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精選29篇)
共享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1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守信、自愿原則共同遵守合同內容。
第一條 標的物信息、租金支付
出租方根據承租方要求向其提供 ____輛 _____型號 ____車,
租期為: ____年 ____月 ____日至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租金: 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元整);
租金支付方式:(1)若合同期限以月(30天)為單位的,應當在每月 號之前付清上期租金,剩余不足一個月的,按 天/月計算;(2)若合同以年(365天)為單位的,應當在每年年底(12月31日)結算租金,剩余不足一年的,按(1)處理。
第二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第二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承租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4、8款內容時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賠償。
6.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7.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7.承擔由于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第四條 保證金
1.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一次性足額支付 _____個月租金作為保證金。
2.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退還承租方。
3.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五條 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 %。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在租賃期間若發生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負擔租賃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租金,但最多為三個月。未投保車輛不得要求租金賠償。
5.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承租方應立即向交管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全部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6.意外風險分擔辦法、比例等如雙方另有約定,按約定辦理。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數 ____%的違約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 ____%的違約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時計收超時費。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 ____%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
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的 ____%交納滯納金。
4.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二條第3、4款,承租方可終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及違約金。
第七條 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 日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接續租。
第八條 爭議解決
因合同內容或執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首先由雙反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權向 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時發生效力,若當事人一方對合同內容做出變更的,應當征得對方當事人的書面同意,否則對未變更者一方不發生效力。
術語解釋
1.出租方:獲 市交通局頒發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的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組織。
3.擔保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雙方簽訂的合同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及附件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租金: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其功能,按照合同規定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單位為元/月、元/天、元/小時。
6.超時費:超過合同規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周期,以合同規定租金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7.超程費:超出合同規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 ____元/公里記收費用。
8.保證金:為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_______________
共享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甲乙雙方為明確汽車租賃活動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條、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自覺服從相關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章:合同形式標的期限及租金
第三條、本合同為汽車租賃合同,系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承租車輛所需的資信證明,交納一定的風險保證金;甲方向乙方有償提供相關證照齊全有效的車輛。
第四條、乙方因生產生活需要,向甲方租賃_________________型號(手擋/自檔)的租賃車壹輛。該車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___,車身顏色_____。本車規定使用(汽油/柴油)_____以上。具體車輛狀況和隨車設施詳見《租賃車輛交接單》。
第五條、租賃車輛駕駛人員應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駕駛證,且準駕車類別與租賃車輛相符。
第六條、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時至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時止,合同有效期為___個月。租賃期以天(24小時為一天)為計量單位,計時間不足7天(含7天)的按半月計算,超過7天的按一月計算。租賃計算的起止時間以《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租賃期滿前一個月雙方協商續租事宜,如雙方無異議,此合同有效期自動延長_____月。
第七條
1、甲乙雙方應在價格主管部門確定的范圍內,協商確定月租金為人民幣(“人民幣”以下簡稱“元”)_________元(含稅/不含稅)支付方式為_____付。
2、乙方在租賃期內,使用租賃車輛時,每___不得超過_____公里,超出部分甲方按每一公里____元收取費用。
3、乙方向甲方交納的風險保證金為_____元,支付方式為_______該風險保證金僅作為乙方在租賃期間內不損害甲方利益的保證,其返還方式為:在租賃期滿之時,甲方未發現乙方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不計利息返還_____元。違章曝光押金于租賃期滿后15日內,甲方未發現乙方因交通違章曝光的,不計利息全額返還。
第八條、租金和相關費用結算的基本幣種為人民幣。如結算時使用其他幣種的。統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當日的掛牌匯率換算為人民幣結算。
第三章:車輛交接
第九條、車輛交接須在甲方指定的營業地點和營業時間內進行,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車輛租賃時,甲方應保證車輛狀況良好和隨車設施完好,并將租賃車輛的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告知乙方,乙方應認真了解掌握租賃車輛的性能操作方法和主要事項,并有保持車輛狀況良好的隨車設施完好的責任。在車輛交接時,甲乙雙方應認真檢查車輛狀況及隨車證件,如實填寫《租賃車輛交接單》交接完畢簽字確認。
第四章:違章曝光,交通事故及保險
第十一條、由于乙方原因致租賃車輛被公安交通等管理部門暫扣給予違章曝光和扣押證件罰款等處罰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租賃車輛交通違章曝光后甲方應主動通知乙方,協同乙方處理車輛交通違章事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租賃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證照遺失等,乙方應于24小時內通知甲方,并承擔由此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損失。乙方應賠償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不足部分的損失。甲方得知事故發生后,應及時向有關保險公司報案,積極協助乙方減輕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甲方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甲方應辦理租賃車輛的交強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不計免賠險和國家強制性保險。乙方如需甲方投保租賃車輛相關的其他險種,應承擔該險種的費用,甲方負責辦理出險后向保險公司索賠的相關手續。因甲方未及時辦理前款保險手續等原因導致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的,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四條、在租賃期間,由于乙方責任租賃車輛發生碰撞等交通事故:
1、由于承租方責任導致的理賠行為,需負擔車輛實際損失1500元(含)以內(購買不計免賠險后除外)、保險公司拒賠/免賠的部分及由此產生的第二年保費上浮的部分(本年度保費的10%);
2、加速車輛折舊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按照事故損失金額和車輛維修金額總數的20%作為承擔車輛加速折舊費用。(僅適用于事故損失金額和車輛維修金額的總數大于五千元時)。
3、由于承租方(酒駕、醉駕、毒駕)等危險方式駕駛造成的第三方和甲方的全部損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擔。
第十五條租賃期間發生車輛被盜或其它形式的滅失,乙方必須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乙方應承擔車輛滅失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及保險公司拒賠/免賠的部分。
第五章: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收取租金和相關費用
2、存在下列情況時有權收回租賃車輛,并由乙方賠償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
A、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B、乙方拖欠應付給甲方的租金和相關費用。
C、乙方擅自贈予,轉讓,轉租,質押租賃車輛以及其它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D、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其它有損公共利益或它人利益的活動。
3、在不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了解租賃承包車輛的狀況及使用情況。
4、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地點向乙方提供設備齊全技術狀況良好隨車證照齊全有效的租賃車輛。
5、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
6、及時答復乙方提出車輛使用維護方面的技術性等問題。
7、負責對租賃車輛在北京主城區范圍(五環)內非人為因素導致的故障進行救濟。
8、協助乙方處理發生在租賃期間的交通事故和其它事故,負責出險車輛的索賠事宜,乙方應賠償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不足部分。
9、負責向保險公司為租賃車輛進行必要的投保。
10、負責車輛的正常保養和年檢。費用由甲方支付。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享有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辦理租賃手續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資信證明。
3、乙方名稱住址聯系電話等發生變更的,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未及時通知的承擔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
4、租賃期間內租賃車輛發生各類機械故障或車輛損壞事故的,須到甲方制定的修理廠進行維修,不得擅自維修或到非甲方指定的修理廠維修。由于任意一方責任造成的機件故障,損壞的,修理費由任意一方承擔。
5、妥善保管車輛的證件牌照等,定期檢查機油剎車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等,定期檢查車輛設施,若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甲方。
6、租賃車輛如需添加油品,必須使用該車輛生產廠家允許使用的油品。
7、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拆卸租賃車輛上的設備儀器和零件,乙方必須保留租賃車輛的甲方特征標志,不得擅自摘除涂改和破壞。
8、乙方不得擅自贈予,轉讓,轉租,抵押,質押租賃車輛以及有其它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9、不得將租賃車輛進行一下活動:用作教練車,參加競賽,做抗震抗壓等測試以及其它有破壞性的駕駛或實驗,不得利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質的客貨運輸,不得超載人和物,不得運送易燃易爆腐蝕物品,不準酒后駕車,不準違反國家有關運輸管理規定。
10、不準將租賃車輛進行違法活動,不準利用租賃車輛從事其它有損公共利益或它人利益的活動。
1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應付給甲方的租金和相關費用超過72小時。
12、車輛發生緊急故障或異常時,應立即停車并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系。
13、在不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況下配合甲方維護保養。
