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預案(精選14篇)
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預案 篇1
20xx年是我市深入貫徹落實黨的__屆五中全會精神,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起步之年、開局之年,也是深入推進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關鍵之年。為了適應農業發展新階段的要求,全面提升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切實保障城鄉居民消費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產品競爭力增強,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我中心20xx年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根據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20xx年我們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__屆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全面實施“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為主線,以提升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為目標,緊緊圍繞全市農業工作的總體部署和要求,堅持科學發展觀,創新發展理念,努力開創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新局面。
二、總體目標與任務
20xx年工作的總體目標為:通過加強宣傳、推進準入、強化監管、加快認證等一系列措施,使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合格率不高、不穩,有時還會出現反應的局面得到改變,穩步提升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20xx年工作的基本任務為:
1.進一步完善市場準入制度,全面推進市場準入工作。
2.全年完成監測抽檢樣品15萬份以上,同時配合農業部做好例行監測工作。
3.認定無公害基地50個,認證無公害農產品30個;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認證有新的突破。
4.力爭使農產品檢測合格率較20xx年提高1-2個百分點。
5.開展大型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活動3次,舉辦培訓10次,培訓各類技術人員500人次,發放宣傳培訓資料10萬份。
三、主要工作與措施
為了確保全年目標的順利完成,我們將采取有力措施,著力作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營造全社會關注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良好社會氛圍
一是在宣傳形式上,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多種媒體,結合重大節日及“3%26#8226;15”、“科技之春”、“科技下鄉”等多項活動,采取印發宣傳材料、現場咨詢等多種形式,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
二是在宣傳內容上,重點突出對農業投入品安全使用及生產技術規程等知識的宣傳,特別是對市場準入第二階段實施方案等內容的宣傳。
三是在宣傳對象上,重點做好對生產者的宣傳,提高他們標準化生產能力;對經營者的宣傳,增強他們守法經營的意識;對消費者的宣傳,倡導安全消費理念。通過深入持久地宣傳,逐步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良好社會氛圍。
2.扎實穩步推進市場準入工作,努力構建安全消費市場
一是在完善蔬菜類市場準入試點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規范批發市場和超市的自檢行為,切實抓好入市驗證、無證檢測、結果公示和不合格退市等各項制度的落實工作;
二是按照《市農產品市場準入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在充分調研論*的基礎上,有效推進市場準入工作。
三是加大對超市和批發市場的日常監督抽檢力度,規范檢測行為,完善數據上報制度,逐步推行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努力構建安全消費市場。
3.加快認步伐,強化后監管,增強我市農產品的競爭力
一是充分運用國家在“三品”認證工作方面的優惠政策,采取多種方式,積極申請資金,鼓勵扶持生產基地、協會、龍頭企業等進行申報,加快基地和產品的認定認準步伐,年終力爭實現新增無公害基地50個、新增無公害農產品30個的目標。
二是建立健全無公害農產品基地生產檔案的管理,包括基地環境質量、農業投入品使用情況(品名、生產廠家、使用量、使用時期等)、生產管理情況、農產品質量安全情況(監測報告)、生產者、技術負責人等方面;
三是加強對“三品”的例行檢查力度,堅持“數量與質量并重、認證與監管同步”的方針,突出抓好認證產地的投入品使用和獲證產品(基地)的管理,實行年度抽查、檢查制度。
4.積極開展例行監測工作,為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一是全年開展12次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活動,對生產基地、超市、農貿市場、批發市場的農產品,每次監測品種不少于10個,監測樣品不少于1000個;
二是配合農業部做好全年的例行監測工作;
三是配合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做好節日期間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工作;
四是對每次例行檢測結果及時進行匯總,結合市場準入的日常監測數據,分析結果,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為*決策提供依據。
5.加強業務指導,力爭使區縣檢測站建設有新的進展
一是對區縣站建設過程中的儀器選型、檢測室建設及管理進行指導,使其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的要求;
二是對區縣站的業務進行技術指導,使其盡快開展工作;
三是對檢測人員開展技術培訓,使其能盡快適應相關工作要求。
6.加強隊伍建設,努力塑造一支適應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需要的管理隊伍
一是抓思想工作,增強服務意識和責任意識。深入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__屆五中全會精神,組織職工開展對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討論,以增強大家責任感,提高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是強化業務技術學習培訓。采取集中培訓、專家輔導、自學、集體討論相結合的方式,切實提高職工整體業務技術水平。
三是通過各項規章制度的完善和落實,規范執業行為,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一支素質優良、作風過硬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監測隊伍。
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預案 篇2
為建立健全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置體系和運行機制,及時有效控制事故危害,全面提高應對處置事故的能力,規范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質量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促進我鄉農業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和適用范圍
按照“統一領導、全程監管、分級負責、上下聯動”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機制,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資源整合,信息共享;依法處置,科學規范;反應及時,措施果斷;部門負責,公眾參與”的原則,對可能引發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適用于:在板橋鄉轄區范圍內發生食用初級農產品安全事故,造成對社會公眾病亡或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造成嚴重社會影響,并對我鄉農業發展產生嚴重影響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適用本預案。
二、事件分級
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參照“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農業部門操作手冊”分級),全鄉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II級)、較重大(III級)和一般(IV級)四級。
1、特別重大質量安全事故(Ⅰ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屬特別重大質量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特別嚴重,跨越縣級行政區域,或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
(2)超出縣政府處置能力范圍的;
(3)需要省政府、省領導授權有關部門負責處置的。
2、重大質量安全事故(Ⅱ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屬重大質量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嚴重,影響范圍涉及市內2個以上縣(地級以上市,以下同)級行政區域,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
(2)造成10人以上死亡的;
(3)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的;
(4)對公眾健康和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影響、需由市政府或其授權有關部門負責處置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
3、較大質量安全事故(Ⅲ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屬較大質量安全事故: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縣級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鄉鎮級行政區域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或者出現死亡的;
(3)縣政府認定的其他較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4、一般質量安全事故(Ⅳ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一般質量安全事故: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鄉鎮級行政區域2個以上村(居)的,給公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30—99人,但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鄉鎮政府認定的其他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三、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成立鄉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見附件),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鎮農業服務中心),周小碧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負責本預案啟動、響應、結束期間的應急實戰訓練;受理和上報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收集整理資料等日常事務。
鄉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指揮、組織、協調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Ⅳ級)的處理;執行上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對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和較大(Ⅲ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決定,落實相關措施。
具體職責如下:
(1)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3)負責發布事故的相關信息;
(4)向鄉政府報告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5)完成上一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監測、預警與報告
1、監測
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監測、預警與報告網絡體系。鄉安辦負責全鎮農產品和農業投入品的日常監測工作,定期不定期地開展農產品和農業投入品的抽樣,及時掌握農產品和農業投入品的安全隱患及問題。
2、預警
鄉農業服務中心根據監測信息,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做好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及時上報,并做好應急準備。
3、報告
全鄉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包括信息報告和通報,以及社會監督、輿論監督、信息采集和報送等,鄉農業服務中心和畜牧獸醫站要主動監測,并及時報告上級。各村(居)主任為信息報送員,負責轄區信息收集和上報工作。
遵循自下而上逐級報告原則。
特別重大質量安全事故(Ⅰ級)和重大質量安全事故(Ⅱ級)發生地有關責任報告單位應在獲知事故后1小時內作出初次報告,較大質量安全事故(Ⅲ級)應在獲知事故后2小時內作出初次報告,一般質量安全事故(Ⅳ級)發生地有關責任報告單位應在獲知事故后1日內作出初次報告;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者上級的要求隨時作出階段性報告;在事故處理結束后7日內作出總結報告。
4、舉報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和隱患,舉報相關部門、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為。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后,應及時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任何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漏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五、處置
1、確定事故級別。
鄉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接到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后,在第一時間內開展事故調查,確認是否屬于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范圍,確定事故級別。報告上一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
2、啟動應急預案。
根據事故確定的級別,指揮部啟動相應預案。鄉指揮部在接到事故報告后,符合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Ⅳ級)級別時,應立即啟動相應預案,迅速有效地開展救援工作,及時向上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救援、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3、先行處置。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鄉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應立即組織救援隊伍及時趕赴現場進行先行處置,迅速控制事故蔓延,協助開展醫療救治,降低事故的危害。同時,對導致事故發生的農產品實行查封、扣押和場所封存。
4、設立現場指揮部。
鄉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在接到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后,應設立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全力控制事態發展。對于特別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Ⅰ級)、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Ⅱ級)和較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Ⅲ級),必須立即上報縣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
5、事故查處與報告。
Ⅰ級、Ⅱ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由市派出調查組和處理組赴事故現場組織查處;Ⅲ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由縣應急指揮部派出調查組和處理組赴事故現場組織查處;Ⅳ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由鄉應急指揮部派出調查組和處理組赴事故現場組織查處。
事故調查處理組應迅速查明事故發生原因,追查引起事故的農產品來源、去向,對有關產品采取控制措施(包括禁售、召回、銷毀、暫停采收、暫緩屠宰等),督促有關措施的落實。同時報告縣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和政府。
6、指揮與協調。
當啟動Ⅳ級應急響應后,應急指揮部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情況,協調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和事發地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和相關機構,按照各自應急預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關應急隊伍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救援和緊急處理行動。
7、響應終止。
Ⅰ—Ⅳ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終結,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相應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經現場檢測評價確無危害和風險后,提出終止應急響應和解除查封、扣押、場所封存的建議,根據不同級別,分別由相應指揮部宣布應急響應結束。
8、后期處置。
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鄉相關部門要積極協助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造成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
9、責任與獎懲。政府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提出追究責任建議。
10、總結報告。
Ⅰ—Ⅳ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鄉應急指揮部總結分析應急處置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處置總結報告,報送上級相關部門。
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預案 篇3
為建立和完善應急處理機制,增強應對突發農產品安全事故的反應能力,確保在北京奧運會舉辦前后進京農產品的質量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縣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以人為本,生命至上。預防和控制農產品安全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食用農產品的安全,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二)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加強農產品安全的日常監管,積極開展農產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三)反應及時,措施果斷。農產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及時把有關情況上報縣政府及縣農牧局,并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四)依靠科學,加強協作。農產品安全事故發生后,要科學妥善作出處理,按照各自的職責,恪盡職守、各司其職、通力合作。
二、適用范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農業生產因素引起的農產品污染安全事件,造成可能對農產品安全構成潛在的危害,并可能造成社會影響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三、組織機構
