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紀九 起昭陽大荒落正月,盡閼逢敦牂十二月,凡十年
五月,壬子,始開醮祠于壽寧宮,祭太陽、太歲、火、土等星于司天臺。
戊午,上“圣德神功文武皇帝”尊謚,廟號世祖,國語尊稱曰:“色辰皇帝”。是日,并上先皇后鴻吉哩氏尊謚曰“昭睿順圣皇后”。
庚申,祭紫微星于云仙臺。
伊實特穆爾進秩太師,賜以上方玉帶、寶服,還鎮北邊。
己巳,詔各處轉運司官,欺隱奸詐為人所訟者,聽廉訪司即時追問,其案牘仍舊例于歲終檢之。
壬申,御史臺言:“內外官府增置愈多,在京食祿者萬人,在外尤眾,理宜減并。”命與中書議之。
詔議增官吏祿。
乙亥,以札薩克知樞密院事。
戊寅,封皇姑高麗王王昛妃為安平公主。
以伊啰勒為太師,巴延為太傅,伊徹察喇為太保。
禁諸司豪奪鹽船遞運官物,僧道、權勢之家私匿鹽販。
六月,庚辰朔,日有食之。
辛巳,御史臺言:“名分之重,無逾宰相,惟事業顯著者可以當之,不可輕授。廉訪司官,歲以五月分按所屬,次年正月還司。職官犯贓,敕授者聽總司議宜授者上聞,其本司聲跡不佳者代之,受賂者,依舊例比諸人加重。”帝曰:“其與中書同議。”
壬辰,以特穆爾復為平章政事。
諸王阿濟奇部玉速福屢叛,伏誅。
乙未,以世祖、皇后、裕宗謚號播告天下,免所在本年包銀俸鈔及內郡地稅,江、淮以南夏稅之半。
己亥,以乳保勞,封完顏巴延為冀國公,妻何氏為冀國夫人。
初,宋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家鉉翁來使,世祖欲官之,不受。遂安置河間,以《春秋》教授弟子,數為諸生談及宋興亡之故,輒流涕太息。至是年逾八十,辛丑,詔賜號“處士”,放還鄉里。錫予金幣,皆不受。尋卒。
甲辰,詔翰林國史院修《世祖實錄》。以鄂勒哲監修國史。
初,世祖不豫,命翰林學士承旨董文用以其諸子入見,文用辭曰:“臣蒙國厚恩,死無以報,臣之子何能為!”命至再三,終不以見,及崩,太后命文用從帝于上都。既即位,巡狩薩布喇之地,文用曰:“先帝新棄天下,陛下巡狩不以時還,無以慰安元元,宜趨還京師。且臣聞人君猶北辰然,居其所而眾星拱之,不在勤遠略也。”帝可其奏。
帝每召文用入帳中,問先朝故事,文用亦盛言先帝虛心納賢、開國經世之務,談說或至夜半。至是修先帝《實錄》,詔除文用知制誥、監修國史。文用于祖宗世系、功德、近戚、將相家世、勛績,皆記憶貫穿,史館有所考究、質問,文用應之無遺失焉。
戊申,詔:“宗藩內外官吏人等,咸聽丞相鄂勒哲約束。”時巴延以太傅錄軍國重事,依前知樞密院事,鄂勒哲忌之。巴延語鄂勒哲曰:“幸送我兩罌美酒,與諸王飲于宮前,馀非所知也。
秋,七月,壬戌,詔中外崇奉孔子。
癸亥,行樞密院頁特密實、程鵬飛各加平章政事。中書省言樞密之臣不宜重與相銜,帝命以軍職尊崇者授之。
辛未,中書省言:“向御史臺劾右丞阿爾嘗與阿哈瑪特同惡,論罪抵死,幸得原免,不當任以執政。臣謂阿爾得罪之后,能自警省,乞令執政如故。”從之。
癸酉,詔新除御史陜西行省平章博果密仍為中書平章政事。初,世祖崩時,博果密以中書平章得預顧命;丞相鄂勒哲以其年位在下,深忌之,帝知其故,慰勞之曰:“卿先朝腹心,惟朝夕啟沃,匡朕不逮,庶無負先皇帝付托之重。”廷議大事,多采其言。太后亦以博果密先朝舊臣,禮貌甚至。
河東守臣獻嘉禾,博果密語之曰:“汝部內所產盡然耶?惟此數莖耶?”曰:“惟此數莖爾。”博果密曰:“若如此,既無益于民,又何足為瑞!”遂罷遣之。
西僧為佛事,請釋罪人祈福,謂之“禿魯麻”。豪民犯法者,皆賄賂之以求免。有殺主、殺夫者,西僧請披以帝后御服,乘黃犢出宮門釋之,云可得福。博果密曰:“人倫者,王政之本,風化之基,豈可容其亂法如是!”帝責丞相曰:“朕戒汝毋使博果密知,今聞其言,朕甚愧之。”使人謂博果密曰:“卿且休矣,朕今從卿言。”然自是以為故事。有奴告主者,主被誅,詔即以其所居官與之。博果密言:“若此,必大壞天下之風俗,使人情愈薄,無復上下之分矣。”帝悟,為追廢前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