級自然災害救災資金,會同省糧食和儲備局緊急調撥省級救災物資,指導、監督基層救災應急措施落實和救災款物發放;協調交通運輸、鐵路、民航等部門緊急調運救災物資、運輸人員工作。
(7)省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根據災情發展和核定情況,積極申請國家資金和物資支持。
(8)省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的有關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應對工作。省公安廳加強災區社會治安和道路交通應急管理,協助組織災區群眾緊急轉移。軍隊有關部門根據省委、省政府申請,組織協調解放軍、武警部隊、民兵、預備役部隊參加救災,必要時協助地方人民政府運送、發放救災物資。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糧食和儲備局保障市場供應和價格穩定。省通信管理局組織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承擔省級醫藥儲備管理,參與協調有關救災裝備調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指導災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安全應急評估等工作。省水利廳指導災區水利工程修復、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應急供水工作。省衛生健康委及時組織醫療衛生隊伍赴災區協助開展醫療救治、災后防疫和心理援助等衛生應急工作。省科技廳提供科技方面的綜合咨詢建議,協調適用于災區救災的科技成果支持救災工作。省自然資源廳準備災區地理信息數據,組織災區現場影像獲取等應急測繪,開展災情監測和空間分析,提供應急測繪保障服務。省生態環境廳及時組織指導因災害導致的生態環境污染的應急監測。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等組織做好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等工作。省應急廳向社會發布接受救災捐贈公告,組織開展跨市或全省性救災捐贈活動,統一接收、管理、分配省內外救災捐贈款物,會同省民政廳指導社會組織、志愿者等社會力量有序參與災害救助工作。省外辦協助做好救災的涉外工作。省紅十字會依法開展救援、救災的相關工作,開展救災募捐活動等。
(9)相關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承擔本行政區域內的抗雪防凍救災工作。受災地區各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直接到一線指揮,重要情況直接報省應急指揮部,積極組織相關部門和發動群眾清除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積雪,保持道路暢通,做好供水、供電、供氣、通信等保障工作。必要時,部分受災較重市、縣(市、區)可向省應急指揮部報告,由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省政府請示,按照相關規定申請駐皖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協助參加抗雪防凍救災工作。
(10)災情穩定后,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災害評估工作的有關部署,省應急廳、受災市人民政府組織開展災害損失綜合評估工作。省應急廳按有關規定統一發布自然災害損失情況。
(11)應急指揮部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6.1.4響應終止
災情和應急救災工作穩定后,省應急指揮部向省委、省政府提出終止Ⅰ級響應建議,根據省委、省政府決定終止Ⅰ級響應。
6.2Ⅱ級響應
6.2.1啟動條件
省氣象部門已發布預警或專報等,且一次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重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啟動Ⅱ級響應。
(1)省境內1/2的高速公路和國省干道交通中斷24小時以上,公路、鐵路、車站、民航機場滯留人員2萬人以上、4萬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50人以上、100人以下;
(3)緊急轉移安置50萬人以上、100萬人以下;
(4)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10萬間或3萬戶以上,20萬間或7萬戶以下;
(5)災害造成群眾生產生活資料遭受重大損失、短期內失去收入來源、社會廣泛關注。
6.2.2啟動程序
災害發生后,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向省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Ⅱ級響應的建議,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分管副省長)決定啟動Ⅱ級響應,并向省委、省政府和應急管理部報告。
6.2.3響應行動
當發生Ⅱ級(重大)以下(含Ⅱ級)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時,省應急指揮部協調各成員單位,共同做好應對和處置工作。
(1)省應急指揮部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報告災情和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召開指揮部會議,對災害的影響及發展趨勢進行研判,部署開展抗雪防凍救災工作。
(2)省應急指揮部7個工作組分別由牽頭部門召集,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工作,視情派出工作組指導抗災救災,確定專人24小時值班,向社會公布各工作組熱線電話。
(3)及時派出工作組赴災區慰問受災群眾,查核災情,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
(4)省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準備并積極開展工作。
(5)災害發生后,省應急廳會商省財政廳按規定程序及時下撥省級自然災害救災資金,會同省糧食和儲備局緊急調撥省級救災物資,指導、監督基層救災應急措施落實和救災款物發放;協調交通運輸、鐵路、民航等部門緊急調運救災物資、運輸人員工作。
(6)省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根據災情發展和核定情況,積極申請國家資金和物資支持。
(7)省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的有關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應對工作。省衛生健康委根據需要,及時派出醫療衛生隊伍赴災區協助開展醫療救治、災后防疫和心理援助等衛生應急工作。省自然資源廳準備災區地理信息數據,組織災區現場影像獲取等應急測繪,開展災情監測和空間分析,提供應急測繪保障服務。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等組織做好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等工作。省應急廳、省民政廳指導社會組織、志愿者等社會力量有序參與災害救助工作。省紅十字會依法開展救援、救災的相關工作。適時組織開展救災募捐活動等。軍隊有關部門根據省有關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請求,組織協調解放軍、武警部隊、民兵、預備役部隊參加救災,必要時協助地方人民政府運送、發放救災物資。
(8)相關市、縣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承擔本行政區域內的抗雪防凍救災工作。受災地區各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直接到一線指揮,重要情況直接向省應急指揮部報告,積極組織相關部門和發動群眾清除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積雪,保持道路暢通,做好供水、供電、通信等保障工作。必要時,部分受災較重市、縣可向省應急指揮部報告,由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省政府請示,按照相關規定申請駐皖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協助參加抗雪防凍救災工作。
