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 志第三十◎百官下
太傅,太保,太宰,太尉,司徒,司空,大司馬,大將軍,諸位從公。右第一品。
特進,驃騎,車騎,衛將軍,諸大將軍,諸持節都督。右第二品。
侍中,散騎常侍,尚書令,仆射,尚書,中書監,令,秘書監,諸征、鎮至龍驤將軍,光祿大夫,諸卿,尹,太子二傅,大長秋,太子詹事,領、護軍,縣侯。右第三品。
二衛至五校尉,寧朔至五威、五武將軍,四中郎將,刺史領兵者,戎蠻校尉,御史中丞,都水使者,鄉侯。右第四品。
給事中,黃門、散騎、中書侍郎,謁者仆射,三將,積射、強弩將軍,太子中庶子,庶子,三卿,率,鷹揚至陵江將軍,刺史不領兵者,郡國太守,內史,相,亭侯。右第五品。
尚書丞,郎,治書侍御史,侍御史,三都尉,博士,撫軍以上及持節都督領護長史,司馬,公府從事中郎將,廷尉正,監,評,秘書著作丞,郎,王國公三卿,師,友,文學,諸縣署令千石者,太子門大夫,殿中將軍,司馬督,雜號護軍,闕內侯。右第六品。
謁者,殿中監,諸卿尹丞,太子傅詹事率丞,諸軍長史、司馬六百石者,諸府參軍,戎蠻府長史,司馬,公府掾,屬,太子洗馬,舍人,食官令,諸縣令六百石者。右第七品。
內臺正令史,郡丞,諸縣署長,雜號宣威將軍以下。右第八品。
內臺書令史,外臺正令史,諸縣署丞,尉。右第九品。凡新置不見此諸條者,隨秩位所視,蓋囗囗右所定也。
《宋書》 南朝梁·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