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一百五十二 起上章掩茂正月,盡玄黓困敦十二月,凡三年
丁亥,金賜孝子劉瑜、劉慶祐絹粟,旌其門閭,復其身。瑜,棣州人;慶祐,錦州人也。
金主因問宰臣曰:“從來孝義之人,曾官使者幾何?”完顏守貞對曰:“世宗時有劉政者,嘗官之。然若輩多淳質,不及事。”金主曰:“豈必盡然?孝義之人,素行已備,稍可用,即當用之。后雖有殺覬作偽者,然偽為孝義,猶不失為善。可檢勘前后所申孝義之人,如有可用者,具以聞。”
癸巳,金尚書省奏:“言事者謂釋、道之流不拜父母、親屬,敗害風俗,莫此為甚。禮官言唐開元二年敕云:‘聞道士、女冠、僧、尼不拜二親,是為子而忘其生。自今以后,并聽拜父。其有喪紀輕重及尊屬禮數,一準常儀。’臣等以為宜依典故行之。”制可。
金左丞完顏守貞言:“上嘗命臣問忻州陳毅上書所言事,其一,極論守令之弊。臣面問所以救之之道,莫之能言。”金主曰:“方今政欲知其弊也。彼雖無救弊之術,但能言其弊,亦足嘉矣。如毅言及隨處有司不能奉行條制,為人傭雇尚須出力,況食國家祿而乃如是,得無虧臣子之行乎?”其令檢會前后所降條理舉行之。”
己亥,定雜藝不許任子法。時伶人胡永年,積官至武功大夫,以去年郊恩乞任子。吏部尚書趙汝愚言:“永年樂藝出身,難以任子。請立為定法,今后似此雜藝補授之人,不許奏補。”從之。
四月,壬寅朔,金定宣圣春秋釋奠三獻官以祭酒、司業、博士充,祝詞稱“皇帝謹遣”,及登歌改用太常樂工。其獻官并執事與享者并法服,陪位學官公服,學生儒服。
戊申,金瀛王瑰卒,鄆王琮之同母弟也。重厚寡言,內行修飭,工詩,精騎射,金主令在左右。及卒,三臨奠,哭之慟。謚文敬。
乙卯,以戶部侍郎邱崈為四川安撫制置使。
初,留正帥蜀,慮吳氏世將,謀去之,不果。至是議更蜀帥,正言西邊三將,惟吳氏世襲兵權,號為吳家軍,不知有朝廷,遂以戶部侍郎邱崈往。崈陛辭,奏曰:“臣入蜀后,吳挺脫至死亡,兵權不可復付其子。臣請得以便宜撫定諸軍。”許之。
戊午,帝朝重華宮。
金賜云內孝子孟興絹、粟,賜同州民妻師氏謚曰節。
金地旱,參知政事張萬公等乞依漢故事免官,金主曰:“卿等何罪!殆朕行事有不逮者。”萬公曰:“天道雖遠,實與人事相通,惟圣人言行可以動天地。昔成湯以六事自責,周宣遇災而懼,側身修行,莫不修飾人事。方今宜崇節儉,不急之役,無名之費,可俱罷去。”金主曰:“災異不可專言天道,蓋必先盡人事耳。故孟子言王無罪歲。”左丞完顏守貞曰:“陛下引咎自責,社稷之福也。”丙寅,金主下詔責躬。
丁卯,蠲臨安逋賦。
戊辰,金主遣御史中丞吳鼎樞等會決中都冤獄,外路委提刑司處決。
完顏守貞等上表乞解職,不允。入謝,金主曰:“前所謂罷不急之役、省無名之費及議裁冗官、決滯獄四事,其速行之。”
五月,帝有疾,不視朝。
戊寅,金出宮女一百八十三人。
乙酉,金以雨足,致祭于社稷。
戊子,金左丞完顏守貞出知東平府事。金主命參知政事瓜勒佳衡諭之曰:“卿勛臣之裔,才用聲績,朕所素知,擢任政府,毗贊實多,久任繁劇,宜均逸安。東平素號雄藩,兼比年饑饉,正賴經畫,卿其為朕往綏撫之。”
庚子,常德大水,入其郛。
己亥,蠲四川水、旱郡縣租賦。
安豐軍大水,平地三丈馀,漂田廬絲麥皆空。
六月,辛丑朔,下詔戒飭風俗,禁民奢侈與士為文浮靡、吏茍且飾偽者。
以禮部尚書陳骙同知樞密院事。
癸卯,金宰臣請罷提刑司。金主曰:“諸路提刑司官,止三十馀員,猶患不得其人。州郡三百馀處,其能盡得人乎?”弗許。
戊午,以嗣秀王伯圭為太師。
乙丑,金以知大名府事劉暐為右丞。
金主以民乏食,詔戶部預給百官冬季俸,令就倉以時值糶與貧民。
秋,七月,己巳,刺沿邊盜萬人為諸州禁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