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的出版合同
第十三條 上述作品原稿在首次出版后_______個月內,甲方向乙方贈書冊;作品原稿在出版后半年內乙方可向甲方索取原稿,過期甲方有權處理。若在出版前丟失原稿,甲方應賠償乙方基本稿酬_______%的經濟損失。
第十四條 本合同為甲方標準合同,若涉及沒有規定的內容,雙方可協商補充有關條款附后,與本合同同樣有效,故乙方應申明要求保留的條款,否則視為同意。本合同有效期滿后,甲方享有續簽出版合同的優先權。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簽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合同管理機構執四份。本合同甲方要求生效條件:
(1)甲方經辦編輯室負責人簽字;
(2)乙方簽字;
(3)甲方合同管理機構(總編室)蓋合同章。上列手續不齊備者,視為無效,若產生糾紛,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編室負責人)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