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股權贈與合同書樣本(精選3篇)
新版股權贈與合同書樣本 篇1
贈與人: 受贈人一: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住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受贈人二: 受贈人三: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住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受贈人四: 受贈人五: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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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實現對企業高管人員和業務技術骨干的激勵與約束,使中高層管理人員的利益與企業的長遠發展更緊密地結合,充分調動其積極性和創造性,促使決策者和經營者行為長期化,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贈與人、受贈人各方本著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公司章程》,同意就有限公司股權期權贈與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股權贈與
1、贈與人為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原始股東,出資額為人民幣元,本協議簽訂時贈與人占公司股權%,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2、贈與人出于對公司長期發展的考慮,為激勵人才,留住人才,同意將其擁有不超過公司股份總額%的股票期權平均贈與給受贈人一、二、三、四、五,受贈人可在指定的行權日期即公司上市之日起享有公司普通股。
3、 受贈人一、二、三、四、五同意接受上述贈與。
4、本協議贈與標的股票期權生效之日為公司實際上市之日,受贈人于公司上市之日次日起可行使認購相應期權權利,即股權生效以公司上市為附加條件。
5、受贈人有權在贈與期權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認購全部受贈期權。若期權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未認購全部期權,視為受贈人拒絕接受贈與,則剩余股票期權失效,剩余股票權利回歸甲方。
6、受贈人在兌現股權后才能成為公司股東,并依法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7、本協議旨在通過贈與公司股權的方式激勵公司中高層管理員工充分發揮其主觀能動性,實現公司的可持續發展。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實現之前,贈與人將通過公司績效考核標準審核受贈人的工作情況,如果成績優異,則贈與人另向優異的受贈人贈與額外數量的股票期權,具體贈與數量由績效考核表決定。
第二條 受贈人喪失行權資格的情形
在本協議約定的行權實現條件到來之前或者受贈人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受贈人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即喪失股權行權資格:
(1)因辭職、辭退、解雇、退休、離職等原因離開工作崗位的;
(2)全部喪失或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死亡后沒有繼承人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執行職務時,存在違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5)執行職務時的錯誤行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6)沒有達到規定的業務指標、盈利業績,或者經公司認定對公司虧損、經營業績下降負有直接責任的。
第三條 受贈人轉讓股權的限制性規定
受贈人受讓股權成為公司股東后,其股權轉讓應當遵守以下約定:
1、轉讓其股權時,贈與人具有優先購買權,即本協議贈與人享有優先于公司其他股東及任何外部人員的權利,轉讓價格為:
(1)在受贈人受讓股權后,三年內(含三年)轉讓該股權的,股權轉讓價格每1%股權,贈與人須支付認購款人民幣元,且受贈人每年轉讓股權的比例為不得超過50%。
(2)在受贈人受讓股權后,三年以上轉讓該股權的,每1%股權轉讓價格依公司上一個月財務報表中的每股凈資產狀況為準。
2、贈與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公司其他股東有權按前述價格購買,其他股東亦不愿意購買的,受贈人有權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
3、贈與人及其他股東接到受贈人的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4、受贈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公司股權用于設定抵押、質押、擔保、交換、還債。
第四條 關于免責的聲明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受贈人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1、簽訂本股權期權協議是依照協議簽訂時的國家現行政策、法律法規制定的。如果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變化致使甲方無法履行本協議的,贈與人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實現之前或者受贈人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公司因破產、解散、注銷、吊銷營業執照等原因喪失民事主體資格或者不能繼續營業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購、重組、改制、分立、合并、注冊資本增減等原因致使贈與人喪失公司實際控制人地位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第五條 附則
1、本協議分別自各方簽章之日起對其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一式七份,簽字方各執一份,有限責任公司保存一份,七份具有同等效力。
贈與人: 受贈人一:
日期: 日期:
受贈人二:
日期:
受贈人四:
日期:
受贈人三: 日期: 受贈人五: 日期:
新版股權贈與合同書樣本 篇2
贈與人:_______
受贈人:_______
贈與人與受贈人經過協商一致決定:贈與人決定將其占--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20%股權分階段贈與受贈人。受贈人同意接受贈與人贈送的公司20%股權,并嚴格遵守本《股權贈與合同》中所規定的義務,公司其他股東一致同意贈與人將公司20%的股權分階段贈與受贈人。
第一條 股權贈與目的:雙方充分利用各自的資源優勢、投資優勢、融資優勢和品牌優勢,技術優勢,共同從事涉及--工作,為公司的發展經營做出自己的貢獻。