縣農牧局成立“進京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各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負責指揮、組織、協調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領導小組下設5個行動組,即:種植業生產安全組、養殖業生產安全組、供京蔬菜基地檢測組、農業投入品檢查管理組和信息安全組,明確任務,各負其責,密切配合。
四、報告制度
1、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報告
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當地政府主管領導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事故不得瞞報、遲報、漏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2、報告程序
接到安全事故報告后,各鄉鎮、村及有關企業和單位應在2小時內向縣農牧局報告。縣農牧局應立即向縣政府報告。
五、應急保障
(一) 信息保障
各鄉鎮、村及有關企業和單位,要確定一名聯系人,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
(二)隊伍保障
縣農牧部門及局屬各單位要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建立高素質的應急救援隊伍,確保應急救援工作準確、高效。
(三)技術保障
充分利用現有的農業技術推廣隊伍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隊伍等,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預測、預警、監測和應急工作管理模式等技術的研究,安排必要的專項經費,建立應急技術支持體系。
建立專家庫,充分發揮專家在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參謀、咨詢和指導作用。
(四)物資保障
各鄉鎮、村及有關企業和單位應當保障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所需經費應列入財政預算。
(五)事故處理
1、一旦發現有進京質量安全隱患的農產品,必須在第一時間上報鄉政府及縣主管部門。
2、縣進京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導小組應立即派出檢測組及相關人員深入到現場,對有質量問題的農產品進行相關調查和取樣鑒定。
3、對存有質量問題的蔬菜運輸車輛,縣農牧局要及時會同公安、工商、質檢部門予以扣留,并進一步核查,如核查屬實,則就地銷毀。
4、在蔬菜生產過程中及上市前,發現使用違禁農藥的,要就地銷毀。如屬用藥方法不當,要繼續監控,直到合格為止。
5、事故處理完畢,按相關規定逐級上報有關部門。
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預案 篇4
(一)編制目的
加強糧食安全工作,提高緊急情況下的糧食應急保障能力,穩定糧食市場和價格,確保全市糧食供應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依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浙江省糧食安全應急預案》和《X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糧食應急狀態下,對原糧及成品糧(含食用油,下同)采購、調撥、加工、運輸、供應等方面的應急處置行動。
(四)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各負其責。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據不同等級的糧食應急處置要求,由各級政府分級負責,在本級糧食事權范圍內,負責本地區糧食安全應急處置。
2、強化意識,預防為主。提高防范突發公共事件的意識,加強糧食市場的跟蹤監測,出現前兆及時預報,提前做好應對準備,防患于未然。
3、快速反應,果斷處置。健全統一指揮、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出現糧食應急狀態時能夠立即響應,迅速采取各項調控措施,在短期內制止糧食搶購風的蔓延和事態的擴大。
4、依法規范,權責一致。堅持依法行政,妥善處理應急措施與常規管理的關系。參與應急處置的單位和人員,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行使權力;在緊急情況下,應急處置單位和人員應視情臨機決斷,及時控制事態發展。
5、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證全市人民“有飯吃、吃飽飯”作為糧食安全應急處置行動的根本出發點和立足點,切實做好各類突發公共事件中的糧食應急保障工作。
二、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指揮機構
根據應急處置行動需要,市糧食安全工作協調小組轉為市糧食安全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發展改革委主任任副總指揮。成員由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糧食局、市物價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交通局、市農業局、市統計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衛生局、農發行分行等單位負責人組成。市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綜合協調和日常工作。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由市發展改革委分管糧食工作的副主任擔任,辦公室成員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相關人員組成。
(二)市應急指揮部及成員單位職責
1、市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負責本預案的啟動或終止。
(2)統一領導、組織指揮和協調市本級和全市糧食安全應急處置行動。
(3)及時向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通報)事態發展變化情況。
(4)本預案啟動后,糧食應急狀態升級或者沒有收到預期效果,經市政府同意,報請省糧食安全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指揮部)進行調控。
2、成員單位職責:
(1)市發展改革委(市糧食局、市物價局):負責糧食行情的分析、購銷預警信息的和應急糧源、應急加工企業、應急供應網點等相關應急措施的落實;負責糧食市場調控和供應工作,以及糧食的儲備和調配;會同市農業局等部門,負責全市糧食產、銷、調計劃的制訂;負責糧食價格監測、信息和監督檢查工作,向市政府提出采取價格調控和干預措施的建議;承擔市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2)市公安局:負責應急處置行動中糧庫和糧食調運的安全保衛,維護糧食應急供應現場秩序和社會治安。
(3)市民政局:及時通報災情,確定救濟對象,組織應急救濟糧的發放工作。
(4)市財政局:做好糧食應急供應經費的保障工作。
(5)市交通局:負責糧食應急運輸車輛、船舶的保障和協調工作。
(6)市農業局:負責提出恢復、發展糧食生產的規模、作物、品種、布局計劃及具體措施。
(7)市統計局:負責與糧食安全應急處置相關的糧食生產和消費統計監測工作。
(8)市工商局:負責對糧食經營活動中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以及糧食銷售活動中囤積居奇、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等擾亂市場秩序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9)市質監局:負責糧食加工過程中的質量監督檢查,打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摻雜使假等違法行為。
(10)市衛生局:負責對糧食加工、銷售以及成品糧儲存中的衛生監督檢查。
(11)市委宣傳部:組織協調新聞工作。
(12)農發行分行:負責落實應急糧食采購資金貸款。
(三)縣(市、區)糧食安全應急指揮機構
各縣(市、區)政府根據糧食安全應急處置行動需要,比照市應急指揮部的構成,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成立相應的糧食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和指揮本行政區域內糧食安全應急處置行動,建立完善糧食市場監測預警系統和糧食應急防范處理責任制。及時上報信息,安排必要的經費,保證糧食應急處置行動正常有序進行。在本縣(市、區)內出現糧食應急狀態時,首先啟動縣(市、區)級糧食安全應急預案。市級糧食安全應急預案啟動時,須按照市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積極完成各項應急處置任務。
三、事件分級
依據《浙江省糧食安全應急預案》規定,糧食應急狀態分為I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四個等級。
(一)Ⅰ級(特別重大)糧食應急狀態
全省出現糧食應急狀態,以及超過省政府處置能力和國務院認為需要按照部級糧食應急狀態來對待的情況。
(二)Ⅱ級(重大)糧食應急狀態
在全省較大范圍或省會等大中城市出現糧食應急狀態,以及省政府認為需要按照省級糧食應急狀態來對待的`情況。
(三)Ⅲ級(較大)糧食應急狀態
本市行政區域內兩個以上縣出現糧食應急狀態,以及市政府認為需要按照市級糧食應急狀態來對待的情況。
(四)Ⅳ級(一般)糧食應急狀態
縣行政區域內兩個以上鄉鎮出現糧食應急狀態,以及縣級政府認為需要按照縣級糧食應急狀態來對待的情況。
四、預警監測
(一)市場監測
市發展改革委(市糧食局、市物價局)負責建立全市糧食安全監測預警系統,隨時掌握糧食市場供求和價格動態變化情況,及時收集、分析、報告主要糧食品種的生產、庫存、流通、價格、質量等信息,為制定糧食生產、流通和消費政策措施提供依據。設立糧食零售價格“安全警戒線”,保持市場糧食銷售價格的相對穩定,當監測到糧食價格波動逼近“安全警戒線”時,及時報告,發出預警信號。縣(市、區)政府相關部門要做好實時監測,特別是要加強對重大自然災害和其他突發公共事件的跟蹤監測,出現緊急情況隨時報告。
(二)信息報告
市發展改革委(市糧食局、市物價局)建立糧食市場異常波動應急報告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縣(市、區)糧食、價格等行政主管部門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及時逐級報至上級主管部門。
(1)發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嚴重自然災害,造成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
(2)發生重大傳染性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引發公眾恐慌,造成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
(3)糧食價格波動逼近或超過“安全警戒線”。
(4)其他引發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情況。
五、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程序
出現糧食市場異常波動時,有關縣(市、區)糧食安全應急指揮部立即進行研究分析,指導有關部門迅速采取措施穩定市場。確認出現Ⅳ級糧食應急狀態時,立即啟動縣(市、區)級糧食安全應急預案,由縣(市、區)政府負責應急處理,同時將有關情況及時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如果沒有達到預期的調控效果或應急狀態升級,由縣(市、區)政府提請市應急指揮部進行調控。接到緊急報告后,市應急指揮部立即組織有關人員迅速分析有關情況,并做出評估和判斷,確認事件等級,立即啟動市級糧食安全應急預案,迅速做出應急響應。
(二)I級、Ⅱ級應急響應
出現I級、Ⅱ級糧食應急狀態時,市、縣(市、區)政府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市級、縣級糧食安全應急預案,服從省指揮部的統一決策和調度,立即組織有關人員按照職責迅速落實省指揮部確定的應急措施。
1、進入I級、Ⅱ級糧食應急狀態后,24小時監測本地區糧食市場動態,重大情況要在第一時間逐級上報至省指揮部辦公室。
2、市、縣(市、區)政府有關職能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及時采取應急措施,做好糧食調配、加工和供應工作,加強市場監管,維護糧食市場秩序。
3、迅速執行省指揮部下達的各項指令。
(三)Ⅲ級、Ⅳ級應急響應
1、預案啟動
出現Ⅲ糧食應急狀態時,市應急指揮部必須立即向市政府上報有關情況(最遲不超過2小時),負責啟動本預案,對應急處置行動進行安排部署。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必須24小時值班,及時記錄并報告有關情況。出現Ⅳ糧食應急狀態時,由縣(市、區)啟動本級糧食安全應急預案,并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有關情況。
2、應急處置
本預案啟動后,市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全市糧食安全應急處置行動,立即組織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迅速落實各項應急措施。
(1)根據市應急指揮部的部署,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向市糧食收儲公司下達動用成品糧、周轉糧或市級儲備糧出庫通知書,向定點加工企業、定點供應糧店下達應急加工和應急供應通知書。及時擬定上報重點運輸計劃,有關部門合理安排運輸,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將糧食調撥到位。
(2)在糧食應急狀態下,如本級地方儲備糧仍不能滿足應急供應,確需動用省級儲備糧進行調控的,由市發展改革委向市政府提出方案,報省政府批準。
(3)經市政府批準,市應急指揮部依法統一緊急征用糧食經營者的糧食、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并給予合理補償。有關單位及個人應當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
(4)若預計出現糧食斷供時,市應急指揮部報經市政府批準,還應采取以下措施:居民憑戶籍或身份證,外來流動人口憑暫住證,實行以人定量供應;農村缺糧人口,由村或社區核定,以人定量供應;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飲食業等團體購糧單位,根據需求量大小核定供應。各應急供應定點糧店必須嚴格執行市政府統一規定的銷售價格和供應辦法。
(5)縣(市、區)糧食安全應急指揮部接到市應急指揮部通知后,要立即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迅速落實各項應急措施,服從統一調度。
(6)根據糧食應急狀態發展情況,由市委宣傳部組織協調新聞單位及時、準確、統一相關新聞,正確引導糧食生產、供求和消費,緩和社會緊張心理。
(7)糧食應急狀態消除后,各級糧食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終止本級糧食安全應急響應,恢復正常秩序。
六、應急保障措施
(一)糧食儲備
1、落實周轉糧庫存制度。全市要保證一定數量的周轉糧庫存規模,各縣(市、區)要根據實際情況,在周轉糧庫存中適當安排成品糧儲存。為確保周轉糧庫存落實到位,農發行分行要及時安排貸款,財政部門按規定落實儲存費用和利息補貼。市財政每年安排100萬元用于市區周轉糧、成品糧儲存和糧食應急“三落實”的有關費用補貼。
2、加強地方儲備糧油管理。要嚴格按照省、市政府關于儲備糧油管理的政策規定,確保儲備糧數量真實,質量完好,優化儲備布局和品種結構,確保當地政府掌握必要的應急調控資源。
3、培育發展糧食市場。市本級和有條件的縣(市、區)要抓緊規劃,整合資產,建設以糧食倉儲、批發、加工和信息“四位一體”為主要內容的區域性糧食物流中心。穩定和發展糧食產銷合作關系,鼓勵和支持各種所有制糧食企業、農業龍頭企業到主產區建立糧源基地,彌補市內糧食缺口。
4、加強全社會糧食流通管理。要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要求,依法加強對糧食流通的管理,建立健全糧食收購許可、最低庫存、出庫糧食質量檢驗和全社會糧食流通統計監督檢查。加強對糧食市場的管理,堅決取締無照和超經營范圍經營糧食,嚴厲打擊在市場價格波動期間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擾亂市場正常供應的行為,制止以次充好、摻雜使假,防止價格欺詐,實行公平交易,維護市場正常秩序。
(二)糧食應急保障系統
1、建設糧食應急加工網絡。糧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確定靠近重點銷售地區、交通便利、設施較好的糧油加工企業,作為應急加工指定企業,承擔應急糧食的加工任務。
2、完善糧食應急供應網點。根據城鎮居民、當地駐軍和城鄉救濟的需要,各地要選擇并認定一批信譽良好的糧食零售網點、軍供網點和連鎖超市、商場及其他糧食零售企業,委托其承擔應急糧食供應任務。原則上一個鄉鎮(街道)要有一至二個應急供應點。
3、確保應急糧食運輸暢通。根據糧食儲備、加工設施、供應網點的布局,各地要提前確定好糧食運輸線路、儲存地點、運輸工具等,進入糧食應急狀態后,對應急糧食要優先安排計劃、優先運輸。
4、市、縣(市、區)糧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與指定應急加工和供應企業簽訂書面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并隨時掌握這些企業的動態。應急加工和供應指定企業名單,報省和市糧食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市、縣(市、區)糧食安全應急預案啟動后,本級糧食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應急加工和供應企業必須服從統一安排和調度,保證應急糧食的優先加工和及時供應。
5、應急設施建設和維護。各級政府要增加投入,加強城市及其重點地區糧食加工、供應和儲運等應急設施的建設、維護工作,確保應急工作的需要。
6、完善應急調控快速反應機制。要建立一定數量的糧油信息監測點,加強糧食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應急情況發生時,要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做好對糧食價格動態的實時監測,分析原因,科學預測市場趨勢,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各地要加強對本級糧食安全應急預案的學習培訓,并結合日常工作進行演練,保障各項應急措施真正落到實處。
七、后期處置
(一)評估和改進
市、縣(市、區)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及時對應急處置行動的情況進行評估、總結,對本級糧食安全應急預案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研究,提出改進措施,進一步完善各級糧食安全應急預案。
(二)應急經費和清算
市、縣(市、區)財政部門要會同其他有關部門,對應急動用地方儲備糧發生的價差、貸款利息和費用開支進行審核后,及時進行清算。對應急動用的地方儲備糧占用的貸款,由農發行分行會同糧食收儲公司及時清算、收回貸款。
(三)應急能力恢復
根據應急狀態下對糧食的需要和動用情況,及時采取促進糧食生產、增加糧食收購、向外采購等措施,補充地方糧食儲備及商品周轉庫存,恢復應對糧食應急狀態的能力。
(四)獎勵和處罰
對參加糧食安全應急處置行動有突出貢獻的單位或個人,根據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對違反本預案及其他有關規定,影響應急處置工作或者對糧食安全造成危害的,依法給予處罰。
八、附則
(一)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制訂,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隨著糧食安全形勢發展,市發展改革委應會同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并報市政府批準。各縣(市、區)政府根據本預案,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糧食安全應急預案,報市糧食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二)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預案 篇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1.2編制依據
1.3適用范圍
1.4工作原則
1.5突發事件分級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協調小組
2.2各縣市區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協調小組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預警信息監測
3.2預警信息收集和報告
3.3預警級別
3.4市場異常波動的報告、確認及預警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機制及程序
4.2信息共享和處理
4.3指揮和協調
4.4新聞報道
5控制措施
5.1信息引導
5.2企業供應鏈采購
5.3區域間調劑
5.4運用儲備
5.5組織進口
5.6定量或限量銷售
5.7依法征用
6應急結束
7應急保障
7.1物質保障
7.2資金保障
7.3交通運輸保障
7.4治安保障
8附則
8.1名詞解釋
8.2預案管理和更新
8.3獎勵與責任
8.4制定與解釋部門
8.5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應根據本預案,制定本地的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的預警和應急機制,有效預防并及時消除因突發事件引發的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滿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維護我市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咸陽市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咸陽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制定和修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框架指南》和省商務廳《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等造成或可能造成肉類、蔬菜、蛋品、水產品、食糖和衛生清潔用品等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供求嚴重失衡,在較大范圍內引起搶購,價格猛漲或商品脫銷,影響社會穩定,需要立即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
