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公司員工手冊(通用3篇)
標準公司員工手冊 篇1
目 錄
第一篇 前 言
第二篇 人事管理篇
第三篇 行政管理篇
第四篇 后勤總務管理篇
第五篇 安全管理篇
第六篇 附則
第一篇 前 言
致員工:
熱烈歡迎您加入XX有限公司,我們的目標是:為每一位員工提供稱心如意的工作,在積極奮進、團結合作、健康愉快的環境中,參與公司發展,實現個人成長與公司繁榮共同進步。
我們很高興向您提供這本《員工手冊》,手冊概括性地說明了公司的基本管理政策及慣例。您在本公司上班期間,這本手冊將成為您工作和學習的指南,請仔細閱讀并確保完全清楚和理解手冊上的內容,如有任何疑問,可以向直屬主管或行政部咨詢。
隨著公司發展實際情況的變化,《員工手冊》的內容可能會做必要的修訂,屆時公司將通過公告、電郵、公司內聯網等員工溝通渠道及時通知員工。
我堅信公司的繁榮就是大家的幸福!只要我們攜手共進,就一定會創造美好的生活!
我們的價值觀:平等尊重、敬天愛人、協作創造、共同分享,使公司成為領導潮流的產品供應商。
XX有限公司
日期:X年X月X日
公司簡介:(略)
企業文化:(略)
公司組織架構圖:(略)
第二篇 人事管理篇
第一章 工作時間
第一條 總則
公司根據設置工作崗位的要求,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之標準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來設定各崗位的上班時間。
第二條 上班時間
公司員工基本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為8小時/天,超過部分按加班計。上班卡在規定的時間前15分鐘內打卡有效,下班卡在下班時間后的15分鐘內打卡有效。部門加班時間,根據各部門工作情況由各負責人具體而確定,公司不做統一安排。
第三條 休息及加班待遇
1、每周至少保證一個休息日,一般情況下安排在星期日,具體根據生產實際情況確定。
2、員工加班完全遵循自愿原則,且必須事先申報獲得批準,否則不計算加班待遇。
3、員工的加班待遇依下述辦法處理:
1)員工正常工作日,加班時薪按基本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計算。
2)因工作需要公休假日加班,可在30天內安排補休(或者支付基本工資的百分之兩百加班費),具體補休或支付加班費由部門主管/經理與有關人員商討確定。并通知員工及書面聯絡行政部作相應的考勤記錄(填寫調休單)。
3)公司安排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加班,支付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按基本工資的百分之三百計算。
第二章 考勤制度
第一條 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礎,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據,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各級人員都必須予以高度重視。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第二條 考勤方式及對象
1、公司均使用IC卡進行打卡考勤。
2、公司體職(員)工為考勤對象。
3、市場業務人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上班人員外出單》記錄考勤。
第三條 工作時間
開料車間、生產一車間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1:40,下午13:10—17:20,晚上18:20開始加班;生產二車間、生產三車間及其它所有部門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晚上18:30開始加班;外貿業務人員上班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公司的某些特殊崗位可依據工作崗位性質調整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必須報行政部審批并備案。
第四條 打卡管理
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現即予以記大過處分,再次發現即予以開除。
2、行政部負責考勤制度的執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記小過一次。
4、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排隊打卡。
5、因卡機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門登記上下班時間。
6、因公出差若預計會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簽卡申請表》,經規定的審批人審批后,由本部門文員于每周六下午交至行政部,作為考勤的依據。如因特急事而無法預先填單者,可事先電話知會人事部門,待出差返回后及時補卡。補卡時間為每周六下午。
7、因公外出當天不能往返的為出差。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請表》,經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行政部批準;并交行政部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第五條 請假流程
1、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并在批準后交行政部備案,未在行政部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2、請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門主管初核,行政部批準;請假三天以上由部門主管初核,部門經理復核,總經辦批準。并交行政部備案。
3、員工請產假必須提前三十天向行政部申請,并附醫院或當地政府相關證明。
4、凡請假員工,假期未滿上班或超假必須到行政部辦理銷假或續假手續。未辦理銷假手續者假期內上班不計工資,超假但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以曠工論。
5、職員請假與其年終獎直接掛勾,按照一定比例進行扣除。
第六條 缺勤處理
1、遲到、早退者,遲到、早退5--20分鐘內記警告一次,月度累計遲到、早退3次(含3次)以上扣除當月全勤獎,每個月考勤有遲到、早退記錄,將不能獲得年度的晉職、晉級資格。
2、當月忘記打卡超過二次(含)以上,沒有合理理由的;遲到或早退30分鐘(含)以上的;沒有事先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的,以曠工論。
3、無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曠工處理,當日曠工0.5-2小時以內的計半天曠工,2-4小時以內的計全天曠工。曠工扣當天工資總數并進行相關的行政處罰,曠工一天扣除三天薪資,依此類推。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七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不計發當月工資,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第七條 加班管理
1、公司提倡高效運作,員工的本職工作應于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2、實際加班時間應與考勤紀錄相符,加班工資計算以考勤紀錄為準。如有加班考勤紀錄而實際并未加班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大過處罰。
3、員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請,詳細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核,主管(副)總經理/總監批準后交行政部備案,未經批準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計算加班費。如加班時間與所填報時間不符的,部門主管需在次日上午補填《加班申請單》,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后交行政部備案。
4、如確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條件并經過相關領導審批的,可計為加班:
1)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內,公司因為生產、業務等原因要求員工加班的。
2)必須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進行物資盤點、對帳或不影響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召開會議的。
3)由于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災害,為避免公司財物遭受損失而進行搶救的。
4)突發性、不屬于正常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而必須通過延時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完成工作的。
5、下列情況不屬于加班:
1)凡屬正常工作范圍之內,但因個人工作效率必須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繼續上班的。
2)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場合的。
3)因公差旅期間。
4)加班時的就餐時間。
5)業務銷售人員的業務時間。
第三章 假期規定
第一條 法定假期
1、法定假期放假時間
元旦:放假一天。即1月1日。
國際勞動節:放假一天,即5月1日。
國慶節:放假三天,即10日1日、2日、3日。
清明節:放假一天,即農歷清明節當日。
端午節:放假一天,即農歷端午當日。
中秋節:放假一天,即農歷中秋當日。
