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八十九 列傳第一百七十七
自死所至府三百余里,所乘馬奔歸,血淋漓,毛盡赤。眾始知禎敗,往覓尸,面如生。子廣鬻馬為歸貲,王同知得馬不償直。櫬既行,馬夜半哀鳴。同知起視之,馬驟前嚙項,搗其胸,翼日嘔血死,人稱為義馬。事聞,贈禎僉事,錄一子。
萬琛,字廷獻,宣城人。慷慨負氣節,舉于鄉。弘治中,知瑞金縣。十八年正月,劇盜大至,縣人洶洶逃竄。有勸琛急去者,琛斥之,率民兵數十人迎敵,殺賊二十余人。相持至明日,力屈被執,罵不絕口,賊攢刺之,乃死。贈光祿少卿,賜祭葬,予蔭。
時有王祐者,為廣昌知縣,賊至,民盡逃,援兵又不至。祐拔刀自刲其腹曰:“有城不能守,何生為!”左右奔奪其刀。后援兵集,賊稍退。越七日復突至,祐倉皇赴敵,死之。
周憲,安陸人。弘治六年進士。除刑部主事,進員外郎。十七年坐事下詔獄,謫袞州通判。正德初,復故官,歷江西副使。華林、馬腦賊方熾,總督陳金檄憲剿之,平馬腦砦及仙女、雞公嶺諸寨,先后斬獲千余人。華林賊窘,遣諜者詭言饑困狀。憲信之,移檄會師夾擊。他將多觀望,憲攻北門,三戰,賊稍卻,與子干先登逼之。賊下木石如雨,軍潰,憲中槍,干前救,力戰墮崖死。憲創重被執,罵不絕口,賊支解之。事始聞,贈按察使,予祭葬,謚節愍,蔭一子,旌干門曰孝烈。嘉靖二年,江西巡撫盛應期請與黃宏、馬思聰并旌,詔附禮忠烈祠。后從給事中李鐸言,命有司歲給其家米二石,帛二匹。
楊忠,寧夏人。世官中衛指揮,以功進都指揮僉事,廉介有謀勇。正德五年,安化王寘鐇反,其黨丁廣將殺巡撫安惟學,忠在側,罵曰:“賊狗敢犯上邪!”廣怒,殺之,迄死罵益厲。忠同官李睿聞變,馳至寘鐇所。門閉不得入,大罵,為賊所殺。百戶張欽不從逆,走至雷福堡,亦被殺。皆贈官予蔭,表忠、睿曰忠烈之門,欽曰忠節之門。
吳景,南陵人。弘治九年進士。正德中,歷官四川僉事,守江津。重慶人曹弼亡命播州,糾眾寇川南,謀與大盜藍廷瑞合。六年正月逼江津。御史俞緇遁去,屬景及都指揮龐鳳御之。鳳邀景俱走,景不可,率典史張俊迎擊,手殺三賊,矢被面。急收兵入保,城已陷,大呼曰:“寧殺我,毋殺士民!”賊強之跪,不屈,遂被殺,俊亦死。巡撫林俊上其事,詔贈景副使,賜祭葬,立祠江津,予世蔭。
是月,僉事王源行部川北,會藍廷瑞、鄢本恕等掠通、巴至營山,源率典史鄧俊御之,皆被殺。贈源副使,蔭其子。源,五臺人,弘治十二年進士。
明年正月,賊麻六兒將逼川東。副使馮杰追擊于蒼溪,俘斬頗眾。日晡,移營鐵山關,賊乘夜沖突,杰死之。贈按察使,賜祭葬,謚恪愍,世蔭百戶。
是時,略陽知縣孫璽、劍州判官羅明、梁山主簿時植亦皆死于賊。
璽,字廷信,代州人。舉于鄉,知扶風縣。都御史藍章以略陽漢中要地,舊無城,檄璽往城之。工未畢,賊至,縣令嚴順欲去,璽拔刀斫坐幾曰:“欲去者視此!”乃率僚屬堅守,數日城陷,璽被執,大罵不屈,賊臠殺之。順逃去,誣璽俱逃,滋于江,以他人尸斂。璽子啟視,非是,訟于朝。勘得死節狀,贈光祿少卿,賜祭予蔭,抵順罪。
明,以吏起家。鄢本恕逼其城,與子介拒守。城陷,父子皆罵賊死。
植,字良材,通許人。由國子生授官,時攝縣事。賊方四等略地,植拒卻之,斬獲數十級。逾月復至,相拒數日,城陷,說之降,不屈。脅取其印,不予,大罵被殺。妻賈聞變即自縊,女九歲,赴火死。明、植皆贈恤如制,而表植妻女為貞烈。
其時,士民冒死殺賊者,有趙趣、徐敬之、雷應通、袁璋之屬。
趣,梁山諸生。賊攻城,同友人黃甲、李鳳、何璟、蕭銳、徐宣、楊茂寬、趙采誓死拒守。城陷,皆死。都物史林俊嘉其義,立祠祀之。
敬之,亦梁山人。眾推為部長,以拒賊陷陣死。
應通,嘉州人。賊沖百丈關,父子七人倡義死戰。被執,俱慷慨就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