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公司轉讓合同(通用3篇)
建筑材料公司轉讓合同 篇1
甲方(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有意將________市__________廠及其所屬財產按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按同樣的條件受讓該廠。故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政策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雙方簽訂本協議。
一、______市___________廠的基本情況:
轉讓廠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冊資本_________元,現有生產設備一套及廠房內所有財物,廠房租金____個月,部分原料和成品,生產必備手續一套。
二、公司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1、轉讓價款總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 。轉讓價款一次性付清。
2、甲方收到乙方首次付款后向乙方交付_______市_____________廠營業執照、代碼證、租房合同、稅務登記證、身份證復印件。
三、產權交割
甲方收到乙方100%轉讓價款后把_______市_____________廠相關權利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甲乙雙方約定在一個月內辦理相關產權變更手續。
四、經辦手續費用
經甲、乙雙方約定,轉讓所涉及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爭議處理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無效時,可以依法向具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起訴。
六、違約責任
1、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乙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約定,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相當于乙方交付定金的十倍補償。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公司的價款或者甲方未能 按期交割本合同廠的手續,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部分金額的__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七、債務及債務
從雙方簽字生效之日起,甲方的債權債務和乙方無關。
本合同需變更或解除,甲、乙雙方必須簽定變更或解除協議。
八、權證變更
總價款付清后,由甲方配合將______市_____________廠相關證件變更到乙方名下。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其他
1、本合同共三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見證人各執一份。
2、甲方簽字應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別署名。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材料公司轉讓合同 篇2
讓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讓渡方與________________(注: 目的公司的 另外一股東)在_____年 合伙組建了_______________( 如下簡稱_________公司)。
經 商議 分歧, 單方就 讓渡 標的目的受讓方 讓渡__________公司%的出資額( 如下稱為本次出資額 讓渡) 告竣 以下 和談( 如下稱為本 和談),以 配合 依照 實行。
1、出資額 讓渡
1.1 讓渡方和受讓方 按照本 和談 劃定的 前提和 方法由 讓渡方一次性向受讓方 讓渡_________公司的_________%出資額( 如下簡稱“ 讓渡出資額”)。
此項 讓渡 曾經 得到_________公司 其余出資人 拋卻優先 購置權的 贊成。
1.2 讓渡 標的目的受讓方 讓渡出資額的同時,其 具有的 按照 無關 法令、 法例及_________公司 合伙 條約(出資 和談) 和章程 劃定的 從屬于出資額的 別的 權利將一并 讓渡。
2、 讓渡 價錢
2.1 本次出資額 讓渡的 根據( 若有)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 管帳師 事件 一切限公司審計第______號審計 陳述,基準日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確認_________公司 局部出資額 代價為_________元。
2.2 本次出資額 讓渡的總金額為 群眾幣_________元( 如下簡稱“受讓價款”)。
3、 付出和交割
3.1 受讓方應在本 和談 見效 當前的三 旬日內一次性向 讓渡方 付出受讓價款。
3.2 在受讓方 完整 實行上述 金錢 付出 任務 當前,由 單方 延聘中國注冊 管帳師出具 考證 陳述,該 陳述出具 當前, 讓渡出資額 立刻交割。
3.3 讓渡出資額交割 從前,_________公司 積累利潤中與 讓渡出資額 絕對應的股東應享有 盈余的 分派權歸 讓渡方 一切。
4、 申明與 包管
4.1 單方對各自的主體 資歷 申明與 包管 如下各項:
4.1.1 具備中國國籍的、有 完整的民事 舉動 才能和民事 權益 才能的中國 百姓;
4.1.2 具備并能 具有 須要的 權益和 受權 簽訂本 和談,并 實行本 和談訂明的 任務;
4.1.3 無任何其 本身的 緣故原由 障礙本 和談自 見效日起 見效并對其 發生 束縛力;
4.1.4 實行本 和談及與本 和談 相干之文件訂明之 任務,不會 違背中 法律王法公法律、 法例和其作為 條約一方的或對其有 束縛力的任何 其余 條約;
4.1.5 在本次出資額 讓渡 過程當中,應 相互 充實 商議、 嚴密 共同、 主動 撐持。
4.2 讓渡方進一步 申明與 包管,本次 讓渡之出資額為其 正當持有的、且 完好 形態、并未設定任何 典質質押、留置、 包管或 別的 圈外人 權利。
4.3 受讓方進一步 申明與 包管,受讓出資額的資金 濫觴 正當,且有 充實的資金 實行其在本 和談下的 任務。
5、 讓渡方 任務
讓渡方還 答允擔 如下 任務:
5.1 讓渡方有 完整的 權利、 權益和 才能 簽訂本 和談并將其對公司 具有的 統統 權益及 任務 根據本 和談 讓渡給受讓方;
5.2 讓渡方 無關 部分 賣力促使公司 采納 統統 須要的 動作及 實行 統統 必須的 法式以確保受讓方 得到本 和談項下 讓渡的出資額;
5.3 供給的 無關資產與 營業的文件和 材料是 實在、 精確、 正當 有用的。
6、受讓方 任務
受讓方還 答允擔 如下 任務:
6.1 本 和談 簽訂時向 讓渡方提交 按照其章程的 無關 劃定,其 外部作出和出具的與本次出資額 讓渡 無關的 有用 決定和 受權書(下劃線 部門為受讓方為法人時需提交的文件)。