春節:放假三天,即農歷除夕至正月初二。
若國家對上述法定假期進行調整,則依據國家最新規定執行。
2、法定假期的放假安排
春節時中國傳統節日,在一般情況下,公司若延長春節假期,額外延長之假期,作無薪假期處理,不影響員工當月全勤獎;若員工延長假期,延長假期同樣以無薪假期處理,當月無全勤。
第二條 年休假
1、年休假的規定
員工享受公司提供的有薪年休假,取決于員工的工作年限,工作滿一定年限可享受公司規定的年休假,具體如下:
副總經理年限1年以上—3以下,年休假7天;3年以上年休假10天。
經理(含副職)1年以上—3年以下,年休假5天;3年以上—20xx年以下,年休假7天;20xx年以上,年休假10天。
主管(含副職)1年以上—3年以下,年休假5天;3年以上—20xx年以下,年休假6天;20xx年以上,年休假8天。
其他員工1年以上—20xx年以下,年休假5天;20xx年以上,年休假7天。
備注:
1、員工在工作期滿一年后方可使用年假。
2、員工的個人休假計劃應結合公司的業務需要,經申請批準方可休假。若公司安排補發年假工資,等同于年休假,不再享有年休假。
3、部門成員申請年休假,以先申請先安排的原則。
4、年假不能累積到下一年,不作現金結算。
5、年假不可作為離職通知期使用。
第三條 補休假
員工可以申請安排補休假,需要公休假、法定假日上班的,可在30天內安排補休。
第四條 工傷假
員工為公司執行工作任務,造成傷殘、傷害、職業病等,由部門填寫工傷報告書,經部門經理/總經理批準,行政部核查,遞交至國家制定勞動管理部門認定后,可費用由公司或社會工傷保險機構負擔,,工傷經制定醫院證明痊愈,應該按時復工,否則作曠工處理。
第五條 婚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結婚,符合國家政策規定,憑結婚證書可享受有薪婚假,具體規定如下:
婚假 3天。
2、婚假審批
請婚假需要提交身份證及結婚證原件,填寫請假條,經部門主管/經理或以上級別管理人員批準,行政部核準可享受婚假待遇。
第六條 喪假
1、員工之直系親屬(配偶、父母或子女)喪亡,給予3天有薪的撫恤假(原則上從喪亡者當日算起,特殊情況除外)。
2、喪假審批程序
請喪假需提交死亡證明、戶籍證明等相關文件,填寫請假申請表,經部門主管/經理或以上級別管理人員批準,行政部核準,可享受喪假待遇。
第七條 產假
1、在本公司服務的員工,若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條例,則可在分娩前后,享受有薪產假,具體安排如下:
女職工單胎順產者,給予產假98天,其中產前休息15天,產后休息83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男職工陪產護理假10天。
2、申請條件及程序
1)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條件內的女性員工方可享受此待遇。
2)請產假需提交準生證、結婚證等相關證明,填寫請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或以上級別管理人員審核,行政部核準,可享受產假待遇。
第八條 病假
1、適用范圍:打架、斗毆等違法違紀行為而造成的病傷,自傷、自殘等自主惡意行為除外,公司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2、病假審批
請病假須提交由鎮級或以上醫院簽發的“診斷證明”,并附病歷本,醫藥費清單,填寫請假申請單,經部門主管/經理或以上級別管理人員批準,行政核準方為有效。
第九條 無薪假
1、員工因私人的事由,必須親自處理者,應事先做申請,由上級主管及經理視情況決定是否準許無薪假期。
2、申請程序
填寫請假申請單,由部門組長/主管/經理批準后,遞交行政部,對于申請連續15個工作日或以上無薪假期者,由行政部經理加簽批準方為有效。
第四章 薪資福利
第一條 薪資標準
公司員工的薪資是根據公司薪酬體系的策略,以所在區域的政府薪資為標準,工作繁簡難易、職責輕重及所需專業技能而制定的,由雙方議定并簽訂勞動合同取得合法的保障。
第二條 薪酬發放
1、每月薪資的計算起止日期為當月第一日至月底最后一日,即一個自然月,工資單詳列工資的計算項目。
2、若工資計算錯誤必須在工資發放后的七日內提出,到行政部予以核對更正。
3、薪資發放時間:每月20號至25號,具體發放時間根據各部門的實際情況而定。
4、薪資發放方式:以交通銀行卡的方式發放。
5、辭職者工資原則上本人親自領取,如特殊情況不能親自領取的,需填寫好工資代領委托書,經委托人與被委托人雙方簽名,行政部主管/經理審核,財務部按期進行發放。
第三條 基本工資
公司采用:標準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綜合工時工作制及計件計薪工作的工資計算方法,基本工資按照國家規定的平均月工作天數為基準計算,假期工資按照國家規定計發。
第四條 凈收入
月工資凈收入=基本工資+加班工資+保密津貼+競業限制金+績效獎+其它補貼—社保扣款—生活費—住宿水電費
第五條 獎金
公司為員工設立全勤獎、工齡獎和績效獎,公司享有實際情況調整此獎項的權利。全勤獎的規定,凡于當月內未出現遲到、早退、請假、曠工缺勤現象,均可獲得此獎。工齡獎的規定,員工工作滿一年工齡獎為30元/月,后續每增加一年工齡獎增加10元/月,以次類推。
第六條 保險
1、公司為每位入職員工購買失業、勞務工醫療、工傷保險。
2、若員工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公司將從每月工資中按政府規定代扣代繳員工應繳費部分給當地的社會保險部門。
3、其它險種,按照相關法規,公司將按照要求統一購買,在職員工必須購買,并承擔自己應該繳納的部分費用。
第七條 食宿
1、公司為員工提供宿舍,宿舍根據公司規定按照職位級別,配有不同的設施,相應收取員工的住宿費用。
2、公司提供用餐,員工在辦理入職手續后可自由選擇是否在公司就餐,按照就餐標準相應收取伙食費用。
第八條 康樂活動場所
為豐富員工業余文化生活,公司設立文娛場所,如:籃球、羽毛球、臺球、乒乓球等,向全體員工免費開放。
第九條 員工福利基金
1、公司設立“員工福利基金會”。
2、員工福利基金由行政部按照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統一管理。
3、基金統籌:詳見公司《福利基金管理制度》
4、基金用途:用于公司開展活動,員工救濟等,如:公司開展運動會、旅游、公司員工困難救濟等。
第十條 旅游及活動
1、公司每年組織旅游。
2、公司每年開展運動會及其它活動形式豐富員工的業余生活。
第三篇 行政管理篇
第一章 員工行為規范
第一條 員工應忠于職守,努力做好本職工作,遵守紀律,對于職務及公事的報告均應循級而上,不可越級報告,但緊急或特殊情況不在此限。公司管理層歡迎員工直接或利用意見箱等路徑提出意見。
第二條 員工應樹立高度工作責任感,掌握崗位知識,提高工作技能,保證質量,追求經濟效益。
第三條 員工應愛護公物,維護環境衛生,講究文明禮儀,文明生產,安全生產。
第四條 員工進入公司區域或工作崗位,應正確佩戴廠證及佩戴好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 員工未經許可,不可在工作時間內會親友,若必須會客時,應征得批準,戴上離崗證并在指定地點、時間以不超過十五分鐘為原則。
第六條 員工應按時上下班,并自覺打卡或登記出勤,不得遲到、早退、曠工。
第七條 員工不得在工廠禁煙區處吸煙。
第八條 嚴禁隨地吐痰、亂寫亂畫、亂丟垃圾或在公共場所大聲喧嘩。
第九條 員工下班時應將機臺、工作臺打掃干凈,整理好辦公桌,并關閉機電設備電源,以避免造成安全隱患。
第十條 員工因故必須請假時,應按請假規定辦理,完成手續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第十一條 員工加班遵循自愿原則,員工若選擇加班,必須事先得到批準,方可計算加班費或安排補休。同時,選擇加班的員工必須按批準指定的加班時間、崗位進行,未經批準東風加班或超過批準的加班時間,均不計算工資或安排補休,并按違反廠規進行紀律處分。
第十二條 員工凡帶公司物品、個人行李、物品外出均需要辦理放行手續,由當班保安員檢查后方可放行。
第十三條 員工應服從管理,聽從指揮以及合理的崗位調動。
第十四條 上班期間,員工禁止穿拖鞋,同時女員工不得穿高跟鞋進入工作車間。
第十五條 公司員工:男員工不準留長發(前不過額頭,后不過衣領)、留大鬢角(不得蓋住耳)、留長胡須、紋身、頭發染色,理“碎發”;女員工不準燙“爆炸發型”,披肩長發進入生產操作崗位要用皮筋扎實或戴上作業帽子。
第十六條 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保密性文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外任何機構泄露公司的機密,泄露機密屬違法行為,將按照法律法規追究相關法律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 員工應自覺遵守社會道德行為規范,遵紀守法,嚴禁違法法律法規的行為存在,情節嚴重的交當地政府部門處理。
第十八條 在本公司就業期間,任何人不得從事于自身工作性質有關的或兼職的第二份職業。
第二章 招聘、培訓與發展
第一條 總則
1、公司將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業規范要求,在人員招聘、錄用、晉升、處分、解雇等管理
過程中,反對任何歧視,并努力建立一個多元的員工隊伍。
2、公司錄用員工,由用工部門提出申請,行政部統一管理公司的用人計劃,并處理招聘事務與安
排內部調配等事項。
3、公司錄用員工的原則是公開、公平招聘擇優錄取。
4、中高層管理人員在試用期內不允許隨意調整本部門人員組織架構;
5、中高級人員介紹親屬及朋友進入公司,必須先到行政部備案方可入職,由行政部統一安排。
第二條 招聘程序
1、各部門如需要增員,必須根據用工要求,由行政部統一組織招聘考試、并擇優錄用。
2、入職規定凡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被錄用:
1) 當地政府及國家法令規定不得錄用者。
2) 被公司開除或未獲批準而擅自離職者。
3) 在本公司最近一次離職時間不滿六個月者。(特殊崗位經公司特批可以提前入職)
4) 其它等不適合在本公司工作者。
3、用工條件:凡、符合公司招聘條件,愿意加入公司的求職者均可報名。
1) 年滿18周歲。
2) 持有本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證。
3) 體檢合格、無任何傳染病或精神疾病。
4) 無吸毒或吸食迷幻藥品習慣。
5) 為參加任何不良幫派及組織。
6) 無刑事案件記錄等。
4、錄用程序
1) 面試、錄用:普通員工,符合用工條件由行政部直接面試合格后予以錄用。管理、技術及特殊工種(如:網絡維護,電工、保安等)工作操作人員,必須持國家相關法規規定的特殊作業人員許可證由行政部初試,基本合格后交所需部門負責人再次面試,合格后方可予以錄用。