14、乙方還車時應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經檢驗有刮擦碰撞等情況的,應按修理行業收費標準賠償損失,并承擔甲方在維修期間的租金損失。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在租賃期內正常使用和租賃車輛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由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條、甲方違反第十六條5、6、9、10款規定的,經乙方提示后仍未履行義務的,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向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二十條、乙方違反合同第十七條2、4、7、8、9、10、11款的,甲方有權隨時單方面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并向甲方賠償由此受到的經濟損失以及支付合同期內的剩余所有租金,已收取的全部款項不予退回并不承擔因收車對乙方產生的所有損失。
第二十一條、甲方或者乙方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應向對方支付__元作為違約金。
第七章合同變更,解除合同,糾紛的解決
第二十二條、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糾紛時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四條、擔保人和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經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各執一份。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共享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二、甲方義務:
1、負擔出租車輛的保險費、車船使用稅、年度檢驗、車輛丟失車輛現值損失。
2、向乙方提供不低于一級技術狀況的車輛,并提供齊全的行駛證件。
3、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務,具體辦法執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規定。注:五環內24小時免費救援。
(1)接到救援電話后視救援地點遠近2——4小時到達現場場。
(2)如故障2小時可以排除的現場排出故障,如2小時不能排除的安排同檔次車型替換。
(3)救援內容不含更換輪胎、忘帶鑰匙、鑰匙忘在車內。如確實需要救援五環內按每次100元收費。
4、負有對事故車輛及丟失車輛直接向保險公司理賠的責任。
5、協助乙方對交通事故的處理。
6、租賃前,甲方除了要保證車輛的發動機、儀表盤等技術狀況良好外,還需保證車輛隨車物件配備齊全,車內應該備有隨車工具、備胎、滅火器、防盜裝置等。
7、甲方負責車輛正常上路行駛一切手續辦理及費用、并承但車輛六種主險的費用(車損險、劃痕險、玻璃破碎險、不計免賠、三者20萬、司乘險2萬)。
8、承擔不低于7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9、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10、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擁有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四、乙方義務:
1、如實向甲方提供身份證、戶口本、駕駛執照。或營業執照、代碼證等身份證明。
2、按合同約定繳納租金。
3、自行加注燃油料,且必須加注與車輛使用說明牌號一致的燃油料,(97#油料)。
4、按車輛使用說明對車輛進行日常的檢查、保養,特別對機油、剎車油、冷卻液、電解液、輪胎氣壓的檢查,對制動、轉向、燈光、刮水器、喇叭性能的監控。如發現異常,通知甲方后應即刻去4S店進行維修及保養。
5、乙方承擔租賃車輛使用期內的車輛保養費用。保養地點按車輛購車地點4S店為準。或乙方就近的4S。
6、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將所租車輛轉租、轉讓、轉借、轉賣、抵押、質押、典當。如有上述情況發生甲方將追究乙方法律責任、經濟責任。
7、禁止私自更換、拆卸車輛的零部件、附件和設備裝置及甲方所設的標志鉛封等物。
8、乙方指定駕駛員須是駕駛技術熟練,路況熟悉、責任心強、駕齡不低于1年者。
9、承擔不高于30%的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保費上浮損失;承擔因交通肇事引發的其它責任。
10、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五、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六、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七、甲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
3、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八、乙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養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1%交納滯納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3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5)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的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6)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7)未協助甲租方按時參加車輛年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8)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9)租賃車輛不按車輛技術要求定期維護保養或不到指定的4S店維護保養的。注:收回的車輛按第八款第2條執行。
(10)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提交給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九、車輛事故及丟失的賠償:
1、保險條款以保險公司的解釋為準;
2、乙方發生交通事故、車輛丟失等,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理賠。
3、承租期間如出現交通事故或車輛丟失,乙方除應即刻向有關部門報案外,還應在一小時內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前往現場協助處理,并同時提供全部相關證明,作為甲方向保險公司報案理賠的根據,如因乙方延誤,超出保險公司報案期限或者乙方提供的證明不夠理賠條件,其所有損失(含租金)全部由乙方向甲方賠付;
4、乙方發生交通事故,其原因超出保險理賠范圍的,全部損失由乙方向甲方賠付,同時租金照付。
5、如乙方負事故全責,事故處理期間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其中包括甲方協助處理事故所支付的費用和保險公司賠償部分款額的先行墊付款。
7、如乙方負事故全責,在事故未處理完畢、車輛未修復時,乙方仍須按天或月交納租車費用。
8、交通部門和保險公司對事故結案后的乙方墊付金由甲方負責退還乙方,但免賠和不予賠償部分均由乙方承擔。
9、乙方負事故全責的、車輛維修期間甲方可以提供替換車輛,替換車輛租金另計,并且承擔事故造成車輛現值的損失及保費費率上浮損失。保險公司定損修復車輛費用在伍仟元以內的、現值損失按實際修車費用的20%賠付甲方。保險公司定損修復車輛費用在伍仟元以上的、現值損失按實際修車費用的30%賠付甲方。
10、乙方無責的事故車輛維修期間、甲方免費提供替換車輛,不承擔車輛貶值費用。
十、甲方投保險種及保險責任如下:
十一、特別約定:
1、車輛每累計行駛一萬公里時進行定期強制保養,甲方將向月租或年租的乙方進行電話查詢車輛累計行駛里程,乙方應及時回復,以便甲方提醒乙方進行車輛強保。
注:每次車輛保養時超過24小時甲方提供替換車輛。
2、車輛年租60000萬公里累計計算。如超出公里按每公里2元計算,另外收取。
3、還車后暫扣交通違章罰款500元,30日后經網絡查詢無違章如數退還;
4、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樣法律效應。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方雙方協商解決,可作為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共享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4
導讀: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乙方(承租人):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經...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車期限
甲方將_________牌汽車壹輛,車牌號碼_________,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還回,租賃期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需要續租車輛,以實際還車日期為本合同終止日期。
第二條 租金、押金標準及交納期限:
1、每天(月)租金_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支票(_________)現金(_________),乙方接收車輛時向出租方付清。
2、乙方接收車輛時向出租方預交車輛押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支票(_________)現金(_________)。
3、乙方租期在一個月以上的,每月按合同簽訂日期向甲方預付下月租金;如未按期交付,收取滯納金200元;如長期拖欠,以每10日為計算單位,加倍收取滯納金。乙方應按合同簽訂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如提前還車,預付租金余款不予退還。
4、乙方所租車輛,每天(24小時)行駛不得超過2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按規定加收超駛費,超駛費的收取根據車型而定(后附明細及標準)。租賃時間超出合同所簽定時間,4小時以內按半天計算,4小時以上按全天計算。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乙方提供車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2、負責辦理乙方租賃車輛的車損險、車輛的第三者責任險、車輛盜搶險。
3、負責乙方所租賃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4、應協助乙方處理車輛在租賃期間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和其它事故。
5、車輛發生故障,甲方提供_________區_________路內免費救援。
6、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戶信譽實施監督。
7、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享有其它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間,乙方應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合法妥善安全使用車輛,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乙方自行承擔責任,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間,乙方應每天負責對車輛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等作常規檢查,發現問題請及時與甲方聯系。如因乙方疏忽未作上述常規檢查造成車輛嚴重損壞及發生交通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如確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先取得出租方的許可。
3、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改裝,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不得將車輛交付與本合同不符的單位和個人使用,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以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4、在租賃期間,乙方承擔車輛租賃期的燃油費(須使用93#以上無鉛汽油)、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包括燈泡、輪胎、門鎖、收音機以及因客戶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失等)和車輛被盜后保險公司賠付后的不足部分及其它費用。
5、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報告交通管理部門并通知甲方報保險公司,乙方先期支付由于交通事故所發生的人員傷亡醫療和相關費用以及車輛的維修費用(乙方不得自行修理車輛),后將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裁決證明及種種有關的證明票據交于甲方,甲方據此向保險機關辦理定損事宜,如果保險公司不能包賠所有損失,乙方必須承擔之間差額。由于交通違章事故造成租賃車輛扣押及維修期間,乙方除租金外必須按照租賃車輛累計租賃總金額60%支付甲方停駛租金。因乙方使用車輛發生傷亡事故全部由乙方或擔保人承擔。乙方在租賃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損失,乙方應負擔車輛損失之日起至甲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6、在租賃期間,發生保險事故,車輛停止計算租賃費用后,如租期未滿且乙方向甲方指定修理廠交付了定額的20%車損金后,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替換車,替換車不保證與原租車輛為同種車輛,如遇法定節假日,甲方不能保證及時提供替換車。
7、保險公司險種賠償之外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僅就乙方或甲方書面允許的駕駛人員發生的保險索賠事宜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8、在租賃期間,車輛發生碰撞事故,乙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于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20%,如乙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乙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并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
9、在租賃期間,乙方車輛如需駕離_________(地區),甲方提供必要證件,三日起租。
10、在租賃期間,如發生牌照丟失或損毀造成車輛不能繼續使用,乙方除及時協助甲方辦理補領手續外,還應在合同終止之前向甲方交納補領牌照期間的租金和驗車費換牌費350元。在租賃期間,如發生行駛證丟失或損毀造成車輛不能繼續使用,乙方除及時協助甲方辦理補領手續外,還應在合同終止前向甲方交納補領行駛證所用費用及罰金共計人民幣1000元整。
11、在租賃期間,車輛正常行駛中發生異常情況有可能造成車輛損壞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將車送回本公司檢查,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乙方在租車期間不能隨意拆除、更換汽車配件,一經發現,將根據情節輕重進行處罰,所使用車輛按4s店修理金額全額賠付,與保險無關。
