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志第二十七
各處管民提領所。秩正七品。河間、益都、保定、冀寧、晉寧、大名、濟寧、衛輝、宣德九所,提領、副提領各一員,相副官二員。汴梁、曹州、大同、開元、大寧、上都、濟南、真定八所,捉領、副捉領、相副官各一員。大都、歸德、鄂漢三所,提領、同提領、副提領各一員,相副官一員,大都增一員。
織染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員。
雜造局。秩五七品。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員。
宏州衣錦院。秩正七品。大使、副使、直長各一員。
豐州毛子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員。
縉山毛子旋匠局。秩正七品。大使一員。
徐邳提舉司。秩正五品。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廣備庫。大使、副使各一員,俱受院札。
汴粱等路管民總管府。秩正三品。達魯花赤一員,正三品,總管一員,正三品。同知一員,正五品。府判一員,正六品。經歷、知事、提控案牘各一員。國初,立息州總管府,從三品。領歸附六千三百余戶。元貞元年,又并壽穎歸附民戶二千四百戶,改汴梁等路管民總管府,掌各屯佃戶差發子粒隸徽政院。泰定元年,改隸詹事府。其屬:庫一、提領所八、管佃提領十二。
常盈庫。大使、副使各一員。
提領所:曰新降戶,曰真陽新蔡。曰息州,曰汝寧。曰陳州,曰汴梁,曰鄭州,曰真定,每所提領各一員,副提領、相副官各一員。
管佃提領:曰汝陽五里岡,曰許州堰城縣,曰青龍宋岡,曰陳州須城商水等屯,曰分山典堰,曰許州臨穎屯,日許州襄城屯,曰汝陽金鄉屯,日穎豐屯,曰遂平橫山屯,曰蔡上浮召屯,曰汝陽縣煙事屯。各設提領二員。
江淮等處財賦都總管府。秩正三品。達魯花赤一員,正三品?偣芤粏T,正三品。同知一員,正五品,副總管二員,從五品。經歷、知事、照磨兼提控案牘各一員。至元二十六年,以宋謝太后福王所獻事產及賈似道、剳堅等田立總管府以治之。大德八年罷。天歷二年復立,隸詹事院。其屬附見。至大二年,立興圣宮江淮財賦總管府。
儲用庫。提領、大使、副使各一員。
杭州織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員。
揚州等處財賦提舉司。達魯花赤一員,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提控案牘都目各一員。其屬曰安慶等處河泊所,提領、大使、副使各一員。
建康等處財賦提舉司。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提控案牘、都目各一員。后至元元年罷。
建康織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員。
貴池織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員。
建康等處三湖河泊所。提領、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員。后至元元年罷。
池州等處河泊所。提領、大使、副使各一員。
平江等處財賦捉舉司。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提控案牘、都目各一員,后至元元年罷。
杭州等處財賦提舉司。設官同上。后至元元年罷。
陜西等處管領毛子匠捉舉司。達魯花赤、提舉各一員。國初,收集織造毛子人匠。至元三年,置官二員,皆世襲。
大撫軍院。秩從一品。后至元二十七年,命皇太子總天下兵馬,置大撫軍院。知院四員,同知二員,副使七員,同僉一員,經歷、都事各二員,照靡兼管勾一員,二十八年,罷。
昭功萬戶都總使司。秩正三品。都總使二員。正三品。同知二員,從三品。副使二員,正四品。經歷、知事、照磨各一員。至順二年,置。凡文宗潛邸扈從之臣,皆領于是府。后至元六年罷。
怯憐口錢糧總管府。秩正三品。達魯花赤二員,正三品。都總管一員,正三品。列達魯花赤一員,從三品。同知二員,正五品。副總管。從五品。經歷、知事、提控案牘、承發架閣各一員。初為宮相都總管府。至順二年罷宮相府,并鶴馭司改為怯憐口錢糧總管府。
織染雜造人匠都總管府。秩正三品。達魯花赤一員,總管一員,同知一員,副總管二員,經歷、知事、提控案牘、照磨各一員。至元二十年,為營領織染段匹人匠設總管府。元貞二年,升都總管府,隸徽政院。天歷元年,改隸儲慶司。三年,又改隸宮相府。宮相府罷,屬都總使司。屬于織染都總管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