2) 行政部根據工作需要,需各部門協助招聘工作,各部門需配合行政部的招聘工作。
3) 入職手續:面試錄用后由行政部前臺辦理入職手續,建立員工信息檔案存檔。
①被錄用人員在規定之日報到,逾期作放棄處理;
②交驗《身份證》《畢業證》及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③《身份證》復印件1張;
④一寸彩色相片2張;
⑤屬特殊工種人員應出示相關資格證書、特殊作業人員特殊證(如:會計證/駕駛證/報關證/電工證/叉車證/安全主任證/焊工證等)。
4) 其它
①入職手續辦理完畢后,行政部發《臨時廠證》,由行政部安排住宿;
②行政部安排職前培訓;
③培訓合格轉需工部門安排工作;
④食宿安排:員工可自由選擇是否在公司宿舍住宿,公司將根據實際情況或員工住宿需求進行相應安排。
5)培訓分為:職前培訓、在職培訓、專技培訓
①職前培訓內容:
公司簡介(包括質量方針、環境方針、環保理念等);
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制度、勞動紀律、崗位場所存在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
工業安全、消防安全;
其它職前培訓內容。
②職前培訓主導單位:行政部、需工單位。
③在職培訓內容:
作業指引;
安全意識、工藝技術;
本崗位性質和責任,緊急事故的預防措施及應急預案;
勞保防護用品的使用;
其它在職培訓內容。
第三條 試用及勞動合同
1、普通員工試用期限通常為一至二個月,主管級及以上人員試用期為二至三個月,有特殊需求的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可根據崗位(工種)不同以一至六個月為限,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2、試用結果處理
1)合格:辦理轉正手續。
2)延長試用期:辦理相關延長手續。
3)不合格:立即辭退。
3、勞動合同:被錄用員工在入職30日內必須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1)普通員工第一次合同簽訂期限為3年,續簽期限為5年。
2)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及特殊崗位作業人員第一次合同簽訂期限為3年,續簽期限為6年。
3)合同解除
①試用期內,公司可根據試用期員工具體工作表現(如:違反管理制度,員工手冊等公司制度),對不符合公司用工要求的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工資按照實際出勤給予結算,并無需支付任何補償。
②試用期內,員工因個人原因需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必須提前7天書面提出申請,職員/管理人員提前15天,方可給予結算實際出勤工資,并無需支付任何補償。
③試用期結束后,員工或公司任何一方按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除法律規定無需提前通知的情形外,均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或以等同于30天的工資作為代通知金的方式補償對方,通知日不足30日則按比例計算代通知金。
第四條 離職程序
1、辭工程序
1)員工辭工必須提前一個月填寫辭職 ,經部門負責人逐級簽名審批后上交行政部備案。
2)30天期滿,持本人廠證到行政部前臺換領《員工離職交接單》,辦理各個部門交接手續,最后到前臺處核算工資并辦理工資領取證明。
3)辭退、開除。凡被公司辭退或開除的員工,必須于當日辦完手續后立即離開公司。
4)辭工不提前一個月,扣除其本人一個月的基本工資作為違約金,拿月薪人員則扣除全月全部薪資。
2、離職交接程序
1)行政部→部門主管→部門經理→倉庫→宿舍→財務→行政部→保安放行
2)說明:離職必須填寫《員工離職交接單》,按照以上交接程序到各個部門辦理交接手續,各部門必須辦理好離職交接手續后,到行政部備案,方可通知保安給予放行。
3、辦理時間:
每周四上午9:30至11:30,其余時間概不辦理(特殊情況除外)。
4、結薪時間:
每周五下午16:30-17:30結薪。
5、離職人員須在離職當日收拾行李,經同宿舍三人以上簽字后16:30-17:30之間搬出宿舍。
6、領工資時離職人員應備齊《身份證》原件、《員工宿舍物品放行條》手續不全者不予發放工資。
7、離職批核權限
1)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經理、高級工程師;
2) 副總經理批準:主管、工程師、技術員;
3) 經理批準:部門普通員工。
8、員工無論以何種理由離職(辭職、辭退、開除、自動離職),均應辦理各項交接手續,歸還物品、結清帳目,否則公司有權凍結其名下工資不予發放。
9、離職時未交回物品賠償
1)員工經管的工具、儀器、設備以及其它應交回物品損壞、丟失的按原價賠償;
2)廠證20元;
3)鑰匙10元/把;
4)丟失、涂改、損壞《員工手冊》50元/本;
5)其它應予賠償視具體情況而定。
10、員工離職(辭職、辭退、開除、自動離職),原則上一律不再錄用,若特殊需要時須經副總以上領導批準方可,辭退、開除、自動離職人員公司永不錄用。
第三章 會議管理規定
第一條 各類會議的歸口管理部門為行政部。
第二條 本公司會議精神:會而有論、論而有據、據而有行、行而有果。
第三條 各部門需要使用會議室時,須提前三個小時書面通知行政部,行政部接到通知后,詳細了解需求部門的會議主題及所需的配置(如投影儀、音箱、話筒、果盤、臺花、會議記錄與簽到表等)。
第四條 會議室設施要共同維護,在使用過程中,由于操作不當造成非正常損壞,應照價賠償。
第五條 會議紀律:
1、會議遲到者:主管、職員級扣款20元/次;經理級扣款50元/次;副總級扣款100元/次。
2、會議期間未關閉手機鈴聲者:主管、職員級扣款20元/次;經理級扣款50元/次;副總經理扣款100元/次。
3、會議期間不準接聽電話,違者扣款50元/次。
4、會議期間,如因個人原因擅離會場者,違者扣款100元/次。
第四章 出差管理制度
為使出差管理規范化、差旅費用標準化,有效提高出差辦事效率和加強出差費用的控制,特制定本規定;本規定如有不夠詳盡的,按其他有關規定執行,如其他相關規章制度與本制度有沖突,均以本制度為準。
第一條 管理辦法
出差必須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可以通過電話或網絡溝通解決的問題不得提出出差申請,確實需要出差方可辦理的事務可申請出差;
1、具有審核、審批權的人員在審核、審批《出差申請單》時,須嚴格審核出差事由,不得包庇和弄虛作假。
2、凡因公外出,必須填寫《出差申請單》,經部門最高負責人審核、行政部批準后外出。批準外出的出差人員,不得利用正常出差時間辦理私事,否則,一經查實,公司將按私自外出處理;值班保安須憑《出差申請單》,放行出差人員。
3、出差人員返回以后,需主動到保安室注銷回廠時間,以便考勤文員作考勤記錄。
4、凡不辦理正常外出手續的人員,值班保安有權拒絕讓其出廠。
5、出差人員應嚴格遵守公司規定,并注意自身和財物安全,如遇緊急事情應立即通知公司。
6、出差按路程及時間長短可分為長程、外勤(短程)兩種;長程是指職員工至外地,且必須留宿的出差;外勤是指員工在本市區域或其他地方,同日可返回公司的出差。
7、出差人員必須選擇最便捷途徑,行程不得繞道。
8、因時間急迫或交通不便,根據業務需要必須乘坐出租車時,須經總經辦同意。
9、出差人員夜間乘車或到家庭所在地及公司已備有住宿的城市出差,不得報銷住宿費。
10、出差人員須在申請的時間范圍內完成任務,事情沒有辦理完畢或因其它特殊原因、無法在預期內返回而延長滯留時間,必須經過行政部的同意。
11、出差人員出差前填寫《出差申請單》,如特殊原因事前不能辦理時,事后須按正常出差流程補辦出差手續。
12、職員工在長程出差前,根據實際需要可填寫“借款單”借支差旅費,預借款項需經部門負責人初審,總經辦核準,出納借支,借支在1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
13、出差人員如出差回廠后,有費用報銷須在三日內,填寫好《差旅費報銷單》并附上相應的《出差申請單》、發票,經部門負責人審核,總經辦核準,出納支付,若費用涉及兩人或兩人以上,所有涉及人員共同簽名確認。
14、出差時間較長,報銷內容較多,應單列明細說明行車報銷內容、報銷金額。
15、報銷費用中,除住宿費、伙食費、交通費用等,凡公司所支出的必要費用按實際憑證報支;如確無發票或發票不慎遺失需證明人證明,部門負責人確認,金額較大的需經總經辦簽核方可報銷。
16、職員工出差按實際支出報銷差旅費,不得超過公司標準,除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核準者;否則,超支部分由個人承擔。
17、出差人在出差地招待客戶,實行憑票報銷,不再享受伙食補貼;招待應酬費必須先行向總經辦申請,經總經辦簽核后方可報銷。
18、使用公司交通車輛或借用車輛者不得報銷交通費。
19、出差人員報銷內容、金額必須屬實、正確、完整,如有不實,財務部有權退單。
第二條 差旅費標準
1、中/晚餐每餐補助:部門經理中、晚餐15元每餐,主管級中、晚餐每餐10元,主管級以下人員中、晚餐每餐8元。
2、所有人員出差因特殊情況需乘坐飛機,必須經總經理批準方可。
第五章 網絡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條 行政部為公司信息管理系統和互聯網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二條 行政部網管負責全公司信息管理系統、內部電話、網絡的架設和維護檢修工作。
第三條 未經行政部審批,嚴禁其他部門私自架設網絡、對外電話。違者記行政小過一次,并扣50元/次。
第四條 公司建立了內部溝通郵箱和企業QQ,部門間在傳遞信息時,嚴禁傳遞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違者記小過一次,并扣款50元/次。
第五條 嚴禁上班時間觀看網絡電視、電影、聊Q,看小說、玩游戲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違者記小過一次,并扣款50元/次。
第六條 嚴禁上班時間登陸無關網站和私人QQ,違者記警告一次,并扣款20元/次。
第七條 嚴禁利用公司網絡資源從事商業活動謀取私利或傳播公司商業機密(如股票、購買彩票等)。
違者無薪開除。
第六章 獎勵
員工工作效率優秀,遵規守紀,維護公司利益行為表現突出可獲公司獎勵。
獎勵類別:嘉獎 記小功 記大功 特別獎勵
第一條 嘉獎
