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宣帝紀(jì)第八
詔曰:“乃者鳳皇集新蔡,群鳥四面行列,皆鄉(xiāng)鳳皇立,以萬數(shù)。其賜汝南太守帛百匹,新蔡長吏、三老、孝弟、力田、鰥、寡、孤、獨(dú)各有差。賜民爵二級。毋出今年租!
三月已丑,丞相霸薨。
詔諸儒講《五經(jīng)》同異,太子太傅蕭望之等平奏其議,上親稱制臨決焉。乃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書》、穀梁《春秋》博士。
冬,烏孫公主來歸。
四年夏,廣川王海陽有罪,廢遷房陵。
冬十月丁卯,未央宮宣室閣火。
黃龍?jiān)甏赫,行幸甘泉,郊泰畤?br>
匈奴呼韓邪單于來朝,禮賜如初。二月,單于歸國。
詔曰:“蓋聞上古之治,君臣同心,舉措曲直,各得其所。是以上下和洽,海內(nèi)康平,其德弗可及已。朕既不明,數(shù)申詔公卿、大夫務(wù)行寬大,順民所疾苦,將欲配三王之隆,明先帝之德也。今吏或以不禁奸邪為寬大,縱釋有罪為不苛,或以酷惡為賢,皆失其中。奉詔宣化如此,豈不謬哉!方今天下少事,徭役省減,兵革不動,而民多貧,盜賊不止,其咎安在?上計(jì)簿,具文而已,務(wù)為欺謾,以避其課。三公不以為意,朕將何任?諸請?jiān)t省卒徒自給者皆止。御史察計(jì)簿,疑非實(shí)者,按之,使真?zhèn)挝阆鄟y!
三月,有星孛于王良、閣道,入紫宮。
夏四月,詔曰:“舉廉吏,誠欲得其真也。吏六百石位大夫,有罪先請,秩祿上通,足以效其賢材,自今以來毋得舉!
冬十二月甲戌,帝崩于未央宮。癸巳,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
贊曰:孝先之治,信賞必罰,綜核名實(shí),政事、文學(xué)、法理之士咸精其能,至于技巧、工匠、器械,自元、成間鮮能及之,亦足以知吏稱其職,民安其業(yè)也。遭值匈奴乖亂,推亡固存,信威北夷,單于慕義,稽首稱藩。功光祖宗,業(yè)垂后嗣,可謂中興,侔德殷宗、周宣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