第二條 本贈與合同是附義務的贈與合同,受贈人接受贈與后應遵守下述約定的義務:
(一)受贈人接受贈與后,以其專有的技術知識為公司工作服務,公司另行支付合理數量的工資,并與受贈人簽訂《勞動合同》。
(二)受贈人至少需為公司工作滿五年以上才可以擁有贈與人贈送的全部20%股權,否則,依年份的'長短計算,即受贈人在公司工作第一年擁有公司股權的擁有比例為公司股份20%的1/5,第二,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依此類推,末滿一年以實際月份計算。贈與人協助受贈人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三)受贈人每工作滿一年,于該年的會計年度結束的最后兩天可以依據本條第二款之規定按其擁有的股份擁有率享有公司的利潤分成,如不參與公司的工作或拒絕參與公司的工作則不能獲得相應比例的股份,亦不能參與利潤分成。
(四) 受贈人還應遵守的義務如下:
1、除公司同意外,受贈人不得在其他企業或單位兼職,應以公司的工作為其本職工作。
2、
3、
第四條 按本協議第二條(二)項之規定,受贈人未依約取得的股權依然歸贈與人所有,贈與人在相應的年限內按所擁有的股份進行利潤分成。
第五條鑒于受贈人占公司的股份是贈與人所贈送,依據股權贈與的目的,除贈與人書面同意外,受贈人不能在五年內要求退股或轉讓贈與人所贈送的公司股份。受贈人不能以其所獲得的股份要求公司或贈與人給其折成現金退出,也不能要求公司或贈與人強制收購。
五年以后受贈人向第三方轉讓其所獲得的部分或全部股份時,必須爭得贈與人同意。在同等條件下贈與人有優先購買權,否則違反上述約定的,其轉讓行為無效,給贈與人造成損失的,受贈人應當賠償贈與人的損失,同時受贈人所占有的股份應無條件的歸贈與人所有。
第六條
第七條 五年之內,甲方根據勤勉原則以其擁有的專業技術知識為公司工作,并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聘任的工作內容為本協議第一條規定之內容。
甲方到公司工作的基本要求為:
1、
2、
3、
第八條 甲方按與公司所簽訂的〈勞動合同〉之規定,不得從事下列工作和進行其他同業競爭:
(一) 不得利用其技術知識與其他機構進行合作或進行盈利性的工作;
(二) 不得免費為其他盈利性機構進行相關技術性工作;
(三)不得自行從事與公司經營范圍相同或類似的工作;
(四)法律或甲方與公司所簽訂的〈勞動合同〉所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合同簽訂后雙方應嚴格履行約定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投資總額20%的違約金,如仍不足以彌補因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未成的,雙方約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即生效,對雙方具有絕對的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兩份留作驗資和公司登記注冊用。
其它事項的約定見“公司章程”。
贈與人(章): 受贈人(章): │
地址: 地址:
代表: 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新版股權贈與合同書樣本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股權贈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本協議由甲方與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第一條 贈與標的
1、甲方擁有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權,是該公司的合法股東;
2、甲方同意將其擁有不超過公司股權總額______%的股權給乙方;
3、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贈與。
第二條 贈與條件
1、為取得上述贈與,乙方應為公司提供如下服務:(這只是合同樣本,暫時還沒有協商,但不知道是否規定一定要有服務?)
2、乙方為公司連續服務每滿1年,甲方同意將其擁有的占公司股權總額1%的股權贈與乙方,但所贈與的股權累計最多不超過公司股權總額______%.
3、乙方提供的服務應當是連續的,非經甲方同意,不得中斷。
第三條 贈與程序
1、乙方連續服務每滿1年,自屆滿之日起30日內,甲方應當按照本協議提請公司向登記機關辦理股權變更登記,并將股權變動情況登載于公司的股東名冊,同時向乙方出具《出資證明書》。
2、如此項贈與需征得公司其他股東同意的,甲方應負責取得該項同意。
第四條 贈與的撤銷
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銷贈與:
(1)乙方嚴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親屬;
(2)乙方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給公司造成損失;
(3)乙方未提供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約定的服務或擅自中斷服務。
2、因上款第(1)項、第(2)項撤銷贈與的,乙方應當返還其基于本協議受贈的全部股權,并配合甲方和公司辦理公司股權變更手續;因上款第(3)項撤銷贈與的,乙方無須返還依合同已取得的股權。
3、贈與撤銷后,本協議終止履行。
4、除本條第1款規定之情形外,乙方已提供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約定的服務,甲方不得撤銷贈與。
第五條 承諾和保證
1、甲方保證對依據本協議贈與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的處分權;上述股權未設置任何抵押權或其他擔保權。
2、乙方承認原公司章程和股東之間的合同,保證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規定承擔股東權利、義務和責任。
3、乙方承諾,除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擔任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六條 股權贈與的法律后果
1、股權贈與完成后,乙方即成為公司股東,按其股權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2、公司已經發生的債權債務不受股東變更的影響。
第七條 費用的負擔
本轉讓協議實施所需支付的有關稅費雙方各負擔二分之一。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守約一方由此產生的任何責任和損害,應由違約一方賠償。
第九條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其解釋。
2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他
1、本協議由雙方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正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執一份,其余由有關政府部門留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