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安全應急預案集合(精選3篇)
車輛安全應急預案集合 篇1
結合省公安廳的實際情況,為了更好的配合省公安廳安全防火規定的要求,加強對突發災情的反應和處理能力,特制定本預案。車輛都有一定數量的燃油或燃氣,著火后,油箱或氣瓶的爆炸會導致火勢蔓延擴大;車庫,因停放汽車多,車輛處于封閉狀態,應急疏散有很大的難度。
一、火災的特點
1、火勢發展迅猛,汽車發生火災時,因汽車上的火災荷載大燃燒后會哦產生高溫,極易導致車上的油箱,氣瓶燃燒或爆炸,使燃料流淌,氣體擴散,形成烈焰或爆炸。而汽車火災的產生的熱輻射,能在極短時間內引燃比鄰車輛,并使火勢很快發展階段。
2、車輛疏散困難、一旦失火,駕駛員停車后都會采取安全措施,使汽車失去機動能力。在汽車每天有動力情況下,依靠人力推拉就會非常困難。底下車庫和樓層車庫的車輛在沒有機動能力的情況下,無法上坡道,會給疏散工作造成困難。
3、撲救困難,汽車發生火災的地點一般不確定,極易出現報警晚、水源缺乏等不利因素,給撲救工作帶來難度。
二、滅火的'基本要求
首先堅持"救人第一"的原則。集中力量控制火勢,為全力救人創造條件。確定主攻方向,庫內汽車發生火災時,應區別輕重緩急,確定主攻方向,如果是汽車發動機,油箱著火,要用干粉滅火劑。如果火焰在油箱口著火,可用濕衣服等窒息滅火;汽車火災發展的猛烈階段油箱,氣瓶沒有暴烈時,應不間斷地冷卻油箱氣瓶。迅速將車輛駛離,無法駛離時,應迅速滅火,疏散人員,同時出水保護被威脅的建筑,或可燃物。使用燃氣的汽車,當氣瓶燃燒時,按氣體火災撲救措施實施。
三、滅火措施和行動要求
1、火情偵察,首先要進行外部觀察和詢問知情人,了解著火部位及人員的被困情況汽車使用的燃料情況,消火栓位置,然后深入汽車庫內進行偵察,查明汽車停放數量,位置和疏散車輛的可能性。
2、疏散和搶救,汽車庫發生火災后,要穩定被困人員情緒,采取有效的破拆方法,將人員和車輛有序地疏散,也可以通過入口、通道對人員車輛進行疏散,對無法啟動的大型車輛可以使用拖車疏散。
3、火場供水,利用附近市政消火栓和庫內內消火栓供水,若單車在偏僻地帶著火,可就近使用天然水源。
4、火場防排煙,汽車著火,可采取機械、豎井、自然排煙、以及高倍泡沫、噴霧水、移動排煙設備和破拆排煙等方法。
四、注意事項
參戰人員要做好個人防護;特殊情況下,疏散和救人應在單位人員配合下進行:向火場供水必須做到迅速、準確、不間斷;有些汽車油箱和氣瓶,難以用水冷卻,要注意做好防護工作;一線參戰人員應選擇安全地帶,防止因油箱和氣瓶爆炸傷人;被疏散的車輛應采取制動措施,防止出現碰撞和其他事故;汽車猛烈燃燒時,輪胎容易發生爆炸,水槍陣地應遠離輪胎,以免被擊傷。
車輛安全應急預案集合 篇2
為規范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序,明確救援內容提高有效控制和處置事故的綜合能力,迅速將事故對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區安全監局、交通局、交警支隊、運管所等上級部門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本公司交通安全工作的實際,制定本車輛自燃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公司成立車輛自燃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技安科長成員:行政經理、調度管理員、管理員、修理員、各車車長和副車長,事故單位若干人。
如果各組長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由副組長及成員順序接替并履行其職責。(下同)各組人員若有變動,新補到崗人員履行相應職責。
辦公地點:
二、應急救援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先人后物”。
2、堅持統一指揮、統一領導、實行“分工負責”。
3、堅持綜合協調,做到“職能明確”。
三、救援措施:
(一)、救援程序:
1、先疏散再滅火。若見車輛起火,司機應立即靠邊停車,因為車在行駛中的火勢蔓延速度,是停車后的數倍。司機應迅速打開車門,組織人員疏散,再考慮滅火。2、切忌集體擠車門。遇小火苗封住車門,可用衣物蒙住頭沖下車。若車門被燒壞無法打開,切忌集體擠向車門,應立即用逃生錘砸開玻璃窗自救。
3、車外砸窗最有效。若身上起火,要盡快脫下衣物或就地打滾。若見他人衣物起火,可脫下自身衣物將火捂滅。
4、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報案,立即撥打當地醫療急救電話,請求救援或設法將傷者送往最近的醫院搶救;
5、向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報告。
(二)、自燃事故引發的原因及預防:
1、夏季持續高溫天氣,30℃以上的最高氣溫較多。持續高溫天氣為汽車發生自燃創造了客觀條件。需要特別注意防范車輛自燃事故。據有關專家介紹,汽車自燃90%以上是電路問題引起的。一些汽車由于線路老化,電線外包膠皮老化導致內芯外露,容易產生火星引發自燃。另外,去不正規的服務站接受服務,或私自改裝、加裝車輛附加設備,安裝過程中接線、接插頭不夠專業,很容易造成電路使用中短路,從而埋下安全隱患;油管老化開裂導致車輛燃油泄露,在行車過程中遇高溫也容易引起自燃事故;在夏季行車過程中,三元催化器一般溫度會升到300℃~400℃甚至更高,并可能將整個裝置燒紅,這時車底如有干草等易燃物,或車底盤有封塑,也容易引起車輛自燃。
專家提醒說,夏季預防車輛自燃,廣大司機應盡量避免改動電路,如需改動一定要去正規維修服務點;要定期對油路進行常規檢測,發現漏油及時維修;停車時,要注意車底是否有易燃物;不要將打火機等易燃物品放在車內;長途行駛2~3小時后,應歇車半小時左右,打開機器蓋讓車原地散熱;隨車一定要配備滅火器,滅火器最好是鋼瓶式而不是迷你型的;行車過程中,如聽到車身有異常響動,或車內突然有異味,應立即熄火停車并將車停到避風處。一旦發生車輛自燃,如火勢不大,應迅速停穩車子,盡快找到起火點,用滅火器進行滅火,查找時不要隨意打開車前蓋,以防空氣進入車內助推火勢;如火勢已無法控制,應馬上撥打119報警,同時撥打保險公司報案電話,第一時間拿到報案號或要求保險公司出現場,消防隊滅火后,應索要出警證明,并要其開具起火原因說明,以便在保險理賠過程中掌握主動權。
2、車輛自燃原因
A、燃料輸送系統(油路、氣路)發生爆管、裂縫等故障;
B、車內電路短路起火;
C、輪胎、傳動軸等部位被稻草、玻纖布纏繞,摩擦生熱起火。
3、四招預防自燃
A、首先要堅持每天進行出車檢查,重點檢查油、氣、電路;
B、行駛中若有異響、異味,應立即停車檢查;
C、全封閉式車廂里務必配備安全錘、滅火器;
D、對車輛定期進行安全保養。
四、本應急救援預案由公司制定并實施。
五、本應急救援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車輛安全應急預案集合 篇3
在校外集體活動中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的交通事故、意外暴力事件、因活動器械損壞而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制定方案,明確責任
1、全體領導和教職工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學校每個學生的安全負責。學校要對學生加強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確保外出活動萬無一失。
