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正規合同(通用3篇)
股權轉讓正規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 ]字第1號
股權轉讓合同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
1.在合同簽訂日,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萬元,該公司依法有效存續。
2.甲方以貨幣出資人民幣 萬元,占該公司 %的股權(以下簡稱該股權),是該公司的合法股東。
3.甲、乙雙方經協商,決定由甲方將其持有的該公司 %的股權作價 萬元人民幣轉讓予乙方(以下簡稱該轉讓),據此雙方達成以下條款共同信守。
一、股權轉讓
1.甲方依據本合同,將其持有的該公司 %的股份及依該股份享有的相應股東權益一并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讓上述被轉讓股份,并在轉讓成功后,依據受讓的股份享有相應的股東權益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二、股權交付
1.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應當就該轉讓的有關事宜要求該公司將乙方的名稱、住所、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并辦理完畢工商登記手續,甲方應就該轉讓已記載于股東名冊并辦理完畢工商登記的事實,向乙方出具書面的證明。
2.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如甲方于15日內不能辦理完畢前款規定的成交手續,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拒絕支付轉讓價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應的價款,則甲方應將乙方已支付的款項退還給乙方。
三、價款及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同意甲方轉讓該公司 %的股份的價款為人民幣
萬元。
2.支付方式:
(1)自甲方出具其持有該公司 %的股份的合法、有效的證明之日起7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萬元。
(2)乙方于轉讓成交之日(甲方應就該轉讓已記載于股東名冊并辦理完畢工商登記),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萬元。
四、甲方聲明、承諾和保證
1.甲方系該公司的合法股東,全權擁有本合同項下該公司 %的股份,并具備相關的有效法律文件;
2.甲方承諾未以被轉讓股份為自身債務或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3.甲方履行本合同的行為,不會導致任何違反其與他人簽署的合同、單方承諾、保證等;
4.甲方已經取得簽訂并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批準、授權或許可;
5.甲方承認乙方系以甲方的以上聲明、保證和承諾為前提條件,同意與甲方簽訂本合同;
6.以上聲明、保證和承諾,在本合同簽訂以后將持續、全面有效。
五、盈虧分擔
本合同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并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后,乙方即成為該公司的股東,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定分享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六、費用負擔
本合同規定的股份轉讓有關費用,包括:公證費、手續費等,由甲方承擔。
七、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對其因履行本合同所獲得的有關對方的一切形式的商業文件、資料和秘密等一切信息,包括本合同的內容和其他可能合作事項予以保密。
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的行為,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合理及實際可行的補償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后,應積極履行本合同項下的股權轉讓事宜,因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無法繼續履行,并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十、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提請溫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十一、一般規定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部分條款或內容被認定為無效或失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3.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自生效之日起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非經雙方書面同意,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不得變更;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簽訂。
甲方(簽署): 乙方(簽署):
股權轉讓正規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下稱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登記設立的有限公司,注冊資本萬元,實收資本 萬元。現甲方決定且經股東會決議同意將公司股東所持%的股權(認繳注冊資本萬元,實繳注冊資本 萬元)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條件轉讓給 (下稱乙方)。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部分 聲明、保證及承諾
第一條聲明、保證及承諾
合同雙方在此作出下列聲明、保證及承諾,并依據這些聲明、保證及承諾鄭重簽署本協議。
1、甲方承諾: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依法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中 持股80 %, 持股20 %, 二者構成甲方全部股權。本次股權轉讓及回購,甲方全部股東均已同意、認可、無異議。
2、甲方承諾乙方在協議簽訂后n 個月內回購全部轉讓股份。
3、乙方承諾:出資人民幣 萬元(大寫 )受讓甲方轉讓的 %股份,并按本協議約定按時足額向甲方付清受讓款。
4、甲、乙雙方具備簽署本協議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各方構成具有強制約束力的法律文件。
5、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中承擔的義務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會與各方承擔的其它義務相沖突,也不會違反任何法律之規定。
第二部分 甲方的基本信息
第二條 甲方的基本信息
1、法定代表人:;
2、營業執照注冊號: ;
3、注冊地址:;
4、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5、聯系電話: ;
6、注冊資本:人民幣萬元;
7、股本結構(見下表):
序號股 東出資額(萬元)出資方式出資比例
1*萬元貨幣
