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踩踏事故應急預案(精選8篇)
校園踩踏事故應急預案 篇1
第一條按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要求,主要負責人作為學校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高度重視學校衛生工作,統一思想,定期進行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的研討,把學校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之中。
第二條分管負責人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安全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報告制度,健全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掌握、檢查學校疾病預防控制措施的落實情況。
第三條由于學校是人員高度聚集的場所,室內活動較多,為進一步預防傳染病,學校應采取以下具體措施;
1、保持工作、學習、生活環境通風換氣。
2、盡量不要組織師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動。
3、注意個人衛生,經常用肥皂和流動水洗手,特別在打噴嚏、咳嗽和清潔鼻子后要洗手,不要共用茶具及餐具。
4、注意增減衣物和均衡營養,加強戶外鍛煉,保證足夠休息,增強體質。
5、學生若發現有發熱、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癥狀應馬上告訴老師或家長,及時就醫;教師發現上述癥狀應及時就醫。
6、學校衛生室應按規定定期消毒。
第四條操作程序
1、報告:一旦發現師生有傳染病癥狀的'疑似病人,有關人員應立即告知學校領導,學校應按規定報突發事件處理小組辦公室和相關科室,同時報當地疾控部門。
2、勸說:發現師生有傳染病癥狀的疑似病人,應通知其及時就醫,并在家休養。
3、記錄:學校應及時統計好患病學生的具體情況。
4、跟蹤:每天關心患病學生的身體狀況,并主動對學生進行補課。
5、家訪:積極對患病學生進行家訪,做好學生及家長的思想工作,經常保持聯系。
6、消毒:根據有關規定做好消毒工作(包括發病及相關班級、食堂、廁所、公共場所、共用教室等),學校負責人要聽從衛生部門的專業指導,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停止一切集體性活動。
7、新生報到,學校必須要求其監護人如實填寫學生健康狀況登記表,并分類建立在校學生健康檔案。
校園踩踏事故應急預案 篇2
一、事故原因預測
課間學生追逐、打鬧;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實驗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
二、預防措施
1.成立學校突發事件緊急處理領導小組,建立校園安全預防網絡。
組長
副組長
組員:總務處、德育處、教導處、衛生室、年級主任、班主任、任課教師等。
2.加強對全體教職工的師德規范教育,提高教職工安全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在各類教育教學活動中注意對學生進行安全保護。
3.利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行為規范教育、安全教育,生命教育等,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教會學生一些減少危險發生的方法和面對危險的基本應急措施。
4.明確班主任安全工作要求,在班級各種教育活動中加強學生的法制、安全和心理健康等教育,在班級、學校大型活動中要注意加強監督、防范措施到位,進行安全管理。
5.總務部門加強對學校教育、放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大型活動前集中巡檢,平時保證每月至少對教學設施全面檢查一次,每天巡視一次,及時處理檢視中發現的問題。
6.嚴格門衛制度,認真遵守門衛崗位職責,做到不擅自離崗,外來人員進校門有來客登記、客人持《出入證》進出,出校門有接待人簽名。
7.加強對學校專用教室的管理,對化學物品、危險物品有專人負責保管,使用時嚴格遵循有關規定。
三、處理程序
1.學校建立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與突發事件的第一責任人制度,明確在課堂教學期間,任課教師為第一責任人;在課余活動中,現教職員工為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必須配合學校共同解決事故。
2.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與突發事件的第一責任人的職責是:對發生意外傷害的,立即告知衛生室與班主任;對發生突發事件的,除立即報告班主任及校長室外,盡可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防止事態擴大。
3.當事學生所在班級的班主任的職責是:立即趕赴事發現場;及時告知家長和報告學校領導;負責事后的教育、關心,在孩子恢復期間協同其他教師或校領導上門家訪。
4.接到意外事故或突發事件報告的校領導的職責是:立即趕赴事發現場并組織指揮處理。
5.學生發生意外傷害事故時,第一責任人應協同在場的老師和學生立即將受傷學生護送學校衛生室檢查,衛生室立即進行診斷與救護;對需要送醫院作進一步診斷與救治的,第一時間由班主任和衛生老師負責護送受傷害學生去正規醫院救治(保留各耗資單據),并同時通知學生家長或其他監護人立即前往醫院。如班主任或衛生老師其中一人不在,由德育處派人協助護送處理解決事故,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的學生送往醫院救治。學校領導應及時到醫院安撫受傷學生,向學生家長通報情況,盡力做好家長的安撫工作。
6.學校領導在接到學生傷害事故報告后,應啟動處理應急小組,調查取證。被調查人要有班主任或監護人在場并且簽名;調查人員應2名,記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記錄用鋼筆或水筆。
7.對重大或較重大的傷害事故以及其它突發事件,由學校領導集體參與處理并及時報告教育局。
四、事故處理階段的原則和注重事項
1.“救治第一”的原則
發生事故時,必須遵循“救治第一”的原則,第一時間組織力量將受害學生送往衛生室或醫院救治,事后再明確責任,進行獎懲處理。不可在事故現場置受害學生于不顧,相互推諉責任,延誤學生的治療。如因救治不及時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嚴厲處分!
