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一百八十 起玄黓涒灘八月,盡閼逢掩茂十二月,凡二年有奇
閏月,丙申,前臨安府司法梁炎午陳攻守之要五事,不報。
辛未,無敕翰林院纂修國史,采錄累朝事實,以備編集。
元阿哈瑪特等屢毀漢法,國學(xué)諸生廩食或不繼。秋,七月,許衡請還懷孟,元主以問翰林學(xué)士王磐,磐對曰:“衡教人有法,諸生行可從政,此國之大體,宜勿聽其去。”元主又命諸老臣議其去留,竇默為衡懇請,乃聽衡還。劉秉忠、姚樞及磐、默等,復(fù)請以贊善王恂主國學(xué),衡弟子耶律有尚、蘇郁、白棟為助教,庶幾衡之規(guī)模不致廢墜;從之。
元人城馬鬃山,戊戌,知合州張玨擊走之。
初,蒙古兵入蜀,玨副王堅協(xié)力戰(zhàn)守;堅還,以玨代之。自開慶受兵,民凋敝甚。玨外以兵護耕,內(nèi)教民墾田積粟;再期,公私兼足。劉整既叛,獻計欲自青居進筑馬鬃、虎項二山,扼三江口以圖合州,遣統(tǒng)軍哈喇帥兵筑之。玨聞哈剌至,乃張疑兵于嘉渠口,潛師渡平陽灘,火其資糧器械,越寨七十里,焚船場,由是馬鬃城筑卒不就。玨善用兵,出奇設(shè)伏,算無遺策。其治合州,士卒必練,器械必精,御部曲有法,雖奴隸,有功必優(yōu)賞之;有過,雖至親必罰,故人人用命。
元主以天下獄囚滋多,敕諸路自死罪以下縱遣歸家,期仲秋悉來京師聽決。囚如期至,元主惻然。八月,庚戌,詔并赦之。既而命詞臣作詔戒諭天下,皆不稱旨,王磐獨以縱囚之意命詞,元主喜曰:“此朕所欲言而不能者,卿乃為朕言之。”賜酒嘉獎。
九月,辛巳,以章鑒簽書樞密院事,吏部尚書陳宜中同簽書樞密院事。
冬,十月,元初建正殿、寢殿、香閣、周廡兩翼室。
元西蜀都元帥伊蘇岱爾與皇子西平王鄂羅齊合兵攻建都蠻,擒酋長下濟等四人,獲其民六百,建都乃降。
十一月,壬午,封皇子為嘉國公。
以李庭芝為淮東制置使兼知揚州,夏貴為淮西制置使兼知廬州,陳奕為沿江制置使兼知黃州。庭芝請分所部兩淮為二司,故以淮西付貴。奕以兄事賈似道玉工陳振成以求進,自小官歷顯要,遂掌禁兵,擢分閫。
起前直學(xué)士院文天祥為湖南提刑。天祥因見故相江萬里,萬里素奇天祥志節(jié),語及國事,愀然曰:“吾老矣,觀天時人事,必當有變。世道之責(zé),其在君乎!君其勉之!”
元大司農(nóng)司言:“中書移文,以畿內(nèi)秋禾始收,請禁農(nóng)民覆耕,恐防芻牧。”元主以農(nóng)事系民生命,詔勿禁。
是歲,元諸路大水、蝗,賑米凡五十四萬馀石。
咸淳十年元至元十一年
春,正月,己卯朔,元宮闕告成。元主始御正殿,受朝賀。
壬午,城鄂州漢口堡。
戊子,福建安撫使江萬里以疾辭職任,詔依舊職奉祠。
庚寅,城鄂州沌口西岸堡。
乙巳,雨土。
丙午,元免于闐采玉。
是月,賈似道母死,似道歸臺州治喪。詔以天子鹵簿葬之,起墳擬山陵,百官奉喪事,立大雨中終日,無敢易位者。既葬,詔似道起復(fù),似道遂還朝。
元阿爾哈雅言:“荊、襄自古用武之地,漢水上流已為我有,順流長驅(qū),宋必可平。”阿珠又言:“臣略地江、淮,見宋兵弱于往昔,今不取之,時不能再!”元主趣召史天澤同議,天澤對曰:“此國大事,可命重臣一人,如安圖、巴延,都督諸軍,則四海混同,可計日而待。臣老,猶足為副。”元主曰:“巴延可以任此事。”阿爾哈雅因言:“我?guī)熌险鳎胤譃槿Ef軍不足,非益兵十萬不可。”遂詔中書省簽軍十萬人。
二月,己酉,趙順孫罷為福建安撫使。
壬申,元造戰(zhàn)船八百艘于汴梁。
元主如上都,聞遼陽行省國王特默格擾民不便,乃起廉希憲為北京行省平章政事。將行,命肩輿入見,賜坐。元主曰:“昔在先朝,卿深識事機,每以帝道啟朕。及鄂漢班師,屢陳天命,朕心不忘。丞相,卿實宜為,顧退托耳。遼沈戶不下數(shù)萬,諸王、國婿分地所在,彼皆素知卿能,故命卿往鎮(zhèn),體朕此意。”
三月,庚寅,元遣鳳州經(jīng)略使實都、軍民總管洪俊奇等將兵伐日本,戰(zhàn)船凡大小九百般,軍萬五千人。元主以討日本事問趙良弼,良弼曰:“臣居日本歲馀,睹其俗很勇嗜殺,不知有父子之親,上下之禮。其地多山水,無耕桑之利,得其人不可役,得其地不加官田。況舟師渡海,海風(fēng)無朝,禍害莫測。是謂以有用之民填無窮之巨壑也。臣謂勿擊便。”元主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