1、一貫(以一年為單位計算)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未曾曠工或受其它處分,堪稱同仁楷模者;
2、工作表現積極有具體事例者;
3、拾金不昧有實例者;
4、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者;
5、能經常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且品質合格率達標者;
6、其它應予以嘉獎的行為。
第二條 記小功
1、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或處理,致使公司避免或減少損失者;
2、非本職工作,但接受任務時不推諉,積極主動予以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者;
3、節約材料、廢物利用、減少生產成本有具體實例者;
4、向公司提了合理化建議,經施行初見成效者;
5、見義勇為者;
6、抓住盜竅犯者;
7、遇有災變處置得當或積極參與搶險救災使公司或減少損失者;
8、其它應予以記小功的行為
第三條 記大功
1、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實施后確有實效者;
2、向公司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行為,查證屬實者;
3、在重大事件中表現突出或維護公司利益有重大事跡者;
4、為維護員工安全及公司利益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效者;
5、其它應予記大功行為。
第四條 特別獎勵
1、對公司生產、經營有其它杰出貢獻者;
2、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行為,致公司免除或減少損失者;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經施行效果顯著者。
4、其它應予特別獎勵事項者。
第五條 附件
1、嘉獎一次獎勵現金20元、小功一次獎現金50元,大功一次獎現金100元;特等功獎現金200元以上(不封頂);
2、三次嘉獎累計為一次小功;三次小功累計為一次大功;
3、特別獎勵金額總經理核準。
第七章 紀律處分
任何違反公司規定的員工都要接受紀律處分。
紀律處分類別:警告(扣績效分2分)、記小過(扣績效分5分)、記大過(扣績效分10分)、解除勞動合同(辭退)。
第一條 警告
1、無故不參加訓練、集會、會議、培訓會者;
2、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未如期完成者;
3、帶外人進宿舍未遂者;
4、涂寫墻壁、機器設備等有礙觀瞻者;
5、廠證無照片或私自亂貼照片者;
6、用公司座機打私人電話者;
7、損壞公司財物及浪費公司資源(如電燈、電腦下班未關)情節較輕者;
8、檢查、監督(包括品質)人員不認真履行職責者,情節較輕者;
9、未到下班時間等候打卡者(同時應按早退處理)
10、工作時間擅離工作崗位(在工作區域內),未造成事故者;
11、初次不服從管理人員安排;
12、不按要求分類放置垃圾或報廢品者;
13、不按作業指引(不含安全操作規程)或上級指示的正確方法作業未造成損失者;
14、擅自在公告欄張貼或涂改公告者;
15、加班時間無故不到;
16、不按規定戴帶安全防護設施(如如口罩、耳塞等);
17、在公司未按規定的路線行走或私自進入禁區域;
18、未經許可擅自翻閱他人非機密文件、資料者;
19、因監督、監督不力造成經濟損失200元以下者;
20、違反公司其它相關管理規定者。
第二條 記小過
1、以上各項情節嚴重者;
2、故意刁難、工作不配合或妨礙他人工作者;
3、工作時間從事私人事務者;
4、虛報考勤者;
5、故意阻礙保安人員、稽查人員執行公務者;
6、未經允許翻閱公司機密文件,但信息未外泄者;
7、造遙生事,誹謗或誣告他人;
8、未經批準擅自拆卸公司設備(設施)或非電氣作業人員從事電氣作業者;
9、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未造成事故者;
10、不按作業指引(不含安全操作規程)或上級指示的正確方法作業或過失發生工作失誤,造成經濟損失500元以下者;
11、未經許可擅自帶人參觀者;
12、出入廠區(含宿舍飯堂)或攜帶物品出入拒絕保安檢查者;
13、故意泄露本人工資,或在同事中相互打聽、造謠、散布他人收入,干擾正常工作秩序者;
14、過失造成報表資料失實或虛構獎懲事由者;
15、撕毀公告或公文者;
16、消極怠工者;
17、文件管理未按規定管控文件,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18、因監督、監管不力造成經濟損失500元以下者;
19、違反公司管理中相關規定者;
第三條 記大過
1、以上各項情節嚴重者;
2、在公司內罵人、大聲吵架、形象較壞者;
3、在公司內頂撞上級,影響較壞者;
4、對上級或客人態度粗暴;
5、非為謀取不當得或規避責任仿冒他人簽名、私刻他人印章以及更改報表、表單及其它資料內容未造成后果者;
6、因監督、監管不力造成經濟損失500元以上者;
7、不服從主管人員指導,屢勸不聽者;
8、上班時間喝酒,帶醉意上班、影響壞者;
9、上班時間睡覺但未造成公司重大損失者;
10、托人或代人簽到、刷卡者;
11、未經批準擅自拆卸或操作公司設備及有技術性工具者(未造成重大人員或物品損失);
12、行為粗暴,屢勸不改者;
13、擅自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廠區者;
14、在禁止吸煙區吸煙者;
15、遺失公司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者;
16、不按規定操作各類機器造成危險者;
17、工作時間接電話,屢勸不改者(公司允許者除外);
18、在同事中散布不利于上司領導工作的言論情節嚴重者;
19、擅自挪用、損壞公司消防器材者;
20、私自撕毀公司各類文件、公告、通告或不執行者;
21、違反公司管理中相關規定者;
第四條 解除勞動關系(辭退)
1、采用欺詐手段與公司建立的勞動關系,如:
1)使用虛假身份或冒用他人身份證;
2)虛構簡歷或工作經歷(包括虛填入職時要求填寫的一切資料);
3)使用虛假學歷證明(畢業證)、專業技術資格證、特殊崗位操作證等;
4)以其它欺詐手段建立勞動關系的行為。
2、采用威脅等手段與公司建立的勞動關系;
3、試用期內試用不合格者(不予經濟處罰);
4、違反“勞動法”第25條(二)之規定之行為予以解除勞動關系。勞動法第25條(二)所指“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制度”在本公司指以下行為:
1)在廠內、廠外打架或參與聚眾斗毆者;
2)在與同事爭執中出示兇器者;
3)威脅、恐嚇、勒索、毆打上司、同事、公然侮辱上級者;
4)盜竊公司財物或員工私人財物;
5)在公司內吸煙致災害事故發生;
6)一個月內上班時間睡覺兩次(含二次以上);
7)被刑事處罰;
8)一年內代他人打考勤卡或委托他人打考勤卡達三次(含)以上;
9)一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5次,三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10次(含)以上;
10)拒絕管理人員合理的工作調配,經3次教育后仍拒不執行者;
11)盜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
12)違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或安全操作規程,經兩次(含兩次)以上指正后仍不改正的;
13)故意損壞機器、設備、產品,浪費原料等;
12)未經公司書面許可披露或不正當使公司商業機密或技術秘密者〔如盜竅、出賣公司技術圖紙(資料)、客戶資料、采購資料〕
14)聚眾結伙,參與罷工,妨害生產和生活秩序經指正不予以改正的;
15)酗酒滋事妨礙生產、生活秩序者;
16)未經公司書面同意,在外從事與公司相同業務或與公司利益有沖突的工作者;
17)仿冒他人簽名(或私刻他人印章)謀取非份利益或規避責任者;
18)組織、領導、煽動鬧事或罷工者;
19)張貼或散布虛假煽動性文字,圖畫等足以破壞公司與員工關
20)更改報表、公文、表單及其它資料內容使公司遭受經濟損失1500元以上者;
21)藏匿、吸食毒品者;
22)其它應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制度的行為。
5、違反《勞動法》第25條(三)之規定予以解除勞動關系。《勞動法》第25條(三)所指“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在本公司指以下行為:
1)不按作業指引(含安全操作規程)或上級批示的正確方法作業造成嚴重損失者(如:造成人員殘疾或死亡或財產損失1500元以上)
2)為謀取不當得利,弄虛作假作假、涂改、偽造單據(發票)或原始記錄者;
3)因工作監督、監管不力造成公司經濟損失20xx元以上者;
4)故意造成危險,導致危害公司利益者;
5)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當利益;
6)貪污受賄、挪用、虧空公款者;
7)其它應視為“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的行為;
8)請假前往它處找工作者;
9)拉幫結派制造分裂者;
10)盜用公司印章者;
11)員工違反公司頒布的其它管理制度予以解除勞動關系的情形出現時;
12)員工之行為若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時,公司保留依法追究其相應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五條 附件
1、警告一次扣除現金20元,小過一次扣除50元、大過一次扣除100元;
2、三次警告累計為一次小過;三次小過累計為一次大過;
3、記大過達二次后,第三次予以辭退。
第八章 員工申訴
第一條 申訴程序
1、申訴部門人員將申訴材料。意見投入申訴箱或直接交到行政部前臺處,由行政部統一收集。
2、行政部聯絡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調查處理,組成調查小組,由調查小組進行調查核實,確定申訴意見反饋到被申訴部門人員,要求被申訴部門人員進行改正。
3、由行政部將有效申訴做出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審批,被申訴部門按照審批后的處理意見進行改正。
4、行政部對被申訴部門人員的情況進行督促,確保申訴處理意見得以執行。
第二條 受理方式