1.4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分級負責: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由市政府有關部門組成的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協調小組)統一領導和指揮,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影響,區別不同情況由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分級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2)職責明確、分工合作: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處置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的職責任務和分工,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市政府確定的各部門職能為基礎確定,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加強溝通、密切配合。
(3)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各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經常性地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準備,認真做好日常信息收集、監測預警等工作。
1.5突發事件分級
1.5.1突發事件的級次
部分生活必需品的市場異常波動的級次,按照影響范圍大小,分為市區級(Ⅰ級)和縣市(Ⅱ級)兩級。市級為市以上的(秦、渭兩區)級行政區劃或全市性的市場異常波動;縣市級為一個縣市較大范圍內發生的`市場異常波動。1.5.2Ⅰ級市場異常波動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Ⅰ級市場異常波動:
(1)在秦渭兩區發生市場異常波動;
(2)在2個以上的縣區市所在地發生市場異常波動;
(3)在相鄰縣市區的相鄰區域有2個縣(市區)發生市場異常波動;
(4)在數個縣市區內呈多發態勢的市場異常波動;
(5)特殊情況需要劃為Ⅰ級幣場異常波動的。
1.5.3Ⅱ級市場異常波動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Ⅱ級市場異常波動:
(1)在1個縣幣區所在地發生市場波動;
(2)在1個縣幣區2個以上縣(市)發生市場異常波動;
(3)特殊情況需要劃為Ⅱ級幣場異常波動的。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協調小組
2.1.1市商務局牽頭成立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協調小組,組長由市商務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市商務局、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物價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西安鐵路局、市交通局、市農業局、市衛生局、咸陽海關、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統計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及有關單位負責同志組成。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市商務局。
2.1.2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協調小組的職責
(1)確定各成員單位的具體職責任務及工作分工;
(2)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指揮、協調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任務;
(3)判斷事件形勢和事態發展走向,對突發事件的處置和應對措施進行決策,指揮、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并監督檢查落實情況;
(4)決定突發事件信息的有關事宜;
(5)指導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的應急響應工作;
(6)研究、落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有關應急處置工作的重大事項。
2.1.3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協調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市商務局負責部分生活必需品供應工作,做好肉類、食糖等商品的儲備管理及市場調控工作,加強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運行監測,完善應急商品投放網絡建設,會同海關、商檢等部門組織部分重要商品的進口。
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和協調新聞單位,根據主管部門提供的口徑,按照有利于市場穩定的原則組織好新聞的宣傳報道工作。
市發展改革委員會及時協調應急處理所需部分生活必需品生產、綜合運輸協調,加強價格監督管理,必要時實施價格干預措施或者緊急措施,開展價格監督檢查,堅決打擊價格違法行為,保持市場價格穩定。
市公安局負責維護部分生活必需品供應場所的治安秩序,及時打擊擾亂市場秩序的犯罪活動。
市財政局負責保障市場供應應急事項所需費用及時到位。咸陽火車站、市交通局根據調運方案,及時組織應急商品的運輸。
市農業局負責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制度和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開展農產品產地環境、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的檢測,負責農產品安全監管工作,完善農產品檢測體系,有關農產品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等檢測信息。
市衛生局負責組織突發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調查、控制和醫療救治。
市工商局負責規范市場主體經營行為,進行市場監管,依法查處侵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案件,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經營活動,努力維護市場經濟秩序。
市質監局負責生產加工環節的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和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衛生監督管理,農產品和食品認證監督管理以及生產加工、流通環節的強制性產品認證、計量管理工作,嚴厲查處生產假冒偽劣產品等違法活動和生產加工、流通環節的強制性產品認證、計量違法活動。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
其他相關部門根據本部門職責配合相關工作。
2.2設縣市區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協調小組
比照市商務局牽頭成立的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協調小組機構職責,成立各縣市區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協調小組,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開展市場供應工作,辦公室設在同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預警信息監測
市商務局逐步建立和完善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的預警信息監測體系。為及時發現并有效控制市場異常波動,對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進行監測并實行信息報送制度,監測范圍和報送時間由市商務局確定,并組織實施。
3.2預警信息收集和報告
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負責督促定點監測企業按要求及時、準確、完整地報送有關數據資料。
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除做好重點企業信息監測工作外,還要深入當地大型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綜合超市和其他商品銷售場所,現場檢查部分生活必需品價格、供應變化情況。對早期發現的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市場異常波動,必須依照規定的程序和時限及時報告。
市商務局對各類信息進行匯總,科學分析、綜合評價監測數據,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同時抄送有關部門,為調控市場提供決策依據。
3.3預警級別
按照突發事件發生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確定預警分為2級:紅色預警警報對應于發生Ⅰ級市場異常波動;黃色預警警報對應于發生Ⅱ級市場異常波動。
3,4市場異常波動的報告、確認及預警
大型批發、零售企業如出現搶購部分生活必需品,導致價格在較大范圍內猛漲或商品斷檔脫銷,影響到社會穩定,應當在1小時內向當地商務主管部門報告;監測到市場異常波動或接到報告的商務主管部門,應當立即組織力量對報告事項調查核實、確證,在2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上級商務主管部門,并抄報相關部門。經核實確證為11級市場異常波動的,市商務局在核實確證1小時內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立即組織有關單位研究啟動應急預案,并向周邊地區的商務主管部門通報情況,在接到報告2小時內向商務局報告,同時向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黃色預警警報,如確證為工級市場異常波動的,市商務局在核實確證后2小時內向市政府和省商務廳報告,并抄送市政府相關部門,立即組織有關單位研究采取應急措施,同時向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紅色預警警報。4應急響應
4.1部分生活必需品的市場異常波動的應急工作,屬于Ⅰ級市場異常波動的由市商務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協調,屬于Ⅱ級市場異常波動的由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協調。各級次市場異常波動發生后,各級商務主管部門都必須按程序以最快的速度向當地人民政府、市商務局報告,同時抄報有關主管部門,并在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發生Ⅰ級市場異常波動時,市商務局會同有關部門組成的協調小組啟動本預案;發生Ⅱ級市場異常波動時,各縣市區級人民政府商務等主管部門組成的協調小組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4.2信息共享和處理
4.2.1信息收集
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接到部分生活必需品供應突發事件發生的信息后,應及時核實、了解情況,并向市商務局通報。
4.2.2信息報送
啟動了Ⅰ級響應后,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及時收集和報告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協調小組辦公室要及時匯總,科學分析、綜合評價監測數據,并抄送有關部門。
報送突發事件信息時,應包括:報送信息單位名稱、人員姓名和聯系電話,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起因、造成的影響、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進一步危害、下一步應采取措施的建議等內容。
4.2.3信息處理
啟動了Ⅰ級響應后,協調小組辦公室牽頭匯總分析所有信息,向協調小組報告,并確定向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社會公眾等通報或公布。
4.3指揮和協調
現場指揮遵循屬地化為主的原則,建立事發地政府統一領導下的以商務部門為主,其他部門參與的應急處置機制。
4.4新聞
4.4.1新聞的管理
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的新聞工作,在協調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嚴格按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市委、省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4.4.2新聞的原則
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客觀全面、遵守紀律的原則。
5控制措施
5.1信息引導
市委宣傳部及時組織協調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向社會通報市場供求狀況,消除消費者心理恐慌,正確引導消費。
5.2企業供應鏈采購
市商務局督促流通企業與生產者、供應商積極組織貨源,動用商業庫存,保障市場供應。
5.3區域間調劑
從周邊未發生市場波動的地區緊急調運商品,進行異地商品余缺調劑。
5.4動用儲備
動用儲備物資投放市場。首先動用地方儲備物資投放市場,當地方儲備物資不足時,再請示省商務廳、商務部動用國家儲備物資投放市場。
5.5組織進出口
當國內資源不足時,請求有關部門迅速組織進口或控制出口。
5.6定量或限量銷售
在情況特別嚴重時,對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暫時實行統一發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銷售。
5.7依法征用
政府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緊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
6應急結束
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處置完畢,由協調小組批準,終止應急響應,并由辦公室通知有關單位。
突發事件處置完畢后,市商務局和其他部門寫出總結報告,上報市政府及省商務廳,并通報有關單位。
7應急保障
7.1物質保障
建立市級肉類、食糖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儲備制度,縣市區應建立與本地區市場相適應的儲備制度,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大型商業企業應保留必要的企業周轉儲備。
7.2交通運輸保障
建立應急商品鐵路、公路運輸“快速通道”,確保應急商品運輸暢通。由市交通局統一組織車輛集中運輸,必要時可運用行政手段,征用社會車輛或請商務部協調鐵道部支援,請部隊支援軍車緊急搶運。
7.3治安保障
公安、工商、質監、發展改革部門加強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謀取暴利、破壞市場經濟秩序以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損害消費者利益等違法犯罪活動,依法從重從快懲處。必要時實行價格干預措施或緊急措施。
8附則
8.1名詞解釋
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指:肉類、蔬菜、蛋品、水產品、食糖和衛生清潔用品等商品供求嚴重失衡,在較大范圍內引起搶購,價格猛漲或出現商品脫銷等狀態。
8.2預案管理和更新
應急預案應根據客觀情況和處置突發事件的經驗,不斷調整和完善,修訂工作由市商務局負責。
8.3獎勵與責任
在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對于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單位和個人,有關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單位領導和個人的責任。
8.4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商務局制定并負責解釋。
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預案 篇6
為了認真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建立健全應對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防控的應急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最大限度減少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全鎮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與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1、以人為本:把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穩定社會秩序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本著救人優先的原則,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
2、快速反應: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對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展,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分級管理:根據引發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原因、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堅持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預防為主、分級負責的原則,實行應急指揮機構統一指揮的應急工作機制。
4、預防為主: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監測、預警體系,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日常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
二、應急指揮體系與職責
1、領導機構和職責
成立XX鎮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應急領導小組,由黨委副書記、鎮長任組長,分管市場監督管理的副鎮長任副組長,成員由黨建辦公室主任、衛生院院長、農業服務中心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交管站站長、民政辦負責人、市場管理站負責人、農業服務中心副主任、林業工作人員劉新建、各村主要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農業服務中心,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辦公。
主要職責:
(1)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3)向XX縣政府、縣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及事故應急處置情況;
(4)完成縣委、縣政府和縣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工作機構和職責
領導小組下設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辦公室,辦公室主要負責全鎮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報告、通報、處理工作;組織協調相關成員單位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擴大;完成鎮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3、工作小組
(1)事故調查處理組
根據事故發生原因和環節,由鎮農產品質量安全辦公室牽頭,黨建辦、黨政辦、鎮農業服務中心、鎮食藥、安辦、社會事務辦、鎮衛生院、等單位負責,深入調查事故發生原因,做出調查結論,提出控制措施和防范意見;組織協調事故發生地實施救援工作。
(2)后勤保障組
由鎮財政所、勞動和社會保障辦牽頭,負責籌措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經費、設施、設備和物資的組織協調。
三、預防和預警機制
各村委員會、鎮級各單位和轄區內農業企業要結合實際,組織開展日常監測和現場督查工作,發現有違規、違法行為的.要及時逐級上報,任何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漏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四、加大宣傳力度
各村民委員會、鎮級單位和轄區內農業企業要利用廣播、標語、宣傳欄、各種會議等形式對廣大清費者進行產品質量安全知識的宣傳和教育,提高消費者的風險和責任意識,正確引導消費。
五、責任追究
對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存在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預案 篇7