12、乙方在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或人為碰撞,交通管理部門不予受理或保險不理賠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支付,還需對甲方的車輛加速折舊進行補償(按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用的20%)。
13、乙方在租車期滿后把所租車輛還回公司,辦理還車事宜。在十五個工作日后,如查詢無違章后退還押金總額。如有違章甲方通知乙方處理違章事宜,乙方出據交通違章罰款單據到甲方處退還押金。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賠償乙方受到的損失。
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賠償甲方受到的損失,還應承擔自身損失部分。
第六條 糾紛解決方式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一式兩份,各持正本一份。《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交接單》、《租賃車輛價格表》為本合同組成部分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天通知對方。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
擔保人(簽章):_________ 擔保人(簽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2)
周記
共享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
承租方(乙方)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 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閩-----車架號為------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并且告知車況,乙方 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留復印件備存。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標準由雙方約定。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 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 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 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于從事非法活動,否則 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回收車輛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 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特別約定:如還車一周后無違章記錄,押金如數奉還,否則,有甲方多退少補。 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 注意事項:一天 24 小時,一個月計 30 天;超時,超公里需要另外計費;超過 3 個小時計半天,超過 6 個小時計一天;還車時油量必須同交車是一致,否則需另 補油費。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雙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電話:
簽訂時間:
乙方:電話:
簽訂時間:
共享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___汽車租賃公司
承租方:___
出租方與承租方根據平等互利、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汽車租賃合同,條款如下:
一、承租方租用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五輛,限于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二、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擔方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修復期照收租金。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金,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元錢的違約金。
三、租用期定為1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金與費用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計算,不足1個月按1個月收費。
五、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七、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共享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按照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承租方因工作需要租用出租方汽車叁輛作為交通工具,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形成以下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車的.基本情況:
號牌號碼:_____________
車輛類型:_____________
所有人:_____________
所有人地址:_____________
車輛保險情況:_____________
二、租賃價格及結算方式:
乙方租賃甲方每一輛汽車的價格為¥5800元/月,租金累計為:陸拾貳萬陸仟肆佰元整元整(小寫:¥626400)乙方按照年度方式支付給甲方租金,第一年支付40%貳拾伍萬零伍佰陸拾元整(小寫:¥250560),第二年和第三年均支付30%壹拾捌萬柒仟玖佰貳拾元整(小寫:¥187920 )每年10月16日結算一次。結算時由出租方出據正式發票。
三、租賃期限:
租車日期自_____________年10月16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10月15日止。
四、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1、因乙方租用所產生租用車輛的路、橋通行費、停車費、車輛的燃油費,違章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2、按規定支付甲方租車費且配合甲方完成車輛年檢;
3、乙方租賃期間調度公司駕駛員日常駕駛工作,保證行車安全,并做好乘車人員的上、下車管理。
4、除以上1、2、條款所列的費用外,其它一切與租用車輛所發生的費用均與承租方無關。
5、乙方駕駛員應愛護車輛,了解車輛性能和操作方法,每日檢查車輛的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等,發現問題立即按照4S店要求補充更正使車輛符合隨車手冊規定的要求再使用。
6、嚴禁酒后駕駛,嚴禁車用車輛從事違法活動,嚴禁車輛參加競賽及測試使用,嚴禁用于營利性質的運輸,嚴禁運送違禁物品否則甲方不負責后果。
7、乙方駕駛員必須取得持有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否則甲方不負責后果。
8、乙方在用車期滿,應完好無缺的將車輛交給甲方,不得損壞車輛或者更換車輛零部件。
9、車輛在租期內丟失,在保險公司賠償前,租賃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車輛按時年審,性能能夠滿足乙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隨車工具和各項證件附件齊全有效;
2、甲方必須購買車輛保險(車輛意外險、三者險、車上人險)及交強險、且在有效期以內(附保險單);
3、甲方按時繳納各項規費,保證乙方能正常用車;
4、甲方按車輛4S店保養規定、按時保養車輛,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
7、甲方車輛發生故障時,甲方必須立即修理,甲方每月給乙方1—2天修車保養時間;
8、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9、對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10、甲方協助乙方處理發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六、如出租方未及時購買相關規費或年審,則可視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擔。
七、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
八、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雙方共同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根據事實情況予以補充附件。
承租方:_____________(蓋章)出租方: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共享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車輛及駕駛員
甲方租用乙方的車型為:_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為該車輛駕駛人。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
租期為______個月,到期后如甲方需續租,該協議條款可繼續有效。租金每天_________元(含駕駛員報酬),憑正規票據按季度支付,先租用后支付。若租期滿一年甲方仍需租用,租期、租金雙方另行商定。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承擔車輛租賃期內的油費、過路費和停車費。保險和維修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責任,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3、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4、甲方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應享有的權利。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車輛的使用權歸甲方。
2、乙方在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車輛在租賃期內正常使用時應處于良好的狀態,保持車容整潔。需保養維修或臨時他用時,應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后方可。
4、乙方在租賃期內服從甲方管理,車輛每天使用時間由甲方確定。
5、車輛在租賃期內不得將車輛交給其他人員駕駛,發現一次,扣除一個月的租金。
6、車輛在租賃期內需有乘座人員保險,如沒有保險,乘座人員發生傷亡,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五、其它
1、因車輛狀況原因或不服從甲方管理,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有關合同的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出起訴。
3、本協議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共享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9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擔保人: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租賃甲方小客車購置指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保證擁有的北京市小客車購車指標具有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并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整個車輛購買、登記、保險等所有相關手續。
二、 甲方同意將其現有小客車購置指標(下稱該指標)租賃給乙方使用,租期自,年度租金為:,乙方的付款方式為:一次性支付一年度租賃費用,待協議簽訂后,乙方一次性將一年度租賃費用用現金支付給甲方。
三、 該購車指標申請人(甲方)姓名: ,
身份證號為:
申請編碼為:。
四、該指標所購致車輛詳細信息見行駛證復印件。購置該車的出資方為乙方,出資方式為乙方全額出資(或貸款)。雖然該車輛購買后在甲方名下,但雙方一致確認:該車輛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均屬于乙方,甲方保證其個人及其利害關系人不得對此車輛主張任何權利,附加任何義務。
五、 乙方在租賃甲方北京市小客車購車指標時間內不得將該車出租或出售,如果在租賃期間內出租或出售此協議立即終止,甲方有權收回指標。
六、 租賃期間若甲乙雙方更換聯系方式及住址第一時間告知對方。
七、乙方承諾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違章、交通事故、保養、維修等一切費用及因該車使用過程中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租用期間該車輛如發生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甲方對該車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車輛違章罰款、車船使用稅、事故糾紛賠償、車輛的損毀、失竊及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糾紛、押車抵債、肇事逃逸等)。所有費用票據歸乙方保管所有。
八、若在租賃期內,該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本協議第七條所涉及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維修等),乙方應積極處理。乙方妥善處理后,保險索賠的一切收益歸乙方所有。若因乙方態度消極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九、 簽訂協議后,乙方應繼續參與搖號,并將每月搖號結果告知甲方。
十、當乙方或其親友通過搖號獲取小客車指標后,應優先使用在本協議內車輛上。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本協議內車輛的過戶手續,及時將車輛過戶到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員名下。過戶產生的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因甲方不配合乙方辦理過戶手續而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十一、車輛過戶后,甲乙雙方應對指標租賃費用進行核算,多退少補,甲方向乙方收取的租賃費用按月計算,未滿一個月的部分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未實際發生租賃關系的預付租金,甲方應全數退還給乙方,退款按照日租金為人民幣每天退還。
十二、合同期內如有一方向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不管因何原因,雙方經協商終止合同前需確認,在本指標下所購車輛無任何事故糾紛、法律糾紛及相關費用(如:車輛違章罰款、車船使用稅、事故糾紛賠償、車輛的損毀、失竊及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糾紛、押車抵債、肇事逃逸等)。
十三、待甲乙雙方對租賃費用進行結算完畢后,乙方將車牌的全部資料歸還甲方(如小客車配置指標確認通知書等)。本協議到期后乙方及其家屬仍未獲得購車指標甲方有優先續租的權利,租金經雙方友好協商并參考當時市場行情而定。
十四、 在協議期內乙方未取得小客車購置指標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該指標。