2、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方可實施。
3、實行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申報審批制度,全校性的活動,班級或年級組組織的活動要向學校申報,由學校主管領導審批后方可進行,并做好活動的組織和抓好師生的安全。
4、出發前要集隊做好安全教育及宣布活動安排。
5、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跟班教師附連帶責任。
6、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7、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運輸部門租用。組織學生有秩序地上車,教育學生不要爭先恐后,要禮讓。乘車時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
8、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
9、要通過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學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識,讓學生掌握游泳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識和本領,嚴格學生參加游泳活動的審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學生游泳活動的安全責任,確保學生游泳安全。不準學生私自到河邊游泳。
10、到達目的地后組織和開展活動,不要隨意“放羊”。
11、分散自由活動時,要求學生三五成群,不要個別行動,教育學生發現問題或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報告,班主任和跟班老師要加強巡視,分管領導要做好監控,發生事故要采取應急措施。
12、活動結束要在規定的地點按時集中,清點人數上報,并有秩序上車,班主任及跟班老師跟車回校,待學生離校后,才能離開。
二、組織與指揮
(一)現場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隨隊的各年級年級組長、班主任、隨隊教師組成。
(二)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
1 、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 、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 、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報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迅速依法采取緊急措施;
4 、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三)突發事件發生后,現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在第一時間內向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四)應急狀態期間,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各成員之間必須保證通訊暢通。活動的各年級(班級)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年級(班級)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并加以督察和指導。
(五)參與活動的任何集體和個人都應當服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所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班主任積極做好對學生的安撫工作,突發事件涉及的其他教職員工應當配合班主任做好學生的疏導工作。
三、監測與報告
(一)建立信息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級匯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集體活動帶隊的學校領導匯報,集體活動帶隊的學校領導應在第一時間向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并隨時與上級保持密切聯系。
(二)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序。對于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并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匯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膳后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三)突發事件向外發布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發布,不得主觀臆測、夸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鑒定核實后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四、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后,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采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后,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組織人員立即保護現場、采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并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后,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采取中止活動、疏散等措施,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事件情況以及采取的應急措施。
(五)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系,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系家長進行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