為確保我縣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不發生重大事故,有效指導和規范應急處理工作,預防并及時控制轄區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故,最大限度減少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危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實施辦法》以及《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應急預案》、《雅安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雅質領辦﹝20__﹞36號)等相關的法律法規、法規規定,制定本預案。
一、目的和意義
建立健全我縣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機制,指導和規范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并及時控制全縣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故,最大限度減少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危害,促進農業生產的健康發展。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我縣行政區域內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消費者身體健康損害和農畜產品生產損失,并對我縣農畜產品安全形象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三、工作原則
明確職責,建立健全各級各部門農畜產品質量安全應急處置的責任及責任追究制度;加強監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最大限度地預防或減少重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發生;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報告,在第一時間內向縣政府和縣農業農村局上報情況,縣上再逐級上報市政府和市農業農村局;迅速介入,立即作出反應,果斷采取措施,避免事態擴大;科學判斷,深入調查,找準事件成因,對其影響與后果作出準確評估;妥善處置,事件發生地鄉鎮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審慎處理,平衡權利訴求,維護群眾利益;準確披露,保持與媒體的有效溝通和信息交流,及時向社會發布權威、科學的信息,讓政府的聲音主導輿論。
四、事件分級
根據農畜產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性質、嚴重和緊急程度、可控制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將農畜產品安全突發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同一事件的分級依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
Ⅰ級
特別重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危害影響范圍超出四川省行政管轄區域的;有可能造成人身傷亡的;在國際、國內造成極大社會影響,嚴重損害四川省形象和相關產業健康發展的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質量安全事件:
(1)事件影響范圍涉及2個以上省份,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
(2)獲證單位在證書有效期內違規使用禁(限)用農藥、食品添加劑、非食用物質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質,或因外源污染造成獲證產品含有毒有害物質,已導致消費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受到嚴重損害,事件危害超出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水平;
(3)發生跨境(香港、澳門、中國臺灣)、跨國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
(4)國務院認為需要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負責處置的。
Ⅱ級
重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影響范圍涉及省內2個以上設區市行政區域的;有可能造成人員中毒甚至危及生命;在全省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如不采取措施,超標農畜產品可能流向省外大中城市,嚴重影響我省農畜產品生產流通秩序的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質量安全事件:
(1)事件影響范圍涉及省內2個以上市(州)級行政區域;
(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4)農業農村部或省級人民政府認定的重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Ⅲ級
較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影響范圍涉及同一設區市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縣級行政管轄范圍的;有可能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質量安全事件:
(1)事件影響范圍涉及市(州)級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縣級行政區域,給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或出現死亡病例的;
(3)市(州)級人民政府認定的較大質量安全事件。
Ⅳ級
一般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影響范圍發生在縣級行政管轄區域之內、超標農畜產品涉及2個以上鄉(鎮)范圍,如不采取措施可能流向城市的;有可能影響相關產業健康發展的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質量安全事件:
(1)事件影響范圍涉及縣級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鄉鎮,給公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30—99人,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縣級人民政府認定的一般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五、應急處理指揮體系
1、成立寶興縣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
寶興縣農業農村局成立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寶興縣農業農村局應急指揮部”)。寶興縣農業農村局應急指揮部是全縣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在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機構的統一領導下,組織指揮全縣農畜產品質量安全應急處置工作。
領導小組由農業農村局局長任總指揮、分管副局長任副總指揮、成員由相關科站負責人組成,負責協助處置本縣較大以上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處置一般事故,以及由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引發的相關突發事件。
2、寶興縣農業農村局應急指揮部的職責。
寶興縣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指揮、組織、協調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Ⅳ級)的處理;執行部、省、市級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對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和較大(Ⅲ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決定,落實相關措施;負責對各鄉鎮一般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指導;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事故處置情況。
具體職責如下:
(1)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3)負責事故重要信息的發布;
(4)向縣政府、市農業農村局報告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5)完成上一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和縣食安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3、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縣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分管局長為辦公室主任,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辦負責人為聯絡員。辦公室負責本預案啟動、響應、結束期間的應急實戰訓練;受理各鄉鎮上報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收集整理首報及響應過程存檔資料等日常事務。
4、應急處置工作小組
在發生一般級別(Ⅳ級)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時,指揮部將根據事故的范圍、性質和應急處理工作需要,從各成員單位及事件發生鄉鎮中抽調人員組建應急處置小組。應急處置小組包括事件調查組、處置組、綜合組。
5、專家咨詢工作小組
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要立即從縣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專家庫中確定相關專業專家,成立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專家咨詢委員會,對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提出咨詢和建議,并對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6、寶興縣農業農村局受理舉報電話:
寶興縣農業農村局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地址:寶興縣穆坪鎮沿江路315號寶興縣農業農村局。
7、鄉(鎮)應急指揮機構
各鄉(鎮)要結合本地實際,建立健全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在縣政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機構和縣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應急指揮部的指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應急處置人員要求,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啟動后,各崗位人員立即到位,對重要崗位不能及時到崗人員,應由替補人員及時補位,并實行嚴格的領導干部帶班或值班制度,并及時將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報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各鄉(鎮)設聯系人和聯絡員,聯系人由主管負責人擔任。
8、專家工作組
根據需求,召集有關專家成立專家咨詢組,協助參與現場調查、影響分析等工作。成立農畜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專家組,承擔為預防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發生提供咨詢和建議;參與獲證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處理工作,并為獲證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指導。
9、技術支持機構。
由寶興縣農業農村局應急指揮部委托有資質專業檢測機構及有關科研院所組成。
10、寶興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保障組。
建立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物資儲備和人員動員制度。由分管領導任應急保障組組長,相關科室主管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對應急處置提供經費、物資、車輛、法律等的支持和保障。
六、監測、預警與報告
1、監測
寶興縣農業農村局建立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制度和信息發布制度,開展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開展產地環境、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監督檢測和農產品、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及時分析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問題及發展趨勢。對本轄區內農產品進行監測,及時將信息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2、預警
寶興縣農業農村局及所屬檢測機構為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實施機構,負責本縣區域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預警。
根據監測和搜集的信息,會同有關專家,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流向和擴散范圍,及時做好信息預警工作。同時,接到上級有關部門、毗鄰縣區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預警通報后,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預警。
3、報告制度
寶興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本區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緊急情況報告和管理。建立健全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包括信息報告和通報,以及社會監督、輿論監督、信息采集和報送等。任何單位和個人、責任報告單位及人員、農畜產品生產單位以及農畜產品批發市場和個人、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機構、科研院所,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各有關部門、消費者在發現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時,立即向寶興縣政府和縣農業農村局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對較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4、報告程序
遵循由下至上逐級報告原則,允許越級上報。鼓勵其他單位和個人向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情況。
發現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后,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及時向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縣農業農村局、縣人民政府報告。
發現較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發生時,縣農業農村局應當及時報告縣人民政府和市農業農村局,并及時通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時,縣農業農村局應當立即向縣人民政府、市農業農村局和省農業農村廳報告。同時通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縣級有關部門和單位。
寶興縣農業農村局根據有關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控和綜合信息,對可能發生的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要及時上報縣人民政府、市農業農村局,同時通報有關部門單位。
5、報告時限要求
特別重大和重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地有關責任報告單位,應在知悉事故后1小時內做出初次報告。
較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地有關責任報告單位,應在知悉事件后2小時內做出初次報告。
一般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地有關責任報告單位,應在知悉事故后1日內做出初次報告。
要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者上級的要求隨時做出階段報告;在事故處理結束后7日內做出總結報告。
6、初次報告
事故發生地鄉鎮部門應盡可能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的可能原因,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應當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
7、階段報告
事故發生地鄉鎮部門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必要時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8、總結報告
事故發生地鄉(鎮)政府、縣農業農村局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七、應急響應
1、分級響應
特別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Ⅰ級),由國家應急指揮部或辦公室決定。
重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Ⅱ級),由省政府應急指揮部決定。
較大和一般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Ⅲ級、Ⅳ級),分別由市(州)、縣(市、區)政府應急指揮部決定。
2、響應的升級與降級:
當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隨時間發展進一步加重,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并有蔓延擴大的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建議本級人民政府報請上級人民政府提升預警和反應級別。
對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會進一步擴散的,應當建議同級應急指揮機構相應降低反應級別或者終止響應。
3、指揮協調
縣農業農村局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按照縣應急指揮部的部署和要求,啟動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提出應急行動原則要求;組織、協調、指揮應急力量實施處置行動。
4、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單位和當地人民政府應當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事態出現急劇惡化的情況時,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5、應急終止
按分級響應權限,由縣農業農村局應急指揮部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縣政府應急指揮部門批準,應急響應結束。
八、后期處置
1、善后處置
包括人員安置、財物補償、污染物收集與處理等事項,縣農業農村局提出建議方案,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和解決。
2、責任追究
在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分級響應權限,視情節和危害后果,分別按照“食品安全監管瀆職罪”或交由有關部門依紀依法懲處:
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質量安全事故真實情況的;
拒不執行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進行破壞活動的;
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3、總結評估
Ⅳ級以上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結束后,縣級相關專業組應當及時總結分析應急處置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處置總結報告,報送縣委、縣政府及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九、事件通報
縣農業農村局要保持與媒體的有效溝通和信息交流,根據事件性質和影響范圍、程度及時向社會準確披露信息,澄清事件真相,主導輿論方向。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對外發布信息。
十、應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監測報告制度,實現縣農業農村局和相關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
2、人員保障
