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紀三十四 起上章困敦七月,盡玄黓攝提格十二月,凡二年有奇
乙丑,河南賊犯杞縣,察罕特穆爾討平之。
丁卯,李思齊進兵平伏羌等縣。
吳院判朱亮祖,率兵擊陳友諒平章王溥于饒州安仁之石港,不利而還。
吳元帥朱文輝及饒州降將余椿等,引兵次池之建德,令元帥羅友賢攻東流賊壘,擒其將李茂仲,文輝又追襲其守將趙同僉,走之。
二月,甲申,同僉樞密院事特哩特穆爾復永平、灤州等處。
吳改樞密分院為中書分省。始議立鹽法,置局設官以掌之,令商人販鬻,二十分而取其一,以資軍餉。
己丑,察罕特穆爾駐兵霍州,攻博啰特穆爾。
己亥,吳置寶源局于應天府,鑄大中通寶錢,使與歷代錢兼行,以四百為一貫,四貫為一兩,四文為一錢,其物貨價值,一從民便。
丙午,吳議立茶法,凡產茶郡縣,并令征之。其法,官給茶引,付諸產茶郡縣,凡商人買茶,具數赴官納錢請引,方許出境貿易,每茶一百斤,輸錢二百。郡縣籍記商人姓名,以憑勾稽。
巴特勒布哈以廉訪使久居廣東,專恣自用,詔以鄂勒哲圖等為廉訪司官,而除巴特勒布哈為江南行臺侍御史。巴特勒布哈不受命,盡殺鄂勒哲圖等。唯廉訪使董鑰哀請得免。
三月,癸酉,察罕特穆爾調兵討永城縣,又駐兵宿州,擒賊將梁綿住。
泗州守將薛顯,以城降于吳。
先是吳遣夏煜往諭方國診,戊寅,國珍使者來謝,且以金玉飾馬鞍輿獻,吳國公曰:“吾今有事四方,所需者文武材能,所用者粟米布帛,其他玩寶,非所好也。”卻其獻。
是月,張士誠海運糧十一萬石至京師。
博啰特穆爾罷兵還,遣圖魯卜等引兵據延安,以謀入陜。
張良弼出南山義谷,駐藍田,受節制于察罕特穆爾。良弼又陰結陜西行省平章定珠,聽丞相特哩特穆爾調遣,營于鹿臺,察罕特穆爾聞而銜之。
夏,四月,辛已朔,日有食之。
以張良弼為陜西行省參知政事。
察罕特穆爾遣其子副詹事庫庫特穆爾貢糧至京師,皇太子親與定約,遂不復疑。庫庫,本察罕甥也,姓王氏,名保保,察罕養以為子。
五月,癸丑,四川明玉珍陷嘉定等路,李思齊遣兵擊敗之。
乙亥,察罕特穆爾以兵侵博啰特穆爾所守之地。
是月,李武、崔德等降于李思齊。
吳命同僉朱文忠城嚴州。時抗州為張士誠所據,距嚴密邇,故筑城為守備。
陳友諒將李明道犯信州,聞吳將胡大海在浙東,懼其來援,乃遣兵據玉山之草坪鎮以拒敵;夏德潤出兵爭之,戰死。
六月,乙未,熒惑、歲星、太白聚于翼。
察罕特穆爾諜知山東群盜自相攻殺,而濟寧田豐降于賊,欲總兵討之,七月,丙申,輿疾自陜抵洛,大會諸將議師期,發并州軍出井徑,遼、沁軍出邯鄲,澤、潞軍出磁州,懷,衛軍出白馬,及汴、洛軍水陸俱下,分道并進,而自率鐵騎,建大將旗鼓,渡孟津,逾覃懷,鼓行而東,復冠州、東昌。
丙午,吳雄鋒翼元帥王思義,克鄱陽之利陽鎮,遂會鄧愈兵攻浮梁。
李明道攻信州益急,吳守將胡德濟,以兵少閉城固守,遣人求援于胡大海。大海即帥兵由靈溪以進,德濟乃引兵出城與明道戰,大海縱兵夾擊,大破之,擒明道及其宣慰王漢二,送朱文忠。漢二,溥之弟也。文忠令為書以招溥,復送之建康,吳國公皆仍其舊職,用為鄉導以取江西。
秋,七月,甲子,吳國公以都事范常為太平府知府,諭之曰:“太平,吾股肱郡,其民數罹兵革,疲勞甚矣,當有以安集之,使各得所。”常之官,興學恤民,以簡易為治。官廩有谷數千石,請以給民乏種者,秋稔輸官,公私俱足。
己巳,忻州西北有赤氣蔽天如血。
壬申,陳友諒知院張定邊陷安慶,吳守將余某戰敗,奔還建康,吳國公怒,斬之。
八月,甲申,吳將鄧愈克浮梁,陳友諒守將侯邦佐等棄城走。院判于光復攻樂平州,友諒總管蕭明率眾拒戰,光擊敗,擒之,遂克樂平。
吳將胡大海率兵攻紹興,部將張英,恃勇輕進,至城下,遇伏被執,死之。大海圍城久不下,乃引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