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十六 列傳第五十六◎鮮卑 吐谷渾
慕延死,拾寅自立。二十九年,以拾寅為使持節、督西秦河沙三州諸軍事、安西將軍、領護羌校尉、西秦河二州刺史、河南王。拾寅東破索虜,加開府儀同三司。世祖大明五年,拾寅遣使獻善舞馬,四角羊;侍、王公以下上《舞馬歌》者二十七首。太宗泰始三年,進號征西大將軍。五年,拾寅奉表獻方物,以弟拾皮為平西將軍、金城公。前廢帝又進號車騎大將軍。其國西有黃沙,南北一百二十里,東西七十里,不生草木,沙州因此為號。屈真川有鹽池,甘谷嶺北有雀鼠同穴,或在山嶺,或在平地,雀色白,鼠色黃,地生黃紫花草,便有雀鼠穴。白蘭土出黃金、銅、鐵。其國雖隨水草,大抵治慕賀川。
史臣曰:吐谷渾逐草依泉,擅強塞表,毛衣肉食,取資佃畜,而錦組繒紈,見珍殊俗,徒以商譯往來,故禮同北面。自昔哲王,雖存柔遠,要荒回隔,禮文弗被,大不過子,義著《春秋》。晉、宋垂典,不修古則,遂爵班上等,秩擬臺光。辮發稱賀,非尚簪冕,言語不通,寧敷袞職。雖復苞篚歲臻,事惟賈道,金罽氈毦,非用斯急,送迓煩擾,獲不如亡。若令肅慎年朝,越裳歲饗,固不容以異見書,取高前策。圣人謂之荒服,此言蓋有以也。
《宋書》 南朝梁·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