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二十九 列傳第六十七
◎酷吏○高閭山 蒲察合住
太史公有言:“法家嚴而少恩。”信哉斯言也。金法嚴密,律文雖因前代而增損之,大抵多準重典。熙宗迭興大獄,海陵翦滅宗室,鉤棘傅會,告奸上變者賞以不次。于是中外風俗一變,咸尚威虐以為事功,而讒賊作焉。流毒遠邇,慘矣。金史多闕逸,據其舊錄得二人焉。作《酷吏傳》。
高閭山,澄州析木人。選充護衛,調順義軍節度副使,轉唐括、移剌都飐詳穩,改震武軍節度副使、曹王府尉,大名治中。遷汝州刺史,改單州。制禁不依法用杖決人者,閭山見之笑曰:“此亦難行。”是日,特用大杖杖死部民楊仙,坐削一官,解職。久之,降鳳翔治中,歷原州、濟州、泗州刺史,改鄭州防御使,遷蒲與路節度使,移臨海軍、盤安軍、寧昌軍。貞祐二年,城破死之。
蒲察合住,以吏起身,久為宣宗所信,聲勢烜赫,性復殘刻,人知其蠹國而莫敢言。其子充護衛,先逐出之。繼而合住為恒州刺史,需次近縣。后大兵入陜西,關中震動。或言合住赴恒州為北走計,朝廷命開封羈其親屬,合住出怨言曰:“殺卻我即太平矣。”尋為御史所劾,初議笞贖,宰相以為悖理,斬于開封府門之下。故當時有宣朝三賊之目,謂王阿里、蒲察咬住,合住其一也。
興定中,駙馬仆散阿海之獄,京師宣勘七十余所,阿里輩乘時起事以肆其毒,朝士惴惴莫克自保,惟獨吉文之在開封府幕,明其不反,竟不署字,阿海誅,文之亦無所問。
咬住,正大初致仕,居睢陽,潰軍變,與其家皆被殺。
初,宣宗喜刑罰,朝士往往被笞楚,至用刀杖決殺言者。高琪用事,威刑自恣。南渡之后,習以成風,雖士大夫亦為所移,如徒單右丞思忠好用麻椎擊人,號“麻椎相公”。李運使特立號“半截劍”,言其短小鋒利也。馮內翰璧號“馮劊”。雷淵為御史,至蔡州得奸豪,杖殺五百人,號曰“雷半千”。又有完顏麻斤出,皆以酷聞,而合住、王阿里、李渙之徒,胥吏中尤狡刻者也。
◎佞幸
蕭肄 張仲軻 李通 馬欽 高懷貞 蕭裕 胥持國
世之有嗜欲者,何嘗不被其害哉。龍,天下之至神也,一有嗜欲,見制于人,故人君亦然。嗜欲不獨柔曼之傾意也,征伐、畋獵、土木、神仙,彼為佞者皆有以投其所好焉。金主內蠱聲色,外好大喜功,莫甚于熙宗、海陵,而章宗次之。《金史》自蕭肄至胥持國,得佞臣之尤者七人,皆被寵遇于三君之朝,以亡其身,以蠹其國,其禍皆始于此,可不戒哉。作《佞幸傳》。
蕭肄,本奚人,有寵于熙宗,復諂事悼后,累官參知政事。皇統九年四月壬申夜,大風雨,雷電震壞寢殿鴟尾,有火自外入,燒內寢幃幔。帝徙別殿避之,欲下詔罪己。翰林學士張鈞視草。鈞意欲奉答天戒,當深自貶損,其文有曰:“惟德弗類,上干天威”及“顧茲寡昧眇予小子”等語。肄譯奏曰:“弗類是大無道,寡者孤獨無親,昧則于人事弗曉,眇則目無所見,小子嬰孩之稱,此漢人托文字以詈主上也。”帝大怒,命衛士拽鈞下殿,榜之數百,不死。以手劍剺其口而醢之。賜肄通天犀帶。憑恃恩幸,倨視同列,遂與海陵有惡。及篡立,加大臣官爵,例加銀青光祿大夫。數日,召肄詰之曰:“學士張鈞何罪被誅,爾何功受賞?”肄不能對。海陵曰:“朕殺汝無難事,人或以我報私怨也。”于是,詔除名,放歸田里,禁錮不得出百里外。
張仲軻,幼名牛兒,市井無賴,說傳奇小說,雜以俳優詼諧語為業。海陵引之左右,以資戲笑。海陵封岐國王,以為書表,及即位,為秘書郎。海陵嘗對仲軻與妃嬪褻瀆,仲軻但稱死罪,不敢仰視。又嘗令仲軻倮形以觀之,侍臣往往令倮褫,雖徒單貞亦不免此。兵部侍郎完顏普連、大興少尹李惇皆以贓敗,海陵置之要近。伶人于慶兒官五品、大氏家奴王之彰為秘書郎。之彰睪珠偏僻,海陵親視之,不以為褻。唐括辯家奴和尚、烏帶家奴葛溫、葛魯,皆置宿衛,有僥幸至一品者。左右或無官職人,或以名呼之,即授以顯階,海陵語其人曰:“爾復能名之乎?”常置黃金茵褥間,喜之者令自取之,其濫賜如此。宋余唐弼賀登寶位,且還,海陵以玉帶附賜宋帝,使謂宋帝曰:“此帶卿父所常服,今以為賜,使卿如見而父,當不忘朕意也。”使退,仲軻曰:“此希世之寶,可惜輕賜。”上曰:“江南之地,他日當為我有,此置之外府耳。”由是知海陵有南伐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