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五十六 起柔兆涒灘正月,盡強圉作噩七月,凡一年有奇
詔:“大臣自今無得乞子弟及親舊賜進士出身。”
知諫院范鎮言:“近日彗出東方,孛于七星,其色正白。七星主急兵,色白亦主兵。陛下宜與大臣相敕警以求消復之術。”且曰:“陛下以臣言為然,乞以臣前所上章與大臣速定大議;以臣言為不然,乞加臣萬死之罪。”甲寅,鎮復與執政書,言:“古之人三諫而不從則去,今鎮已六諫矣。愿諸公攜鎮之書言于上前,速定大計;如其不然,即賜鎮歸田,若解鎮之職而置之散外,皆諸公之賜。”鎮又兩個疏言早定大計。庚申,以鎮為戶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鎮固辭不受。
癸亥,樞密使、護國節度使狄青,罷樞密使,加同平章事、判陳州。青在西府四年,京城小民推其材武,青每出入,輒聚觀,至壅路不得行。帝自正月不豫,青益為都人所指目。又,青家犬生角,數有光怪。知制誥劉敞請出青以保全之,未聽;敞出知揚州,又言及之。及京師大水,青避水,徙家于相國寺,行止殿上,都下喧然;執政聞之始懼,以熟狀出青判陳州。
以三司使、工部尚書韓琦為樞密使,召端明殿學士、知益州張方平為三司使。自西鄙用兵,兩蜀多所調發。方平還自益州,奏免橫賦四十萬貫匹,及減興、嘉、邛州鑄錢十馀萬,蜀人便之。
始,方平主計京師,有三年糧,而馬粟倍之,至是馬粟僅足一歲,而糧亦減半,因建言:“今之京師,古所謂陳留,天下四沖八達之地,非如雍、洛有山河形勢足恃也,特依重兵以立國耳。兵恃食,食恃漕運,汴河控引江、淮,利盡南海,天圣以前,歲發民浚之,故河行地中。有張君平者,以疏導京東積水,始輟用汴夫,其后淺妄者爭以裁減費役為功,河日以湮塞。今仰而望河,非祖宗之舊也。”遂畫漕運十四策。宰相富弼讀方平奏帝前,晝漏盡十刻,侍御皆跛倚;帝太息稱善。弼曰:“此國計之大本,非常奏也。”悉如所欲施行。其后未期年,京師有五年之蓄。
先是樞密直學士、權知開封府王素,數與歐陽修稱譽富弼于帝前,弼入相,素頗有力焉,意弼引己登兩府,既不如志,因求外官,于是改龍圖閣學士、知定州。
是夕,彗星滅。
翰林學士胡宿知審刑院,詳議官闕,判院者當擇人薦于帝,宿與同列得二人。一人者監稅河北,以水災虧課,同列曰:“小失不足以白上。”宿至帝前,悉白之,且曰:“此人小累,才足惜。”帝曰:“果得才,小累何恤乎!”遂除詳議官。同列退,誚曰:“詳議欲得人,公固欲白上,倘緣是不用,奈何?”宿曰:“彼得與不得,不過一詳議官耳。宿以誠事主,今白首矣,不忍絲發欺君,喪平生節;為之開陳,聽主上自擇耳。”
初,李照斥王樸樂音高,乃作新樂,下其聲。太常歌工病其太濁,歌不成聲,私賂鑄工使減銅齊,而聲稍清,歌乃協,然照卒莫之辨。又,樸所制編鐘皆側垂,照及胡璦皆非之。及照將鑄鐘,給銅于鑄钅寫務,得古編鐘一,工不敢毀,乃藏于太常。鐘不知何代所作,其銘云:“粵朕皇祖寶和鐘,粵斯萬年子子孫孫永寶用。”叩其聲,與樸鐘夷則清聲合,而其形側垂。瑗后改鑄,正其鈕使下垂,叩之,弇郁而不揚。其钅博鐘又長角而震掉,聲不和。著作佐郎劉羲叟謂人曰:“此與周景王無射鐘無異,上將有眩惑之疾。”已而果然。
于是范鎮言:“國家自用新樂,日食,星變,冬雷,秋電,大雨不時,寒暑不節,不和之氣,莫甚此者。去年十二月晦,大雨雪,大風,宮架輒壞;元日大朝會,樂作而陛下疾作。臣恐天意以為陛下不應變祖宗舊樂而輕用新樂也。乞下執政大臣參議,且用祖宗舊樂,以俟異時別加制作。”
丁丑,詔太常恭謝,用舊樂。
戊寅,詔招撫彭仕羲。
是月,遼主如秋山,后從行,至殺虎林,命后賦詩,后應聲而成;遼主大喜,出示群臣。次日,行獵,有虎突出,遼主一發殪之,謂群臣曰:“力能伏虎,不愧皇后詩矣。”
遼魏國王蕭惠卒,年七十四,后之父也。遺命家人薄葬。訃聞,遼主戩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