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百七十七 列傳第二百三十六
楊氏諭鄭衍德等曰:"二十年梨花槍,天下無敵手,今事勢已去,撐拄不行。汝等未降者,以我在故爾。殺我而降,汝必不忍。若不圖我,人誰納降?今我欲歸老漣水,汝等宜告朝廷,本欲圖我來降,為我所覺,已驅之過淮矣。以此請降可乎?"眾曰:"諾。"翼日,楊氏絕淮而去。賊黨即遣偽計議馮垍、潘于款于軍門,范等密聞于朝,朝論不可,范曰:"若明諭朝旨,是堅賊志,不如陽許以誤之,我自為必討之計。"乃遣范用吉入城諭賊曰:"朝廷已許納降,但令安撫交過北軍。"衍德等遣潘于隨用吉報謝,許獻玉帶、犒軍黃金四千兩。范曰:"我欲款賊,賊更來款我。"于歸,鄭衍德等自知降亦不免,始送款于金。至是,金遣其副統軍許奕、萬戶兀林答以其京東元帥牒來言曰:"此賊不降,能為兩國患,請與大國夾攻之,各勿受降。"范怪其來無故,而難于陰絕,遣王貴報之,不從其請。
六月己未,大戰于河西三砦,賊大敗,楊氏歸漣水。壬戌,賊先遣妻孥過淮,軍爭欲往,斬之不能禁,反有起殺頭目者。甲子,復大戰,淮安遂平。議乘勝復淮陰,兵未行,淮陰降金。繼得探報云:宋師遲一宿攻城,淮安亦為金有矣。于是全所據州悉平。楊氏竄歸山東,又數年而后斃。
全之寇泰州,官屬十有九人皆迎降,獨教授高夢月不污,詔贈三官。
全子壇。
《宋史》 元·脫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