2.依法調解原則。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家長。注重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做到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
3.一次性解決原則。
學生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要做到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校園踩踏事故應急預案 篇3
一、制訂預案的目的:
自然災害不可避免,在自然災害來臨前,事先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迅速有效控制局面并妥善處理,把災害可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
二、自然災害的范圍:
校園自然災害包括:大風、臺風、龍卷風,大雨、暴雨、雷暴雨,大雪、暴雪,地震等非人為因素導致的災害。
三、預案的啟動:
1、收到有關部門發布的預警信號,本預案正式啟動。
2、發現有別于常規的現象,經驗中,可能出現自然災害,本預案正式啟動。
四、組織機構:
成立防災害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五、職責:
1、組長負責全面工作;副組長及成員負責日常設施設備的檢查、維修、排除隱患工作。2、負責災害發生時教師、幼兒的組織、協調、監督、轉移、逃生等工作。
3、領導小組負責災害發生后的救治及發生的后果處理工作。
六、防災害工作通信聯系名錄:
校園踩踏事故應急預案 篇4
制定校園安全應急處理預案可以預防事故的發生,并保證師生充分了解發生重大事故時的安全措施,一旦發生事故,能夠做到及時報警,自助自救,確保國家財產和師生生命安全。根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陜西省中小學安全工作暫行規定》、《陜西省學校突發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學校安全工作小組
組長:張建軍
副組長:
成員:
二、領導小組職責
1、有關部門當有安全問題出現時,必須按照預案迅速開展工作,力爭將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預案的實施工作,對工作中發生的問題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2、做好穩定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安全問題的調查處理工作;適時發布通告。將問題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于眾。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意見。
三、首遇現場負責制及現場指揮系統
1、凡是校園內的學生、教師、后勤工作人員及校領導,在遇到安全問題時,首先要進行及時有效的處理和幫助,同時及時的逐級上報。凡是遇到安全問題的第一目擊人,沒有對受到安全傷害的人實施有效的處理和幫助,要追究其責任。
2、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的指揮
由校長負總責,主管副校長、主任各負其責,協調各職能部門統一行動。
3、非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的指揮
非正常工作日由值班人負責,并及時通知相關領導統一行動。
4、具體分工
處置事件現場最高負責人由學校校長擔任指揮,并根據事故性質、危害程度成立相應的工作小組。
四、安全事件報告制度
凡是遇到安全問題的第一目擊人,要及時撥打社會職能部門電話119、110、120等,同時及時報告校長或相關領導。
凡發生師生傷亡,群體性食物中毒,突發傳染性疾病或較大直接經濟損失的重大安全事件,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立即上報,并在6小時內附上文字報告;報告內容要明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同時通知有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實施搶險救助工作。
五、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
學校本著對學生和教師的身體健康負責的目的出發,在加強學校常規管理的`同時,加強對食堂、小賣部食品衛生工作管理,一旦發生5人以上集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報告程序
(1)相關人員第一時間報告學校領導,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就近報告法門地段醫院。
(2)學校同時報告扶風縣教育局。
2、處置措施:
(1)學校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當地醫院,積極配合協助衛生機構救助病人。
(2)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動,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3)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4)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5)迅速開展心理干預,集中進行衛生知識的宣傳,正確判斷和表達中毒癥狀,防止學生出現集體性癔癥。
3、注意事項:
(1)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更不能渲染和擴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家長來探視,學校做好家長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發生后,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思想穩定工作。
(4)事件發生后,及時向外公布事件真相和處理的進展情況。
(二)突發傳染性疾病事件
1、報告程序:
(1)學校發生突發傳染病,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報告扶風縣疾控中心和法門地段醫院。
(2)學校同時速報扶風縣教育局。
2、處置措施:
(1)我校學生或教職工在家中出現風疹、流腦、麻疹、流感等傳染性疾病,應及時就醫并向學校請假,不得帶病上學、上班。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課、上班。
(2)在校內發現傳染病的學生或教職工,學校應急小組領導立即親臨現場指揮,在第一時間內選用學校隔離室進行隔離觀察。
(3)學校立即封閉傳染病病人所在班級教室或辦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場所,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學生、教職工進行隔離觀察。以便迅速切斷感染源,防止疫情擴散,。
(4)在衛生防疫部門的指導下對公共場所和宿舍進行全面的消毒,指導學生服用預防藥品。
