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紀五 起旃蒙作噩正月,盡柔兆掩茂十二月,凡二年
華州華陰縣大雨,潼谷水涌,平地三丈馀。杭州、平江二路屬縣,水壞民田萬七千馀頃。
秋,七月,己巳,用中書省臣言,以江南隸官之田多為強豪所據(jù),立營田總管府,其所據(jù)田仍履畝計之。
罷遼陽等處行中書省。復北京、咸平等三道宣慰司。
庚午,江淮行省蒙古岱言:“今置省杭州、兩淮、江東諸路,財賦軍實皆南輸,又復北上,不便。揚州地控江海,宜置省,宿重兵鎮(zhèn)之,且轉(zhuǎn)輸無往返之勞。行省徒揚州便!睆闹
立淮南洪澤、芍陂兩處屯田,益兵至二萬,歲得米數(shù)十萬斛。
壬午,左丞相昂吉爾岱、平章政事阿必實克并罷?傊圃菏股窈醚岳,一日,于帝前論和雇、和買事,帝善其策,遂有大任之意,令具省臣姓名以進。帝曰:“安圖、郭佑、楊居寬等并仍前職,昂吉爾岱等其別議,仍選可代者以聞。”遂罷之。自是廷中有所建置,人才進退,僧格咸與聞焉。
癸巳,詔中書省銓定省、院、臺、部官屬,自中書令、左、右丞相而下,各有定員。仍諭安圖曰:“中書省朕當親擇,其馀諸司,并從中書斟酌裁減!卑矆D曰:“比聞圣意欲倚近侍為耳目,如臣所行非法,從其舉奏。今近臣乃伺隙援引非類,曰某居某官,某居某職,以所署奏目付中書施行。銓選之法,自有定制,其尤無事例者,臣嘗廢格不行,慮其黨有短臣者。”帝曰:“卿言良是,后若此者其勿行。”
八月,辛酉,婺州永康縣民陳選四等謀反,伏誅。
蘇、湖多雨,傷稼,百姓艱食。浙西按察使雷膺請于朝,發(fā)廩米二十萬石賑之。江淮行省以發(fā)米太多,議存三之一。膺曰:“布宣皇澤,惠養(yǎng)困窮,行省職爾,豈可效有司出納之吝耶!”行省不能奪。
九月,乙丑朔,海外諸番,曰馬八兒,曰須門那,曰僧急里,曰南無力,曰馬蘭丹,曰那旺,曰丁呵兒,曰來來,曰急蘭亦纟玄,曰蘇木都剌,凡十國,因楊廷璧屢奉詔招之,各遣其子弟上表來覲,仍貢方物。
壬寅,高麗遣使獻日本俘。
是月,以工部尚書博果密為刑部尚書。
時河東按察使阿哈瑪特以貲財諂媚權(quán)貴,貸錢于官,約償牛馬,至期,抑取部民所產(chǎn)以輸,事覺,遣使按治,皆不伏。及博果密往,始得其不法百馀事。會大同民饑,博果密以便宜發(fā)倉廩賑之。阿哈瑪特所善幸臣奏博果密擅發(fā)軍儲,又鍛煉阿哈瑪特使自誣服,帝曰:“使行,發(fā)粟以活吾民,乃其職也,何罪之有!”命移其獄至京師審視,阿哈瑪特竟伏誅。
托克托呼求奇徹之為人奴者,增益其軍,而多取編民,中書簽省王遇驗其籍,改正之。托克托呼遂奏遇有不臣語,帝怒,欲斬之,博果密諫曰:“遇始令以奇徹之人奴為兵,未聞以編民也。萬一他衛(wèi)皆仿此,戶口耗矣。若誅遇,后人豈肯為陛下盡職乎!”遇得不死。
冬,十月,甲午朔,徙浙四按察使治杭州,罷諸道按察使判官及行臺監(jiān)察御史。
己亥,帝至自上都。
辛亥,河決開封、祥符、陳留、杞、太康、通許、鄢陵、扶溝、洧川、尉氏、陽武、延津、中牟、原武、睢州十五處,調(diào)民夫二十馀萬,分筑堤防。
甲寅,敕招討使張萬等造戰(zhàn)船,將兵六千人以征緬,俾圖門特為都元帥總之。
壬戌,高麗復遣使來獻日本俘。
十一月,乙丑,中書省言:“張瑄、朱清海道運糧,以四歲計之,總百一萬石,斗斛耗折,愿如數(shù)以償,風浪覆舟,請免其征!睆闹。以瑄、清并為海道運糧萬戶。
敕:“禽獸字孕時無畋獵。”
丙子,涿、易二州,良鄉(xiāng)、寶砥縣饑,免今年租,賑糧三月。
十二月,丙午,置燕南、河東、山東三道宣慰司。
乙卯,以阿爾哈雅所芘逃民無主者千人屯田,遣中書省斷事官圖布申,復鉤考湖廣行省錢谷。
大都饑,發(fā)官米,減價糶于貧民。
戊午,翰林承旨薩里曼言:“國史院纂修太祖累朝實錄,請以輝和爾字翻譯,俟奉讀然后纂定!睆闹。
諸路分置六道勸農(nóng)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