縣農業農村局要明確職能,落實責任,規范工作行為,提高其應對突發事件的素質和能力。保證在突發事件發生后,能迅速參與,積極配合,有效完成應急處置工作。
3、資金保障
縣農業農村局應積極向縣人民政府報告重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應急處置資金,工作經費等,保障事故應急工作有合理而充足的資金,所需經費應當列入縣級財政預算。
4、技術保障
農畜產品的技術保障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和專家組承擔。當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時,受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的委托,承擔任務的檢測機構應立即采集樣本,按照有關標準要求實施檢測,及時提供檢測結果。
5、宣傳培訓
各相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廣大消費者的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知識教育,提高消費者的風險和責任意識,引導科學消費。同時,應加強對所有參與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人員進行培訓。
6、建立舉報制度
縣農業農村局公開農畜產品質量安全公開舉報投訴電話,接受社會各界的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舉報投訴。接到舉報后,屬于農業部門職責范圍的,農業部門要及時分析,主動開展調查處理工作;不屬于農業部門職責范圍的,要以書面形式轉交有權處理的部門,或明確告訴舉報人向有權處理的部門直接舉報。
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預案 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機制,規范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預防、控制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確保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反應迅速、決策正確、措施果斷、運轉高效、處置得當、處理到位,把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切實減少、減輕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促進“平安”建設。
第二條:編制依據
依據《xx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xx市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xx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x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結合我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xx縣行政區域范圍內農業生產中由農業投入品、動植物病蟲害、轉基因生物引起食用農產品污染、食物中毒等,造成對公眾健康重大危害,并造成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第四條:工作原則
一、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根據引發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原因、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實行分級管理、分級響應工作機制。
二、以人為本,生命至上。預防和控制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食用農產品的安全,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三、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日常監管,積極開展農產品安全質量事故的預防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四、反應及時,措施果斷。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各鄉鎮及有關部門應立即作出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嚴格控制事故發展,并迅速將有關情況上報縣政府及縣農業局。
五、依靠科學,加強協作。重大農產品安全事故發生后,要科學妥善作出處理,按照各自的職責,恪盡職守、各司其職、通力合作。
第二章:事故分級
按照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將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分為特別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Ⅰ級)、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Ⅱ級)、較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Ⅲ級)和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Ⅳ級)四個級別。同一事故的分級依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
第五條:特別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Ⅰ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一、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對全市、全省及其他省(市、區)造成嚴重威脅,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
二、發生跨地區(港、澳、臺)或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
三、國務院認定的特別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第六條: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Ⅱ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一、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影響范圍涉及縣內8個以上鄉鎮級行政區域的;
二、超出事發地鄉鎮政府處置能力的;
三、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含100人),并出現死亡病例的;
四、一次食用農產品中毒事故造成10人以上人員死亡(含10人);
五、農業部認定的重大轉基因生物安全突發事件;
六、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或部門認定的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第七條:較大農產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Ⅲ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一、事故危害嚴重,影響范圍涉及縣內2個以上8個以下鄉鎮級行政區域的;
二、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含100人),或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下但出現死亡病例的;
三、農業部認定的一般性轉基因生物安全突發事件;
四、市政府及有關部門認定的較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第八條: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Ⅳ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一、事故影響范圍涉及縣內2個以上行政村、企業、學校等,對人民群眾食用農產品安全造成嚴重危害的;
二、造成傷害30—99人,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三、縣政府認定的一般重大農產品安全事故。
第三章: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第九條:縣農業局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小組(以下簡稱局應急指揮小組)組成
局農業局成立縣應急指揮小組,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單位由局辦公室、農作站、經作站、畜牧獸醫局、科教信息科、農業行政執法大隊、水產站、產業科、農經站等組成;各成員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為局應急指揮小組成員。
第十條:局應急指揮小組的職責
1、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3、負責發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4、向縣政府、市農業局、省農業廳、省海洋與漁業局等有部門報告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5、審議批準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理工作報告等。
第十一條:局應急指揮小組日常辦事機構及職責
局應急指揮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縣農業局農業行政執法大隊),主任由局分管領導兼任,副主任由農業行政執法大隊、科教信息科和局辦公室負責人擔任,各成員單位有1名負責人為聯系人。辦公室負責本預案啟動、響應、結束期間的應急實戰訓練;受理各地上報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收集整理首報及響應過程存檔資料等日常事務;貫徹落實局應急指揮小組工作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檢查督促局有關科站、鄉鎮農辦做好應急處置;協助解決事故應急處理中的具體問題;做好應急處置工作中的信息溝通、動態掌握、工作協調;向局應急指揮小組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完成局應急指揮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十二條:應急處置工作組
在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時,局應急指揮小組根據事故的范圍、性質和應急處理工作需要,從各成員單位及事件發生地所屬鄉鎮農辦中抽調人員組建應急處置工作組。應急處置工作組包括事故調查組、事故處理組、綜合組、專家組。本預案啟動后,各工作組及成員單位應當根據職責要求,服從應急指揮小組的統一指揮,及時組織實施應急處置措施,并隨時將處理情況報告局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
第十三條:應急處置工作組的的組成及職責
一、事故調查組
組成:由局應急指揮小組根據事故發生原因和環節,確定事故調查的牽頭負責單位和協助單位。
職責:調查事故發生原因,作出調查結論,提出應急處置工作意見,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范意見。為事故處置提供技術幫助,綜合分析和評估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及造成的危害,為制定現場處置方案提供參考。
二、事故處理組
組成:由事故發生環節的監管職能單位牽頭,相關單位協助。
職責:嚴格執行應急指揮部的應急處置方案,依法實施行政監管、行政處罰,督促召回有毒有害農產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追蹤源頭。及時移送相關案件,依法追究事故責任人責任。
三、綜合組
組成:由局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牽頭,根據事故類別等情況確定具體成員。
職責:迅速制定信息發布方案,分析事故進展,及時匯總、報告、通報有關情況,負責對外宣傳。
四、專家組
組成:由局首席專家并邀請省、市、縣相關專家組成,根據事故類別等確定具體成員。
職責:對事故應急工作提出咨詢和建議,并對農產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第四章:監測、預警與報告
第十四條:監測
全縣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監測、預警與報告網絡體系。局應急指揮小組負責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的綜合協調、歸口管理和監督檢查。局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環節、重點場所,尤其是高風險農產品種養過程的質量安全日常監管。各鄉鎮農辦負責對本轄區內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業投入品的監管,及時掌握農產品和農業投入品的安全隱患及問題,并上報局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
第十五條:預警
局應急指揮小組根據監測信息,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做好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及時上報,并做好應急準備。
第十六條:報告
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包括信息報告和通報,以及社會監督、輿論監督、信息采集和報送等,各鄉鎮農辦要主動監測,按規定報告。
第十七條:責任報告單位和人員
一、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或個人;
二、各鄉鎮農辦;
三、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機構以及相關職能單位;
四、農產品種植、養殖的單位和個人以及農產品批發市場;
五、農產品經營者和消費者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第十八條:報告程序
遵循自下而上逐級報告原則,允許越級上報。
一、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后,有關單位(人員)對事故現場應當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立即向當地鄉鎮人民政府和局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報告。
局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接報后,組織有關成員單位對事故進行認真分析,并將有關情況立即報告局應急指揮小組。
二、在發生較大、重大、特別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時,局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應立即向浙江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xx市農業局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指揮小組、縣人民政府和縣食安委報告。
第十九條:報告要求
特別重大質量安全事故(Ⅰ級)和重大質量安全事故(Ⅱ級)發生地有關責任報告單位應在獲知事故后1小時內作出初次報告,較大質量安全事故應在獲知事故后2小時內作出初次報告,一般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地有關責任報告單位應在獲知事件后1日內作出初次報告;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者上級的要求隨時作出階段性報告;在事故處理結束后5日內作出總結報告。
一、初次報告
應盡可能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范圍、危害程度、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應當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
二、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三、總結報告
包括事故鑒定結論,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第二十條:舉報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向縣農業局舉報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和隱患,以及相關部門、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為。縣農業局接到舉報后,應及時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一條:通報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之間應及時通報,避免風險和危害范圍進一步擴大。
一、通報內容: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處置進展及結果等情況。
二、通報范圍:鄉鎮農辦應當及時將可能引發的的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風險信息報送局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根據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危險源監測信息,對可能引發的事故險情,由局應急指揮小組通報縣人民政府和縣食安委。
三、通報方式:以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處置指揮小組名義傳送文件、召開會議或以農民信箱進行快速通報。
第五章:應急響應
第二十二條:分級響應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分四級,特別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Ⅰ級)、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Ⅱ級)由浙江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或辦公室組織實施;較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Ⅲ級)由xx市農業局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指揮小組負責組織實施;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Ⅳ級)由局應急指揮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由農業部、浙江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局應急指揮小組及其辦公室做好相關配合工作。
第二十三條:協調響應
做到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與《xx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應急響應相一致,相補充。當發生涉及到初級農產品的食品安全事故時,縣食安委啟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局應急指揮小組根據事故級別相應啟動預案;若縣食安委未啟動食品安全應急預案時,則局應急指揮小組立即啟動應急響應。
第二十四條:執行響應
對上級指揮部負責啟動的響應,下級必須執行上級應急指揮部的工作部署,積極開展應急響應的各項工作。
第二十五條:啟動響應程序
一、確定事故級別
局應急指揮小組接到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后,在第一時間內開展事故調查,確認是否屬于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范圍,確定事故級別。報告浙江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xx市農業局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小組、縣人民政府和縣食安委。
二、啟動應急預案
根據事故確定的級別,局應急指揮小組啟動相應預案。
局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接到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進行調查確認,對事故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確認的結果,報縣政府、局應急指揮小組決定啟動縣農產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程序。局應急指揮小組組長負責組織指揮,提出應急處理措施、方案,趕赴現場成立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縣有關部門和事故發生地鄉鎮政府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隨時間發展進一步加重,達到更高級別的水平時,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級別自動升級,按升級后的程序處理。
三、響應的升級與降級
當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隨時間進一步發展加重、其危害有蔓延擴大的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的,應當報縣人民政府、xx市農業局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指揮小組或浙江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審定,及時提升預警和反應級別;對事件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會進一步擴散的,經局應急指揮小組審定,應當相應降低反應級別或者終止響應。
