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一百八十二 起旃蒙大淵獻八月,盡柔兆困敦閏三月,凡九月
元阿珠攻揚州,既筑長圍,于是城中食盡,死者枕籍滿道,而李庭芝志益堅。
元巴延次灣頭,阿刺罕自建康來會,巴延令還建康起兵,乃留博爾歡及阿里布守灣頭,而自帥眾渡江。壬戌,至鎮江,分軍為三道:阿喇罕帥右軍,自建康出廣德四安鎮,趣獨松關;董文炳帥左軍,出江入海,以范文虎為張鄉導,取道江陰,趣澉浦、華亭;巴延及阿塔哈將中軍,以呂文煥為鄉導,趣常州;期并會于臨安。
癸亥,常州告急,朝廷遣張全將兵二千救之,知平江府文天祥亦遣部將尹玉、麻士龍、朱華將兵三千隨全赴援。士龍戰虞橋,敗死,全不救,走還五牧。時朱華駐軍五牧,華欲掘溝塹,設鹿角,全皆不許。既而元兵薄華,華率廣軍與之戰,自辰至未,勝負未決。逮晚,元兵繞出山后薄贛軍,尹玉力戰,殺千人,全提軍隔岸,不發一矢,玉遂敗。諸敗軍爭渡水,挽全軍船,全令其軍斬挽者指,于是溺死者甚眾。玉收殘卒五百人,復鏖戰,自夕達旦,殺元軍人馬,委積田間,玉復手殺數十人,力屈被執,元人恨之,橫四槍于其項,以棍擊殺之,其部下皆死,無一人降者。天祥欲斬全以警眾,帥府不許,宥之使贖。
十一月,丁卯朔,銅關將貝寶、胡巖起攻溧水,敗死。
庚午,以陳文龍同知樞密院事,黃鏞同簽書樞密院事。
癸酉,贈尹玉濠州團練使,麻士龍高州刺史。
戊寅,元阿喇罕破銀林東壩,戍將趙淮兵敗,與其妾俱被執,妾死之。阿珠使淮招李庭芝,許以大官,淮佯諾,至揚州城下,乃大呼曰:“李庭芝,爾為男子,死則死耳,毋降也!”阿珠怒,殺之。
元兵入廣德軍四安鎮,陳宜中倉皇發臨安民年十五以上者,皆籍為兵,號武定軍,召文天祥自平江入衛。
壬午,元將宋都木達等長驅而進,所至莫當其鋒,隆興轉運判官劉槃以城降。不數日,取江西十一城,進逼撫州。時黃萬石為江西制置使,開閫州治,聞兵至,奔建昌。都統密佑率眾逆戰進賢坪,元兵呼曰:“降者乎?斗者乎?”佑曰:“斗者也。”麾其兵突進,至龍馬坪,元軍圍之數重,矢下如雨。佑身被四矢、三槍,猶揮雙刀,率死士數十人斫圍南走,前渡,橋板斷,被執。宋都木達曰:“壯士也!”欲降之,系之月馀,終不屈。罵萬石為賣國小人,使我志不得伸。宋都木達又命劉槃、呂師夔以金符遺之,許以官,佑不受。復令佑子說之曰:“父死,子安之?”佑斥曰:“汝行乞于市,第云密都統子,誰不憐汝?”怡然解衣請刑,遂死,元兵皆泣下。佑之先,密州人,后渡淮,居廬州。
元兵進入建昌,黃萬石走入閩。
元改順天府為保定府。
元樞密院言:“新附郡縣,有既降復叛及糾眾為盜,犯罪至死者,請從權宜處決。”詔:“今后殺人者死,問罪狀已白,不必待時即行刑;其奴婢殺主者,具五刑論。”
癸未,元兵入興化縣,知縣胡拱辰自殺。
甲申,元巴延至常州,會兵圍城。知州姚訔,通判陳炤,都統王安節、劉師勇,力戰固守。巴延遣人招之,譬喻百端,終不聽。巴延怒,命降人王良臣役城外居民,運土為壘,土至,并人以筑之,且殺之,煎油作炮,焚其牌杈,日夜攻不息。城中甚急,而訔等守志益堅。巴延叱帳前諸軍奮勇爭先,四面并進。攻二日,城破,訔死之。炤與安節猶巷戰,或謂炤曰:“城北東門未合,可走。”炤曰:“去此一步,非死所矣!”日中,兵至,死焉。巴延命盡屠其民。執安節至軍前,不屈,亦死。師勇以八騎潰圍走平江。安節,堅之子也,事聞,贈龍圖閣待制,炤直寶章閣,并官其子。
乙酉,升宜興縣為南興軍。
以江東提刑謝枋得為江西招諭使。初,枋得聞淮西、江東、西州郡守將,皆呂師夔部曲,故爭降附,自以與師夔善,乃應詔上書,保師夔可言,宜分沿江諸屯,以師夔為鎮撫使,使之行成,且請身至江州見文煥與議。朝廷乃以枋得為沿江察訪使以往,會文煥北還,不及而反,遂改知信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