6.2 包管 根據本 和談第3.1條的 劃定 付出出資額 讓渡 金錢。
7、 失密
除非 按照 無關 法令、 法例的 劃定應向 無關 當局主管 部分或 單方 下級主管 部分 打點 無關 核準、 存案的手續,或為 實行在本 和談下的 任務或 申明與 包管需向第三人 表露, 單方 贊成并促使其 無關知 戀人對本 和談的 一切 條目及本次出資額 讓渡 無關的 事變 嚴厲 失密。
8、 不成抗力
8.1 任何一方 因為 不成抗力 臨時身無 不對 釀成的 不克不及 實行或 部門 不克不及 實行本 和談的 任務將不視為 守約,但應在 前提 許可下 采納 統統 須要的 布施 步伐,以 削減因 不成抗力 釀成的 喪失。
8.2 遇有 不成抗力的一方,應盡快將 變亂的 狀況以書面 情勢 告訴 其余各方,并在 變亂 發作后十五日內,向 其余各方提交 不克不及 實行或 部門 不克不及 實行本 和談 任務 和 需求延期 實行的 來由的 陳述。
8.3 不成抗力指任何一方 沒法 預感的,且 不成 制止的 各類 天然 災禍、市場 危險、政治 變亂等。
9、 和談 見效
本 和談經 單方或 受權代表 具名后 見效。
10、 守約 義務
10.1 本 和談 見效后,除本 和談第八條之 情況外,任何一方 呈現 違背上述 條目的 舉動, 以致本 和談 沒法 實行時, 必需向 另外一方 付出 相稱于出資額 讓渡總金額的4%的 守約金。
10.2 假如受讓方 過期十個 事情日仍不 付出 讓渡 金錢,則 讓渡方有權 片面 停止本 和談,受讓方 答允擔 守約 義務,向 讓渡方 付出 相稱于出資額 讓渡總金額的4%的 守約金。
11、 合用 法令和爭議 處理
11.1 本 和談的訂立、 見效、 注釋和 實行 合用中國現行 宣布的 無關 法令、 法例。
11.2 本 和談下 發作的任何 糾葛, 單方應 起首 經由過程 友愛 商議 方法 處理。
如 商議 不可, 單方應將爭議提交有 統領權的法院 判決。
12、 彌補、 修正和 讓渡
12.1 本 和談的任何 彌補或 修正 必需經 單方作成書面 和談方能 見效。
12.2 本 和談 單方不得將其在本 和談下的 權益和 任務 讓渡給第三方。
十 3、稅收和 用度
單方應各自 負擔因本 和談的 簽訂和 實行而 發生的應由其 交納和 付出的稅收和 用度。
十 4、附則
14.1 本 和談中 利用的 題目僅用 對著干內容的 提醒而不作為對 條目的 注釋。
14.2 單方 贊成本 和談 替換 一切 本來 單方的 行動 許諾而成為一份 完好 反應 單方 共鳴的 和談。
14.3 本 和談一式份, 單方各執份, 一樣 有用, 其他供審批之用。
讓渡方( 蓋印):
_________ 受讓方( 蓋印):
_________
受權代表( 具名):
_______ 受權代表( 具名):
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建筑材料公司轉讓合同 篇3
一、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乙稱):
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擬定以下合同:
二、轉讓公司的基本情況
本次轉讓為甲方將所屬的,該公司賬面價值X萬元,評估價值X元,涉及土地X平方米,涉及職工安置X人,涉及銀行債權X元。該公司轉讓行為已經同意。
三、職工的安置
本合同公司轉讓時所涉及職工的安置,經甲、乙雙方約定并報批復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
四、債權、債務處理
經甲、乙雙方約定,按如下辦法處理:
五、土地使用權使用方式
本合同公司坐落場所的土地性質為,經甲、乙雙方約定,按如下辦法處理:
六、公司轉讓及價款支付情況
轉讓價款為人X幣(大寫)元,雙方約定在內,乙方(①一次、②分期)通過指定的賬號將合同價款付清。
采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為保證條件,分X次,分別在付清。
七、產權交割
乙方通過產權交易中心的指定賬號支付合同價款或首付款后,甲方將編制好的《產權轉讓交割單》提交給乙方,由乙方憑此清單逐項核對與驗收,核對無誤、驗收完畢后,由甲、乙雙方及其經辦人員在該清單上蓋章、簽字方視為交割完成。
八、稅費負擔
經甲、乙雙方約定,本次轉讓所涉及的稅費按如下方式處理:
九、爭議處理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無效時,當事人可以向產權交易機構申請調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約定雙方選擇(①依法向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②依法向所在地人X法院起訴)。
十、違約責任
1、乙方在報名受讓時,通過產權交易中心交付保證金人X幣(大寫)X元。當合同履行后,乙方交付的保證金退還給乙方或抵作價款。當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則無權要求返還保證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相當于乙方交付保證金數額的補償;若甲、乙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證金扣除乙方相應交易費用后返還給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公司的價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公司,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部分金額的%,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3、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且違約方支付違約金的數額不足以補償對方的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償付另一方所受損失的差額部分。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變更、解除合同。
1、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了變更或解除協議,而且不因此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條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因故沒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認同的。
本合同需變更或解除,甲、乙雙方必須簽定變更或解除協議,并報產權交易機構備案后生效。
十二、權證變更
甲、乙雙方在交割完成后,由負責,于X日之內辦妥權證變更事項。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十四、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產權交易中心憑交易合同及《產權轉讓交割單》出具產權成交確認書。
十五、其他
本合同共頁,附件件(共頁)。一式份,甲、乙雙方及委托的會員各執份;產權交易機構備存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