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三十七 起柔兆攝提格四月,盡屠維大荒落七月,凡三年有奇
丙子,詔賑京東流民。
三月,辛酉,御崇政殿,試禮部奏名進士,仍命翰林學士宋綬以下二十六人為殿后彌封、謄錄、考覆、詳定、編排官,如先朝舊制。乙丑,賜進士王堯臣等一百九十七人及第,八十二人同出身,七十一人同學究出身,二十八人試銜;丙寅,賜諸科及第并出身者又六百九十八人。堯臣,虞城人也。
夏,四月,癸酉,試特奏名進士及諸科;甲戌,賜同出身及試銜者凡三百四十二人。尋下詔戒諭諸道舉人,宜奮勵詞學,毋坐視歲月,冀望恩澤。
辛巳,遼杜防、蕭蘊等來賀乾元節,知制誥程琳為館伴使。蘊出位圖,指曰:“中國使者至北朝坐殿上,位高;今北朝使至中國,位下,請升之。”琳曰:“此真宗皇帝所定,不可易。”防又曰:“大國之卿當小國之卿,可乎?”琳曰:“南、北朝安有大小之異!”防不能對。詔與宰相議,或曰:“此細事,不足爭。”將許之。琳曰:“許其小,必啟其大。”固爭不可,乃止。
乙未,遼主獵于黑嶺。
帝嘗謂輔臣曰:“世無良醫,故夭橫者眾。”張知白對曰:“古方書雖存,率多舛繆;又,天下學醫者不得盡見。”乃命醫官院校定醫書。至是詔國子監摹印頒行,并詔翰林學士宋綬撰《病源序》。
五月,庚子朔,詔:“武臣子孫習文藝者,聽奏文資。”
丙午,閱諸班騎射。
辛亥,錄系囚。
癸亥,楚王元佐薨,追封齊王,謚恭憲;后改封潞王。
是月,遼主清暑永安山。西南詔討司奏陰山中產金銀,請置冶,從之;復遣使循遼河北求產金銀之所。由是興冶采煉,人賴其利。
六月,甲戌,以京畿旱,禱雨于玉清昭應宮、開寶寺。
丙子,詔決畿內系囚。
丁丑,雨。
癸未,罷諸營造之不急者。先是太后大出金帛,重修景德寺,遣內侍羅崇勛主之。宰臣張知白因言:“按《五行志》,宮室盛則有火災。近者洞真、壽寧觀相繼火,此皆土木太盛之證。”帝納其言。
詔:“翰林學士依大中祥符五年故事,雙日鎖院,只日降麻。”
遼禁諸屯田不得擅貨官粟。
癸巳,遼復使蕭惠討準布。
秋,七月,己亥朔,賑泰州水災。
遼主諭中外大臣曰:“制條中有遺闕及輕重失中者,其條上之,議增改焉。
乙巳,遼詔:“輦路所經,旁三十步內不得耕種者,不在所訟之限。”
丙辰,發丁夫三萬八千,卒二萬一千,緡錢五十萬,塞滑州決河。
詔察京東被災縣吏不職者以聞。
先是司天監主簿苗舜臣等,嘗言土宿留參,太白晝見,詔日官同考定。日官奏:“土宿留參,順不相犯;太白晝見,日未過午。”舜臣等坐妄言災變被罰,監察御史曹修古言:“日官所定,希旨悅上,不足為信。今罰舜臣等,其事甚小,然恐自此人人畏避,佞媚取容,以災為福。”禁中以翡翠為服玩,詔市于南越,修古以為重傷物命,且真宗嘗禁采狨毛,故事未遠,宜罷之。時方崇建塔廟,議營金閣,費不可勝計,修古極陳其不可。八月,壬申,修古出知歙州。
九月,庚戌,閱龍衛神勇軍習戰。
癸卯,召輔臣至崇政殿西廡觀孫奭講書,各賜織成御飛白字圖。
陜西轉運司言,同、華等州旱,虸蚄蟲食苗。太常博士、秘閣校理、國史院編修官謝絳上疏曰:“去年京師大水,敗民廬舍,河渠暴溢,幾冒城郭;今年苦旱,百姓疫死,田谷焦槁,秋成絕望;此皆大異也。陛下夙夜勤苦,思有以攬塞時變,固宜改更理化,下罪己之詔,修順時之令,宣群言以導壅,斥近幸以損陰。而圣心優柔,重在改作,號令所發,未聞有以當天心者。夫風雨寒暑之于大時,為大信也;信不及于物,澤不究于下,則水旱為沴。近日制命有信宿輒改,適行遽止,而欲風雨以信,其可得乎?
“天下之廣,萬幾之眾,不出房闥,豈能盡知!而在廷之臣,未聞被數刻之召,吐片言之善;朝夕左右,非恩澤即佞幸,上下皆蔽,其事不虛。昔兩漢日蝕、水旱,有策免三公以示戒懼。陛下進用丞弼,極一時之選;而政道未茂,天時未順,豈大臣輔佐不明邪?陛下信任不篤邪?必若使之,宜推心責成以極其效;謂之不然,則更選賢者。比來奸邪者易進,守道者數窮,政出多門,俗喜由徑。圣心固欲盡得天下之賢能,分職受事,而宰相方考資進吏,無所建白,循依違之跡,行尋常之政,臣恐不足回靈意,塞至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