(9)災情穩定后,受災市人民政府組織開展災害損失綜合評估工作,及時將評估結果報送省應急指揮部。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核定并按有關規定統一發布自然災害損失情況。
(10)應急指揮部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6.2.4響應終止
災情和應急救災工作穩定后,由省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宣布終止Ⅱ級響應。
6.3Ⅲ級響應
6.3.1啟動條件
省氣象部門已發布預警或專報等,且一次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較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啟動Ⅲ級響應。
(1)省境內1/3的高速公路和國省干道交通中斷12小時以上,公路、鐵路、車站、民航機場滯留人員1萬人以上、2萬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20人以上、50人以下;
(3)緊急轉移安置或需緊急生活救助10萬人以上、50萬人以下;
(4)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1萬間或3000戶以上,10萬間或3萬戶以下;
(5)災害造成群眾生產生活資料遭受較大損失、短期內失去收入來源、社會高度關注。
6.3.2啟動程序
災害發生后,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省應急廳廳長)決定啟動Ⅲ級響應,并向省委、省政府和應急管理部報告。
6.3.3響應行動
(1)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指揮部報告災情和應對工作開展情況,重要情況由指揮部向省政府報告。
(2)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及受災地區召開會商會,分析災區形勢,研究落實對災區的救災支持措施。
(3)省應急指揮部視情派出若干工作指導小組,到受災較重的市、縣指導抗雪防凍救災工作。
(4)及時派出工作組赴災區慰問受災群眾,核查災情,協助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
(5)災害發生后,省應急廳會商省財政廳按規定程序及時下撥省級自然災害救災資金,會同省糧食和儲備局緊急調撥省級救災物資,指導、監督基層救災應急措施落實和救災款物發放;協調交通運輸、鐵路、民航等部門緊急調運救災物資、運輸人員工作。
(6)省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根據災情發展和核定情況,積極申請國家資金和物資支持。
(7)省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準備并積極開展工作。
(8)相關市、縣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承擔本行政區域內的抗雪防凍救災工作。受災地區各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要直接指揮抗雪防凍救災工作,及時向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災情,積極組織相關部門和發動群眾清除行政區域內的國省道積雪,做好物資供應保障,確保城鄉居民生活正常。必要時,部分受災較重市、縣可向省應急指揮部報告,由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省政府請示,按照相關規定申請駐皖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協助參加抗雪防凍救災工作。
(9)災情穩定后,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指導受災地區評估、核定自然災害損失情況。
(10)應急指揮部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6.3.4響應終止
災情和應急救災工作穩定后,由省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省應急廳廳長)宣布終止Ⅲ級響應。
6.4Ⅳ級響應
6.4.1啟動條件
省氣象部門已發布預警或專報等,且一次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一般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啟動Ⅳ級響應。
(1)省境內1/5的高速公路和國省道發生交通受阻或中斷6小時以上,公路、鐵路、車站、民航機場滯留人員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10人以上、20人以下;
(3)緊急轉移安置群眾或需緊急生活救助8000人以上、10萬人以下;
(4)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1500間或500戶以上,1萬間或3000戶以下;
(5)災害造成群眾生產生活資料遭受嚴重損失、短期內失去收入來源,或社會高度關注、群眾反映強烈。
6.4.2啟動程序
災害發生后,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省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省應急廳廳長)或委托分管負責同志決定啟動Ⅳ級響應,并向省委、省政府和應急管理部報告。
6.4.3響應行動
(1)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指揮部報告災情和應對工作開展情況,向有關部門和相關市、縣傳達指揮部有關指示要求。
(2)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視情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召開會商會,分析災區形勢,研究落實對災區的救災支持措施。
(3)省有關部門積極指導受災較重地區開展應對工作。
(4)派出工作組赴災區慰問受災群眾,核查災情,協助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
(5)災害發生后,省應急廳會商省財政廳按規定程序及時下撥省級自然災害救災資金,會同省糧食和儲備局緊急調撥省級救災物資,指導、監督基層救災應急措施落實和救災款物發放;協調交通運輸、鐵路、民航等部門緊急調運救災物資、運輸人員工作。
(6)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根據災情發展和核定情況,積極申請國家資金和物資支持。
(7)省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準備并積極開展工作。
(8)相關市、縣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承擔本行政區域內的抗雪防凍救災工作,及時將災情和應對工作情況報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積極組織相關部門和發動群眾清除行政區域內的道路積雪,保持道路暢通,積極做好居民生活保障工作。
(9)應急指揮部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6.4.4響應終止
災情和應急救災工作穩定后,由省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省應急廳廳長)宣布終止Ⅳ級響應。
6.5啟動條件調整
對災害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和救助能力特別薄弱的地區,特別是大別山等革命老區、沿淮行蓄洪區、皖北地區等貧困程度較深地區等特殊情況,或災害對受災地區經濟社會造成重大影響時,啟動省級冰凍災害應急響應標準可酌情調整。
7信息發布
信息發布堅持及時、準確、公開、客觀的原則,為抗雪防凍救災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加強輿情監控。
(1)省委宣傳部應組織或指導有關部門在第一時間向媒體發布權威信息,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眾發布災害發展趨勢及防御對策等相關信息;負責互聯網站的監控和管理,收集、跟蹤境內外輿情,加強網上輿論引導工作;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和中宣部、中央外宣辦上報信息。
(2)各部門或單位內部的信息,由本部門審核和發布;重要和綜合性新聞稿須經指揮部核實后,按突發事件新聞報道管理規定進行報道。
8災后恢復重建
8.1善后處置
