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四 本紀第三十四
二年春正月癸巳,前宰相梁克家、曾懷坐擅改堂除,克家落觀文殿學士,懷降為觀文殿學士。甲午,廢同安、蘄春監。丁未,以兩淮諸莊歸正人安業,徐子寅等行賞有差。庚戌,詔籍諸軍子弟為背嵬軍。
三月丙申,以太上皇壽七十,詔禮官討論慶壽典禮。乙巳,詔武舉第一人補秉義郎,堂除諸軍計議官。
夏四月乙卯,賜禮部進士詹骙以下四百二十有六人及第、出身。己巳,幸玉津園。是月,茶寇賴文政起湖北,轉入湖南、江西,官軍數為所敗,命江州都統皇甫倜招之。
五月辛卯,諭宰相以朝政闕失,士民皆得獻言。庚子,命鄂州都統李川調兵捕茶寇。乙巳,詔知縣三年為任。
六月庚戌朔,詔自今宰執、侍從以下除外任,非有功績者不除職名,外任人非有勞效,亦不除職。以沈夏同知樞密院事。辛酉,罷四川宣撫司。以倉部郎中辛棄疾為江西提刑,節制諸軍,討捕茶寇。丁卯,用左司諫湯邦彥言,落蔣芾、王炎觀文殿大學士,張說落節度使,芾建昌軍、炎袁州、說撫州,并居住。戊辰,振濟湖南、江西被寇州縣。是月,茶寇自湖南犯廣東。
秋七月辛丑,有星孛于西方。
八月丙辰,江西總管賈和仲以捕茶寇失律,除名、賀州編管。甲子,賜安南國王印。丁卯,蠲湖南、江西被寇州縣租稅。丁丑,遣左司諫湯邦彥等使金申議。
九月乙卯朔,湯邦彥請分揚、廬州、荊南、襄陽府、金州、興元府、興州為七路,每路文臣一人充安撫使以治民,武臣一人充都總管以治兵,三載視其成以議誅賞。從之。乙酉,振恤淮南水旱州縣。乙未,葉衡罷。丁未,沈夏罷。贈趙鼎為太傅,還其爵邑,追封豐國公。
閏月丁巳,以李彥穎參知政事,翰林學士王淮簽書樞密院事。甲子,詔武臣從軍毋帶內職。
是月,辛棄疾誘賴文政殺之,茶寇平。
冬十月戊寅朔,賞平茶寇功,湖南、江西、廣東監帥黜陟有差。庚辰,大風。壬午,詣德壽宮,加上光堯壽圣憲天體道太上皇帝尊號曰光堯壽圣憲天體道性仁誠德經武緯文太上皇帝,壽圣明慈太上皇后尊號曰壽圣齊明廣慈太上皇后。乙酉,遣謝廓然等使金賀正旦。戊戌,金遣完顏禧等來賀會慶節。
十一月戊申朔,奉上太上皇、太上皇后冊寶于德壽宮。庚戌,麗正門內火。癸丑,大風。戊午,提點坑冶王揖進羨余十萬緡,詔卻之。十二月辛巳,班《淳熙吏部七司法》。遣張宗元等賀金主生辰。甲午,朝德壽宮,行慶壽禮。大赦。文武官封父母,賞諸軍。議放天下苗稅三之一,大臣言國用不足,乃止。丙申,更定強盜贓法。甲辰,金遣完顏迨等來賀明年正旦。
三年春正月甲寅,以常州旱,寬其逋負之半。刪犯贓蔭補法。振淮東饑,仍命貸貧民種。乙丑,振恤歸正人。
二月壬午,蠲兩淮教閱民兵夏稅。癸未,以伯圭為安德軍節度使。甲申,詔四川監司、帥守,聞命之官毋候告敕。賜韓世忠謚曰忠武。是月,罷諸路鬻沒官田。
三月丙午朔,日有食之,霧云不見。辛亥,上《太上皇日歷》于德壽宮。己未,置六部編敕司。癸亥,幸報恩寺,遂幸聚景園。己巳,并左藏四庫為二。辛未,詔四川制置司歲擇梁、洋義士材武者二人,遣赴樞密院。壬申,立任子參選覆試法。
夏四月戊寅,詔侍從、臺諫、兩省官歲舉監司、郡守各五人。辛巳,靖州徭人寇邊,遣兵討捕之。丁亥,雨雹。己丑,責授葉衡德軍節度副使、郴州安置。丁酉,湯邦彥、陳雷奉使無狀,除名,邦彥新州、雷永州編管。己亥,詔諸路提刑歲五月理囚。
五月癸丑,合利州東、西路為一。安南國王李天祚卒。戊午,遣使吊祭。壬申,太白晝見。
六月乙酉,減四川酒課四十七萬余緡。甲午,以朱熹屢詔不起,特命為秘書郎,熹不就。
秋七月乙丑,禁浙西圍田。
八月乙亥,以王淮同知樞密院事,禮部尚書趙雄簽書樞密院事。詔六察官糾察庶務,臺綱益振,各進二官。庚辰,太上皇詔立貴妃謝氏為皇后。壬午,以久雨,命中外決系囚。戊戌,靖州徭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