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一十九 志第七十二
政和八年,徽宗詔曰:"昔我藝祖受禪于周,嘉祐中擇柴氏旁支一名封崇義公。議者謂不當封周。然禪國者周,而三恪之封不及,禮蓋未盡。除崇義公依舊外,擇柴氏最長見在者以其祖父為周恭帝后,以其孫世世為宣義郎,監周陵廟,與知縣請給,以示繼絕之仁,為國二恪,永為定制。"
紹興五年,詔周世宗玄孫柴叔夏為右承奉郎,襲封崇義公,奉周后。二十六年,叔夏升知州資序,別與差遣。以子國器襲封,令居衢州。朝廷有大禮,則入侍祠如故事。其柴大有、柴安宅亦各補官。
淳祐九年,又以世宗八世孫柴彥穎特補承務郎,襲封崇義公。
時又求隋、唐及朱氏、李氏、石氏、劉氏、郭氏之后,及吳越、荊南、湖南、蜀漢諸國之子孫,皆命以官,使守其祀。具見《本紀》、《世家》。
錄先圣后,仁宗景祐二年,詔以孔子四十六世孫北海尉宗愿為國子監主簿,襲封文宣公。皇祐三年七月,詔曰:"國朝以來,世以孔氏子孫知仙源縣,使奉承廟祀。近歲廢而不行,非所以尊先圣也。宜以孔氏子孫知仙源縣事。"
至和初,太常博士祖無擇言:"按前史,孔子后襲封者,在漢、魏曰褒成、褒尊、宗圣,在晉、宋曰奉圣,后魏曰崇圣,北齊曰恭圣,后周、隋并封鄒國,唐初曰褒圣,開元中,始追謚孔子為文宣王。又以其后為文宣公,不可以祖謚而加后嗣。"遂詔有司定封宗愿衍圣公,令世襲焉。
治平初,用京東提點王綱言,自今勿以孔氏子弟知仙源縣,其襲封人如無親屬在鄉里,令常任近便官,不得去家廟。
熙寧中,以四十八代孫若蒙為沂州新泰縣主簿,襲封。
元祐初,朝議大夫孔宗翰辭司農少卿,請依家世例知兗州以奉祀。又言:"孔子后襲封疏爵,本為侍祠,今乃兼領他官,不在故郡。請自今襲封者無兼他職,終身使在鄉里。"朝議依所請,命官以司其用度,立學以訓其子孫,襲封者專主祠事,增賜田百頃,供祭祀之余許均贍族人。其差墓戶并如舊法。賜書,置教授一員,教諭其家子弟,鄉鄰或愿學者聽。改衍圣公為奉圣公,及刪定家祭冕服等制度頒賜之。其后,通直郎孔宗壽等舉若蒙弟若虛襲封,仍請自今眾議擇承襲之人,不必子繼,庶幾留意祖廟,惇睦族人。
宣和三年,詔宣議郎孔端友襲封衍圣公,為通直郎、直秘閣,仍許就任關升,以示崇獎。端友言:詔敕文宣王后與親屬一人判司簿尉,今孔若采當承繼推恩。詔補迪功郎。
高宗紹興二年,以四十九代孫孔玠襲封衍圣公。其后,以搢、以文遠、以萬春、以洙,終宋世,皆襲封主祀事。
群臣朝覲出使宴餞之儀。太祖、太宗朝,藩鎮牧伯,沿五代舊制,入覲及被召、使回,客省赍簽賜酒食。節度使十日,留后七日,觀察使五日。代還,節度使五日,留后三日,觀察一日,防御使、團練使、刺史并賜生料。節度使以私故到闕下,及步軍都虞候以上出使回者,亦賜酒食、熟羊。群臣出使回朝,見日,面賜酒食,中書、樞密、宣徽使、使相并樞密使伴;三司使、學士、東宮三師、仆射、御史大夫、節度使并宣徽使伴。兩省五品以上、侍御史、中丞、三司副使、東宮三少、尚書丞郎、卿監、上將軍、留后、觀察防御團練使、刺史、宣慶宣政昭宣使并客省使伴;少卿監、大將軍、諸司使以下任發運轉運提點刑獄、知軍州、通判、都監、巡檢回者即賜,并通事舍人伴;客省、引進、四方館、閣門使并本廳就食。群臣賀,賜衣;奉慰,并特賜茶酒,或賜食外任遣人進奉,亦賜酒食,或生料。自十月一日后盡正月,每五日起居,百官皆賜茶酒,諸軍分校三日一賜。冬至、二社、重陽、寒食,樞密近臣、禁軍大校或賜宴其第及府署中,率以為常。
大中祥符五年,詔自今兩省五品、尚書省四品、諸司三品以上官,同列出使,并許醵錢餞飲,仍休假一日。余官有親屬僚友出行,任以休務日餞送。故事,樞密、節度使、使相還朝,咸賜宴于外苑。見辭日,長春殿賜酒五行,仍設食,當直翰林龍圖閣學士以上、皇親、觀察使預坐。八年四月,侍衛步軍副都指揮使王能自鎮定來朝,宴于長春殿。閣門言:"舊制,節度使掌兵,無此禮例。既赴坐,則殿前馬軍都校當侍立,于品秩非便。"遂令皆預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