由行政部定點受理(即設固定的意見箱)每周收集一次或直接交到行政部。
第三條 申訴受理時間
受理人應在接到申訴材料次日起7個工作日內查處完畢,7個工作日未見回復,申訴方可直接向行政部主管或上級投訴。(特殊情況除外)
第四條 處理結果
1、對于有效申訴,將處理結果反饋給被申訴人,必要時,可抄報相關部門。
2、如果申訴方和被申訴方中任何一方對處理意見不滿意,直接受理人應將此申訴處理意見上報公司領導,或由不滿意方直接上報公司領導,抄送上級申訴受理人再次調查,協商處理。
第五條 保護
所有申訴處理案件在保護申訴人的前提下進行,申訴人可以書面投訴或匿名投訴,或可以要求不公開其姓名,受理人必須接受,任何被申訴部門人員不得有報復行為,否則將按廠規廠紀處理,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四篇 后勤總務管理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確保后勤各項工作的正常運作,從而為公司各項工作的順暢開展提供全面的后勤保障基礎,特制定本后勤管理制度。
第二條 在本公司工作期間,所有員工必須遵守本制度的各項條款,互相監督,提合理化意見,使公司將更好完善后勤管理
第二章 宿舍管理
第一條 為保證員工擁有良好、清潔、整齊的住宿環境和秩序,保證員工得到充分的休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住宿員工。
第三條 具體規定如下:
1、每天9:30-16:30、24:00-7:00為門禁時間,住宿人員在宿舍內休息,嚴禁出入(因作需要及經理級以上人員除外),24:00后必須熄燈休息,夜班人員24:00后禁止回宿舍以免影響他人休息,23:00后員工禁止互相串門。
2、宿舍床位由行政部統一安排,如安排床位三日內未入住視為放棄。
3、員工須按行政部安排的房間住宿,一人一位,不得多占床位,床位一經確定不得私自調換。
4、宿舍內禁止亂涂亂畫、亂張貼,不得躺在床上吸煙等有損5S及有關安全之行為。
5、女性宿舍管理
1)女性宿舍探訪時間為:12:00-13:00;17:30-22:30(休息亦同)。
2)探訪人員僅限本公司員工。
3)非探訪時間謝絕探訪,22:30后探訪人必須離開。
4)探訪人員必須在保安處履行登記手續方可探訪。
5)女員工除工作原因外應于23:30前回宿舍。
6、12:30-13:30及22:00以后宿舍內不得高聲喧嘩、唱歌、放音響、電視機音量盡量調低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7、非本公司員工嚴禁進入宿舍區(持親屬證、經理級以上帶領及行政部負責人批準的不在此限)。
8、不得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亂倒臟水。
9、宿舍內不得播入淫穢電視、錄像,傳播黃色報刊雜志。
10、宿舍內禁止飼養家禽以及其它動物(如犬)。
11、嚴禁私自改裝(亂拉亂接)電線、安裝電器(插座)、擅動消防器材以及其它宿舍設施。
13、嚴禁在集體宿舍做飯(包括存放做飯用的設施)、使用大功率用電器(如:電飯煲、電熱壺、熱水棒、高壓鍋等)。
14、集體宿舍嚴禁男女混居。
15、宿舍內除飯堂以及單人宿舍以外,禁止飲酒。
16、宿舍區嚴禁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及其它違禁物品。
17、嚴禁打架斗毆。
18、禁止高空拋物。
19、宿舍物品外出須持有宿舍管理員簽準的《宿舍物品放行條》,離職人員須將行李搬離宿舍后方可結算工資;
20、損壞宿舍公物(包括標牌)、照價賠償,人為損壞加罰記小過一次,無責任人住宿人員全體受罰。
21、外宿人員應填寫《外宿申請單》,外宿人員不得占用宿舍宋位。
22、宿舍車輛載物外出保安應查驗確認審批手續齊全后方可放行。
23、宿舍是公共休息區域,禁止從事黃、賭、毒,酗酒等傷風敗俗活動,禁止偷盜行為,發現一律開除處理,并交公安機關處理。
24、嚴禁到宿舍頂樓乘涼、睡覺、觀光等危險行為存在,發現記警告處分。
25、員工離職(包括辭職、辭退、自離、開除)必須接到行政部通知當日搬離宿舍,離職人員不得借故拖延,每延誤一天,要繳納住宿費50元/天/人,同時公司將采取強制處理措施。(所有離職人員需要拿物品外出,必須是在員工下班時間,且要經行政部批準及保安檢查無疑后放行)
26、員工必須負責所住房間的衛生,輪流值日,共同清洗室內廁所、洗手盆、陽臺。下水道因衛生問題造成的堵塞由責任人承擔維修費用,如無法明確責任則由所住房間的員工平均分攤。
27、宿舍實行每月檢查評比一次,檢查標準一律依照《宿舍管理制度》實施,評比標準:
1)地板保持干凈,無紙屑、煙頭、水漬等;(0—10分)
2)墻壁、天花不得有灰塵、蜘蛛網、污垢;(0—10分)
3)起床后將蚊帳向兩邊掛起置放整齊;(0—10分)
4)起床后被子疊放整齊;(0—10分)
5)床上物品擺放整齊;(0—10分)
6)床下鞋子擺放整齊;(0—10分)
7)床頭及床欄桿上不可掛衣、襪等;(0—10分)
8)空床上物品擺放整齊或清除掉;(0—10分)
9)門窗、玻璃擦干凈,門口干凈無雜物;(0—10分)
10)洗漱間潔凈整齊。(0—10分)
28、衛生評比辦法
1)每月定次不定時由行政部組織管理人員或部分員工對宿舍進行衛生評比,參與宿舍評比人員必須認真,并對所評比結果負責。
2)評比采用現場打分的方法(打分參照衛生評比標準),必要時可采用現場拍攝方法將優劣宿舍狀況記錄并公布。
3)評比結果每周公布一次,男、女各評出一個優秀宿舍和最差宿舍。
4)評委“優秀宿舍”的,給全體宿舍成員均記嘉獎一次。評為“最差宿舍”且得分在60分以下的,全體宿舍成員均記警告一次。
第三章 保安管理
第一節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公司財產安全及使人員、車輛、物品出入的管理有所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人員、車輛、物品出入公司時,應遵守本制度規定,由保安負責管理。
第二節 保安職責及工作要求
第一條 保安職責
1、確保公司財產,人身安全管理。
2、加強進出廠區人員、車輛、貨物及攜帶物品管理。
第二條 保安工作要求
1、準時上班,做好各班次交接工作,堅決杜絕遲到、早退現象。
2、上班時間,保安必須穿工作裝,佩戴工作帽,總體做到衣著整潔、站立有型、建立威嚴、樹立形象。
3、值班保安必須堅守工作崗位,杜絕空崗、缺崗現象。
4、加強夜間巡邏,注意安全防范,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于處理不了的要及時匯報當班隊長,由其處理,防止事故造成更大損失。
5、加強進出廠區管理登記,以備再次查閱,對于異常情況要及時上報解決。
6、維護公司公共設施管理,如:消防栓、滅火器、娛樂設施等公司財產。
7、維護保安室周邊環衛工作,確保保安室地面干凈,臺面整潔,保安室無堆放任何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第三節 人員出入管理
第一條 員工出入廠區,必須佩戴好廠證,并自覺接受保安工作人員檢查。
第二條 上班時間,員工出入廠區必須佩戴廠證,穿好工衣,總的要求要做到:得體、大方、整潔。
第三條 上班時間,員工因公務、請假等需要外出,必須出示主管級以上管理人員批準的《人員外出放行條》,到行政部辦理外出授權手續,同時當值保安登記后方可放行。
第四條 因公事需進入公司者,應填寫《外來人員來訪登記》,領取及佩戴“來訪證”進入公司,離開時向當值保安交還“來訪證”,由當值保安在登記表上填寫出廠時間,存檔以備查閱。
第五條 政府機關、客戶如有必要進入公司參觀時,由經辦人或申請人按經劃定準許參觀的路線經行政部核準后通知各有關部門并派員引導參觀。陪同人員需佩戴“陪同證”,政府機關、客戶人員需佩戴“參觀證”,否則不予進入車間。
第六條 參觀非經劃定準許參觀之區域者,需呈總經理批準。
第七條 參觀時間基本以上班時間為限,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批準。
第四節 車輛出入管理
第一條 車輛憑相關部門批準的《派車單》離開廠區,保安憑單予以放行,否則追究當事人及當值保安人員責任。
第二條 外來車輛經門口保安核查如需進入廠區時,需嚴格登記后進入。外來車輛空車出門,經保安查驗并簽注時間后出門,如有裝載物品,需提供相關部門核簽的《出貨單》、《物品放行條》等。
第三條 車輛進入廠區,保安工作人員要指引車輛按區域、依序、規范停放。
第五節 物品出入管理
第一條 為加強出入公司物品清點管理,物品出入公司,保安有責權根據單據對物品進行清點,并履行登記,或將相關攜帶物品外出批準單存檔以備查閱。
第二條 物品放行需要公司授權人核簽的《物品放行條》,相關人員填寫《物品放行條》時,需規范化,數量部分全部大寫,例如出貨11箱,需填寫:(壹拾壹整)箱。負責人簽字審核時,如發現未按規定填寫,則不允簽字,未按規定填寫的《物品放行條》保安室不允許放行,否則出現問題,當事人及負責人一并處分。
第三條 外來公司人員攜帶自備工具和物料入廠,由其填寫《來廠人員自備工具、物品清單》,經保安確認后方能進出,外出并嚴格核對檢查無誤后準予放行。
第六節 附則
出入公司廠門時,保安若發現有異常,保安隊長立即填寫《異常報告單》,交行政部處理。
第四章 水電管理
第一條 水電組工作人員必須制定水電管理計劃,并按照計劃開展工作。
第二條 堅守工作崗位,勤于檢查設備,時刻確保公司用水、用電安全。
第三條 定期做好設備保養,并檢查各自工作范圍內設備的維護情況。
第四條 執行電路維修時應關掉電源,并于開關、合閘處張貼或懸掛警告標示。
第五條 加強電源,水源設備管理,杜絕不安全隱患存在。
第六條 配電房種地,未經電工允許,嚴禁其他人員進入。
第五章 工服、廠牌管理
第一條 所有員工出入(含宿舍、飯堂)均需穿廠服、戴廠證,未著廠服及未戴廠證者禁入廠內(特殊情況、新員工除外),員工廠牌佩于左胸正前方;職員廠證懸掛胸前。除此之外,任何其它佩戴方式均屬違規。
第二條 廠證丟失、破損重新辦理期間員工應申請“臨時廠證”,否則按未戴廠證處理。
第三條 新員工入職滿七日后,可向公司申請發放廠服。
第四條 新員工入職時發:臨時廠證(簽到三天),滿三天后更換IC卡正式廠證。
第五條 廠證的更換與補辦
1、損壞廠證,在工資中扣除更換費10元;
2、遺失廠證時,應立即報告行政部掛失,補辦費20元從工資中扣除。
第六條 廠證僅限員工本人持有,嚴禁轉借、涂改,持證人員離職或管理要求時,應將廠證交還行政部。
第七條 忘帶廠證而又須入廠者,可將證明身份之證件存于保安處進入,24小時內憑廠證取回暫存證件。
第六章 環境衛生
第一條 公司致力于環境綠化工作,在辦公區、工廠空地種植花草、布置盆景,禁止亂摘和踐踏。
第二條 公司根據需要及定期對工廠區域、辦公室、洗手間、排水排污溝等,指派總務清潔人員定時清掃清潔、沖洗。保持環衛工作,人人有責。
第三條 為保證適宜工作環境,辦公室、會議室、宿舍、生產車間等場所,公司根據季節天氣、氣候變化情況,對玻璃、燈光、風扇、空調、抽風設備、熱水器等進行檢查、維修、維護。