(5)傳染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禁止任何同學、同事前往探望。
(6)班級發病人數或學校發病人數超過三分之一的,在確保傳染源不擴散的情況下,報請縣教育局和衛生防疫部門批準。實行全校停課。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保護易
校園踩踏事故應急預案 篇5
為了預防和減少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特定本預案。
一、可能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
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的原因很多,主要有:課間小學生追逐、瘋、打、鬧,學生自行到校外活動,或者放學滯留學校活動;在體育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上器械課時使用的教學器械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保護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誘發的原因。
二、預防的辦法。
1、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行為進行規范、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學校的教學生活設施設備及場地器材、永恒和設備的安全檢查(每月檢查兩次),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3、加強對教師師德規范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三、處理程序
(一)事發階段的有關工作和注意事項
1、事發階段,要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人送往醫院救治(撥打120或就近區級以上醫院,保留各耗資單據)。
2、及時通知家長。
3、報告,一般事故要先報告校長,重大事故立即報局行政辦,一小時內口頭回報千,一天內書面報告。
4、啟動處理應急小組,調查取證。
5、實施取證程序
被調查人是未成年人的要有班主任和監護人在場,并且簽名;取證調查人必2人以上,有事情經過的過程,記錄的內容要實事求是,調查人不誘導,不逼迫,記錄用鋼筆或黑水筆。
(二)事故處理階段的原則和注意事項
1、依法調解原則
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家長。注意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要合情合理,合法操作即可。
2、一次性解決原則
學生事故的善后處理要本著就事論事的原則,不解決與本事故無關的事,做到一事一清,不留尾巴;更不能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三)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的工作和細節
1、起草(協議書)
協議書要寫清甲、乙雙方的身份,學生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在場人);雙方達成的協議后,雙方簽名等內容。
2、給合理的補償金
數額小的可支持現金(1000.00元以下,含1000.00元),金額大的用現金支票支付;不論金額大小,家長均要出具收條。
3、理賠
提供下列材料
⑴(協議書)復印條。
⑵病歷卡與診斷復印件。
⑶醫藥費收據發票原件。
校園踩踏事故應急預案 篇6
一、指導思想
認真領會貫徹《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安全工作,預防學生擁擠踩踏事故的通知》、以及教育部部長周濟在全國中小學安全和管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精神和縣教育局相關通知的精神。重視和加強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進一步增強學校安全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生命安全,為廣大學生創造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保證青少年學生的健康成長,維護社會的穩定,努力營造一個安全穩定的育人環境,為學生撐起一片安全的藍天,讓學生放心,讓家長放心。
二、機構與職責
(一)緊急情況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高慶梅
副組長:張緒昂張易才
成員:蔡尚喜、湯潔、劉開旭、羅良友、湯正業、蔡磊、高旭組成。
(二)緊急情況處置領導小組職責
1、發生學校緊急情況時,發布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2、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及時到現場指揮,并確定現場指揮最高負責人;
3、掌握匯總有關情報信息,負責對情況處置工作的指揮調度,
及時作出處置決斷;
4、及時向鎮黨委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和向有關單位通報事態發展情況,執行上級有關的指示命令;
5、必要時向上級及有關部門請求緊急救援;
6、組織做好善后工作,組織或配合上級開展事故調查,在調查取證的基礎上寫出有關書面材料。
(三)現場處置機構(緊級情況處置領導小組)的職責
1、現場指揮部職責:
(1)執行領導小組的決策、指示、命令,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事態發展及搶險救災情況,提出處置意見和建議,協調指揮現場各工作小組的處置行動;
(2)迅速搶救傷病人員,采取措施控制事故險情蔓延擴大;
(3)與各專業部門溝通協調,共同做好處置工作;
(4)負責現場處置所需裝備器材和人力的統一調配使用;
2、各工作小組職責:
(1)搶險救護組:
組長:張易才、
成員:曹虎、楊滔、周燕、湯正業、黃開榮、雷欣、雷璇、蔡尚喜、安莎、漆梅、陳從敏、湯潔、李艷(小)、丁燕、王崇智)
職責:憑借自身知識和能力迅速查明險情,在確保搶救人員人身安全、確保不會再發生險情的基礎上,主動開展先期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救治傷病人員,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險情防止損失擴大;在專業人員到達后積極協助做好現場搶險和傷病人員救護工作。
(2)后勤保障組:
組長:劉開旭
成員:聶洪丘、王祥夢、周艷、蔡磊、楊方愛、李艷(大)、漆鈴、高旭、文瑤、龍光俊、黃澤金、羅良友、成員:史開林、湯政道、羅薈月)
職責:負責調集提供搶險救援所需的物資裝備人員器材,安排好搶險救援人員和傷病員救護工作。
三、處置程序
本預案的要點是:迅速控制局面,維持秩序,救治傷員。
1、發現樓梯擠踏和墜落事故的任何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內向行政值周領導和校長報告。
2、應急指揮部應當立即下達命令(可用廣播或手提喇叭等):
(1)所有人員必須在原地站立不動,不準向前移動。如外走廊或樓梯扶欄已損壞,應當盡可能朝里站。
(2)樓面上的人員有秩序地向后移動,為樓梯上的人員讓出空間。
(3)樓梯上的人員有秩序地后退(上樓),為營救創造條件。