2*萬元貨幣
第三部分 股權轉讓
第三條 轉讓標的、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本公司股東所持有 %的全部股權以萬元(大寫 )的價格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和條件購買該股權。
2、乙方應當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日內,將轉讓費 萬元人民幣以(現金或轉帳)方式分三次支付給甲方, 年 月 日支付 萬元, 年 月 日支付萬元, 年 月 日支付 萬元。
第四條 甲方保證
2、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經股東會決議全部股東均同意轉讓并放棄優先購買權。
3、甲方保證在本協議簽訂后 個月內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將*名下的股權變更到乙方名下。
第五條 股權轉讓的費用負擔
股權轉讓全部費用(包括手續費、稅費等),由甲方承擔。
第四部分 股權回購
第六條 回購標的
回購標的系指本協議中乙方所受讓的甲方 %的股權。
第七條回購時間及生效
甲方應當在本協議簽訂的 n個月 內回購本次協議所轉讓的股權,具體回購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決定,超過個月甲方未回購轉讓股權的,甲方即喪失回購的權利,該股權則由乙方自行處分。
第八條 回購價格
雙方約定:甲方以支付本金即乙方購買甲方股權款人民幣 萬元的方式回購本協議中所轉讓的股權。回購價格即人民幣 萬元(大寫 )。
第五部分 協議的生效與解除
第九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及甲方全部股東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條 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協議,若因任一方單方面解除協議給他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六部分 其他部分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在六個月內沒有回購本協議約定的乙方持有的 %股權的,乙方有權處置乙方持有的 %股權。
2、本協議對簽約雙方具有平等的法律效力,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或保證,除非依照法律規定可以免責,違約方應向協議他方支付股權轉讓價格20%的違約金,因一方違約而給協議他方造成經濟損失且損失額大于違約金數額時,對于大于違約金的部分,違約方還應當給予賠償,守約方保留追訴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與本協議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法律適用
本協議及其所依據之相關文件的成立、有效性、履行和權利義務關系,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進行解釋。
第十四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權轉讓正規合同 篇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成都富坤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業注冊地址/住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四川港航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企業注冊地址/住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鑒于:
1. 甲方為于___年___月___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并合法存續企業法人,注冊證號:___________
2. 本合同所涉及標的企業—四川省南部紅巖子電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標的企業)是合法存續的,其中甲方持有標的企業51.8%的股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證號:____________
3. 乙方位于___年___月___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并合法存續企業法人,注冊證號:_________
4. 甲方擬轉讓其合法持有的標的企業的全部股份,乙方擬收購甲方轉讓的上述股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發遵循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有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其擁有四川南部紅巖子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股權交易合同(以下稱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定義與釋義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約定,本合同中相關詞語含義如下:
1.1 轉讓方,是指成都富坤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即甲方;
1.2 受讓方,是指四川港航開發有限公司,即乙方;
1.3 轉讓價款,是指本合同下甲方就轉讓所持標的企業的股權自乙方獲得的對價;
1.4產權交易費用,是指轉讓方和/或受讓方或標的企業就轉讓股份或談判,準備,簽署本合同和/或本合同下的任何文件,或成本合同交易下而發生的,包括取得必要或適當的任何政府部門或第三方豁免,同意或批準而發生的費用及支出;以及產權評估機構,經紀人或中間人費用等所有現款支出和費用總額;
1.5評估基準日,是指甲方委托具有合法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或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并出具《資產評估報告書》的基準日,指____年___月___日;
1.6 審批機關,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或其地方授權機關;
1.7登記機關,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或其地方授權機關;其他除非另有明確規定,在本合同中,應適用如下解釋規則:
1.8 期間的計算:如果根據本合同擬在某一期間之前,之中或之后采取任何行動或措施,在計算該期間時,應該排除計算期間為基準日的日期。如果該期間最后一日為非營業日,則該期間應順延至隨后的第一個營業日終止。
1.9 貨幣: 本協議中,凡提及RMB或人民幣時均指中國法定貨幣,凡提及$或美元時均指美國法定貨幣。
1.10 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
1.11 擔保人及保薦人:指在股權轉讓交易中起擔保和居間作用的自然人或法人。
第二條 轉讓標的
2.1 甲方持有標的企業的
2.2 轉讓標的尚未做過任何形式的擔保,包括但不限于在該股權上設置質押,或任何影響股權轉讓或股東權利形式的限制且轉讓標的也未被任何有權機構采取查封等強制性措施。
第三條 標的企業
3.1 本合同所涉及的標的企業—四川紅巖子電力有限公司是合法存續的,并由甲方持有其
3.2 標的企業經擁有評估資質的四川天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評估,出具了以20xx年1月5日為評估基準日的《資產評估報告》。(見附件1)
3.3 標的企業不存在《資產評估報告中》未予披露或遺漏的,可能影響評估結果,或對標的企業及其股權價值產生重大不利的任何事項。
