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七十六 列傳第六十三
秦起宗
秦起宗,字元卿,其先上黨人,后徙廣平?jīng)乘h。曾大父當金季兵起,窾山麓為洞,奉其親以居,傍窾大洞,匿其里中百人閉之。具牛酒,出待兵,兵入索,惟見其親屬,曰:“孝士也。”釋之去。里人曰:“秦父生我。”
起宗生長兵間,學書無從得紙,父順削柳為簡,寫以授之;成誦,削去更書。年十七,會立蒙古學,學輒成,辟武衛(wèi)譯史。御史中丞塔察兒愛其才,遷中臺譯史。是時,尚書省專制更張,起宗持文嚴密無所泄。仁宗即位,罷尚書省,轉(zhuǎn)中書譯史,累遷太子家令司典簿官,上言:“東宮官屬,輔導德義,財賦非所治也。”朝廷是之。遷南臺御史。建康多水,或?qū)崬亩兴疽种驘o災而訴災,起宗微行得實,人以為神明。
文宗初立,命威順王征八番。是時,蜀省囊加臺拒命未平,起宗極言武昌重鎮(zhèn),當備上流之師,親王不可遠去,力止之。及王入見,帝謂曰:“八番之行,非秦元卿,幾為失計。”其后八番師還,無敢擾于道路者。朝議以起宗治蜀,幕府忘其名,曰秦元卿,帝引筆改曰起宗,其眷注如此。拜中臺御史,劾中丞和尚受人婦人、賤買縣官屋,不報。起宗從臺官入見,跽辯久之,敕令起,起宗不起,會日暮,出;明日,立太子,有赦,起宗又奏:“不罪和尚,無以正國法。”和尚服辜。帝曰:“為御史,當如是矣。”元會,賜只孫服,令得與大宴。又劾閩憲卜咱耳竊父妾以逃,其父憤死,瀆亂天常,流之嶺南。自是盡言無諱,皆見聽用。有《御史奏議》一卷。
遷都漕運使,帝召諭之曰:“漕輸事多廢闕,賴御史治之爾。”出為撫州路總管,至官,有司供張甚盛,問其費所從出,小吏不敢隱,曰:“借辦于民。”遂亟使歸之,幾席僅給而已。自是官府僚佐有宴集,成禮即止。因諭眾曰:“我素農(nóng)家,安儉約,務安靜,庶使吾民化之。”居一歲,以老去官。明年,以兵部尚書致仕,居一歲,卒,謚昭肅。
子四人:鈞,銓,鐸,鏞。鈞,西臺御史;鏞,延徽寺經(jīng)歷;銓,都省掾;鐸蚤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