第二十六條:處置程序
一、先行處置
先期處置主要依靠事發地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事發單位和事發地鄉鎮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的意見,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跨地區、跨領域、影響嚴重的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先行處置方案,按照《xx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要求,局應急指揮小組在省、市、縣有關部門領導下,做好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二、設立現場指揮部
局應急指揮小組在接到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后,設立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全力控制事態發展。對于特別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I級)和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Ⅱ級),必須立即報告浙江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和xx市農業局應急指揮小組。
三、響應措施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應急處置小組的事故調查組、事故處理組、綜合組、專家組等工作小組須迅速開展應急工作,并全力協助衛生部門開展救援工作。
四、事故查處與報告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由局應急指揮小組派出事故調查組和事故處理組赴事故現場組織查處。
事故調查處理組應迅速查明事故發生原因,追查引起事故的農產品來源、去向,對有關產品采取控制措施(包括禁售、召回、銷毀、暫停采收、暫緩屠宰等),督促有關措施的落實。同時報告xx市農業局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指揮小組和縣人民政府。
第二十七條:指揮與協調
局應急指揮小組按照浙江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農業局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小組、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部署和要求,啟動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提出應急行動原則要求,協調指揮應急處置行動。
第二十八條:信息的共享和處理
一、事故查處過程中發現涉及非本省生產的農產品,應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省農業廳和省海洋與漁業局;縣內有可疑農產品流到外市外省的',也應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省農業廳和省海洋與漁業局。
二、I—Ⅳ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期間,局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應當實行24小時值班,逐日上報相關情況,重要信息必須立即報告浙江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和xx市農業局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小組。
三、I—Ⅳ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除國家有規定外,由局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負責承擔事故信息的收集、處理、分析、通報和傳遞等工作,并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統一向社會發布有關信息。
第二十九條:響應終止
I—Ⅳ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終結,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局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經現場檢測評價確無危害和風險后,報局應急指揮小組同意,宣布應急響應結束。
第六章:后期處置
第三十條:善后處置
在當地鄉鎮政府的領導下,由鄉鎮食品藥品安全領導小組牽頭,農辦參與,負責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并積極協助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造成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
第三十一條:責任與獎懲
縣農業局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提出追究責任建議。
第三十二條:總結報告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局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會同事故發生地的鄉鎮農辦,共同總結分析應急處置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處置總結報告,報送浙江省農業廳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xx市農業局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指揮小組,并抄送縣政府、縣食安委和事故發生地的鄉鎮政府。
第七章:應急保障
第三十三條:市場供給保障
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后,相關部門要做好相應農產品的組織、調運,保障市場正常供給,加強市場監管,嚴防哄抬物價,嚴厲打擊偷運、盜運等各類違法行為。
第三十四條:物資、資金保障
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保障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資金,由當地鄉鎮政府負責落實。
第三十五條:技術保障
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技術鑒定工作必然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當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時,由局應急指揮小組委托的檢測機構應立即采集樣本,按照有關標準要求實施檢測,為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學依據。
建立專家庫,充分發揮專家在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參謀、咨詢和指導作用。
第三十六條:加強宣傳
各相關部門及鄉鎮農辦應加強對廣大消費者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教育,提高消費者的風險和責任意識,引導科學消費,加強對廣大民眾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相關知識的宣傳與教育,提高全社會的應急處置認識。
第三十七條:實戰演練
制度化、規范化組織開展突發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演練,不斷提高縣農業局及鄉鎮相關工作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xx縣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小組辦公室聯系電話:。
第三十九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四十條:本預案解釋權歸xx縣農業局。
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預案 篇9
為進一步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確保農產品消費安全,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各項規定,對我市農產品產、加、銷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異常情況提前做好有針對性的應對工作,特制訂本方案。
一、應急工作原則
總原則:農產品質量安全異常問題應急工作堅持加強領導、密切配合、依靠科學、依法監測、果斷處置的方針,及時發現、快速反應、嚴格處理、減少損失。
1、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市農業局統一領導和指揮農產品質量安全異常事件的應急工作;局屬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異常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快速反應,高效運轉。各相關部門要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各項工作準備,根據需要建立應急預備隊,定期開展技術培訓和應急演練。一旦發現農產品中毒事件,要做出迅速反應,采取果斷措施,及時控制事件的蔓延,使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3、預防為主,防控結合。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管和預報。同時,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提高全社會質量安全意識,指導廣大農民群眾全面實行標準化生產,做到防控結合,提高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二、應急工作機構
為確保我市農產品安全,農業局成立了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工作組,由農業局局長為組長,副局長為副組長,成員由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負責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工作的規劃,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組織協調與應急事件處理、督查管理等工作,全面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責任到位、政策落實到位、保障措施到位、資金投入到位和督促檢查到位。
三、應急工作措施
在做好我市農產品產前、產中和產后監管工作的前提下,要做好突發事件的預測和處置措施,確保我市農產品無任何隱患。
1、認真做好農產品環節事件的應急處理。在農產品生產過程中,一旦遇到農產品生產有害或中毒事件發生,要立即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奔赴事發地點,仔細查看現場,及時研究制定解救途徑和措施,確需到醫院治療的,抓緊時間聯系就近醫院,確保生命安全。
2、認真做好銷售農產品環節時間的應急處理。在銷售環節中,如遇到農產品質量問題,發現后立即組織人員到現場進行查看,并采樣送市質量檢測部門進行檢測,確屬質量問題,將追究農產品生產者和農業投入品銷售者的責任,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嚴厲處罰。
3、認真做好農產品消費環節時間的應急處理。在農產品消費過程中,如遇消費者中毒事件的發生,將按照程序嚴格查處,根據情節進行嚴肅處理,并按照有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將最究其刑事責任。
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預案 篇10
為切實做好我校暑期安全保衛工作,圓滿完成上級部署的工作任務,根據縣暑期工作的指示精神,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 指導思想
堅持以三個代表思想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為重點,認真落實暑期安全保衛工作領導責任制和目標責任制,采取有力措施,確保我校不發生安全事件,不出現師生傷亡事故,不出現師生違法違紀事件。
二、 建立組織機構
為切實做好暑期安全保衛工作,按縣教育局要求,我校將成立暑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督查小組,具體分工如下:
領導小組:
組長:李桂芝 負責我校暑期安全保衛全面工作
副組長:張風桐 負責學校綜合治理工作
成員:卜慶雪 負責五 六年級學生暑期安全工作
蘇振軒 負責三 四年級學生暑期安全工作
李玉濤 負責一 二年級學生暑期安全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落實暑期安全保衛工作目標責任制
為了使暑期安全保衛工作落到實處,我校實行目標責任制,我們將專門研究制定學校暑期安全保衛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1、24小時值班,每天有領導帶班。值班人員按時到崗,認真履行交接-班手續,認真填寫值班日志和電話記錄;值班時間要認真在學校內和學校周圍巡查,發現問題必須在40分鐘內向帶班領導匯報,重大事件學校將在1小時之內向教育局匯報。
2、全體教師在暑期內要遠離黃、賭、毒,遠離邪教,不違法亂紀,不參與、組織、協助收費辦班、不從事有償家教活動。
3、全體班主任教師是本班學生教育、監控、報告的第一責任人,學生要分成小組,定期向班主任匯報情況,學生出門要告知班主任行蹤和聯系方式。班主任定期向學校匯報,發現重大問題隨時報告。
4、進一步強化學校門禁制度,外來人員禁止入內,確有事情的要履行來客登記制度。
根據以上制度,全體教職工同校長簽訂責任狀,明確責任、目標、任務,做到責任明確,責任到人。
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預案 篇11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質量工作會議及國務院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切實加強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縣“五放心”工程建設和《龍游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要求,決定自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縣開展為期4個月的流通領域“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要求,積極開展流通領域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整治,緊緊圍繞重點產品、重點單位和重點區域,通過集中整治,加大監管力度,全面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基層基礎工作,全面加強各種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產品的全過程監管,全面強化廣大經營企業的質量責任,全面增強全社會的質量意識,使我縣流通領域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確保生產經營主體資格合法有效,產品質量安全狀況明顯好轉,食品安全水平進一步提高,市場經營秩序進一步規范,食品消費環境進一步改善,人民群眾的消費安全感進一步增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護。量化的目標主要有4項:即到今年年底,城區市場、超市100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鄉鎮(街道)、社區食雜店100建立食品進貨臺賬制度;村級連鎖配送占應建放心店行政村的比例達25,農村放心店多種形式的食品統一配送面達70以上;根本性解決鄉鎮政府所在地及縣城以上城市小食雜店、小攤點無照經營問題。
重點產品,是指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家用電器、兒童玩具、勞動防護用品、汽車配件、低壓電器、建筑鋼材、人造板、扣件、電線電纜、燃氣器具以及進出口產品;重點單位,是指農副產品和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商場、超市,以及小商店、小食雜店、小攤點等;重點區域,是指農村和城鄉結合部、旅游景區、車站碼頭、食品經營比較集中的區域,以及無照生產經營問題突出和制假售假屢打不絕、反復發生的區域。
二、主要任務和工作重點
本次行動的主要任務是開展六項專項整治。具體內容包括:
(一)食品經營主體資格清理專項整治。①嚴把準入關。要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以下簡稱《特別規定》)的要求,堅持先證后照,依法登記注冊,并對從事農產品種植養殖、食品生產加工、食品批發零售、餐飲服務等食品經營主體,尤其是對前置審批項目以及根據其他有關部門通報掌握的后置審批項目,在經濟戶口軟件中予以特別標注,實現對食品經營主體經濟戶口的特別管理;②進一步全面清理規范食品經營主體資格,清理的范圍包括全縣所有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照“誰登記、誰規范、誰負責”的原則,由各級注冊登記機構分別實施;按照“誰監管、誰清理、誰負責”的原則,由縣工商局組織,基層工商所采取逐戶排查的辦法實施,主要清理、檢查食品經營主體證照是否齊全,是否有效,登記事項是否發生變化等,對發現存在主體準入方面的問題依法及時處理,確保主體資格合法有效。時間安排:9―10月份。(責任部門:工商局)
(二)集中開展經營者進貨檢查驗收等法定責任和義務情況的專項檢查整治。大力宣傳國務院《特別規定》,在經營者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引導、指導流通領域食品經營者建立健全進貨檢查驗收、索證索票、購銷臺賬、質量承諾、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場舉辦者質量責任等自律制度。監督經營者建立健全從進貨、倉儲、銷售到退市的各個環節的內部產品質量管理體系,嚴格落實其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責任。對轄區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商場、超市和鄉鎮、街道、社區的食品經營店鋪進行拉網式排查,摸清已建立自律制度的底數,并監督檢查其落實情況;對尚未建立自律制度的,督促其限期建立。在區域上,要由擴大到農村,在品種上,要由食品擴大到危害消費安全的家用電器、兒童玩具、勞動防護用品、汽車配件、低壓電器、建筑鋼材、人造板、扣件、電線電纜、燃氣器具等重點產品,在城鄉和食品、危害消費者安全的重點產品都要實施自律制度。加大對市場開辦企業、柜臺出租企業、展銷會舉辦企業的檢查力度,重點檢查其是否按照《特別規定》的要求建立并落實產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是否對入場銷售者的經營資格、入場銷售者的經營環境、條件和銷售者是否遵守內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經營產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進行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要嚴格監督銷售者實施產品召回和退市制度,重點檢查銷售者是否履行法定義務,是否有表面退市實際上繼續銷售的行為。對經營者不履行法定義務和建立并執行自律制度的,要依照《特別規定》依法處理。到今年年底,縣城以上城市經營食品的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商場、超市100%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鄉鎮、街道和社區食品經營店鋪100%建立進貨臺賬制度。時間安排:9月份組織開展準入制度專項檢查行動。(責任部門:工商局)
(三)無照經營整治。結合工商局正在開展的“無照經營整治百日大會戰”,加大清理取締無證無照經營的力度,在全縣范圍內重點圍繞食品等重點產品
進行整治規范,著重整治餐飲行業、行業性區域性的食品農產品生產加工、大型商場超市、食品農產品批發市場、小食雜店的無照經營行為及超范圍經營食品行為。按照“政府統一領導,工商部門牽頭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和“誰審批、誰負責,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查處與引導相結合、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做到“疏堵結合、懲教并舉”。要充分體現黨中央重視民生、倡導和諧社會的基本國策。特別針對一些無照經營戶是失業人員、失地農民、殘疾人等社會弱勢群體的情況,要宣傳國家稅費優惠政策,協調有關部門辦理前置審批,指導幫助辦理相關登記手續,幫助解決實際困難,讓其走上合法經營的道路,從最大范圍實現“取締一戶、教育一批、規范一片”的目的,緩解管理矛盾,構建和諧市場秩序。對無證、照從事違法生產經營活動的,工商部門要會同城建、衛生、環保等相關職能部門,實行綜合整治,各部門要根據部門職能,履行各自職責,嚴格按照《特別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予以查處和取締。通過整治,到今年年底,實現在鄉鎮政府所在地及縣城以上城市消除小食雜店、小攤點無照經營行為。時間安排:10月份組織開展查處取締小食雜店、小攤點專項整治行動。(責任單位:工商、城建、衛生、環保等相關職能部門)
(四)開展食品市場專項整治。一是集中開展食品、副食品批發市場專項執法檢查。重點檢查是否落實商品準入制度、是否開展索證索票、建立進貨臺帳、實行特殊經銷關系和倉儲備案等工作;加大市場巡查力度,逐步建立起制度規范、執法嚴格、反應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機制。二是開展豬肉質量安全整治。結合縣委縣政府“五放心”工程,與經貿、農業、衛生等部門密切配合,進一步加強對豬肉市場的監管,對銷售豬肉的農貿市場、商場和超市,必須從合法規范的定點生豬屠宰企業進貨,簽訂協議,未經檢驗檢疫合格的豬肉一律不準進入市場銷售。嚴格豬肉市場準入,采取駐場檢查、定點檢查等方式對豬肉經營戶進行重點監管,把好豬肉進貨質量關,堅決堵住病死豬肉、注水豬肉進入流通渠道,切實保障豬肉質量。凡發現在市場內銷售非定點屠宰企業的豬肉、未經檢疫的豬肉、病死豬肉、“高溫豬肉”、注水豬肉等不合格肉品的,要按照法律法規嚴厲查處。三是繼續深入開展“農村食品市場整頓年”活動。加強對農村小企業、小作坊、小餐館和各類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的食品安全監管,落實舉辦者的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嚴厲打擊收購、銷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連鎖配送、送貨下鄉等名義向農村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等行為,防止假冒偽劣食品向農村轉移。加強對農村食品進貨渠道和農村集市的管理,切實保障農村食品市場消費安全。時間安排:11月份組織開展食品市場專項整治行動。(責任單位:工商、經貿、農業、衛生)
