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梁本紀上第六
十一年春正月壬辰,詔"自今逋譴之家,及罪應質作,若年有老小,可停將送"。加鎮南將軍、江州刺史建安王偉開府儀同三司,司空、揚州刺史臨川王宏進位太尉,以驃騎將軍王茂為司空。
二月戊辰,新昌、濟陽二郡野蠶成繭。
三月丁巳,為旱故,曲赦揚、徐二州。庚申,高麗國遣使朝貢。
夏四月,百濟、扶南、林邑等國各遣使朝貢。
秋九月,宕昌國遣使朝貢。
冬十月乙未,以吳郡太守袁昂為兼尚書右仆射。己酉,降太尉、揚州刺史臨川王宏為驃騎將軍、開府同三司之儀。癸丑,齊宣德太妃王氏薨。
是歲,魏延昌元年。
十二年春正月辛卯,祀南郊,赦大辟罪以下。
辛酉,兼尚書右仆射袁昂即正。丙寅,詔"明下遠近,若委骸不葬,或篨衣莫改,量給棺具收斂"。辛巳,新作太極殿,改為十三間,以從閏數。
閏三月乙丑,特進、中軍將軍沈約卒。
夏四月,都下大水。
六月癸巳,新作太廟,增基九尺。
秋九月,加揚州刺史臨川王宏位司空,以司空王茂為驃騎將軍、開府同三司之儀、江州刺史。
冬十月丁亥,詔曰:"明堂地居卑濕,可量就埤起,以盡誠敬"。
十三年春二月庚辰朔,震于西南,天如裂。丁亥,耕藉田,大赦,賜孝悌力田爵一級。
夏六月,都下訛言有棖棖,取人肝肺及血,以飴天狗。百姓大懼,二旬而止。
秋七月乙亥,立皇子綸為邵陵王、繹為湘東王、紀為武陵王。
是歲,林邑、扶南、于闐國各遣使朝貢。作浮山堰。
十四年春正月乙巳朔,皇太子冠。大赦,賜為父后者爵一級,王公以下班賚各有差。停遠近上慶禮。辛亥,祀南郊,詔班下遠近,博采英異。又前以墨刑用代重辟者,除其條。丙辰,汝陰王劉胤薨。丁巳,魏宣武皇帝崩。
夏四月丁丑,驃騎將軍、開府同三司之儀、江州刺史王茂薨。
冬十月,浮山堰壞。
是歲,蠕蠕、狼牙修國各遣使來朝貢。
十五年春三月戊辰朔,日有蝕之,既。
夏四月,高麗國遣使朝貢。
六月庚子,以尚書令王瑩為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右仆射袁昂為左仆射,吏部尚書王暕為右仆射。
秋八月,蠕蠕、河南國各遣使朝貢。
九月辛巳,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王瑩薨。壬辰,大赦。
冬十一月,交州刺史李畟斬反者阮宗孝,傳首建鄴。曲赦交州。
是歲,魏孝明皇帝熙平元年。
十六年春正月辛未,祀南郊。詔尤貧家勿收今年三調,無田業者,所在量宜賦給;及優蠲產子之家,恤理冤獄,并賑孤老鰥寡不能自存者。
二月辛亥,耕藉田。甲寅,赦罪人。
三月丙子,敕太醫不得以生類為藥,公家織官紋錦飾,并斷仙人鳥獸之形,以為褻衣,裁剪有乖仁恕。于是祈告天地宗廟,以去殺之理,欲被之含識。郊廟牲牷,皆代以面,其山川諸祀則否。時以宗廟去牲,則為不復血食,雖公卿異議,朝野喧囂,竟不從。
冬十月,宗廟薦羞,始用蔬果。
是歲,河南、扶南、婆利等國各遣使朝貢。
十七年春二月癸巳,雍州刺史安成王秀薨。甲辰,大赦。
三月丙申,改封建安郡王偉為南平王。
夏六月乙酉,中軍將軍、中書監臨川王宏以本號行司徒。
秋八月壬寅,詔"兵騶奴婢,男年六十六,女年六十,免為編戶"。
閏八月,干陀利國遣使朝貢。
冬十月乙亥,以行司徒臨川王宏即正。
十一月辛亥,以南平王偉為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
是歲,魏神龜元年。
十八年春正月甲申,以領軍將軍鄱陽王恢為征西將軍、荊州刺史,以荊州刺史始興王憺為中撫將軍,并開府儀同三司。以尚書左仆射袁昂為尚書令,以右仆射王暕為左仆射,以太子詹事徐勉為右仆射。辛卯,祀南郊,孝悌力田賜爵一級。
夏四月丁巳,帝于無礙殿受佛戒,赦罪人。
秋七月,于闐、扶南國各遣使朝貢。
《南史》 唐·李延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