十五、 租賃期間乙方必須將該車最少上四項主險或全險,若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此協議立即終止。
十六、 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及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 本協議自乙方取得小客車指標,并完成本協議內車輛從甲方到乙方的過戶且雙方結清賬務后自動終止。
3、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傳真機復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 乙方用該指標所購置汽車的行駛證復印件、甲乙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 乙方用該指標所購置汽車的行駛證復印件、甲乙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本協議及相關租賃事宜經雙方認可的擔保人見證,租賃及協議終止過程中如有疑問可由擔保人從中調解。擔保人本著方便甲乙雙方的目的,保證不從本租賃過程中獲取任何財物,且不承擔任何費用及法律責任。
二十、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經友好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雙方發生糾紛,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 方: 電話:
身份證號: 日期:乙 方: 電話:
身份證號: 日期:
擔保人 : 電話:
身份證號: 日期:
共享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在建成都地鐵十號線五標金花站和線上檢修庫,為了提高施工效率,混凝土的澆筑決定采用臨租混泥土汽車泵泵送,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各種型號的混凝土泵車供其租用,為明確甲、乙雙方在租賃過程中的責任、權力和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本著團結協作,平等互利、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和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混凝土汽車泵租賃單價、結算及支付方式
1、混凝土汽車泵泵送臨租綜合單價22元m(37—60m泵車),(以甲方實際澆筑混凝土方量為準);單次澆筑混凝土方量不足80 m按80m計算。此單價為綜合單價(包含操作人員工資、稅票、油料、機械設備的日常維修、大修、進出場等費用)
2、柴油車載泵泵送臨租綜合單價18元m單次泵送方量不足100 m按100 m計算,此單價為綜合單價(包含操作人員工資、稅票、油料、機械設備的日常維修、大修、進出場等費用)
3、計量:甲方現場負責人根據實際使用方量情況給乙方簽認泵送方量,乙方在每月的20日前將簽認單匯總到甲方物設部門,經甲乙雙方確認后報甲方財務辦理付款手續,甲方按照本條1。 2。泵送機械的種類單價進行計量結算。
4、付款方式:乙方每月20日前發生的方量、費用整理匯總,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后作為計費依據。并按甲方要求開具結算金額的有效發票。在次月1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結算款額。
二、混凝土汽車泵租賃期限
為不定期租賃,根據甲方施工實際情況而定,合同簽訂后,在乙方滿足甲方的服務條件的情況下,優先考慮使用乙方泵車,在乙方車輛未能滿足甲方泵送要求時,甲方可向第三方租用其他車輛。
三、甲方責任:
1、甲方根據工程的施工進度實際情況,負責向乙方提供混凝土汽車泵需求計劃。
2、每次需要混凝土汽車泵時,由甲方物資部門指定專人負責提前12小時電話通知乙方。
3、甲方應做好混凝土澆筑前的準備工作,提供適當的作業場地和泵車清洗用水,保證道路暢通及作業現場照明良好。
4、甲方施工范圍內需要混凝土汽車泵澆筑混凝土時,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所需要的泵車型號。
5、審核乙方各種證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本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
四、乙方責任:
1、向甲方提供符合本項目要求的各種證件的復印件及所需資料,并保證其真實性和合法性。
2、加強混凝土汽車泵駕駛人員及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作業安全。
3、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無條件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規范操作,確保工作質量,滿足甲方進度要求。當甲方的安排與乙方的安全操作規程相矛盾,危及到泵車或人員的安全時,乙方有權拒絕施工。
4、乙方不得書面使用甲方企業名稱及項目名稱,對外進行非法經濟活動。
5、根據甲乙雙方約定的時間,按時將混凝土汽車泵及操作人員送至甲方施工現場。
6、乙方負責泵管的安裝、混凝土的澆筑、泵車的清潔、保管、主輔油、操作人員工資、設備的保險費等全部費用,在車輛離開施工現場時,必須對車輛進行相應的清洗,保證道路的干凈整潔。
7、乙方必須保證出租的混凝土汽車泵性能良好,隨機攜帶必要的配件。當泵車發生故障,無法及時修復時,乙方保證2小時內調換一臺滿足要求性能良好的混凝土汽車泵。
8、乙方操作人員須持證上崗,租賃期間須服從甲方的`調度、指揮、嚴格按照機械安全操作規程操作,混凝土汽車泵因乙方責任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及其他相關責任。
9、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條款,不得擅自更變及解除合同,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五、違約責任及爭議處理
違約:
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依據本合同條款向乙方支付租賃費用超過15個工作日,經甲、乙雙方協商后三個工作日內未能解決,乙方有權停止后續混凝土汽車泵租賃,待欠款結清后,再繼續履行合同;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
2、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提供的混凝土汽車泵及操作人員不能滿足甲方需要,經甲方提出更換設備及人員通知單后,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更換合格的設備及操作人員,滿足甲方工程需要;
2)當泵車發生故障,無法及時修復時,乙方應保證2小時內調換一臺同型號性能良好的混凝土汽車泵,以保證甲方施工的順利進行。
3)乙方設備及人員不能滿足甲方施工需要,經更換后仍不能滿足,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爭議的解決:
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采用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爭議:
1)向工程所在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資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2)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不可抗力引起雙方合同無法履行。
六、其他
1、為了保證工程混凝土的順利澆筑,預防乙方不能按時供應混凝土汽車泵,出于減少雙方經濟損失的目的,甲方有必要聯系第三方混凝土汽車泵租賃單位。乙方不能按時提供混凝土汽車泵時,甲方有權選擇第三方提供混凝土汽車泵。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處理。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和蓋章后生效,全部租賃費用結清后自動失效。
4、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共享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租賃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租賃車輛檢驗報告》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和《汽車租賃結算單》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狀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后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汽車租賃合同范本。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在車輛租賃期限結束后拖欠還車。
在以上狀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職責。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帶給技術狀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狀況及客戶信譽實施監控。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于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汽車租賃合同范本。
2、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在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足額交納抵押金并以現金方式全額繳納租金;如使用銀行信用卡消費,則需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應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
4、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5、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職責及經濟損失。
7、承租方務必承擔由于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8、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抵押條款
1、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于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余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帶給駕駛人員,承租方不用交納押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帶給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賃登記表》。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帶給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貼合《汽車租賃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____個月)的車輛租金的____%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于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____%,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務必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并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職責。
七、違約職責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____%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____%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____%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賃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務必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__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由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檢驗報告》、《汽車租賃結算單》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享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租賃期內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相關條款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 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由于承租方未及時通知出租方、保險公司、交通管理部門造成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全部車輛現值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4. 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5.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6.合同到期,承租方結清全部租賃款后,根據合同約定,出租方按照承租方意愿:
⑴收回租賃車輛,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剩余押金歸還承租方。
⑵以承租方支付的押金款沖抵購車款,將車輛過戶給承租方或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出租方協助承租方辦理過戶手續,過戶手續費由承租方負擔。如過戶時須提供占地證明等手續,由承租方自行解決。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 租賃期內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 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4. 合同到期,承租方結清全部租賃款后,承租方可以選擇退還車輛或以支付的押金款沖抵購車款,購買車輛。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證、身份證、戶口簿、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等身份證明資料。
2.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約定費用。
3. 按車輛性能要求、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 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輛年檢及維修保養。
6. 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7.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保險公司等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由于承租方未及時通知出租方、保險公司、公安及交通管理部門,造成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車輛現值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8. 承擔不高于2%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由于承租方未及時通知出租方、保險公司、交通管理部門造成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車輛現值損失由承租方承擔,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9. 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第五條 租賃車輛狀況