(五)開展流通領域食品及重要商品質量安全整治。一是加大流通領域食品質量監測力度,有針對性的開展食品質量定向監測、跟蹤監測,切實做好監測的后處理工作。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要按照有關規定依法查處。要以中秋、“十一”、元旦為重點,突出抓好月餅等節日性食品,重點整治價實不符、過度包裝、搭售商品、虛假宣傳及欺詐消費者等問題,切實保障節日消費安全。二是加強對十類重要商品的質量安全整治。對家用電器、兒童玩具、勞動防護用品、汽車配件、低壓電器、建筑鋼材、人造板、扣件、電線電纜、燃氣器具等十類重點產品,主要檢查產品合格證明以及是否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產品,是否有虛假廣告、商標侵權以及“傍名牌”不正當競爭等行為;對實施3c認證的產品,重點檢查其是否加貼了3c認證標志及是否偽造或者冒用3c標志。三是開展進出口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要結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職責,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加強進出口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嚴格檢查進口產品的商標、廣告、包裝和標識。對進口食品,重點加強對合格證、保質期、進口相關手續和有效成分含量的監督檢查,嚴禁銷售非法進口的肉類、水果,依法查處進口產品中的不合格產品、假冒偽劣產品和其它違法行為。時間安排:9―11月份(責任單位:工商、經貿、質監)
(六)開展食品、藥品、醫療廣告整治。根據《廣告法》賦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職能,結合廣告專項整治工作,加強與藥監、衛生部門的溝通和協作,大力整治虛假違法食品、藥品、醫療廣告,加強廣告監測,強化對廣告發布環節的監管,堅決查處夸大功能、保證療效、保證治愈以及以患者、公眾人物、專家名義作證明、以新聞報道形式發布等違法廣告。時間安排:9―12月份(責任部門:工商、藥監、衛生)
三、行動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自8月下旬至年底,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組織準備階段(8月下旬至9月15日)
深入學習領會國務院領導的重要指示精神,統一思想認識,明確指導思想、目標要求、整治重點和工作任務。成立組織機構,明確職責分工,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整治行動方案和專項整治計劃。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及印發《特別規定》單行本等形式,宣傳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宣傳《特別規定》和有關產品質量監管法律法規,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形成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社會廣泛關注、積極支持、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二)行動實施階段(9月16日至12月15日)
統一組織對全縣流通領域從事相關重點產品生產經營的經濟主體進行集中普查,并對集中普查情況進行登記建檔,做好調查摸底工作。在此基礎上,結合六個方面的專項整治任務確定重點產品、重點行業、重點問題和重點區域,制定周密詳細的行動方案。精心組織各方力量,橫向聯合、縱向聯動、多管齊下、合力攻堅,進行聲勢浩大的專項整治行動。并結合整治,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打扶結合、著力治本的長效監管機制。
(三)總結提高階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
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分析總結,各工商所及相關單位于12月3日前報縣流通環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并于12月10日前將流通領域整治行動總結報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單位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開展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重要性的認識,增強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切實做好專項整治工作。要在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的.領導下,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由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業務線共同抓的工作機制,切實做到思想認識到位、組織領導到位、工作落實到位。縣工商局成立由夏浩波局長為組長,江先敏、邵鵬副局長為副組長,各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另行文),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工商局消保科(12315舉報申訴中心)。領導小組將負責流通領域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具體組織領導、協調和指導。并將根據行動進展情況適時對各單位的專項整治工作開展督查。
(二)精心組織,全面落實。各工商所和有關部門要按照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詳細的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及時進行動員和部署,層層分解任務,精心組織實施,迅速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各工商所在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時,要注意工作方法,一是要把專項整治與既有工作安排相結合,要把專項整治與貫徹《特別規定》相結合,要總結以往各類專項整治的經驗,鞏固已取得的成果;二是要把握好履行自身法定職責與部門配合的關系,立足流通領域監管重點,界定自身職責;對已經明確由其他部門牽頭的,要做好配合和協作。三是要堅持依法辦事,明確責任分工。集中力量,集中時間,分階段實施,務求取得實效。以工商所為單位,對轄區的食品、副食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商場、超市食品經營店鋪進行拉網式排查,落實片區監管責任制。要充分利用經濟戶口平臺,真正做到戶口清、狀態明;要以信息化手段為依托,用好現有的業務軟件,提高工作效率。
(三)積極構建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長效監管制度。各工商所要結合專項整治行動,及時總結經驗,完善監管措施,強化建章立制工作。①進一步完善執法監管制度體系,深化落實工商所食品安全監管十項制度;②建立健全經營者自律體系。要繼續深入推進萬村放心店工程,按照年初制定的克難攻堅,提質擴面,四輪驅動的工作思路,從全覆蓋、全建設轉入到全監管階段,在配送和監管環節上下功夫。近期,要利用下發放心店財政補助和統一更換放心店店招的時機,認真全面開展一次放心店回頭看,切實落實“六統一”,確保放心店質量不下滑;工商、經貿部門要密切配合,努力在龍頭企業普遍推行巡訪制度,不斷加強企業自律,進一步提高放心店的連鎖配送面和商品配送率,村級連鎖配送比例應達到25,多種形式的食品統一配送面達到70以上;繼續推進多層面放心店創建工作。積極推進放心示范店向城市社區延伸;通過積極培育流動放心店及“無店村”周邊的“就近放心店”和采用流動服務、送貨下鄉等措施,有效解決“無店村”食品安全保障問題;積極推行流通領域食品銷售者經營行為規范指引,增強經營者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③完善社會監督體系,開展工商進社區、進鄉鎮、進市場、進商場、進超市、進企業活動。④建立健全監管信息化網絡體系,完善預警和應急處置體系。加快12315綜合執法體系建設,加大投入,充分發揮具有“相對集中受理、分工協作辦理、應急指揮調度、信息匯總分析、進行消費提示”五種功能相結合的12315指揮平臺和綜合執法體系的綜合指揮作用。進一步建立健全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管預警和應急處置體系。按照《特別規定》關于發生產品安全事故要及時反應的要求,妥善處置流通環節商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同時,發揮12315預警功能作用,形成全系統上下貫通的產品質量安全預警防范和應急處置機制,不斷提高處置食品等產品安全突發事件的能力。⑤堅持完善三級通報、信用評價制度,著力構建共管自律長效的廣告監管機制。⑥深入推行農副產品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探索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失信懲戒制度,建立打假制劣聯動機制和信息交流通報制度,使生產銷售假冒偽劣、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分子寸步難行。進一步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加強行業自律和行規行風建設。⑦對消費維權監督網要進行一次鞏固、整合,要以群眾監督網為基礎,扎實推進“多員合一”試點工作。⑧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與相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強化農資市場監管,切實做好服務“三農”工作,積極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進一步落實農資市場商品準入工作,深化“兩帳兩票、一書一卡”制度和“種子留樣備查公示”制度。加大查辦涉農大要案力度,堅決打擊假劣農資坑農害農的不法行為,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農資行為,維護農資市場秩序,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加快農資經營行為長效管理機制建設,大力支持培育農業產業發展,實現縣政府提出的“放心農資”的工作目標,做到假冒農資不上市、偽劣農資不下田、農民利益不受損,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四)加大質量監測力度。充分發揮工商部門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測職能,采取定量監測與快速定性檢測相結合,部門檢測與縣檢測中心相配合的方法,突出對消費者申訴、投訴、舉報集中,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食品等重點商品的監測。①加大對食品和十類重點商品的質量監測力度,擴大監測批次。在監測方式上,以采用省、市、縣三級聯動形式為主,針對同類重點商品,集中系統監測資源,發揮集群作戰優勢。在監測場所上,除了商場、超市之外,要加強對批發市場、專業市場等流通領域源頭的監督抽查。在監測結果運用上,要實現信息共享,提升信息發布層級。②發揮快速定性檢測作用,充分運用好檢測車、檢測箱等檢測設備,著重加強農藥殘留、甲醛含量、水分含量等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銷售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尤其是嚴厲查處水產品經營中使用違禁藥物或化學物質,經銷病死、注水禽、畜制品等違法行為。增加檢測頻次,加強對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生鮮超市等檢測力度。農批市場檢測批次每日須達20批次以上。農村工商所應配備檢測箱,要將日常巡查與快速定性檢測相結合,深入農村等偏遠地區進行流動檢測,增加檢測覆蓋面。
(五)加大查辦案件力度。要狠抓大要案件的查辦,對通過巡查、檢測以及受理舉報投訴中發現的各類經銷有毒有害食品、過期變質食品等產品質量案件,要按照“攻大奸、戒小過”的辦案理念,集中人力,從快從重處理。加大對食品、藥品、醫療廣告監測和檢查力度,強化違法廣告懲處力度。要建立健全重大食品違法案件逐級報告制度和案件協查協作機制。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對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六)加強輿論宣傳,強化協調配合。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宣傳欄等媒體的作用,大力宣傳專項整治成效,及時揭露并曝光制假售假等違法行為,積極做好宣傳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和社會氛圍。充分發揮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絡作用,積極受理消費者申訴舉報。對監督檢查中發現違法行為屬于其他部門管轄的,及時書面移交相關部門;對申訴舉報處理工作中發現應由其他部門處理的,要及時轉交有權處理的部門;對其他部門移交屬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管轄的,要按照職責及時予以查處。
(七)嚴格落實責任制,強化責任追究。要強化領導責任制和職能部門監督檢查指導責任制,各單位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負責,采取抽查、專項督查、日常檢查等多種方式,切實加強對食品安全和商品質量監管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要把專項整治行動的各項措施是否落實到位作為檢查的重點。要強化責任追究,對在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執法中不履行或者不及時履行職責、互相推諉、濫用職權以及有其他瀆職行為造成后果的,堅決依照《特別規定》予以處理。要充分發揮監察機構的職能作用,對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管執法是否到位和是否依法行政進行監察,對工作不力、玩忽職守和造成后果的,要嚴肅追究其責任。
(八)建立信息報告制度,及時進行匯總和綜合分析。要建立健全信息報送制度。及時報告專項整治工作的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及整治成果,重大問題、突發事件和大要案件要隨時專題報告,不得遲報、瞞報、漏報。在專項整治期間實行周報告制度,各單位要確定專人負責統計報表和整治工作情況的報送,每周三各工商所要將上周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及匯總統計表格報送縣流通環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12315舉報申訴中心),相關科室單位按月上報,各單位于12月3日前上報專項整治工作總結。
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預案 篇12
學校安全工作關系到社會的穩定,關系到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能否正常開展,它的責任重于泰山,必須常抓不懈,時時警鐘長鳴。為了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使我校安全工作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以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確保全校師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 加強領導,健全網絡,落實責任。
建立有效的工作網絡,明確各自的職責是學校安全工作正常運轉的有效保證。學校安全工作“責任重于泰山”。健全學校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和各項安全工作責任制度,依法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做到負責到人。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制。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把安全工作作為對每位教師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并實行“一票否決制”。 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職責:
1、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史軍鋒
副組長:郭現杰
組員:潘衛國 劉書霞 高學利 肖志華 秦旭然 馬艷霞 張曉莉 霍軍華
2、成員職責:
組長:負責安全方案、安全工作計劃、安排的審定,全面監管、督查安全方案、安全工作計劃、安排的實施、執行情況,并提出指導意見或評價。
副組長:配合組長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計劃、方案、安排等,進行各項工作的具體安排、實施,指導開展各項具體工作,具體負責校內外安全工作。
組員:依據工作方案或根據學校安排的各項工作,具體、深入地開展和落實安全工作。
二、目標要求:
本學期學校安全工作的目標要求是:認真貫徹省、市、縣教育行政部門、
學區關于加強安全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努力杜絕一切因學校工作失誤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消除學校的安全隱患,使教師有一個安全祥和的工作環境,學生有一個安全文明的學習環境。
三、工作要點:
(一)教育教學安全
1、各科任教師要與學生建立良好的師生關系,用科學的方法教育學生,積極研究學生的心理、生理變化,加強心理輔導,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2、由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各班都要周密考慮,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嚴格管理。各責任人要切實負起責任來,不能有絲毫的大意。
3、加強對各班各室的用電管理,不準私拉電線,亂接開關,不得使用電爐等大功率用電器。
4、體育課及其他室外游戲,教師應全程監督學生的活動,活動量較大的要向學生講清要求,問清學生能否參加,不得勉強。
5、各班主任開學初要制定班級安全工作計劃、班級安全工作制度,學期末要有安全工作總結。計劃內容要涉及全面,措施要得力,責任要明確,如值日生、班長、學習委員等(班干部安全工作職責)。
6、各班主任要備齊足夠全面的安全知識宣傳資料,一式兩份,上交學校一份,教師張貼一份。
(二)學生在校安全
1、各班做好學生的教育和管理,使之嚴格遵守校規校紀,從根本上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
2、課間,少先隊派出得力人員巡查,發現追逐打鬧或玩危險游戲的同學及時制止,對違紀的進行處理和上報。
3、中午,由值周員負責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少先隊安排專人門口值勤。
4、課外活動由各班主任負責組織或跟隨,少先隊派出人員配合組織,值周員檢查。
(三)交通安全
1、各班主任應把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作為每天的必講內容,長假前要教育學生不坐三輪車、摩托車、無證車和超載車,走路要走人行道。
2、教育、訓練學生堅決嚴格按照交通規則行路。
3、嚴禁學生騎車上學。
4、加強門衛的工作責任,校門口不得亂停車輛,禁止閑雜人員進入校園,外來人員進校要辦理登記手續。值周員全天緊鎖校門,沒有允許校長允許,任何人無權開校門。午休期間,值周員、輔導員要親自在校門口值勤。
5、學校和家長、學生簽訂上下學交通安全責任書,共同教導,要求學生遵守交通規則,否則按責任書內容執行。
6、上學路上,要求兩人以上必須走成路隊,由大同學負責管理小同學,指周老師早期出外巡查。
7、中午、下午放學,全體教師出動,專人護送路隊過規定地點。
8、在教室內張貼交通安全知識宣傳圖畫并利用班會、集會、隊會等由小組成員對學生進行安全常識教育。
(四)校產校舍安全及水、電、取暖安全
l、定期組織校舍安全檢查,每周不少于一次,特殊天氣隨時檢查,發現險情及時匯報排除。
2、每個教師都應確立主人翁的思想,保持高度警惕,關心校產校舍及其它設施安全,發現問題及時匯報。
3、加強保衛工作,防盜防火。
4、由值周員和護校人負責看護校產,誰出問題誰負責。
5、冬季預防煤氣中毒,教室宿舍留出通風口,預防火災發生,堅決做到人走火熄。
6、學校教育學生遠離學校電路、電線,不得觸摸閘刀、開關,教室內插板、開關設置在學生觸摸不到的地方:教師宿舍內人走火熄和關閉電熱毯,以防止電路起火。
(五)教學設施安全
1、電器、教具使用前要進行安全檢查,如有故障要及時排除。按規定接插線,插線前應檢查電線絕緣皮是否完好,禁上亂拉電線。
2、體育器械在使用前體育教師或活動課輔導教帥要先認真檢查一遍,確定完好后方可組織學生使用,使用時教師不得離開現場,要隨時關注學生的活動,加強保護,防范事故的發生。
3、加強對學小進行日常行為規范教育,進出教室輕走、不擁擠,嚴禁在教室內追跑打鬧。
(六)切實確保學生活動安全
校內組織運動會、各種集會、升降旗儀式、課間操等集體活動時,值周教師、班主任是安全工作直接負責人,要保證學生上、下課出進教室有序,上廁所進出有序,預防學生踩踏事故發生。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必須先報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進行,并有學校領導帶隊,有足夠的老師管理,有活動安全預案才可。
(七)、認識到位 高度警惕
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頭等大事,全體教職工要積極行動起來,人人講安全,人人關心安全,時時處處繃緊安全這根弦,才能把我校建成安全、文明的學習樂土。安全工作無小事,任何人必須高度重視,工作必須落到實處,堅決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輕心,更不能抱僥幸心。
