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商標許可合同(三)
中國_________(以下簡稱“被許可方”)為一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為另一方:鑒于許可方擁有一定價值并經注冊的商標;鑒于被許可方希望在制造、出售、分銷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注冊商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所指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局注冊登記的商標,該注冊商標的編號為_________。
1.2 “許可方”是指_________國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被許可方”是指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4 “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所列的產品。
1.5 “凈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傭金、商業折扣、稅費、外購件等費用后的余額。
1.6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簽字日。
第二條 合同范圍
2.1 根據以下條款的規定,被許可方同意從許可方取得,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單獨使用附件一所指的注冊商標的許可權利,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銷合同產品時使用。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這種權利是獨占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許可方同意在合同的有效期內不在合同有效區域內再授予別人銷售合同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
2.2 許可只在_________地區有效。被許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區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這一商標,且不在知情的情況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區出售合同產品的第三者銷售該產品。
2.3 許可方負責向被許可方提供注冊商標的有關資料,包括注冊商標的文字、圖案、申請情況、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4 被許可方同意在出售合同產品或在合同產品的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根據規定標明“注冊商標________公司_________年”或其他許可方要求的標志。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范圍,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計算使用費,計價的貨幣單位為________________。
3.2 本合同使用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個月開始,按日歷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使用費的結算日
3.3 使用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的凈銷售價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__%。
3.4 在使用費結算日后_________天之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提供完整、精確的報告,說明被許可方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凈銷售額和應支付的使用費,凈銷售額和使用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見本合同附件三。如發現報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錯誤,許可方應在收到該報告_________日內提出質疑,被許可方應及時改正。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使用費,被許可方將通過_________銀行(此處為被許可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_銀行(此處為許可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許可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_________。
4.2 許可方在收到被許可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報告后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后三十天內,經審核無誤后,既支付使用費_________美元給許可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