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食堂用工合同(通用3篇)
學生食堂用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 年 月 日生效, 年 月 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并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四、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條 甲方采用月工資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月工資 元,試用期間月工資 元。
第六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以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甲方指定的工作。
第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規章制度有權對乙方給予相應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校方依法制定的確保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的各種規章制度及工作規范,校方負責監督指導甲乙雙方履行上述規章制度。若因違章、瀆職、失職等發生人身傷亡和(或)造成重大事故,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均由甲乙雙方按照雙方事先的約定共同承擔,校方不承擔任何經濟、法律等連帶責任。
第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偷拿財物、賭博、吸毒、打架斗毆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嚴重違反服務規范,損害師生合法權益的。
第十一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若出現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應當依法向對方支付違約金20xx元。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學生食堂用工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不成功、不收費”的原則為明確責任和義務,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同意按照以下協議接受乙方委托,幫助其辦理赴__________國之留學和申請學生簽證事宜。
乙方所申請學校及專業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本著最大誠信原則向乙方提供相關咨詢服務,并根據乙方意愿為乙方推薦專業和學校;甲方有責任幫助乙方審核、整理、翻譯和修改申請材料;
2.甲方保證獲得至少上述一個大學的錄取通知書;在獲取校方發給乙方的錄取通知書后,甲方負責辦理乙方學生簽證事宜;
3.如需要,甲方可幫助取得學生簽證的乙方代買機票、安排接機、住宿,除聯系費用由甲方負擔外,其它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甲方應與乙方保持暢通的通訊聯絡,甲方收到任何與乙方申請有關的文件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有責任對乙方的留學資料保密。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配合甲方進行各項準備工作,如一些證明材料的蓋章等;
2.乙方需接受甲乙雙方已協商好的專業和學校,不得隨意改動,否則視為違約;
3.乙方自行承擔相關公證、辦理護照、體檢、使館審理費用。
三、經濟條款
1.乙方簽約時向甲方交付留學辦理押金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元,簽約時一次性支付,一旦學生通過簽證后,全部留學辦理押金自動轉為辦理費用,不予退還;
2.學生獲得通知書時,應立即付甲方入學保證押金___________元。學生在向學校付清第一年學術課程和學前英語的學費后,甲方退回全部入學保證押金;
3.如遠程辦理,合同生效以甲方收據或者乙方向甲方匯款(郵寄或電匯等)的有效回單為生效條件。
四、退費原則
1.如甲方未能成功幫助乙方獲得入學錄取通知書,則留學辦理押金于兩周內憑收據退還乙方;
2.若甲方未能成功幫助乙方獲得學生簽證,則留學辦理押金和入學保證押金金憑收據于兩周內退還乙方;
3.甲方幫助乙方獲得學生簽證后,無論何種原因,不能如期入學者,甲方不予退費。
五、違約責任
1.除申請錄取通知書失敗或簽證失敗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不得中途終止協議。如乙方執意要終止協議,乙方將無權要求甲方退回留學辦理押金;
2.如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停止繼續履行本協議,并扣留乙方所交之款項;
3.甲方對乙方的賠償,以退回所收乙方的所有費用為最大限額。
六、特別說明____ 1.學校對乙方的承諾(包括各項費用:學費、生活費等),應以校方錄取通知書為準;
2.乙方通過簽證后,需將簽證的復印件交甲方;
3.留學辦理過程中,經甲方修改后的材料,屬于甲方所有,乙方無權要求取回或查看。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至學生正式入學為止。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發生爭執,且協商無法解決者,由________市仲裁機構仲裁。
甲方:__________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代表簽字及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學生食堂用工合同 篇3
學生管理協議書
根據我國《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學校與學生在管理中各自的權利與義務,建立有機配合、協同互動的運作機制,強化學校管理、規范學生行為,增強學生法紀觀念和自律意識,促進學生健康成長,_________大學(甲方)與學生_________(乙方)簽訂本協議。
第一章?權利
一、學生的權利
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項活動,按學校規定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
按照國家及學校有關規定參加社會實踐、社會服務、科技服務、勤工助學、學生社團、文娛體育等活動,組織學生社團。
按規定獲得獎學金、貸學金、助學金、申請補助或減免學費。
在思想品德、學業成績、身體素質等方面獲得公正評價;在德、智、體合格,完成教學計劃規定課程的學習,成績合格或修滿相應的學分后,獲得相應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對學校的處理不服,可向學校或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訴;在受到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侵犯時,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權利。
二、學校的權利
學校有權按照國家教育方針和學校的_____培養目標,對學生進行全面的培養和教育。
學校有權依據國家法律、法令和政策,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和實施各項規章制度,對優秀學生進行表彰和獎勵,對_____學生進行處理。
學校有權依據國家法律和有關規定,對學生社團和學生自治組織進行管理。
學校有權根據國家規定收取學費等有關費用。
第二章?義務
一、學生的義務
遵守法律法規,遵守校紀校規;文明禮貌,舉止得體。
自覺維護社會穩定和_____。
按照國家規定按時繳納學費及有關費用,償還國家或學校為其提供的貸學金。
服從學校管理,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養成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
努力學習,完成學校規定的學習和科研任務。
按照國家就業方針政策就業。
二、學校的義務
學校應當依法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
學校應當為學生的成長和成才提供良好的學術環境和校園文化氛圍。
學校應當做好學生的后勤保障和服務工作,對有困難的學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和服務。
學校應當盡力為學生使用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等提供良好的服務。
學校應當為畢業生提供就業指導和服務,并向用人單位推薦就業。
第三章?有關責任
一、因學校管理方面的原因,造成學生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學校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承擔相應責任。學生在教學,實驗,實習過程與日常生活中,因學校或有關部門的責任發生死亡,重傷或殘疾,由學校或有關部門及直接責任人承擔責任,做好處理善后工作。因第三者的原因造成學生人身或財產受損的,由第三者承擔責任。
二、學生因自己過錯,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本人承擔責任。學生因過錯行為,造成他人或集體的人身,財產損害的,由過錯學生承擔相應責任。
三、學生參加教學實習(含野外實習)及學院和有關部門批準的集體活動,應遵守活動紀律,否則造成本人、他人或集體人身、財產損害的,由該學生承擔責任。由學生個人及學生團體擅自組織的活動,若發生意外,由直接責任人及組織者分別承擔相應責任。由第三者原因造成學生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第三者承擔責任。
四、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嚴禁學生在校外住宿。由于學生自行在外住宿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五、學生因個人事務離校外出,均視為個人行為,發生的一切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學生在假期或辦清離校手續后發生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六、學生參加實驗,應遵守實驗室操作規則及有關紀律,否則發生事故造成本人、他人或集體人身、財產損害的,由該學生承擔責任。
七、學生本人對自傷、自殘、自殺行為引起的后果承擔完全責任。
八、學生在校期間因病死亡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九、根據本協議應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的,由學生及家長或監護人負責賠償。
十、在校內正常生活及由學校在校外組織的活動中,由于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害,由學校視具體情況處理。
十一、凡經學校指定的專業醫院確診為精神病,癲癇病患者的學生,應予退學,由其家長或監護人領回。學生及其家長或監護人不得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教學、生活秩序。
第四章?附則
一、本協議適用于在校普通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和研究生。
二、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至學生辦清畢業離校手續之日終止。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學校及學生本人各一份。
四、本協議甲方由_________大學及校長簽章,乙方由學生本人及其家長或監護人共同簽章。
五、在協議執行中,若發生異議,由學校職能部門按照協商一致的原則進行處理。
學校(蓋章):_________學生(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