小屯學校
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預案 篇13
為全面貫徹國務院、市、區質量工作會議精神,落實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電視電話會議提出的各項要求,認真解決我鎮當前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鎮政府決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鎮范圍內開展為期4個月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一、總體目標
通過對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區域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從產品設計、原料進廠、生產加工、出廠銷售到售后服務的工業品全過程監管鏈條,建立健全從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銷售到餐飲消費的食品全過程監管鏈條,建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和責任追究體系,建立覆蓋全社會的產品質量監管網絡,把我鎮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二、主要任務
按照區政府統一部署,結合本鎮工作實際,本次專項整治行動的主要任務有以下四個方面:
㈠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
1、深入開展對農業投入品使用、生產過程的治理;大力加強種植養殖業產品農藥殘留、“瘦肉精”、“蛋白精”、“孔雀石綠”、“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藥物殘留監測;嚴厲查處生產、銷售、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獸藥、飼料添加劑等違法行為。
2、突出重點區域,嚴肅查處生產銷售不符合要求農產品的行為,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業投入品的違法行為;加強對已退出食用農產品種植的重污染農田的后續監管,嚴肅查處擅自種植食用農產品或接納工業“三廢”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質的違法行為。
工作目標:到今年年底,全鎮主要農產品生產基地100%納入質量安全監測范圍;基本解決農產品生產基地、規模種植養殖場、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場)使用違禁農獸藥和飼料添加劑問題;蔬菜、畜(禽)、水產品農獸藥殘留超標率及檢出率下降;杜絕甲胺磷等五種高毒農藥的違規生產、銷售和使用;基本杜絕退出食用農產品種植的重污染農田擅自種植食用農產品或接納工業“三廢”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質,防止進一步污染。
責任單位:農技中心
配合單位:食監所、質監局所、工商所等
㈡生產加工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
1、好市場準入關。加快推進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嚴厲查處無證生產和銷售、經營性使用無證產品的違法行為。到今年年底,全鎮40家企業中凡生產按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要求產品(初級農產品除外)的企業100%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并在產品上加貼qs標志。其余企業100%簽訂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2、推動量化分級監管。全面執行食品企業量化分級管理,推動企業開展達標升級活動,引導企業加大技術投入,開展技術攻關,提高食品質量安全保障能力。年底前100%完成鎮內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量化分級工作,為*年的有序有效監管打下基礎。
3、提高日常監管有效性。在日常監管的基礎上加大監管頻次,落實回訪,對食品生產企業從原料進貨、生產加工過程到產品出廠進行全過程監督檢查。對重點產品組織開展突擊檢查、夜間巡查、錯時檢查,保持食品生產監管高壓態勢,要求超額完成*年的巡查監管頻次。
4、加大監督抽查力度。突出重點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的監督抽查,對抽查不合格企業嚴格開展后處理,加大食品召回工作力度,對連續抽查不合格的企業依法吊銷生產許可證,提高抽查工作有效性。
5、加強食品添加劑生產使用監管。強化添加劑生產企業日常監管,嚴格食品添加物質備案管理,監督企業嚴格按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嚴厲查處超量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食品違法行為。基本解決企業濫用防腐劑、色素等食品添加劑的問題。
6、大力整頓食品小企業小作坊。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對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百千萬工程”重點地區開展集中整治,幫扶具備一定生產條件的小企業小作坊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推進規范化食品加工園區(點)建設試點,整合具有區域特色食品加工小作坊做大做強。對無證無照食品生產加工窩點一律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在工商部門配合下,堅決予以取締。
7、強化行政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利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原料生產食品、獲證企業生產不合格食品等違法行為,加強對大案要案的查處,將觸犯刑律的犯罪分子移送公安部門依法嚴懲。
工作目標:通過專項整治行動,大力推進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工作,和食品企業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繼續推動食品企業加入電子監管網,健全食品生產長效監管機制;引導小企業、小作坊向規范化、正規化發展,到今年年底,列入區目錄產品的小作坊100%簽訂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食品加工園區(點)建設取得實質性進展。
責任單位:質監局所
配合單位:食監所、工商所等
㈢流通領域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
1、負責開展轄區內超市賣場、集鎮區和農村食雜店等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的專項整治,配合工商行政部門開展食品專業市場、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和集貿市場的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積極開展上市保健食品安全抽檢,打擊保健食品違法違規行為。
2、全面深入實施餐飲單位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認真落實《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進一步規范衛生許可證和監督工作,加大對餐飲衛生重點區域、重點場所和重點食品的監督力度。尤其要加強對集中供餐配送單位、學校、企事業單位食堂和小型餐館的食品衛生監管。
3、配合所部開展豬肉質量安全的專項整治。會同鎮農技中心嚴肅查處生產加工、銷售病死豬肉、含有瘦肉精殘留豬肉等違法行為,嚴防病死豬肉、未經檢疫(驗)或檢疫(驗)不合格豬肉進入加工流通消費環節。
工作目標:到今年年底,全鎮大型賣場、超市100%建立進貨臺賬;徹底解決小食雜店、小攤點無照經營行為;村、街道、食雜店100%建立食品進貨臺賬制度,記錄貨物來源;基本消除銷售無生產許可證食品的違法行為,基本遏制銷售過期變質、有毒有害、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行為;規范保健食品經營行為和廣告發布。
責任單位:食監所
配合單位:質監局所、工商所等
㈣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
全面開展10類重點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
1、建立企業質量檔案。以實施生產許可證和3c認證管理的.電線電纜、人造板、低壓電器、家用電器等10類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產品為重點,全面開展摸底調查工作,建立企業質量檔案,并實施分級監管;加快推進重點產品中的名優企業加入電子監管網。
2、開展證后監管。加強對發證企業生產條件是否符合發證要求、生產所使用的原輔材料是否符合相關規定以及是否存在制假售假違法行為的監督檢查,做好監督檢查記錄,嚴格監督檢查后處理。
3、嚴格監督抽查后處理工作。對國家、市、區產品抽查不合格的企業,依法嚴格執行整改復查和復查情況上報工作。對發現存在區域性嚴重質量問題的情況,及時匯報區質量技術監督局等有關部門。
4、加大執法檢查和查處力度。嚴厲打擊偷工減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產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違法行為;堅決查處未取得生產許可證或3c認證進行生產、銷售以及在經營活動中使用無證產品的違法行為。
工作目標:通過專項整治行動,督促企業嚴格按照規定組織生產經營活動,嚴把原材料、基礎元器件、外協件入口關,嚴格工作紀律,嚴格生產過程質量控制,嚴格產品出廠質量把關。產品質量安全進一步鞏固提高,到今年年底,完成10類產品質量檔案建檔工作,10類產品無證生產行為基本消除,獲證企業生產產品的抽查合格率提高到90%以上,其中大型企業達到95%以上,區域內的制假售假重大違法活動得到杜絕。
責任單位:質監局所
配合單位:食監所、工商所等
三、工作要求和措施
㈠切實加強領導
成立“鎮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統一部署協調有關重大活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經濟發展管理辦公室綜合科,負責研究整治行動方案,督促檢查工作進度,分析輿論動態,研究應對措施等,為鎮領導小組決策提供依據。各單位應根據本鎮行動方案的要求,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治目標和整治方案實施細則。
㈡健全責任體系
各單位要切實把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調研,掌握情況,及時將工作責任落實到位,并督促檢查。對產品生產集中的重點區域,深入開展區域整治,創建優質產品生產基地。對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頻發、區域制假問題長期不能解決、或是發生惡性質量安全事件的單位要追究主要負責人責任。對在行動中失職瀆職、包庇縱容制假售假活動的政府、部門領導和有關責任人,要堅決嚴肅查處,依紀給予行政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制售假冒偽劣產品屢教不改的企業及個體工商戶,要依法查處。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層層落實責任。
㈢強化行政執法
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各司其職,協同配合,重拳出擊,形成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城區聯動的綜合打擊局面和強大的打擊合力。各職能部門發現制假售假等違法行為,應當立即書面通知并移送其監管部門,有關處理部門應當立即處理,不得推諉。
㈣加快制度建設
堅持標本兼治,以食品安全為重點,通過政府監管、企業自律和社會監督,實行質量信用等級分類監管,推動企業建立信用自律和奉獻防范制度,逐步形成失信懲戒機制。
㈤加大宣傳力度
充分發揮各類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大力宣傳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深刻揭露假冒偽劣的社會危害性,宣傳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提高全面質量法制意識和道德觀念,形成“假冒偽劣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圍。要進一步樹立政府狠抓產品質量、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形象。
㈥全面督查推進
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各單位要編制具體的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并將工作重心下移,深入一線,現場指導,督查督辦,推動工作落實。鎮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鎮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綜合評價方法》,將各單位的工作情況納入今年鎮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范圍,并將適時組成督查組,對重點區域、重點案件進行檢查、抽查督導,及時發現問題,限期整改,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結果。各單位每月3日和18日(逢節假日順延)必須將專項整治行動的進展情況匯總后,報鎮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
四、時間節點
㈠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9月13日-9月19日)
在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同時,動員部署專項整治工作。各單位要落實分管領導和責任人,各職能部門要進一步做好分工,明確責任,把專項整治和日常監管有機結合,根據轄區、職能范圍內的實際,制定行動方案,做好廣泛的宣傳動員和認真的工作部署。
㈡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9月20日-11月30日)
全面落實整治方案和實施細則,緊密結合實際,突出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區域、重點環節,切實解決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組織督查組,現場指導、督查督辦,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實際問題。
㈢第三階段:總結驗收階段(12月1日-12月31日)
全面完成專項整治工作的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認真總結經驗,督促企業建立健全自律制度,不斷完善監督執法制度,形成長效監管機制。鎮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組織檢查驗收,并將結果納入年終目標管理和績效考核范圍。
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預案 篇14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xx〕23號)及省、市關于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有關精神,提高我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保障城鄉居民的身體健康,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自20xx年7月1日起開展檢測工作,為規范管理、落實職責、區鎮協調,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實施
由區農業局統一組織,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各鎮(街道)農村工作辦公室和鎮(街道)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具體實施。
涉及農貿市場、屠宰場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工作,各級工商、經貿部門要積極協助農業部門及檢測機構。
二、監測職責
(一)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負責對全區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屠宰場的農產品進行抽樣檢測,主要開展蔬菜農藥殘留、瘦肉精、氯霉素、孔雀石綠等檢測項目,重點檢測上市農產品。并對鎮(街道)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進行技術指導、培訓及日常監督。
(二)鎮(街道)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負責對轄區內生產、銷售的農產品的抽樣檢測,主要開展蔬菜農藥殘留和瘦肉精檢測,重點檢測農產品生產基地生產的上市產品。
三、監測方法
(一)實施例行檢測和隨機抽檢制度
各鎮(街道)自行確定轄區范圍內的例行監測點。每個鎮(街道)確定1個以上的農產品生產基地,1個以上批發市場、農貿市場或超市(以下統稱為市場)和1個生豬屠宰場(無屠宰場的鎮、街道不用)作為例行監測點。各監測點應具有代表性,能反映當地蔬菜生產、銷售的基本狀況和質量安全水平。
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定期對各鎮(街道)的農產品生產基地、市場進行隨機抽檢,原則上每周抽檢1至2個鎮(街道),每個鎮(街道)抽檢3至5個農產品生產基地或市場(不限于例行監測點)。
(二)監測項目
1.農殘檢測:依據季節選擇主要時令蔬菜品種作為監測對象,以當地當家品種或主要銷售品種為主,同時對最主要的3-5個品種進行全年跟蹤監測。原則上,瓜果類(茄果類、瓜類)、葉菜類(甘藍類、白菜類、芥菜類、綠葉菜類)、豆類為每次監測的必檢種類,分別占抽檢總數的30%、40%和20%左右,根莖類等其它蔬菜占10%左右。監測的蔬菜品種如因季節等原因,抽檢比例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
2.獸殘檢測: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對全區的生豬屠宰場不定期抽樣檢測。
3.水產品檢測:主要開展氯霉素、孔雀石綠等項目的快速檢測。
(三)監測數量
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每周隨機抽檢:蔬菜樣2次、每次88個樣品,豬尿樣(或組織樣)1次,每次42個樣品。
鎮(街道)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必須每天對轄區內農產品進行監測,對例行監測點每周抽檢1至2次。每次抽樣監測的樣品總數不得低于50個,其中生產基地抽樣監測數量約占60%,市場抽樣監測數量約占40%。
(四)判定依據和原則
區、鎮兩級檢測機構以定性速測為主,檢測結果按照國家有關農藥、獸藥殘留等檢測標準進行判定。需要定量檢測的,由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送佛山市農產品質量檢測中心檢測。
四、結果報送與發布
鎮(街道)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的例行監測結果要及時反饋給受檢單位,并以書面和電子文檔形式報送鎮(街道)農村工作辦公室,鎮(街道)農村工作辦公室匯總后報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原則上每周報送2次,特殊情況及時上報。經鎮(街道)農村工作辦公室審定后,市場的監測結果可在市場公告欄發布,生產基地的例行監測結果可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及時將隨機抽檢及鎮(街道)例行監測結果報送區農業局。經區農業局審定后,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全區和各地的例行監測結果。
未經區農業局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引用和公布監測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各級農業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抓,要落實專人負責。結合實際,抓緊制訂本地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方案,保證監測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健全機構。各鎮(街道)要健全和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的建設,配備3至5名專職檢測員,并經培訓后持證上崗。檢測室要按100平方米的標準建設,儀器設備須按要求配置(詳見附件)。未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的鎮(街道)須在20xx年10月1日前建立。檢測站建立前,其職責由鎮(街道)農村工作辦公室承擔。
(三)搞好試點。從7月份起,以桂城街道、里水鎮為試點先行開展檢測工作。試點工作由區農業局組織,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協助桂城街道、里水鎮具體落實。
(四)強化培訓。承擔監測工作的具體檢測單位要加強隊伍建設,選配認真負責、有一定專業技能的技術人員開展檢測工作。同時加強培訓,進一步提高檢測人員的綜合素質、工作能力和檢測技術水平,做到持證上崗。區農業局負責組織鎮(街道)農產品質量檢測站檢測人員進行集中培訓。
(五)保障投入。各鎮(街道)要把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障經費投入。
(六)規范管理。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負責對各鎮(街道)檢測站進行監測能力考核和監測結果集中審定,以確保監測工作科學、準確、公正。同時通過簽訂監測工作計劃任務書等形式,強化監督檢查,對違反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