3、救護人員應當全力搶救受傷人員,對危重傷員進行急救,并打120求援。
4、應當在事故現場設置警戒線,維護現場秩序,避免擁擠和混亂,并為救援人員提供通道。
5、后勤保障小組應當及時聯系準備救護車輛。
6、學校應當及時與受傷學生的家長聯系,并派老師去醫院探視、慰問受傷學生。
7、事故現場的警戒線必須等救援工作完成,校舍事故隱患排除,事故調查結束后方可解除。
8、事故發生后,學校應當立即向教育局報告。
四、情況通報及調查處理
學校緊急情況的新聞發布由局緊急情況處置領導小組負責,未經局領導小組授權同意,學校和參與情況處置的人員不得擅自對外發布。
校園踩踏事故應急預案 篇7
為了預防和減少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結合實際,學校應制定相應應急處理預案。
一、可能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
課間學生追逐、打鬧;學生自行到校活動或放學后滯留學校活動;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安全標準;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實驗操作不當;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
二、事故的預防
1、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行為規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進行師德規范教育,增強責任意 識和法制意識。
3、加強對學校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三、事故的處理
1、發現人第一時間報校醫和班主任,并報應急領導小組。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救治。
2、迅速通知家長。
3、一般事故當天內書面報、重大事故立即報教體局綜合科、安監科,同時填寫《出險通知書》。
4、調查取證。被調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監護人在場并且簽名;調查人員應2名,記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記錄用鋼筆或水筆。
5、班主任及時通知雙方家長協商友好解決有關問題。
四、事故處理階段的原則和注意事項
1、依法調解的原則。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家長,注意不要信口開河,掌握合法、合理、有情操作的分寸。及時與教體局聯系和咨詢。
2、一次性解決原則。學生傷害事故的善后處理一般不解決住房、戶口、開學和工作等;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善意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校園踩踏事故應急預案 篇8
為避免發生校園踩踏事件、確保發生學生踩踏時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穩定社會秩序和校園秩序,根據市教委、區教育局等相關部門有關文件的指示,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體描述
(一)組織與領導
成立領導小組
組 長:仇校長
成 員:全體行政、年級組長、班主任
小組成員將分別擔任應急預案中各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上一級行政負責人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況無法到達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時,經授權可由下一級行政負責人(副組長)代理履行職責。
組長是校園踩踏事故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發布解除救援行動的信息。各工作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負責、互相配合的運行原則,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組長應當機立斷,采取緊急處理措施;并向當地上級或當地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當學校在救援時需要醫療救護等其他應急救援機構援助時,應及時與這些應急機構的指揮系統構成聯合指揮。組長應成為聯合指揮機構中的一員。學校的應急指揮主要任務是提供救援所需的信息,配合其他部門開展應急救援。當聯合指揮機構成員在某個問題上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則由負責該問題的聯合指揮機構成員的代表做出最后決策,學校領導小組應及時傳達并布置實施。
(二)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
領導小組成員在突發事故前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制定應急預案和落實各項預防校園踩踏事故的措施,完善工作機制和應急保障系統。
2、分工專人做好預案的發放、登記、修改和重新修訂的工作,定期組織教職工學習應急預案的內容,加強對教師師德規范教育,增強校園生活管理的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學工部要掌握容易出現踩踏的風險所在處所和活動項目,重點防范;通過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遵紀守法等行為規范教育和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4、后勤部門要經常性地對學校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等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要確保走廊、樓道的暢通和照明設備正常。
5、健全與校園活動相關的各項規章制度。凡使用學校場館,組織300人以上的大型活動都要經主管校長同意;主管校長要落實負責人員的安全工作職責。貫徹誰審批誰負責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
6、后勤部門平時要確保校車在校,司機值班;校醫室要常備一定的應急醫療物資;學工部要確保醫生值班。
7、值日行政人員應履行值日工作職責,堅守學校崗位,有事外出必須告知同日值班的行政人員,或專請其他行政人員代理履行值日工作職責。
8、領導小組分工專人印制全校教師通訊錄,年級組印制本年級班主任通訊錄;定期核對電話號碼,所有小組成員、年級組長、班主任、值班人員要確保24小時內通訊錄中有一個電話暢通。年級組要收集各班學生家長通訊錄,并送交電子文檔到校醫室電腦儲存,同時交一份復印件到學生宿舍給生輔教師收存。班主任要在身邊常備家長通訊錄,以便校園踩踏事故發生時及時聯絡和處置。
(三)啟用應急預案的情況
1、重傷2人以上;
2、死亡1人以上;
二、應急響應過程
(一)接警與通知
