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十六 列傳第十四
大定六年,丁母憂,起復崇義軍節度使,徙順義軍。朔州西境多盜,而猾吏大姓蠹獄訟,暋亂賦役,永元剔其宿奸,百姓安之。坐賣馬與驛人取贏利,及浚州防御使斡論坐縱孳畜踐民田,俱解職。頃之,永元起為保大軍節度使,歷昭義、絳陽、震武軍,遷濟南尹、北京副留守。
燈國家婢丑底與咸平人化胡有奸,丑底于主印處紹取印署空紙與化胡,遂寫作永元、寧國生寧日時辰,誣告永元、寧國謀逆。詔有司鞫問,乃丑底意望為良,使化胡為之。上曰:“化胡與丑底有奸,造作惡言,誣害宗室,化胡斬,丑底處死。”改興中尹,為彰德軍節度使。卒官,年五十一。喪過中都,遣使致祭,賻銀三百兩、彩十端、絹百匹。
永元歷典大藩,多知民間利害,所至稱治,相、棣、順義政跡尤著,其民并為立祠。
兗本名梧桐。皇統七年,為左副點檢,轉都點檢。九年,為會寧牧,改左宣徽使。海陵篡立,兗使宋還,拜司徒兼都元帥,領三省事,進拜太尉。及殺太祖妃蕭氏,盡以其財產賜兗。罷都元帥府,立樞密院,兗為樞密使,太尉、領三省事如故。天德四年十二月晦,薨。明日,貞元元年元旦,海陵為兗輟朝,不受賀。宋、夏、高麗、回鶻賀正旦使,命有司受其貢獻。追進兗王爵。大定二十二年,追降特進。
兗妻烏延氏,正隆六年坐與奴有奸,海陵殺之。其弟南京兵馬副都指揮使習泥烈私于族弟屋謀魯之妻,屋謀魯之奴謀欲執習泥烈,習泥烈乃殺其奴。海陵聞之,遂殺習泥烈。
兗子阿合,大定中為符寶祗候,俄遷同知定武軍節度使。上曰:“汝歲秩未滿,朕念乃祖乃父為汝遷官,勿為不善,當盡心學之。”
襄本名永慶,海陵母弟。為輔國上將軍。卒,天德二年,追封衛王,再贈司徒。大定二十二年,追降銀青光祿大夫。
子和尚封應國公,賜名樂善。左宣徽使許霖之子知彰與和尚斗爭,其母妃命家奴捽入凌辱之,使人曳霖至第毆詈之。明日,霖訴于朝。詔大興尹蕭玉、左丞良弼、權御史大夫張忠輔、左司員外郎王全雜治,妃杖一百,殺其家奴為首者,余決杖有差。霖嘗跪于妃前,失大臣體,及所訴有妄,笞二十。
大定間,家奴小僧月一妄言和尚熟寢之次有異征,襄妃僧酷以為信然,召日者李端卜之。端云當為天子,司天張友直亦云當大貴。家奴李添壽上變。僧酷、和尚下吏驗問有狀,皆伏誅。上曰:“朕嘗痛海陵翦滅宗族。今和尚所為如此,欲貸其罪,則妖妄誤惑愚民者,便以為真,不可不滅。朕于此子,蓋不得已也。”傷閔者久之。
袞本名蒲甲,亦作蒲家,桀驚強悍。海陵不喜其為人。初為輔國上將軍。天德初,加特進,封王,為吏部尚書,判大宗正事。坐語禁中起居狀,兵部侍郎蕭恭首問,護衛張九具言之。海陵親問。恭奪官解職,張九對不以實,特處死,袞與翰林學士承旨宗秀、護衛麻吉、小底王之章皆決杖有差。海陵自是愈忌之。未幾,授猛安。
及遷中都,道中以蒲家為西京留守。西京兵馬完顏謨盧瓦與蒲家有舊,同在西京,遂相往來。蒲家嘗以玉帶遺之。蒲家稱謨盧瓦驍勇不減尉遲敬德。編修官圓福奴之妻與蒲家姻戚,圓福奴嘗戒蒲家曰:“大王名太彰著,宜少謙晦。”蒲家心知海陵忌之,嘗召日者問休咎。家奴喝里知海陵疑蒲家,乃上變告之,言與謨盧瓦等謀反,嘗召日者問天命。御史大夫高楨、刑部侍郎耶律慎須呂就西京鞫之,無狀。海陵怒,使使者往械蒲家等至中都,不復究問,斬之于市。謨盧瓦、圓福奴并日者皆凌遲處死。
贊曰:金議禮制度,班爵祿,正刑法,治歷明時,行天子之事,成一代之典,杲、宗干經始之功多矣。杲子宗義為海陵所殺,宗干之后又不幸而有海陵,故其子孫之昌熾既鮮,而亦不免于僇辱焉。秦、漢而下,宗臣世家與國匹休者,何其少歟。君子于此,可以觀世變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