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平帝紀(jì)第十二
冬,中二千石舉治獄平,歲一人。
三年春,詔有司為皇帝納采安漢公莽女。語在《莽傳》。又詔光祿大夫劉歆等雜定婚禮。四輔、公卿、大夫、博士、郎、吏家屬皆以禮娶,親迎立軺并馬。
夏,安漢公奏車服制度,吏民養(yǎng)生、送終、嫁娶、奴婢、田宅、器械之品。立官稷及學(xué)官:郡國曰學(xué),縣、道、邑、侯國曰校,校、學(xué)置經(jīng)師一人;鄉(xiāng)曰庠,聚曰序,序、癢置《孝經(jīng)》師一人。
陽陵任橫等自稱將軍,盜庫兵,攻官寺,出囚徒。大司徒掾督逐,皆伏辜。
安漢公世子宇與帝外家衛(wèi)氏有謀。宇下獄死,誅衛(wèi)氏。
四年春正月,郊祀高祖以配天,宗祀孝文以配上帝。
改殷紹嘉公曰宋公,周承休公曰鄭公。
詔曰:“蓋夫婦正則父子親,人倫定矣。前詔有司復(fù)貞婦,歸女徒,誠欲以防邪辟,全貞信。及眊掉之人刑罰所不加,圣王之所以制也。惟苛暴吏多拘系犯法者親屬,婦女老弱,構(gòu)怨傷化,百姓苦之。其明敕百僚,婦女非身犯法,及男子年八十以上七歲以下,家非坐不道,詔所名捕,它皆無得系。其當(dāng)驗(yàn)者,即驗(yàn)問。定著令。”
二月丁未,立皇后王氏,大赦天下。
遣太仆王惲等八人置副,假節(jié),分行天下,覽觀風(fēng)俗。
賜九卿已下至六百石、宗室有屬籍者爵,自五大夫以上各有差。賜天下民爵一級,鰥、寡、孤、獨(dú)、高年帛。
夏,皇后見于高廟。加安漢公號曰“宰衡”。賜公太夫人號曰功顯君。封公子安、臨皆為列侯。
安漢公奏立明堂、辟雍。尊孝宣廟為中宗,孝元廟為高宗,天子世世獻(xiàn)祭。
置西海郡,徙天下犯禁者處之。
梁王立有罪,自殺。
分京師置前輝光、后丞烈二郡。更公卿、大夫、八十一元士官名、位次及十二州名。分界郡國所屬,罷、置、改易,天下多事,吏不能紀(jì)。
冬,大風(fēng)吹長安城東門屋瓦且盡。
五年春正月,祫祭明堂。諸侯王二十八人、列侯百二十人、宗室子九百余人征助祭。禮畢,皆益戶,賜爵及金、帛,增秩、補(bǔ)吏,各有差。
詔曰:“蓋聞帝王以德?lián)崦瘢浯斡H親以相及也。昔堯睦九族,舜惇敘之。朕以皇帝幼年,且統(tǒng)國政,惟宗室子皆太祖高皇帝子孫及兄弟吳頃、楚元之后,漢元至今,十有余萬人,雖有王侯這屬,莫能相糾,或陷入刑罪,教訓(xùn)不至之咎也。傳不云乎?‘君子篤于親,則民興于仁。’其為宗室,自太上皇以來族親,各以世氏,郡國置宗師以糾之,致教訓(xùn)焉。二千石選有德義者以為宗師。考察不從教令有冤失職者,宗師得因郵亭書言宗信,請以聞。常以歲正月賜宗師帛各十匹。”
羲和劉歆等四人使治明堂、辟雍,令漢與文王靈臺、周公作洛同符。太仆王惲等八人使行風(fēng)俗,宣明德化,萬國齊同。皆封為列侯。
征天下通知逸經(jīng)、古記、天文、歷算、鐘律、小學(xué)、《史篇》、方術(shù)、《本草》及以《五經(jīng)》、《論語》、《孝經(jīng)》、《爾雅》教授者,在所為駕一封軺傳,遣詣京師。至者數(shù)千人。
閏月,立梁孝王玄孫之耳孫音為王。
冬十二月丙午,帝崩于未央宮。大赦天下。有司議曰:“禮,臣不殤君。皇帝年十有四歲,宜以禮斂,加元服。”奏可。葬康陵。詔曰:“皇帝仁惠,無不顧哀,每疾一發(fā),氣輒上逆,害于言語,故不及有遺詔。其出媵妾,皆歸家得嫁,如孝文明故事。”
贊曰:孝平之世,政自莽出,褒善顯功,以自尊盛。觀其文辭,方外百蠻,亡思不服;休征嘉應(yīng),頌聲并作。至乎變異見于上,民怨于下,莽亦不能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