出租方提供的租賃車輛為 。車號 ,顏色 ,發動機號碼 ,車輛識別號碼 。
第六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 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至 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共計 _______月。
第七條 租金、押金及違章保證金約定
1.單車車輛租賃價格為人民幣¥ _______元/月,租金合計人民幣 _______元整 。
2.承租方應于本合同簽定之日,支付抵押金 _______元整,及違章保證金 _______元整。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叁個月,經交通管理部門確認該租賃車輛在履行合同期內沒有未處理交通違法行為,出租方應將違章保證金全額退還承租方。
5.租金采用預付費方式,租金按 支付。根據承租方情況,每 支付租金日期最遲不得超過 。
6.租金、押金及違章保障金一經商定,不隨國家政策及市場變化而變動,雙方必須嚴格按合同規定執行。
第八條:租賃汽車質量問題的處理(特指在汽車生產廠家承諾的索賠期內車輛)
租賃汽車質量問題應由出租方負責向廠家索賠。索賠過程承租方有權參加。超出廠家規定索賠期限和項目,與出租方無關。
承租方無權以租賃汽車存在質量問題為由解除本合同,承租方應自行解決索賠期后和索賠范圍之外的質量責任。
第九條 保險約定
1.出租方負責在本合同簽署之日為車輛投保,被保險人為出租方。險種必須為第三者(2萬元以上)、車損險、盜搶險、不計免賠險,并使之在合同履行完畢之前持續有效,保險費用由承租方承擔。保單復印件交承租方。
2.租賃車輛在履行合同期內發生交通事故及其他原因造成車輛損失,車輛損失保險公司理賠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擔。
3.雙方商定,在履行合同期內所有國家規定的車主負責制中,車主應承擔的所有責任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并承諾保證承擔全部車主責任。
4. 在履行合同期內,與本合同指定車輛有關的任何違規、交通違法及肇事行為,均由承租方承擔全部損失(含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車輛損失)及全部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于車主責任、駕駛員責任以及相關的所有民事賠償責任),造成出租方損失的,承租方須賠償出租方所有損失(合同預期利益損失包括在內)。
5.在履行合同期內,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原因造成車輛及人員傷害等損失,由承租方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費用及責任。
6.在車輛產權未過戶到承租方或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期間,車輛發生被盜、滅失情況,由承租方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費用,出租方不再返還已收取的租金及押金,承租方須在上述情況發生后兩日內結清全部的租金。
7.由于事故處理、車輛維修/保養/車檢、車輛被扣等原因造成的,任何承租方未使用租買汽車的期間的租金照付,不得扣除。
8.在租金全部結清前,租賃車輛若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經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定損后),使承租車輛無法繼續使用,出租方不再返還已收取的租金,承租方須在保險公司定損后兩日內結清全部租金,車輛殘值歸承租方所有。
第十條:車輛的保養、修理
1.在合同履行期間,承租方應對租賃車輛按國家有關技術規定進行定期保養和檢修,以保證其良好的運行車況及承租方使用的安全性。
2.承租方須保證其駕駛員有證按章駕駛。
3.承租方對租賃車輛承擔保管責任。
第十一條:違反合同的處理
1.如承租方未按時支付租金或未按合同規定履行義務時,出租方有權收回車輛、解除合同并采取下列措施:
A 要求承租方即時付清租金余額及一切應付款項。
B 從抵押金中扣除或由承租方支付相當于未履行合同部分租金的2%的違約金。
2.當承租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支付應付的租金時,出租方除有權采取上述前款規定的所有措施外,有權按應付租金12‰的標準,每日向承租方收取滯納金。滯納金將從承租方支付抵押金或每次交付的租金中先行扣抵,直至承租方向出租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滯納金為止。
3.租賃車輛過戶到承租方名下前,租賃車輛所有權屬于出租方,不得作為承租方財產列入破產清算范圍。承租方在租賃車輛過戶到承租方名下前,不得將租賃車輛抵押、出售、還債、出資或作其他處分行為(除非承租方已結清所有租金及一切應付款項)。承租方不得將租賃車輛用于非法行為。
4.在車輛產權未過戶到承租方或在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出租方原因未及時對車輛進行年檢、交納保險、車船使用稅而給承租方造成的罰款或損失由出租方承擔。由于承租方原因造成本條所述損失,承租方自行承擔,承租方有提醒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的義務。
第十二條:
合同到期后,承租方未結清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的,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解除合同,并有權采取第十一條之第1款和第2款規定的所有措施。承租方無權對租賃車輛主張任何權利。
出租方如辦理過戶與上級公司資產管理規定相沖突,承租方允許推延過戶期限一年。期間該車按國家規定應交納的各種稅費、保險費等費用由承租方支付,出租方代為辦理。
出租方可根據承租方要求將車輛過戶至承租方或由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
辦理過戶時,全部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租賃車輛延期過戶的,承租方應繼續向出租方交納保險費、驗車費、車船使用稅及代管費等相關費用并繼續對車輛使用期間引發的各種責任及造成的各種損失負全部責任。同時承租方按出租方規定政策就車輛代管的事宜簽訂相關協議。
第十三條:合同的修改及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須由合同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生效。在履行合同期間如發生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當事人均有權向太原市本地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合同及附則
1.本合同執行中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書正本一式持叁份,甲方持貳份,乙方持一份。
3.本合同在 簽訂。
第十三條:特別約定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辦人(簽字):____________委托代辦人(簽字):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共享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1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為保證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合法權益,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達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租賃車輛名稱型號及牌號見附近一,車輛狀況見附近二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交納詳見附近一
第三條:出租方的權力和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交接車輛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
4、 如車輛屬于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承租方免費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5、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6、 不承擔租賃車輛租賃期內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7、 國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力及義務
1、 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2、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證、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企業代碼等證明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內容的真實性。
3、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4、 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5、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示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它物。
6、 協助出租方按規定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7、 協助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及車輛證件。
8、 保證租賃車輛由合同登記的駕駛駕駛。
9、 如需續租車輛,需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輸續租手續。
10、 輛牌照及有關證件,如有遺失,應承擔補費用及車輛由此停駛期間的租賃費用。
11、 應按合同規定的還車時間、地點,按時歸還承租車輛,且車況與《車輛檢驗交接單》登記無出入。若出現刮、蹭、劃痕等現象或證件不全,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用其它相應的費用。
12、 嚴禁承租車輛用于教練車使用;嚴禁用租賃車輛參加競賽;嚴禁裝載易燃、易爆、腐蝕性及在車中留下刺激性氣味的物品。
13、 不得使用承租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14、嚴禁利用承租車輛從事客、貨營運;且因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承租方承擔。
15、押金不得用于沖抵租金。
16、 承租方還車時需交納交通違章押金1000元,一個月后查詢無交通違章記錄退還。
第五條:車輛保險
1、 出租方為承租車提供的保險祥見隨車保險卡。承租方自愿買其它險種,費用由承租方自理。
2、 車輛在租賃期內如發生交通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和出租方。
3、 承租方發生交通事故車輛,必須送達甲方指定的修理廠定損及維修。
4、 承租方發生交通事故,根據事故定損費用,屬于保險公司賠付范圍的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它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要支付此事故總維修費用(以保險公司評估為準)30%的車輛損失加速折舊費;車輛事故、修理期間,租金照付。
第六條:違約責任
1、 凡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四條所列條款內容的行為,均視違約。
2、 違約金數額為車輛租賃押金。
3、 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3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
4、 承擔方逾期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還需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
第七條:擔保條款
擔保方(人)自愿為承租方租賃車輛提供擔保,就承租方履行本汽車租賃合同及附件承擔連帶責任,并保證所提供擔保資料內容真實有效。
第八條:合同效力及附件
1、 本合同各自方簽字后生效,簽字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承租人須知》、《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檢驗交接單》等作為本合同的織成部分,與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未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附件一、《汽車租賃登記表》
附件二、《車輛檢驗交接單》
附件三、《承租人須知》
出租方: 承租方: 擔保方:
電話: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地址: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蓋章: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共享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1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 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 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于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共享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15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原則,就車輛租賃及服務事項達成如下合同內容:
第一條甲方根據乙方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且非依賴甲方的技能,以租給乙方為目的,為乙方進行,協助乙方購買廠家生產的牌,型號,核定載重量為:噸;車牌號碼為:;發動機號為:;車架號為:;車輛顏色為:;汽車部,乙方應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該車輛。
具體購車事宜由乙方與供車方簽訂合同。因租賃車輛的質量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等問題發生爭議,甲方不承擔責任,由乙方直接與供車方協商或訴訟解決,與甲方無關。甲方幫助乙方辦理車輛入戶手續。
第二條營運線路及運輸貨物類型
第三條租賃期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租用金支付方式
1、甲方應自合同生效起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2、總租金共計幣費用及稅費)。分期付清,第一期付 元,應至 年 月 日前繳清;第二期付 年 月 元,應至 年 月 日前繳清,以此類推。
第五條產權歸屬
1、合同期間,在乙方未支付所有租金款項前,該車輛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期滿后,乙方付清上述全部租金及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稅費、保險費、過戶費)后,即可購得該車的原始基本產權,即該車的所有權歸乙方,其后因特殊情況需要轉讓、過戶時,甲方應給予配合,提供相關資料手續。但車輛的營運證照是交通部門發給甲方的合法營運證件,一切牌照屬甲方資產。
