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手機號碼轉讓合同(精選3篇)
電信手機號碼轉讓合同 篇1
轉讓人:(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電話:地址:郵編:
淘寶: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電話:地址:郵編:
淘寶:
一、標的
1.中國移動深圳神州行手機號碼,元上網包月,可用、-三種方式上網且不限時間和流量(在中國大陸可漫游且無漫游費)。
2.該號碼附屬的大卡(______卡),小卡(卡),及相應的業務受理單(辦理日期:20______年____月____日,辦理事項:停機)。
二、價款及支付方式
1.轉讓價格:人民幣________整(¥:________.00)。
2.通過支付寶交易,辦理完畢深圳移動公司級注冊及移交附屬的物件及憑證后確認收貨付款。
三、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乙方正常使用本號碼正常上網一年(、-三種中任一種方式),如在一年內該號碼不能正常上網,甲方應將轉讓費人民幣________元整(¥:1900.00)全額退還乙方。
2.甲方不得及保留該號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通話、充值記錄等),及有補卡、修改密碼等危險乙方正常使用該號碼的行為。
3.乙方應及時足額支付轉讓價款。
4.如因深圳移動關于該號碼的上網政策變動而導致乙方上網費用增加,甲方無須退還轉讓價格,但需提供官方公告。
四、其它約定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項下的通知事宜以合同所列電話、地址為準,如有變動應書面通知對方。
3.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如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自雙方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6.本合同簽訂地:
轉讓方:____
受讓人:
年月日
電信手機號碼轉讓合同 篇2
轉 讓 方:__甲方):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受 讓 方:__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乙雙方以誠信,互利為原則,經友好協商后制訂本協議,愿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將甲方代理的移動業務及甲方開展業務所獲得的業務酬金一并轉讓給乙方.乙方向甲方繳納轉讓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整.
(二)乙方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與中國移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公司簽訂的業務代理協議開展相關業務,并對自己所展開的業務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承諾:協議簽訂后,不干涉與插手乙方的各項業務.
2,甲方有義務承擔協議簽訂前的各項債務,并妥善處理,以保證不影響乙方業務發展和利益.
(四)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需在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全額支付轉讓費.如到期未支付,需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有義務承擔協議簽訂后的各項債務債權,與甲方無關.
2,甲方原開展業務所獲得的業務酬金將由乙方開具有效發票.
(五)違約責任:
1,如甲乙雙方有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要求違約方承擔相關損失.
2,如甲乙雙方有糾紛,雙方將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果,將上訴法院裁決.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簽約之日生效.
轉讓方蓋章: 受讓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信手機號碼轉讓合同 篇3
根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當事人
轉讓人:(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電話:地址:郵編:
淘寶ID:ID: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電話:地址:郵編:
淘寶ID:ID:
二、標的
1.中國移動深圳神州行手機號碼,元上網包月,可用WAP、GPRS、TD-SCDMA三種方式上網且不限時間和流量(在中國大陸可漫游且無漫游費)。
2.該號碼附屬的大卡(卡),小卡(SIM卡),及相應的業務受理單(辦理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辦理事項:停機)。
三、價款及支付方式
1.轉讓價格:人民幣整(¥:)。
2.通過支付寶交易,辦理完畢深圳移動公司A級注冊及移交附屬的物件及憑證后確認收貨付款。
四、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乙方正常使用本號碼正常上網一年(WAP、GPRS、TD-SCDMA三種中任一種方式),如在一年內該號碼不能正常上網,甲方應將轉讓費人民幣元整(¥:)全額退還乙方。
2.甲方不得及保留該號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通話、充值記錄等),及有補卡、修改密碼等危險乙方正常使用該號碼的.行為。
3.乙方應及時足額支付轉讓價款。
4.如因深圳移動關于該號碼的上網政策變動而導致乙方上網費用增加,甲方無須退還轉讓價格,但需提供官方公告。
五、其它約定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項下的通知事宜以合同所列電話、地址為準,如有變動應書面通知對方。
3.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如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自雙方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6.本合同簽訂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