3.4 甲乙雙方在標的企業《資產評估報告》評估結果的基礎上達成本合同的各項條款。
第四條 股權轉讓的前提條件
4.1 甲方依法取得四川南部紅巖子電力有限責任公司51.8%的股權。
4.2 甲方依法將四川南部紅巖子電力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的四川紅巖子房地產開發公司的60%股權剝離之后。
4.3 乙方以承債式受讓甲方出讓的四川南部紅巖子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的51.8%股權。
4.4 乙方每千瓦時受讓單價不低于8000元人民幣且不超過且不超過9000元人民幣。 當滿足上述全部條件時,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所持標的企業的51.8%的股權。
第五條 股權轉讓方式
5.1 本合同項下股權交易已于___年___月___日經雙方協商由乙方承債式受讓甲方所轉讓的標的企業的51.8%的股份。
第六條 股權轉讓價款及支付
6.1 轉讓價格
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甲方將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以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即: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元】(以下簡稱轉讓價款)轉讓給乙方。
6.2 計價貨幣
上述轉讓價款以人民幣為計價單位。
6.3 轉讓價款支付方式
乙方采取一次性支付方式,將轉讓價款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內匯入甲方指定的結算賬戶。
第七條 股權轉讓的審批與交割
7.1 本次轉讓依法應報審批機構審批的,甲乙雙發應履行或協助履行向審批機關申報的義務,并盡最大努力配合處理任何審批機關提出的合理要求和質詢,已獲得審批機關對本合同及其項下股權交易的批準。
7.2 本合同項下的股權交易獲得交易所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后三十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召集標的企業的股東會作出股東會決議,修改標的企業公司章程,并促使標的企業到登記機關辦理標的企業的股權變更登記手續,乙方應給予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第八條 產權交易費用的承擔
8.1 本合同項下股權交易過程中,甲方應承擔以下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應承擔以下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未繳納出資的責任承擔
9.1 甲方就其轉讓的股權在標的企業所認繳出資___________元人民幣,已全部繳清。
9.2 本合同約定之轉讓價款實在乙方承擔繳足出資義務的基礎上確定的股權轉讓價款。
第十條 甲方的聲明與保證
10.2 為簽訂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及____交易所提交的各項證明文件及資料均為真實,準確,完整的。
10.3 簽訂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權,審批,公司內部決策等在內的一切手續均已合法取得,本合同成立和受讓股權的前提條件均已滿足。
10.4 轉讓標的未設置任何形式可能影響股權轉讓的擔保或限制,或就轉讓標的上設置可能影響股權轉讓的任何擔保或限制,甲方已取得有關權利人的同意或認可。
第十一條 乙方的聲明與保證
11.1 乙方受讓本合克同項下轉讓標的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并不違背中國境內的產業政策。
11.2 為簽訂本合同之目的的向乙方及交易所提交的各項證明文件及資料均為事實,完整的。 11.3 簽訂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權,審批,公司內部決策在內的一起批準手續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股權受讓的前提條件均已滿足。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本合同生效后且本合同第四條所列明的條件全部滿足時,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合同,應按照本合同轉讓價款的_____%向對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2.2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轉讓價款的,應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違約金按照延遲支付期間應付價款的每日萬分之___計算。逾期付款超過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轉讓價款的___%承擔違約責任,并要求乙方承擔甲方及標的企業因此造成的損失。
12.3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相關的報批和股權變更登記義務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轉讓價款的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2.4 標的企業的資產,債務等存在重大事項未予披露或存在遺漏,對標的企業可能造成或重大不利影響,或可能影響股權轉讓價格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轉讓價款的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不解除合同的,有權要求甲方就相關事宜進行補償。補償金額應相當于上述未予披露或遺漏的資產,債務等事項可能導致的標的企業的損失數額中轉讓標的所對應的部分。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3.1 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3.2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導致本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的;
(2)另一方喪失實際履約能力的;
(3)另一方嚴重違約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4)另一方出現本合同十五條所述違約情形的。
13.3 當本合同第四條所列的條件無法全部滿足時,本合同自動解除。
13.4 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均應采用書面形式,并報相關審批機關備案。
第十四條 管轄及爭議解決方式
14.1 本合同及股權交易中的行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4.2 有關本合同的解釋和履行,當事人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
15.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依法,行政法規規定報審批機構批準后生效。
第十六條 其他
16.1 雙方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余用于交易的審批,登記使用。
轉讓方(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受讓方(乙方): (蓋章)法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