事故發生后,在場人員(包括行政工作人員、教師、職工、臨工、學生等)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報告校長或領導小組成員,校長或領導小組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后,首先通知學工部主任和值日行政,然后通知各工作組組長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值日行政人員和學工部領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
校長和領導小組還要將事故有關情況上報區教育局和醫療機構,通報應該包括以下信息:發生事故的學校名稱和地址;通報人的姓名和電話號碼;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程度、危害;已采取和準備采取的應急行動與措施。
(二)應急搶救與現場保護
組長:德育副校長或學工部主任
副組長:各部門學工部負責人
成員:值日行政人員、組織活動的行政負責人、年級組長、班主任、任課教師、校醫、校車司機
1、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師、職工、臨工、學生等)應首先檢查學生受傷情況,并根據先重后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學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立即聯系校長,校長接到報警后,馬上通知德育副校長和值日行政趕赴現場,德育副校長在趕赴現場的同時通知搶救組成員迅速趕到現場。校醫到達后,馬上接替在場行政人員、教師對受傷學生進行救護處置,盡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如需送醫院救治,應由校醫確定送到哪一所醫院,搶救小組組長馬上通知本校司機或撥打“120”急救電話將學生送往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由副組長通知本校教師動用私人轎車運送學生。在急救車到達前,校醫負責受傷學生救護處置。組長通知學校門衛要確保急救車進校后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后,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和校醫隨車參與救治和護理。
2、班主任及時通知受傷學生家長有關事故的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或派車接送家長到醫院。
3、學工部主任組織年級組長和在場行政人員通過詢問事發現場人員,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進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地保存現場的重要痕跡、物證等。
(三)聯絡、教育
組長:校辦主任
副組長:各分部校辦主任
成 員:校辦公室副主任、年級組長和班主任
1、接到校長(領導小組組長)通知啟動預案后,組長(校辦主任)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現場搶救處理的情況和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經校長審查同意后送交教育局。屬校方責任保險的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后還要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2、領導小組所有成員,應按分工分別做好教師和學生的善后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事故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須安排心理教師進行安慰和疏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校長或上級部門同意,由工作小組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3、校長辦公室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向上級有關部門寫出書面報告。
(四)家長接待和后勤支援
組長:分管校園安全事務校級領導
成員:總務主任,各分部后勤保障負責人
1、組長根據校長通知啟動本組工作。
2、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學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學工部主任和副主任負責安排并配合相關的工作,年級組長、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總務主任協助做好處理傷亡學生的善后工作,安排住院學生家長的食宿等事宜。
3、要依法調解安撫,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則,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一般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學校在無力調解本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中的某些問題時,組長應立即向校長匯報并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依法妥善解決問題。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由學工部負責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校園踩踏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等;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條款;雙方簽名等內容。醫務室負責整理病歷卡復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配合總務處辦理上報保險公司理賠工作。
5、總務主任組織保安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閑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和教育教學工作的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中有關條款的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五)事故調查
組長:校長
成員:上級指派的人員、校長辦公室主任、保衛干事、事件涉及的部門領導等
1、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及時向區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職責、發布假消息、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有關人員,調查屬實后進行處分;其中觸犯法律的,應履行相關法律程序,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總結經驗教訓,查找相關的制度、政策、設施中存在的問題,適時整改,進一步制定防范校園踩踏事故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