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汽車短期租賃合同(通用3篇)
工地汽車短期租賃合同 篇1
一、
甲方:
乙方:
二、雙方就汽車租賃達成協議并簽訂此協議,并承擔本協議所規定的相應責任。
1、乙方如單方面要求解除協議關系,應提前10天告知甲方,與甲方協商。否則甲方有權扣除乙方10天汽車租賃費用。
2、由于乙方原因,導致耽誤工作半天以上(含半天),按照相應時間的租車費用扣除。
3、由于乙方原因,乙方車輛及人員需離開工地的,甲方不負責離開工地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4、由于乙方原因,乙方車輛及人員需離開工地,并按合同需要后續車輛進入工地接替的。乙方離開工地及后續車輛出發至到達工地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三、從年月日日起至年月日期間新 車歸甲方租用。
四、甲方租用車按日計算,每日 200 元,用車結束后一周內向乙方結清全部費用。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應。
六、雙方協商確定的其他事宜:
甲方:(簽字)
年月日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工地汽車短期租賃合同 篇2
出租人:____________貨運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建筑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
一、出租人根據承擔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___牌汽車租給承租人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只限于工地運沙子、水泥、磚、本料和預制板用。承擔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三、承租人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人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人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人負責,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人不但不給付出租人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人每天還要償付承租人______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一年,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協商,否則按合伺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_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承租人有權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出租人和承租人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并由承租人擔保單位蓋章擔保后生效。副本_______份,按需要分送有關部門備查。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擔保單位: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工地汽車短期租賃合同 篇3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房屋租賃安全責任的決定》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位于深圳市區,房屋編碼為
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房屋建筑面積
共計平方米,建筑物總層數.
租賃房屋權利人:;
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產權的其他有效證件名稱及號碼:.
第二條租賃房屋的單位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元計算,月租金總額為人民幣元。
第三條乙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額為人民幣元。
第四條乙方應于:
□每月日前;
□每季度第個月日前;
□每半年第個月日前;
□每年第個月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時,應向乙方開具稅務發票。
第五條乙方租用租賃房屋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前款約定之期限不得超過批準的土地使用年限,且不得超過________年,超出部分無效。
第六條租賃房屋用途:.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屋用于其他用途。
第七條甲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租賃房屋
交付乙方使用,并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甲方遲于前款時間交付租賃房屋,乙方可要求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雙方應書面簽字確認并報本合同登記機關備案。
第八條交付租賃房屋時,雙方應就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當時狀況、附屬財產等有關情況進行確認,并在附頁中補充列明。
第九條甲方交付租賃房屋時,可向乙方收取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即人民幣元。
甲方收取租賃保證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第十條租賃期間,甲方負責支付租賃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費及基于房屋租賃產生的稅款、房屋租賃管理費、費;乙方負責按時支付租賃房屋的水電費、衛生費、房屋物業管理費、費等因使用租賃房屋所產生的其他費用。
第十一條甲方應確保交付的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安全性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
第十二條乙方應合理使用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并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違法行為;對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賃房屋,甲方不得干擾或者妨礙。
第十三條乙方在使用租賃房屋過程中,如非因乙方過錯所致,租賃房屋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進一步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內進行維修或徑直委托乙方代為維修;乙方無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履行維修義務的,乙方可代為維修。
發生特別緊急情況必須立即進行維修的,乙方應先行代為維修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上述兩款規定情形下發生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未盡上述兩款規定義務,未能及時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該部分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租賃房屋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損壞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賠償并及告知甲方。
第十六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租賃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的,應在轉讓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個工作日內給予甲方回復
租賃房屋轉讓他人的,甲方有責任在簽訂轉讓合同時告知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七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許解除或變更本合同:
發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政府征用、收回或拆除租賃房屋;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第十八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拖欠租金達天以上;
乙方拖欠可能導致甲方損失的各項費用達元以上;
乙方利用租賃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乙方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結構或者用途的;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四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房屋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屋進行裝修;
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屋轉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損害賠償責任或違約責任外,甲方有權依據上述情形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條款或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書一經合法送達,甲方有權申請單方解除合同登記。
第十九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損失,
甲方遲延交付租賃房屋天以上;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租賃房屋的安全性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的;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的;
未經乙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甲方將租賃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
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除追究甲方損害賠償責任或違約責任外,乙方還可依據上述情形向甲方提出變更合同條款或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書一經合法送達,乙方有權申請單方解除合同登記。
第二十條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于日內遷離并返還租賃房屋,并保證租賃房屋及附屬設施的完好,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并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房屋的,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或依合同約定收回租賃房屋,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相當于雙倍租金的賠償金。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間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租賃房屋的,應于租賃期屆滿之日前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租賃房屋有優先承租權。
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并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重新登記。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應當簽訂《深圳市房屋租賃安全管理責任書》。甲方提供的出租房屋應符合安全使用的標準和條件,不存在任何安全隱患。出租房屋的建筑、消防設備、燃氣設施、電力設施、出入口和通道等應符合市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消防、治安、環保、衛生等管理規定或標準。乙方應嚴格按照政府職能部門規定的安全、消防、治安、環保、衛生等管理規定或標準使用出租房屋,并有義務保證出租房屋在使用中不存在任何安全隱患。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有一方違約,按合同約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在附頁中另行約定;附頁之內容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雙方在租賃期間對本合同內容達成變更協議的,雙方須在變更協議成立后十日內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登記。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的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租賃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時起生效。
甲、乙雙方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內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進行登記或備案。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以中文文本為正本。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合同登記機關執份,有關部門執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銀行帳號: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銀行帳號: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登記或備案人:
合同登記機關: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