第五條甲方的權力、義務
1、合同期間,甲方負責車輛牌證年審等工作,費用由乙方負責。
2、甲方代為乙方租賃車輛辦理投保手續,其投保項目為:交強險、乘坐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自然險等,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在當年保期結束前一個月向甲方繳納下年度的保險費。
3、合同期間,如乙方租借管理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劫、被盜或其他原因導致車輛丟失或損壞時,甲方協助乙方報有關部門處理,并主導法律層面的對外關系,因乙方及車輛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4、如發現乙方利用車輛進行違法經營,甲方有權予以糾正制止,并追究由此產生的損失,乙方承擔因此而產生的經濟法律責任。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義務
1、乙方取得租賃車輛后,應妥善保管、使用該租賃車輛,并負責租賃車輛的維修義務,費用由乙方支付。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令、規章等各項法律法規,依法經營,自負盈虧。嚴禁利用車輛參與違法活動,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承租期內不得私自將該貨車他用,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按上述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款項,按月向甲方交納由甲方代辦的相關車輛規費款(包括保險費、運管費、車船稅等),由甲方統一辦理下一個月的'有關證照所需費用也可在運費中抵扣,否則甲方不予辦理。
5、司機遺失證件或發生交通事故(包括被竊、意外丟失,或因車輛使用原因被部門扣車扣證等)造成車輛停產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但如果因此給甲方帶來直接或間接損失,也由乙方承擔。
6、乙方與甲方是合作關系,如乙方聘用司機工作,須為司機購買社會保險和人身損害險,保障司機的權利,如因乙方沒有或不能履行此義務,因此產生的相關責任和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主張賠償,并從相關費用中扣減乙方應付的款項。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拖欠車輛租賃款,每逾期一天加收的滯納金,超過二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2、租賃期內,乙方占用、使用租賃車輛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害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因經營車輛需雇傭的人員(駕駛員、押運員等)在雇傭期間,如發生交通肇事,工傷事故,造成雇傭人員傷、殘、死亡等,一切經濟賠償均由乙方全額負擔,甲方不付任何經濟賠償責任。
4、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買賣、轉讓、抵押、出租租賃車輛,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租賃期內,如乙方買賣、轉讓、出租租賃車輛,必須經甲方同意。
5、如因發生交通事故不及時配合交警部門處理;拒付應付事故賠償款等,造成對甲方不利影響和損害,乙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如乙方不承擔或是無力履行責任,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收回車輛。
6、乙方不得避開甲方私自辦理行車證、照以及各種車規費手續,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其它危害后果者,其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7、乙方必須找一個或兩個擔保人,擔保人對乙方承擔法律連帶責任,擔保人的資格由甲方認可。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屬地提出訴訟,訴訟地為深圳市。
第七條:保密協議:本協議除司法或行政原因需要,雙方不能向無關的第三方(擔保人除外)透露部分或全部內容,否則違約方須向另一方賠償幣壹萬元整。
第九條其它事項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2、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起訴。
3、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達成補充協議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相同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擔保人各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代表人:聯系電話:身份證號:乙方身份證復印件:(附后)擔保人:
共享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簽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 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 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于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愿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并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 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 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____日以上(含____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后,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 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
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愿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于保險責任免除范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 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愿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愿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____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并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____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提出起訴。
出租方:深圳____________公司 承租方: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共享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17
出租方:_____
承租方: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頒布的《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車期限
甲方將_____牌車_____輛,車牌號碼_____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止收回,租賃期共_____年_____個月_____天_____時。
第二條、租金、定金標準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元,乙方于接收車輛時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車輛價格總額的_____%,即_____元,向甲方交保證定金,于接收車輛時付清。
3、乙方租車在三個月以上的,每月按簽訂合同規定日期向甲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向甲方交納租金的_____%的違約金。
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_____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_____元;超出_____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_____小時按全天計費。
第三條、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2、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
3、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4、租賃車在租賃期間,發生事故、應協助乙方處理事故。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乙方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并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租賃期間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甲方的許可。
3、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
4、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后保險公司付賠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
5、租賃高檔車時,應出具擔保人合法有效的擔保書。
6、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并承擔保險公司付賠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損失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
7、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系。并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
8、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_____%的違約金,逾期三天以上,未與甲方辦理續租手續的,甲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后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乙方受到的損失。
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第六條、糾紛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補充條款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_____天通知對方。
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4、本合同租賃期奪一年以上由甲方報送一份給運管部門備案。
5、本合同第一頁由甲方留存,第二頁四乙方留存,第三頁交道路運政管理部門備查。
出租方:_____(章)
承租方:_____(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共享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18
租車合同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一、車輛及費用
甲方租用乙方一輛,載人數為(不含司機),車輛由乙方當事人全面負責。每月租金為。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乙方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應有的權利。
4、甲方應提供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甲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乙方將所租車輛交付甲方。
6、甲方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7、甲方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甲方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9、甲方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或將車輛開至乙方指定維修廠,甲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愿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10、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都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協議到期后在雙方的同意的情況下,可續簽租車協議。
五、協議文本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并具法律責任。
承租方:出租方:
年月日
共享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19
出租方:汽車租賃公司
承租方:
出租方與承租方根據平等互利、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汽車租賃合同,條款如下:
一、承租方租用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五輛,限于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二、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擔方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修復期照收租金。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 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 用期間的租金,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元錢的違約金。
三、租用期定為1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 金與費用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計算,不足1個月按1 個月收費。
五、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 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七、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享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20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輛:
甲方租用乙方大客車5輛,車輛由乙方當事人全面負責。
二、出車時間及費用__年3月30日12時20分~15時30分;每輛車200元,當日結算。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1、出車事宜,由甲方負責統一合理調度安排。
2、乙方須遵守出車時間,按事先約定的時間待令派遣;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依照協商結果執行。
3、乙方應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車況合格、行車安全。
4、發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負責完全責任,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5、甲方在用車后,當日結算租金,足額兌現。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都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協議文本: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并具法律效力。
承租方:(簽章)出租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共享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21
甲方:
乙方:
一、租賃車輛牌照號碼:
車牌號:
車型:
顏色:
發動機號:
車架號:
二、合同內容:
1、租賃車輛由甲方購買,車輛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具有管理權和租賃車輛戶籍權。
2、甲方提供相關證件,負責辦理出租車輛入戶、營運、審驗、二級維護、保險等手續。
3、合同期限自月可順延。
4、乙方掛甲方戶籍經營,須向甲方交納營運期間保證金人民幣大寫元整,不計利息元整。
三、車輛的租賃及費用交納
1、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決定,本車輛租賃費用為每月人民幣大寫¥:元整。
2、乙方在合同簽定之日起,應向甲方交納第一個月的租賃費用共計人民幣大寫大寫¥:元整。乙方在合同期內每個月日之前向甲方交納當月租賃費用。甲方收到乙方交納的租金后應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或者收條。
3、若乙方拖欠甲方車輛租賃費用超過5日內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當月租賃費用,乙方應于扣除保證金15日內補齊拖欠的租賃費用,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保證金扣除乙方拖欠費用后剩余部分予以退還。
4、租賃車輛如有變賣、轉讓、更新,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后方可終止合同,甲方向乙方全額退還保證金。
5、乙方在車輛運營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慶陽市西峰區汽車出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章程辦事,依法接受甲方和有關業務部門的管理,如有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保證金扣除乙方拖欠費用和其它費用后予以退還。
6、乙方在車輛運營過程中,發生的大小炕通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包括車輛損失,以保險公司定損為準,報損后超出部分由乙方單方承擔,停運期間的租金照常支付,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并由乙方獨立承擔一切附帶民事責任。
7、乙方不得利用該租賃車輛進行違法活動,若乙方利用租賃車輛進行重大違法犯罪活動,則由乙方單獨承擔一切責任,包括刑事及民事責任。若由于乙方利用租賃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造成租賃車輛被相關部門扣留,則相關罰款由乙方單獨承擔,并向甲方全額支付停運期間車輛租費,若車輛被相關部門沒收,則乙方按照當時市場聚格對甲方進行賠償,停用期間租金照常支付。
8、乙方在運營期間不得私自轉讓或承租本車輛。
四、甲方的義務
1、甲方為乙方辦理駕駛員、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
2、甲方為乙方協助辦理交通事故及向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手續,以上所需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車輛停運期間甲方租費不減,租費由乙方向甲方予以照常交納。
3、甲方負責檢查乙方經營車輛的維護保養情況。
4、正常維修,元以內由乙方承擔,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義務:
1、愛惜租賃車輛,租賃期間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由于操作失誤造成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必須維護司的一切管理制度,服從公司車隊調度。在任何條件下都有責任道德保證公司客運、外事、搶險和大型會議用車。
3、乙方必須以“乘客至上,服務第一”的宗旨搞好運營工作,全心全意為乘客服務。
4、乙方嚴格執行公司規定的運營價格。
5、乙方必須參加公司組織的政治學習、業務學習。
6、乙方必須在運營、車管部門和公司規定的線路內進行運營。
六、違約處理辦法:
1、乙方在合同期內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全額歸甲方所有。
2、乙方延期交納車輛租賃費用,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扣回車輛,保證金不予退還。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簽訂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停止發行各自的責任和義務,否則一方有權解除或者終止違約方的合同。
2、補充事項: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擔保人一份。
八、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共享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2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一條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一臺五十鈴雙排小貨車及司機
一臺推土機及司機 (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自 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至 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 _______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后,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 _______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期限
1.乙方 每季度 支付甲方租金 _______元整。
費用合計:元
2.支付方式:乙方租金按季度支付一次。
3.支付時間:乙方每季度第一個月 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上季度的租金。
4.甲方應按支付時間出具租賃費稅務發票,甲方延遲出具發票時,支付時間順延。
第五條 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和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
2、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由此而引起的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未經出租方許可連續拖欠應付費用超過個工作日;
(3)承租方提供虛假情況有可能對出租方帶來損失的;
(4)從事其它有損車輛所有者合法權益的活動。
3、提供車輛應設備齊全、車輛狀況良好,相關證件齊全有效。
4、出租方提供的"五十鈴雙排小貨車"司機必須持有合格有效的《北京市機動車駕駛證》,且實際駕齡年以上;出租方提供的"推土機"司機必須持有合格有效的《北京市特種作業操作證》,且從事該工種年以上。
5、出租方承擔租用期間車輛的保險、車輛維修以及維護保養、車輛燃油等一切費用。
6、出租方負責交通安全的一切責任,承擔租用期間的一切風險、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車輛損失和人員傷害的一切費用。
7、出租方承擔租用期間車輛違章的一切責任。
8、出租方承擔租用期間所提供的司機的人身傷亡責任以及勞動保護和勞動報酬等費用。
9、出租方負責對所提供的司機適時進行交通法規、安全行車和安全作業的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司機的安全行車意識和安全作業意識。
10、出租方所提供的司機必須遵守承租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承租方的用車調派以及現場管理和指揮。
11、出租方不得將所提供的機動車交與承租方的人員以及非出租方所確認的人員駕駛或操作,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由出租方承擔。
12、出租方提供的車輛攜帶各類物品進出廠時,必須主動向門衛出示運輸貨物的有效證件,經確認后方可出廠。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按期如數交納所租機動車的使用費。
3、出租方所提供的`機動車不能滿足承租方的正常使用時,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及時更換同等檔次的機動車輛。
4、出租方提供的司機不服從承租方的調派、管理時,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調換司機,因調換司機造成的損失由出租方承擔。
5、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指使所租機動車從事違法活動,由此而引起的各種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六條 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后 _______日內,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和指定地點共同辦理車輛的租賃登記手續并移交相關的一切運營證照,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并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后,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并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 _______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于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余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4.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每延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月租金總額的 作為違約金。
5.甲方延遲交付租賃物或相關證照手續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應付租金總額的 作為違約金。
6.如甲方怠于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租賃物的,除甲方按規定履行上述義務外,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應付租金總額的 作為違約金。
第八條 不可抗力
1.由于法定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應在十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采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 _______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 _______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方延遲交付租賃物或相關證照手續超過 _______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6.乙方延期支付租金超過 _______日,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7.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1.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2.雙方均可以訴至 乙 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 通知
甲方聯系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聯系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 合同簽訂之日 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 頁,一式______份,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字人):______
時間: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時間: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共享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23
出租方: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
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牌汽車____輛(附車輛登記證)租給承租方使用。現雙方經友好協商后訂立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租用車輛狀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1、租用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2、租金及支付方式為: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用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2、不承擔租用車輛于租用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后,將所租用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為準。
5、 提供車輛應當適用,行駛證、養路費齊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于租用合同規定的租用時段擁有所租用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用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擔租用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路橋通過費用。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協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定金條款