第四條 清潔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隨時聽從行政部工作安排,履行工作職責,確保各責任區域干凈、清潔。
第五條 自覺遵守,維護公共區域衛生,嚴禁隨意丟垃圾、果皮、紙屑等廢棄物于地面。
第五篇 安全管理篇
第一章 勞動安全與保護
第一節 總則
第一條 公司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
第二條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所有員工必須加強法制觀念,認真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及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政策,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定和各項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第三條 員工有義務及時向上級主管報告任何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存在安全隱患的事情,報告及時避免公司蒙受損失者,公司將給予獎勵,被查明明知不報者,將受到紀律處分。
第四條 員工必須熟悉機器、設備性能、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通過相關培訓后,方可上崗。
第五條 工作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按操作指引檢查工作場地,保證人員及設施的安全。
第六條 工作時注意力要高度集中,堅守崗位,提高警惕,確保各項工作安全,順暢開展。
第七條 愛護消防設備,惡意、故意破壞消防設備屬于違法行為。
第八條 對違反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員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幾率處分。
第九條 公司成立《消防安全組織架構》,加強公司消防管理職能機構,并對全廠消防安全進行監督與確認。
第十條 行政部將根據公司實際地理位置,建立各部門、各樓層消防實戰操作規程及安全撤離路徑指引,同時公司每年舉行一到兩次不同時間段的實戰消防演習,以備應急突發事件。
第二節 技能安全培訓
第一條 公司為所有員工提供各種類型的健康及安全培訓,員工需積極參加與配合。
第二條 各部門必須制定各機臺設備操作規程指引,供每位操作者指南,同時加強試用期安全技能操作培訓,合格后方可操作機臺設備。
第三條 工作期間,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勤于巡視其屬下工作人員操作規范,對于存在操作不規范,或由安全隱患的需及時教育、糾正。
第四條 操作設備必須精神集中,杜絕打瞌睡、聊天等影響注意力集中的事件發生。
第三節 勞保、個人防護用品
第一條 有粉塵及化學品泄出的情況下,佩戴安全眼鏡及口罩。
第二條 與化學品接觸時,使用化學防護手套。
第三條,在動火工作中佩戴防風鏡或使用防火面罩。
第四條 其它相應工作崗位上的安全設施。
第五條 員工應及時更換舊的、破損的以至于影響保護功能的防護用品。(如不佩戴或不按規定執行,發生的職業病等現象,公司概不負責。
第四節 設備使用安全規定
第一條 車間載貨電梯是用于上下班運載貨物所有,禁止非手提不動或空手者搭乘電梯。
第二條 樓層電梯禁止非權限外人員使用,如:車間,嚴禁故意、惡意損毀設備、亂按按鈕,電源開關等,發現一次將給予嚴懲。
第三條 權限設備禁止非專業人員早錯、使用、拆卸及維修等,如:車間機器,線路檢修,設備調試等,發現一次嚴厲處分。
第四條 叉車不得隨便載人、站人或任意開啟。
第二章 人身安全
第一節 生命安全
第一條 生命安全人人有責,禁止使用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或將其帶入生活場所,如:雷管、導火線、有毒氣體等。
第二條 嚴禁從事高危活動,如:攀爬,使用管制刀具,槍械等。
第三條 禁止到江、河、湖泊、水庫等超過一米的水中游泳。
第四條 其它各方面有危機生命安全的行為一律不允許存在。
第二節 防火安全
第一條 積極貫徹加強防火工作,保護職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財產,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加強防范工作,防止火警、火災事故發生。
第二條 公司內禁止使用明火,在廠區動火,要嚴格執行《動火許可證》制度的規定。
第三條 不得在滅火器具前堆放物品,未經批準,不得隨意移動滅火器具。
第四條 車間通道要整齊、無雜物堆放,確保廠區各安全通道時刻保持暢通。
第五條 員工應自覺參加、配合公司組織的各種防火培訓活動。
第六條 配備個人防護用品并不意味著不會受到傷。因此,在工作時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指引,確保安全生產。
第三節 外出安全
第一條 外出,必須自我加強安全防范,遇事反應靈敏,杜絕隱患發生。
第二條 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
第三條 遇到突發事件,自己不能夠獨立解決的,及時尋求幫助,如:公司同事、朋友,情節嚴重的可以撥打(盜警110、火警119、救護120)等尋求幫助,盡可能將事件發展降低到最小化。
第三章 財產安全
第一條 以廠為家,樹立主人翁思想,愛護公司財產。
第二條 自我加強私人貴重物品、財物管理。
第三條 嚴禁偷竊行為發生,發現一次交當地派出所處理后予以開除出廠。
第四條 不經允許,私自拿取他人物屬于偷竊行為。
第五條 各庫房重地,非工作人員不經允許禁止入內。
第六條 庫房工作人員應根據部門實際情況制定物品出入管理辦法,確保物品進出管理井然有序。
第七條 禁止私拿公司財物,不經允許禁止據為己有,發現嚴厲處理。
第四章 保密制度
第一條 公司秘密是指公司在生產經營管理過程中不公開的信息、經驗、技術資料,它包括商業機密,專有技術、會議紀要、技術方案、技術報告、檢驗報告、技術文檔、樣品、相關函件、采購價格、供應商信息、客戶信息和其它相關技術、財務、市場、人事資料等。
第二條 嚴格履行客戶承諾,堅守客戶商業秘密。
第三條 未經客戶同意,嚴禁將客戶有關資料以各種方式(如傳真、軟盤、E-mail等)向其他人傳遞。
第四條 對已完成(打印、復印)文印項目做好善后處理,銷毀無用資料,必要時刪除電子文件等。
第五條 不得詢問和記錄與工作無關的客戶信息。
第六條,非因工作需要不得翻閱保密文件、資料集有關軟件。
第七條 不得向他人探聽與本職無關的涉及公司秘密的任何情況。
第八條 不得在家中或公共場合閑談,議論公司事宜。不得傳播公司尚未公開而需保密的消息,不得向外泄露公司情況。
第九條 員工必須履行以下保密義務:
1、嚴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自覺防止泄露公司機密。
2、不得向他人泄露公司秘密。
3、未經公司同意,不得利用公司秘密進行有損公司利益的活動。
4、員工若從事管理、技術等涉及公司核心機密的工作,在離開公司后一年內仍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5、員工在公司經營活動中不得與第三者串通謀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遭受經濟損失。
6、員工在經營活動不得以公司名義從事與公司無關的業務而謀取利益。
第十條 離職兩年內,員工不能任職或受聘同行業其他公司,否則按照競業限制協議追究責任。
第十一條 凡公司員工對保守公司秘密負有全權責任和義務,嚴格執行保密紀律,對公司機密守口如瓶。如果員工有違反公司以上保密制度的行為,公司視情節輕重,追究員工相關責任,給予紀律處分或依法追究民事責任或刑事責任。
第六篇 附則
第一條 本《員工手冊》有未盡事宜,由公司總經理授權行政部另行制訂,本守則的解釋權屬于行政部。
第二條 根據經營管理環境的不斷變化或發展需要,公司總經理有權對上述規定和個案作特別處理。
第三條 本《員工手冊》實行后,各部門若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請以書面形式交于行政部,由行政部待改版時一并參考或修訂。
第四條 本《員工手冊》于X年X月X日起施行。
標準公司員工手冊 篇2
前言
為樹立整體的公司形象,執行規范而統一的公司規章制度,我們編制了這本服務組的<員工手冊>。
每一位員工在開始工作之前應認真閱讀并理解本手冊,并在工作中遵守本手冊的有關條例。
本手冊適用范圍為所有餐廳服務組人員。本手冊是除公司與員工所簽署的合同/協議外,對公司規章制度的進一步補充,其內容可因需要而進行修改和補充。本公司保留對于本手冊的解釋權。
本手冊內容包括不予公開的保密資訊,為公司專用,嚴格限用于內部傳閱。公司的任何雇員不準向未獲授權的人士泄露本手冊內的任何資訊,并且應采用合理的手段保持該等資訊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如果你對于員工手冊有不清楚的地方,或想了解更詳細的規定,歡迎向你的管理組或者餐廳經理咨詢。
服務組主要工作內容
服務組在餐廳里的工作包括:
? 依工作站標準程序準備高品質的產品
? 親切自然地歡迎顧客,并提供他們所想要得到的服務
? 執行一切必須的清潔維護工作
通過訓練有素的你來執行這些工作,我們才能達到101%顧客滿意的目標!
服務員協議
公司會為你簽訂為期3-6個月的用工協議,協議期滿,如雙方均有意愿可續簽協議。如你覺得無法適應你的工作或你的表現未達到我們的要求,雙方均可提前15天書面提出終止協議,并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現金政策
收銀時可能會發生現金盈虧,我們理解到人們偶然發生差錯難以避免,但無論怎樣,這都是個嚴重的問題。在上柜臺前我們會教你怎樣處理現金。如發現現金嚴重盈虧,我們會提醒你注意并要求你重新學習怎樣使用收銀機;如果問題再次發生,視情節輕重,你可能會被調離此職位或受到紀律處分。收銀員在收銀過程中發生的現金盈虧,如果在千分之二內,由公司吸收;如果超過千分之二,不論盈虧,由收銀員按應收金額與實際收銀金額的差額全額賠償。
請假
請假最遲需于上班前12小時以電話形式通知值班經理。如遇早班開店,則需于前一晚或盡早通知管理組。請假應辦理相應手續并由餐廳經理核準。
病假/事假
服務員請假期間公司不支付薪資。
薪資
你的薪資是根據你的表現和職級而定的。公司會依據當地勞務情況定出符合本公司狀況的薪資架構。
發薪日期
你的薪資是每月固定發放,直接轉入你的銀行活期帳戶。
訓練
訓練是每一個人、每一天在進行的工作!
