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八·志第二十五
上都尚飲局。皇慶中始置。提點一員,大使、副使各一員。
大都尚醞局。秩從五品。掌造諸王、百官酒醴。提點一員,從五品。大使一員,正六品。副使二員,正七品。直長一員。正八品。中統(tǒng)四年,立御酒庫,設金符宣差。至元十一年,置提點。十六年,改尚醞局,定置諸員如上。
上都尚醞局。提點一員,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直長一員。至元二十九年置。
大都醴源倉。秩從六品。掌受香莎蘇門等酒材糯米,鄉(xiāng)貢曲藥,以供上醞。提舉一員,從六品。大使一員,從七品。副使一員。正八品。至元二十五年置。
上都醴源倉。秩從九品。掌受大都轉(zhuǎn)輸米面,并造車駕臨幸供給之酒。大使一員,從九品。副使一員。至元二十五年置。
尚珍署。秩正五品。置于濟寧路,掌收濟寧等處子粒以供酒材。達魯花赤一員。從五品。令一員,從五品。丞二員,從七品。吏目二員。至元十三年置,十五年罷入有司,二十三年復置。
安豐懷遠等處稻田提領(lǐng)所。秩從九品。提領(lǐng)二員。從九品。掌收稻田子粒,轉(zhuǎn)輸醴源倉。
尚舍寺。秩正四品。掌行在帷帳之陳設及牧養(yǎng)駱駝供愛蘭乳酪。太監(jiān)二員,正四品。少監(jiān)二員,正五品。監(jiān)丞二員,從六品。知事二員。從八品。至元三十一年置。初為尚舍置,至元十七年升。秩正三品。三十一年,改為寺。大德十一年,改為寺。秩正三品。至大元年,改為寺。四年,仍為監(jiān)。尋復為寺。延祐三年,復降,正四品。按舊紀至元十七年升尚舍監(jiān),延佑七年降正四品,與志不合,末祥孰誤。定置諸員如上。
諸物庫。秩從七品。掌出納提領(lǐng)一員,從七品。大使一員,從八品。副使一員。正九品。大德四年置。
闌遺監(jiān)。秩正四品。掌不闌奚人口、頭匹諸物。太監(jiān)一員,正四品。少監(jiān)二員,正五品。監(jiān)丞二員,正六品。知事一員,從八品。提控案牘一員。從九品。至元二十年,初立闌遺所。秩正五品。二十五年,改為監(jiān),升正四品。大德十一年,升正三品。至大四年,復正四品。尋又升正三品。延祐七年,復為正四品。定置諸員如上。
尚食局。掌御膳及出納油面酥蜜諸物。秩從五品。提點一員,從五品。大使一員,正六品。副使二員,正七品。直長一員。正八品。中統(tǒng)二年,立尚食監(jiān)。秩正四品。至元二年,改為局,置提點一員。《元典章》:尚食太監(jiān)正四品,少監(jiān)正五品,丞從六品,提舉正七品。當是中統(tǒng)二年所置,舊志誤監(jiān)為后,至元二年始改為局也。大德八年,置掌薪司以供尚食,命宣徽院掌其事。二十年,省并尚藥后,尚藥局亦置于中統(tǒng)二年。別置生料庫。本局定置諸員如上。
大都生料庫。秩從五品。提點二員,從五品。大使二員,正六品。副使三員。正七品。至元十一年,置生料野物庫。二十年,別置庫,擬內(nèi)藏庫例,置諸員如上。
上都生料庫。掌受宏州、大同虎賁、司農(nóng)等歲辦油面,大都起運諸物,供奉內(nèi)府,放支宮人宦者飲膳。提點一員,大使一員,副使二員,直長一員。
大都大倉、上都大倉。秩正六品。掌內(nèi)附支持米豆及酒材米曲藥物。二倉各設提舉一員,正六品。大使各一員,從六品。副使各一員。從七品。至元五年立,設官三員,俱受制國用使司剳札。十二年,改提舉大倉,按舊紀,至元十七年立太倉提舉司,與志不合。設官三員,隸宣徽院。二十五年,升正六品。
大都、上都柴炭局。秩正七品。達魯花赤各一員,正七品。大都大使一員,上都大使三員,從七品。副使各二員。正八品。至元十二年置。秩從六品。十六年,改提舉司,升從正品。大德八年,仍為后,降正七品。
尚牧所。秩從五品。掌大官羊。提舉二員,從五品。同提舉一員,從六品。副提舉一員,從七品。吏目一員。至元十二年,立尚牧監(jiān)。后省。至大四年,復立尚牧所,定置諸員如上。
沙糖局。秩從五品。掌沙糖蜂蜜煎造及方貢果木。提點一員,從五品。大使一員,正六品。副使一員。正七品。至元十三年置。秩從六品。《元典章》沙糖局達魯花赤從五品。十七年,置提點一員。十九年,升從五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