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紀三十七 起屠維大淵獻,盡上章困敦,凡二年
甲申,回紇骨啜特勒、帝德等十五人自相州奔還西京,上宴之于紫宸殿,賞賜有差。庚寅,骨啜特勒等辭還行營。
辛卯,以荔非元禮為懷州刺史,權知鎮西、北庭行營節度使。元禮復以段秀實為節度判官。
甲午,以兵部侍郎呂諲同平章事,乙未,以中書侍郎、同平章事苗晉卿為太子太傅,王玙為刑部尚書,皆罷政事。以京兆尹李峴行吏部尚書,中書舍人兼禮部侍郎李揆為中書侍郎,及戶部侍郎第五琦并同平章事。上于峴恩意尤厚,峴亦以經濟為己任,軍國大事多獨決于峴。于是京師多盜,李輔國請選羽林騎士五百以備巡邏。李揆上疏曰:"昔西漢以南北軍相制,故周勃因南軍入北軍,遂安劉氏。皇朝置南、北牙,文武區分,以相伺察。今以羽林代金吾警夜,忽有非常之變,將何以制之!"乃止。
丙申,以郭子儀為東畿、山東、河東諸道元帥,權知東京留守。以河西節度使來瑱行陜州刺史,充陜、虢、華州節度使。
夏,四月,庚子,澤潞節度使王思禮破史思明將楊旻于潞城東。
太子詹事李輔國,自上在靈武,判元帥行軍司馬事,侍直帷幄,宣傳詔命,四方文奏,寶印符契,晨夕軍號,一以委之,乃還京師,專掌禁兵,常居內宅,制敕必經輔國押署,然后施行,宰相百司非時奏事,皆因輔國關白、承旨。常于銀臺門決天下事,事無大小,輔國口為制敕,寫付外施行,事畢聞奏。又置察事數十人,潛令于人間聽察細事,即行推按;有所追索,諸司無敢拒者。御史臺、大理寺重囚,或推斷未畢,輔國追詣銀臺,一時縱之。三司、府、縣鞫獄,皆先詣輔國咨稟,輕重隨意,稱制敕行之,莫敢違者。宦官不敢斥其官,皆謂之五郎。李揆山東甲族,見輔國執子弟禮,謂之五父。
及李峴為相,于上前叩頭,論制敕皆應由中書出,具陳輔國專權亂政之狀,上感寤,賞其正直;輔國所行事,多所變更,罷其察事。輔國由是讓行軍司馬,請歸本官,上不許。壬寅,制:"比緣軍國務殷,或宣口敕處分。諸色取索及杖配囚徒,自今一切并停。如非正宣,并不得行。中外諸務,各歸有司。英武軍虞候及六軍諸使、諸司等,比來或因論競,懸自追攝,自今一切須經臺、府。如所由處斷不平,聽具狀奏聞。諸律令除十惡、殺人、奸、盜、造偽外,馀煩冗一切刪除,仍委中書、門下與法官詳定聞奏。"輔國由是忌峴。
甲辰,置陳、鄭、亳節度使,以鄧州刺史魯炅為之;以徐州刺史尚衡為青、密等七州節度使;以興平軍節度使李奐兼豫、許、汝三州節度使;仍各于境上守捉防御。
九節度之潰于相州也,魯炅所部兵剽掠尤甚,聞郭子儀退屯河上,李光弼還太原,炅慚懼,飲藥而死。
史思明自稱大燕皇帝,改元順天,立其妻辛氏為皇后,子朝義為懷王,以周摯為相,李歸仁為將,改范陽為燕京,諸州為郡。
戊申,以鴻臚卿李抱玉為鄭、陳、潁、亳節度使。抱玉,安興貴之后也,為李光弼裨將,屢有戰功,自陳恥與安祿山同姓,故賜姓李氏。
回紇毗伽闕可汗卒,長子葉護先遇殺,國人立其少子,是為登里可汗。回紇欲以寧國公主為殉。公主曰:"回紇慕中國之俗,故娶中國女為婦。若欲從其本俗,何必結婚萬里之外邪!"然亦為之剺面而哭。
鳳翔馬坊押官為劫,天興尉謝夷甫捕殺之。其妻訟冤。李輔國素出飛龍廄,敕監察御史孫鎣鞫之,無冤。又使御史中丞崔伯陽、刑部侍郎李曄、大理卿權獻鞫之,與鎣同。妻猶不服。又使侍御史太平毛若虛鞫之。若虛傾巧士,希輔國意,歸罪夷甫。伯陽怒,召若虛詰責,欲劾奏之。若虛先自歸于上,上匿若虛于簾下。伯陽尋至,言若虛附會中人,鞫獄不直。上怒,叱出之。伯陽貶高要尉,獻貶桂陽尉,曄與鳳翔尹嚴向皆貶嶺下尉,鎣除名,長流播州。吏部尚書、同平章事李峴奏伯陽等無罪,責之太重;上以為朋黨,五月,辛巳,貶峴蜀州刺史。右散騎常侍韓擇木入對,上謂之曰:"李峴欲專權,今貶蜀州,朕自覺用法太寬。"對曰:"李峴言直,非專權。陛下寬之,只益圣德耳。"若虛尋除御史中丞,威振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