你在公司所受的訓練都是在職訓練。在工作現場,透過有計劃的訓練安排,你的訓練員會利用訓練教材幫助你學習工作站并熟悉餐廳的情況,只要有問題請隨時向訓練員或管理組提出。
工作站輪調
通過訓練學習成長,你將可能有工作輪調的機會,以能夠最大限度地為顧客服務。
在營運最忙碌時,你通常會被派到你最熟悉的工作崗位,以便顧客能得到最好的服務。
個人儀容、儀表
我們是屬于食品服務行業,整潔地儀容對顧客極為重要,因此在上班時你必須梳戴整齊,展現專業地服裝儀容,我們要求你特別注意如下事項:
1. 工作時,必須穿戴整潔地深色防滑皮鞋,必須穿襪子。
2. 女性可化淡妝,男性不可蓄胡須。
3. 根據衛生要求,在生產區工作時間不可戴任何首飾及手表。
4. 女性頭發應當梳理整齊,不得遮面;男性前發不過耳,后發不可越領。
5. 手指甲應修剪整齊并不可涂抹指甲油。
6. 在工作開始前,休息后回到工作區域或任何手可能變臟的時候,必須洗手消毒。
7. 如果你患的疾病有傳染性,如重感冒或傳染性眼炎,餐廳管理組有權要求你暫不上班,待健康情形完全恢復再開始工作。
安全
對公司來說,員工、顧客及餐廳的安全是十分重要的,任何時候當你發現有不安全情況的,都應當立即向你的管理組匯報。
公司紀律/行政處分/員工申訴
公司紀律
我們尊重每一位同仁的自尊和隱私權。相互的尊重是維持一個充滿善意和愉悅氣氛之工作環境的基礎,我們都有責任來維持。
餐廳員工不得以暗示、言語、行為或利用職權,對其他員工有不當的威嚇脅迫或侵害騷擾。若有此行為,我們將依據公司紀律嚴肅處理。你有責任遵守紀律并依規定行事。
對于公司紀律之規定與執行,你若有任何意見或問題,可以直接向餐廳管理人員反應。
行政處分
公司有權對下列違紀行為作相應的行政處分,且每次均要有書面記錄記入個人人事檔案資料中。對于服務員作出的任何一次行政處分,須經過餐廳經理同意并認可。
1. 輕度違紀:指不涉及誠實問題,不對公司構成威脅,以及不對他人安全造成傷害;
2. 較重違紀:指對公司運作構成威脅,對員工及他人安全造成傷害;
3. 嚴重違紀:指嚴重威脅公司的安全及運作,或出現不能容忍的行為。
違紀處分的類型:
輕度違紀:
口頭警告―――員工犯輕度違紀,應由餐廳管理組對其執行口頭警告。
較重違紀:
書面警告―――員工犯較重違紀,或收到一次口頭警告之后再犯輕度違紀的,應由餐廳經理簽發書面警告。
嚴重違紀:
解除勞動合同―――員工犯嚴重過失,或收到書面警告后再犯較重過失,征求工會意見并經總經理核準后由餐廳經理執行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協議事宜。
一年內,2次口頭警告視作1次書面警告,2次書面警告視作解除合同/協議處理。
輕度違紀:(典型案例)
1. 無故遲到或早退
2. 工作態度不認真,如在工作時間內大聲喧嘩、抽煙、喝酒、吃零食、聽收音機及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紙雜志或干擾其他員工工作
3. 未穿戴標準制服上班,不注意個人衛生和儀容儀表
4. 在工作時間內未經允許私自會客或接打私人電話
5. 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不在上班工作時段進入工作區域
6. 不遵守公司操作標準
7. 故意搬弄是非,造成同仁之間不團結
8. 未經批準,擅自掉換班表
較重違紀:(典型案例)
1. 對同仁或顧客舉止粗野、言語無禮
2. 未經主管批準擅離工作崗位處理個人事務
3. 無正當理由,拒絕合理的工作安排
4. 工作故意拖拉,直接影響餐廳營運、生產及產品品質
5. 對同事中有嚴重違紀現象而知情不報
6. 輕心疏忽而導致他人或公司財務受損
7. 使用供顧客專用的餐廳物料
8. 經過口頭警告仍然無改善者
標準公司員工手冊 篇3
員工手冊旨在使你了解你的責任、利益與義務。并作為在本店就職期間的行為指南。這不僅是酒店現代化管理所必需的規章制度,而且也是你切身利益之所在。因此,希望全體員工都有責任、義務維護它的尊嚴,保證它的實施。
一、員工錄用
根據國家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本酒店面向社會公開招收員工。按照崗位工作要求及體格檢查和政審結果全面考核,擇優錄用。新招收的員工須通過崗前培訓,經考試合格后上崗,上崗后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滿酒店可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確定是否正式錄用,并簽訂勞動合同。
錄用的員工全部實行合同制,通過簽訂勞動合同與酒店確定勞動關系。需續簽合同的員工必須由員工本人在勞動合同期滿一個月前向酒店提出申請,由雙方協商進行。
合同到期即自然終止,酒店與員工之間的勞動關系自動解除。員工要求辭職須提前一個月向酒店提出書面辭呈,否則,按合同規定向酒店交付違約金。
員工在合同期內離開本單位,按一切合同、協議規定執行。
員工離店必須按酒店規定辦理離店手續,交還酒店配發的一切物品,相關部門會簽認可后,方可離店。
因酒店營業條件變化而富余的員工,又不能在內部安排,將按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員工考勤
(一)考勤
1、所有員工都不得遲到、早退,上下班均要打卡記錄其工作時間。任何員工都不允許讓別人替代打卡或替代別人打卡。如果考勤卡有誤、損壞或丟失,必須立即報告管理員,不得隨意涂改或更改。
員工上下班除按規定打卡外,仍要到崗位簽到、簽退,班中離開崗位要填寫離、回崗表。
2、員工在休息或下班前不得擅離職守,在工作時間內如有事要離開,須向領導請示,經批準后方可離開。
(二)病事假
1、員工休病假須持特約醫院證明(急診例外)向所在部門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部門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請病假需總經理批準。員工因急診不能上班,應由本人或親屬在4小時內電話通知所在部門,并在痊愈上班后8小時內持急診證明補辦請假手續。
2、事假要提前填寫請假條,寫明事由和請假的時間,經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
三、員工生活
(一)員工住宿
住酒店單身宿舍的員工要服從酒店的安排,不準擅自調換房間或床位。宿舍內一律使用酒店統一配備的物品。保持床鋪整潔,不得占用空床和使用空床上的物品。住宿員工必須服從管理,愛護宿舍內的各種設施和物品。工作時間不準在宿舍逗留。不準擅自留外人住宿。店外住宿員工未經批準不準進入宿舍。
不準將酒店設施及客用品搬(帶)入宿舍使用,不準將煙酒帶入宿舍。
保持室內清潔衛生,不準在墻上或窗外晾掛衣物。
節約能源,不準開長明燈,不準有長流水。
不準在宿舍內使用電爐子、電褥子等電器。
不準在宿舍內放置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易腐爛食品及小動物。
晚間10:00后員工不得互相串宿舍。
任何時間不準在宿舍喧嘩、喝酒、吸煙、玩牌、打鬧或做影響他人休息的事情。
(二)員工餐廳
員工應按規定時間在員工餐廳就餐,服從管理,并自覺遵守員工餐廳的規定,按順序憑卡就餐;餐卡只準本人使用不得轉讓,未經許可不得將食物、餐具帶出員工餐廳。就餐時保持餐廳衛生,餐后自覺沖洗餐具,愛護餐廳設施。不準私自在餐廳會餐喝酒。不允許浪費糧食及食品、用品。不允許大聲喧嘩,說笑打鬧。
(三)員工娛樂及閱覽
遵守娛樂、閱覽室等管理規定,服從管理,保持室內衛生,不允許著工裝進入娛樂室、閱覽室,不允許大聲喧嘩,閱覽室內應保持肅靜。愛護各類娛樂設施,未經許可不允許將任何娛樂用品和書刊帶出室外。
(四)員工醫務室
自覺遵守醫務室就診規定,如遇客人時應先請客人就診,遵聽醫囑,醫務室內應保持肅靜,保持衛生,愛護醫務室設備設施。
(五)員工班車
員工乘坐班車要服從管理,并按要求在發車前十分鐘到位(站),按順序上車。
員工乘坐班車要講文明禮貌,要尊老扶弱,不得爭搶座位。
員工在車廂內不準大聲喧嘩、打鬧、與司機交談。不得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窗外,車輛沒有停穩,不準上、下車。
講究公共衛生,車內不準吸煙、不準向車內外亂扔果皮、紙屑或吐痰。
愛護車輛的設備設施。
(六)員工更衣室
自覺遵守員工更衣室管理規定,服從管理,嚴禁攜帶酒店物品、食品進入更衣室,講究公共衛生和社會公德。
四、員工儀表儀容
員工在班中,按以下要求做好個人修飾。
服裝:一律穿戴酒店配發的制服和飾物。制服應整潔合體,鞋子合腳,西褲有褲線,佩戴胸牌,扣好鈕扣,拉好拉鏈。不能有破損、缺扣、污跡。
指甲:保持清潔,不得超過指甲床0、5mm,不可涂指甲油(非接觸食品者可涂無色指甲油)。
飾物:不得佩帶手表以外的其它飾物且手表款式不能夸張。
鞋:穿著酒店按崗位配發的工鞋,清潔(皮鞋光亮)。酒店未配發的,一律穿著黑色皮鞋(款式參照酒店配發給一線的皮鞋),清潔光亮。男鞋后跟不能高于3公分。女鞋后跟不能高于6公分。
男員工:
頭發:前不過眉,側不遮耳,后不蓋領,鬢角不過中耳線,整齊、清潔、光亮(打發乳或摩絲),無頭屑,不留怪異發型,保持黑色,發長不得短于2公分。
面部:保持整潔,不得有胡須,無眼垢、耳垢。
襪子:黑色或深蘭色襪。無破洞,褲角不露襪口
女員工:
頭發:前不過眉,后不過肩,長發盤起,頭飾顏色與發色反差小,整齊、清潔、光亮(打發乳或摩絲),無頭屑,不留怪異發型,頭發保持黑色。發長不得短于12公分。
襪子:薄肉色襪。無脫絲、破洞,裙角或褲角不露襪口。
面部:應化淡妝,口紅顏色為紅色(淺不過粉紅色,深不過朱紅色),無眼垢、耳垢。
香水:清新、淡雅。涂于耳背及手的脈膊部位。
個人衛生:
身體清潔無異味,口腔清潔無異味,牙齒無殘留物,雙手清潔,鞋、襪清潔無異味,勤洗內衣,勤換工作服。
五、員工守則
1、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
2、愛酒店、愛崗位、愛事業、甘于奉獻。
3、尊重顧客,忠誠待客,熱情服務。
4、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
5、鉆研業務,提高技能,開拓創新。
6、虛心接受監督檢查,隨時糾正自身偏差。
7、保障客人人身財產安全,愛護酒店公共財產。
8、工作相互協作,發揚團隊精神。
9、以客人利益和酒店聲譽為重,維護酒店形象。
六、行為規范
(一)言談
1、服務用語規范,講普通話,音量適度,音質優美,話語清晰。
2、使用對方易懂的語言,善于傾聽對方的講話,留心對方的吩咐,不得漫不經心,合適的附和與接話,不能打斷對方的談話,不能忽略敬語。不能太謙卑,應使用請求、建議、勸告式的語言,談話不能觸及對方的弱點和短處,不能自夸、不能發牢騷、不能爭論。
3、不要竊竊私語。
(二)禮貌用語
1、早上好、您好、晚上好
2、您好,歡迎光臨
3、請、您請、請講、請坐、請走好、請稍候
4、謝謝
5、不好意思
6、沒關系
7、請稍等
8、很抱歉
9、對不起、請原諒、對不起打擾了、對不起讓您久等了。真對不起,給您添麻煩了。
10、再見,歡迎再次光臨、祝您一路平安。
11、詢問、回答客人時均要使用敬語。
(三)走姿及行走
1、挺胸、收腹、肩平頭正。兩腳落地后跟所成夾角度數大于10度,小于30度。
2、在服務區內不能跑動,遇到客人應側身禮讓,并向客人點頭示意。
3、院內行走每分鐘不得少于106步。
4、院內兩人行走要排豎隊。
5、行走不得拉手、勾肩搭背,相互追逐。
(四)站姿
1、挺胸、收腹、昂首,頭正肩平,目光自然平視。不得倚物,右手壓左手交叉放于小腹部。
2、(男)腳后跟分開,呈“V”型,兩腳前內側距離不超過兩拳。
(女)腳后跟并攏,呈“V”型,兩腿自然并攏。
(五)坐姿
坐在椅面2/3的部位,保持上身挺直,坐姿端正,不前俯后仰。
(男)雙腿自然分開,兩腳前內側距離不超過兩拳,雙手自然放于腿上。
(女)雙腿并攏,右手搭左手交叉放于腿上。
(六)手式
1、五指自然并攏,手不要握拳,介紹說明指示方向時手臂自然彎曲。要用整個手,不要用食指。
2、與客人交談時手式不要過多,幅度不宜過大。
3、手式運用要尊重客人風俗習慣。
(七)禮節
1、問候:遇客人、領導應主動問候,同事間應相互問候。當酒店人員與客人同行時,應先問候客人,后問候酒店人員,問候客人、上級忌用“你們好”,一客一問候;當客人或領導不便打擾或距離5米以外眼光相遇時,應點頭以示問候。
2、進出客人用房、辦公室:進入客人房間或辦公室應按門鈴或敲門三聲,得到允許后方可進入,敲門聲應適宜,不能過響。
離開客人房間或辦公室時要面向對方后退1—2步,道別后方可離去,關門時仍要轉身面向對方,輕聲關門。
3、鞠躬:右手壓左手交叉放于小腹,以臀部為軸,上身前傾15-30度,頭、頸、上體保持一條線,目光注視受禮者;日、韓料崗位員工鞠躬右手壓左手交叉放于小腹,以臀部為軸,上身前傾90度,頭、頸、上體保持一條線,鞠躬時目光隨頭部自然下視。
4、敬禮(保安):頭正頸直,五指自然并攏,大臂與肩平,手掌斜向前,中指觸于帽沿。
(八)目光
說話時看著對方的眼睛或眼鼻之間的三角區。不要盯著客人或斜視;不要冷眼看著客人;不要東張西望。
(九)微笑
對客人要保持自然的微笑,不能大笑、嘲笑、冷笑、譏笑。
(十)接打電話
接打電話時,站(坐)姿端正,左手握聽筒,右手自然下垂,需記錄時右手執筆,仔細聆聽,不能倚物,不玩弄文具或其它物品。
接聽電話:
1、三聲鈴響內接聽電話
2、直接對客服務崗位的員工用外語問好,用中文報部門和身份。
3、非直接對客服務崗位的員工用中文問好,報部門、身份。
打電話時:
當對方接起電話后,問候你好,用“請問”確認對方身份,如無誤,應自報身份和事由。如有誤應致歉“對不起,打擾了”。
通話:
1、聲音歡悅,說話清晰,語調輕松。
2、用姓氏稱呼對方:問候客人時,先用敬語;回答客人問題完畢后要用敬語。
3、等客人或領導先放電話后再掛電話。
4、接打電話時不允許背朝客人。
5、接打電話時,遇到客人從旁邊走過應點頭示意;遇到客人要求服務時,應兼顧需服務的雙方客人。
七、保守秘密
1、對客人要求保密的事情做到守口如瓶。
2、對客人的隱私保密。
3、為客人在店內的消費情況和存入店內資金保密。
4、不向外人泄露酒店的商業機密。
5、不泄露酒店員工的收入及員工在店內受到處分的情況。
6、不泄露酒店員工的隱私。
7、不向外部門泄露本部門的有關工作情況。
8、其它不該泄露的信息情況等。
八、酒店規則
1、員工工牌:
員工工牌由酒店發給,只準本人使用,不得涂改或轉讓。員工工牌屬制服的一部分,工作時間必須佩帶在制服左上方。如有遺失應立即向人資部報告,并辦理手續重新申領;員工調換部門時,須到人資部辦理更換工牌手續。
2、工作服
員工上班時應按規定穿著工作服,保持平整清潔;下班不得穿著工作服離店,不允許私自改動服裝或轉借他人,不允許將工作服帶出酒店私用。
3、員工物品(衣)櫥
員工須使用指定的物品(衣)櫥,不得私自調換、轉讓;要保持櫥內外整齊清潔。所有員工的物品(衣)櫥,都應接受管理人員的檢查。嚴禁私藏酒店的財物、食物和非法物品,員工不得私配鑰匙,如有遺忘或遺失,不能強行打開櫥柜,可與管理人員聯系使用備用鑰匙,如鑰匙遺失須辦理換鎖手續。
4、攜物品進、出店
員工上班時除攜帶的化妝品外,其它物品一律存放在保安部,不許攜帶個人物品進店。住店員工將物品帶進宿舍時要經過保安部的檢查并對與酒店相同的物品張貼標識加以區分,員工貴重物品應到保安部寄存。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危險品及小動物進店。
員工攜帶物品出店,必須經有關部門簽發出門證,出店時將出門證交保安部檢查核實。
員工應無條件接受酒店管理(保安)人員對攜帶物品和物品(衣)櫥的檢查。
5、班前、班中、班后
班前:提前十分鐘到崗,按照規定要求和標準作好班前準備工作。
班中:服從工作安排,服從管理,遵守工作程序、服務規范和服務程序,保證工作質量和服務質量,確保為客人提供合格的產品和優質的服務。
班后:當日(當班)工作結束后,按規定要求作好日(班)清工作,填寫相關表格,作好交接工作,經上級檢查確認后方可下班。班后任何員工不允許無故在酒店停留,住店員工不得在面客區域和工作場所逗留。
6、員工通道
員工出入各部門和工作場所應走指定的員工通道,員工進出酒店時須走指定的店門,在院內行走必須走人行道(路邊上沿)。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通道和電梯。
7、拾遺
員工在酒店任何地方發現遺失的錢財物品等,須在第一時間上交部門領導或保安部,并講清拾遺地點、時間,以便盡快物歸原主,不得私自存放。
8、使用電話
員工在面客區域、工作場所不得接、傳、打私人電話,員工有外線電話可由部門給予轉達或留言。員工有急事需打電話必須經領導同意后到員工專用電話處撥打。
9、親友探訪
任何時間都不允許員工在面客區域、工作場所會見親屬好友。來訪者應在酒店指定的場所等候,由相關人員通知員工所在部門,經本部門領導批準后方可會見。
10、酒店財產
員工必須高度愛護酒店的一切設備設施、一草一木及酒店配發的用品和工具。操作設備設施時,必須熟悉掌握其性能及操作規程,持證上崗,并定期進行檢查、維護、保養。
員工不得動用客用設施。
未經批準不得將任何酒店財產帶出酒店。
11、崗位用品
酒店不允許將非酒店配發的用品帶到崗位使用。
九、安全守則
(一)作好五防工作:防火、防盜、防觸電、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
每個員工都要嚴格遵守酒店的安全規定,使每一位顧客和員工都認為在酒店住宿、餐飲、娛樂和工作是安全可行的。
員工要隨時提高警惕,防止一切侵犯顧客、同事及酒店人身、財產安全的事件發生,如發現可疑的人或行為,應立即報告上級或保安人員。有關人員要嚴密觀察,防止突發事件發生,一旦發生,每位員工都有責任、有義務挺身而出,保護客人、酒店的人身財產安全。
(二)員工必須十分重視防火,把防火工作看作是酒店安全的頭等大事。
要有高度的防火意識,發現隱患與險情要以最快的速度報告、報警或消滅。
酒店消防電話——
消防三會——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會疏散逃生。
易燃易爆物——燃料、紙制品、棉毛、化纖制品、酒精類、家具類、乙炔、煤氣、氧氣瓶、氫氣瓶等。
消防防范措施:
不準在酒店內及車輛上吸煙、不準在易燃品附近明火作業。明火作業時要作好防范措施。
發現煙蒂一定要熄滅,垃圾箱內要倒入一定數量的水。
所有消防通道、樓梯出口和走廊嚴禁放置障礙物,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易燃物品必須放置在指定的安全位置。
員工不得擅自動用消防設備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