1、承租方應于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定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于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將剩余定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定金抵作租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及險。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時,停止計算租用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車輛租金的10%。
七、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滿。
八、違約責任
1、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2、承租方應按雙方簽訂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用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10%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爭議解決方式
爭議的解決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由當地法院訴訟解決。
十一、合同生效
其他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共享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2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住址/地址: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住址/地址: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住址/地址:_____________
駕駛員:_____________
駕駛證編號:_____________
檔案編號: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車牌號:_____________
車型:____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____
燃料標號:_____________
租金標準:_____________
保證金:_____________
起租時間:_____________
應還時間:_____________
租期:_____________
限駛里程:_____________
超程費:_____________
超時費:_____________
預付租金: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
下次付款日期:_____________
合同變更記錄:_____________
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合同條款;本合同自簽訂之日(時)起生效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
年月日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
年月日_____________
保證方(簽章):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___市運輸管理局制定
20__年十二
共享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25
汽車租賃協議書
甲方:
乙方:肖興林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設備齊全、車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如下:
車輛品牌:寶馬,車牌號:貴DS7090, 車輛類型:SUV 車身顏色:白色
二、雙方約定,車輛租賃費用為3000元/月,合同簽訂后日之內一次性支付。
三、協議期限為1年: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0月1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甲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非質量問題導致的損壞且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損失,車輛在被水淹后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在租賃期間內配合乙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年檢。
(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實報實銷。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甲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甲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乙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 (1)甲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車輛轉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八、協議期滿,甲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簽訂時間: 年月 日
共享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26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_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于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愿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并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后,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愿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于保險責任免除范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愿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愿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并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共享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27
出租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以下各條款達成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租賃目標
甲方同意專門為乙方提供_________輛______________車租給乙方使用,并提供司機為乙方工作。
二、租期
租賃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如本合同到期,雙方同意續租,且除時間外的內容無變化時可自動順延有效。
三、租金及付款
1、租金為每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2、乙方在每月十號前用支票支付上月的費用,如乙方逾期十天未付,須按日加付其租金3%的滯納金。甲方在收到租金后,須在三天以內提供有效的,正式的發票。
四、甲方職責
1、甲方負責支付由本租賃合同所產生的各項政府稅收。
五、乙方職責
1、乙方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2、乙方應愛護車輛及其設備,如因使用不當導致損壞應照價賠償。
3、乙方不得利用包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六、其他
1、合同自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如甲方需解除此合同必須提前至少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在收取最后一個月租金后七日內退還乙方的預付押金。
2、本合同文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中文為準。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首先友好洽談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共享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28
承租單位(甲方):_____
出租人(乙方):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與義務,且保證租賃設備安全、有效地使用,經雙方協調,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______塔機一臺______高度米(有效高度)甲方承建的:____________工程使用,工程地點為:_____號,機械設備進場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份。
第二條:安裝相應扶墻,甲方應按說明或乙方書面材料書要求埋設附墻拉桿預埋件,并焊接扶墻耳板座(耳板座由乙方提供),甲方應提前壹周書面通知乙方安裝扶墻及塔機的預升。
第三條:租賃期從機械安裝完畢并經法定單位檢測合格交付甲方使用日起至項目部報停日收回。辦理租賃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檢測合格證明。
第四條: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一、月租______元/臺(______元/臺),塔機配操作人員壹名,與______年______月______號簽訂的兩臺塔機操作人員聯合配套工作。
二、人工工資______元/月(______元/月)(操作工應24小時在崗)有操作不當引起停機,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安裝調試完畢,自檢報驗合格,交付使用,每達一個月即支付一個月租金,留一個月租金及操作工工資,待拆除后一次付清。
第五條:進退場費的承擔方式為:__________元整/臺,含安裝、拆除、運輸、汽車吊、預埋件,由乙方負責合格后報驗及費用、扶墻費由乙方負責。安裝調試完畢,甲方支付乙方進出場費_____元。余款在拆除拉走后付清。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應嚴格按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和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設備,指揮人員應持證上崗。
二、每半個月應安排半天時間由機操工或乙方派出的修理工按說明書要求對租賃機械進行常規維護和保養。
三、機械設備如發生故障,需要修理,操作工應及時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上門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應按合同及時支付租金,否則乙方有權讓甲方停止使用設備。
五、甲方設計塔機基礎位置時,應考慮安裝撤卸方便,如遇無法或難以安裝撤除情況,所增加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負責安排持有上崗證的操作工上崗,并讓操作工熟悉本租賃設備的性能和安全操作規程。
二、負責提供安全可靠、性能完好的機械設備及隨機工具。
三、乙方應不定期派人上門檢修、維護租賃設備(前三天通知甲方)。
四、隨機提供壹份租賃設備和使用說明書(租賃設備退守場時有權隨機收回)。
五、乙方收到操作工修理通知后,應及時派人上門進行修理。
第七條:違約金條款:機械拆除后甲方必須付清所有尾款(包括撤場費),不得拖欠,否則乙方有權收取甲方違約金,計算方式為:每拖欠一天,支付拖欠費的______%。并有權繼續實際撤機日期前的租賃費。
第八條:正式停機時間以甲方通知乙方拆除之日為準。
第九條:爭議解決條款:有關租賃合同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訴訟。
第十條:其他事項:
一、春節停機時間確定為實際停機天數。
二、維修時間,一般維修時間每次不超五小時,如超出,甲方扣除這時間。每月累計或結束累計,重大維修超現24小時,甲方扣除所超時間的2倍臺班費及人工費。
第十一條: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補充條款: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其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派出的機械操作工應定人定機持有效證件上崗,嚴禁違章操作或交給其他無證人員操作,違反操作規程的作業命令及信號不清時,操作工必須拒絕執行,違反本規定或機械故障或乙方操作工其他原因引發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甲方(蓋章):_____乙方(蓋章):_____
代表人:_____代表人: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共享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29
出租方:
承租方:
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車的基本情況
. 號牌號碼:
車輛類型:
車輛保險情況:
車輛年審情況:
第二條、租賃價格及結算方式:
承租方租賃出租方汽車的價格為元月,每月日結算一次。結算時由出租方出據正式發票收據。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車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承租方需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辦理停租手續,協議即終止。
第四條、出租方的權利及義務
.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3. 向承租方交付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4. 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保證車輛按時年審。
5.出租方必須購買車輛保險及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必須達到xx年審,則可視為本合同自行解除,
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擔。
2. 出租方在本合同約定期限未滿時收回車輛時,需提前30天告知承租方,如已收取承租方預付租金,出租方需退還相應預付租金。
第七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 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 )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 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 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 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 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