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五十二 列傳第一百四十
嗣昌既終右文燦,而文燦實不知兵。既降國能、獻忠,謂撫必可恃。嗣昌亦陰主之,所請無不曲徇,自是不復言“十面張網”之策矣。是月,帝御經筵畢,嗣昌奏對有“善戰服上刑”等語,帝怫然,詰之曰:“今天下一統,非戰國兵爭比。小丑跳梁,不能伸大司馬九伐之法,奈何為是言?”嗣昌慚。
當是時,流賊既大熾,朝廷又有東顧憂,嗣昌復陰主互市策。適太陰掩熒惑,帝減膳修省,嗣昌則歷引漢永平、唐元和、宋太平興國事,蓋為互市地云。給事中何楷疏駁之,給事中錢增、御史林蘭友相繼論列,帝不問。
六月,改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參機務,仍掌兵部事。嗣昌既以奪情入政府,又奪情起陳新甲總督,于是楷、蘭友及少詹事黃道周抗疏詆斥,修撰劉同升、編修越士春繼之。帝怒,并鐫三級,留翰林。刑部主事張若麒上疏丑詆道周,遂鐫道周六級,并同升、士春皆謫外。已而南京御史成勇、兵部尚書范景文等言之,亦獲譴。嗣昌自是益不理于人口。
我大清兵入墻子嶺、青口山,薊遼保定總督吳阿衡方醉,不能軍,敗死。京城戒嚴,召盧象升帥師入衛。象升主戰,嗣昌與監督中官高起潛主款,議不合,交惡。編修楊廷麟劾嗣昌誤國,嗣昌怒,改廷麟職方主事監象升軍,而戒諸將毋輕戰。諸將本恇怯,率藉口持重觀望,所在列城多破。嗣昌據軍中報,請旨授方略。比下軍前,則機宜已變,進止乖違,疆事益壞云。象升既陣亡,嗣昌亦貶三秩,戴罪視事。
十二年正月,濟南告陷,德王被執,游騎北抵兗州。二月,大清兵北旋,給事中李希沆言:“圣明御極以來,北兵三至。己巳之罪未正,致有丙子;丙子之罪未正,致有今日。”語侵嗣昌。御史王志舉亦劾嗣昌誤國四大罪,請用丁汝夔、袁崇煥故事。帝怒,希沆貶秩,志舉奪官。初,帝以嗣昌才而用之,非廷臣意,知其必有言,言者輒斥。嗣昌既有罪,帝又數逐言官,中外益不平。嗣昌亦不自安,屢疏引罪,乃落職冠帶視事。未幾,以敘功復之。
先是,京師被兵,樞臣皆坐罪。二年,王洽下獄死,復論大辟。九年,張鳳翼出督師,服毒死,猶削籍。及是,亡七十余城,而帝眷嗣昌不衰。嗣昌乃薦四川巡撫傅宗龍自代。帝命嗣昌議文武諸臣失事罪,分五等:曰守邊失機,曰殘破城邑,曰失陷藩封,曰失亡主帥,曰縱敵出塞。于是中官則薊鎮總監鄧希詔、分監孫茂霖,巡撫則順天陳祖苞、保定張其平、山東顏繼祖,總兵則薊鎮吳國俊、陳國威,山東倪寵,援剿祖寬、李重鎮及他副將以下,至州縣有司,凡三十六人,同日棄市。而嗣昌貶削不及,物議益嘩。
當戒嚴時,廷臣多請練邊兵。嗣昌因定議:宣府、大同、山西三鎮兵十七萬八千八百有奇,三總兵各練萬,總督練三萬,以二萬駐懷來,一萬駐陽和,東西策應。余授鎮監、巡撫以下分練。延綏、寧夏、甘肅、固原、臨兆五鎮兵十五萬五千七百有奇,五總兵各練萬,總督練三萬,以二萬駐固原,一萬駐延安,東西策應。余授巡撫、副將以下分練。遼東、薊鎮兵二十四萬有奇,五總兵各練萬,總督練五萬,外自錦州,內抵居庸,東西策應。余授鎮監、巡撫以下分練。汰通州、昌平督治二侍郎,設保定一總督,合畿輔、山東、河北兵,得十五萬七千有奇,四總兵各練二萬,總督練三萬,北自昌平,南抵河北,聞警策應。余授巡撫以下分練。又以畿輔重地,議增監司四人。于是大名、廣平、順德增一人,真定、保定、河間各一人。薊遼總督下增監軍三人。議上,帝悉從之。嗣昌所議兵凡七十三萬有奇,然民流餉絀,未嘗有實也。
帝又采副將楊德政議,府汰通判,設練備,秩次守備,州汰判官,縣汰主簿,設練總,秩次把總,并受轄于正官,專練民兵。府千,州七百,縣五百,捍鄉土,不他調。嗣昌以勢有緩急,請先行畿輔、山東、河南、山西,從之。于是有練餉之議。初,嗣昌增剿餉,期一年而止。后餉盡而賊未平,詔征其半。至是,督餉侍郎張伯鯨請全征。帝慮失信,嗣昌曰:“無傷也,加賦出于土田,土田盡歸有力家,百畝增銀三四錢,稍抑兼并耳。”大學士薛國觀、程國祥皆贊之。于是剿餉外復增練餉七百三十萬。論者謂:“九邊自有額餉,概予新餉,則舊者安歸?邊兵多虛額,今指為實數,餉盡虛糜,而練數仍不足。且兵以分防不能常聚,故有抽練之議,抽練而其余遂不問。且抽練仍虛文,邊防愈益弱。至州縣民兵益無實,徒糜厚餉。”以嗣昌主之,事鉅莫敢難也。神宗末增賦五百二十萬,崇禎初再增百四十萬,總名遼餉。至是,復增剿餉、練餉,額溢之。先后增賦千六百七十萬,民不聊生,益起為盜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