(1)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組織力量做好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善后處置工作,修復損壞的公共設施,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2)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深入開展災害損失核定工作,制訂并實施救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計劃,對依法征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按規定給予補償。保險監管部門應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及時做好災害損失的理賠工作。
(3)善后處置所需救災資金和物資由事發地政府安排,需要上級政府支持的,可向上級政府申報。
8.2社會援助
各市、縣(市、區)政府應依據有關社會援助制度,鼓勵和動員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物資、資金、技術支持和捐贈。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和其它慈善機構應適時組織開展捐贈、心理疏導等社會援助活動。
8.3調查與評估
應急響應解除后15日內,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專家組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造成的影響進行調查、核實、評估,形成總結評估報告報省應急指揮部。報告內容包括災害損失評估、預測預報、搶險救災情況和經驗教訓、改進措施以及典型案例等。各部門應及時將監測資料、災情資料、工作技術總結、服務材料等進行收集歸檔。
8.4恢復重建
(1)應急響應結束后,事發地政府應立即制訂恢復重建計劃,迅速開展恢復重建工作。
(2)Ⅰ級和Ⅱ級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恢復重建工作由省政府統籌安排,省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受災情況制訂恢復重建計劃,按有關程序報批后由事發地縣級以上政府組織實施。Ⅲ級和Ⅳ級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恢復重建工作由市、縣(市、區)政府負責。
9應急保障措施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規定,切實做好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人力、物力、財力保障,做好安全保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通信等工作,確保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需要,確保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保障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9.1人員保障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特點,建立健全應急聯動協調機制,動員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志愿者等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充分發揮解放軍、武警、消防救援、預備役部隊和民兵在災害應急中的骨干和突擊作用。發揮社會力量在抗災救災工作中的有效補充作用。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為專業應急救援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減少應急救援人員的人身風險。
9.2財力保障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和分級負擔的原則,合理安排日常工作經費,保障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對工作的需要。對受災害事件影響較大、財政困難的地區,由事發地人民政府或政府有關部門提出申請,上級財政按財政規定給予補助,省財政廳視情況積極爭取中央財政支持,并會同省應急廳主管部門及時下撥救災資金。
對受災害事件影響較大的單位和個人,政府有關部門應及時研究提出相應的救助措施,報當地政府批準后實施。
各級財政、審計部門應當對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9.3物資保障
應急部門要制定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并會同省糧食和儲備局落實儲備帳篷、棉被等救災物資,確保受災群眾基本生活需要。
交通部門、城市管理部門及高速公路運營管理單位要配備一定數量的大型掃雪除冰機械設備,儲備必要的融雪劑等物資。
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承擔省級醫藥儲備管理。省能源局負責組織協調煤炭生產、調運和電力供應。
商務、糧食部門負責保障受災地區豬肉、雞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應,做好市場調控工作,負責協調成品油的市場供應。
9.4基本生活保障
應急部門應會同事發地人民政府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災區群眾衣、食、住等基本生活條件得到保障。
9.5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應當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和暢通。交通設施受損時,有關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應當迅速組織力量進行搶修。
9.6通信保障
通信、廣播、電視等有關部門組織、指導、協調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區域應急通信和廣播電視保障工作,負責重大應急信息的傳播。
10表彰獎勵與責任追究
10.1表彰獎勵
由省、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
(1)各級人民政府對在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中表現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2)對因參與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搶險救援工作中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10.2責任追究
對在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中,存在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第六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部門、單位或個人,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11附則
11.1預案管理
(1)本預案是省政府指導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對工作的專項預案,由省應急指揮部負責管理和實施,預案實施后省應急廳應適時召集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估,并視情況變化及時組織修訂完善。
(2)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
(3)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學校和街道(鄉鎮)、社區(村)應當制定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行動預案和各類保障計劃。
11.2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省應急廳會同其他相關部門負責解釋。
11.3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