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紀(jì)二十九 起屠維大荒落,盡閼逢閹茂,凡六年
大司馬甄邯死。
莽至明堂,下書:"以洛陽為東都,常安為西都。邦畿連體,各有采、任。州從《禹貢》為九;爵從周氏為五。諸侯之員千有八百,附城之?dāng)?shù)亦如之,以俟有功。諸公一同,有眾萬戶;其馀以是為差。今已受封者,公侯以下凡七百九十六人,附城千五百一十一人。"以圖簿未定,未授國邑,且令受奉都內(nèi),月錢數(shù)千。諸侯皆困乏,至有傭作者。
莽性躁擾,不能無為,每有所興造,動欲慕古,不度時宜,制度又不定;吏緣為奸,天下謷謷,陷刑者眾。莽知民愁怨,乃下詔:"諸食王田,皆得賣之,勿拘以法。犯私買賣庶人者,且一切勿治。"然它政悖亂,刑罰深刻,賦斂重數(shù),猶如故焉。
初,五威將帥出西南夷,改句町王為侯,王邯怨怒不附。莽諷牂柯大尹周歆詐殺邯。邯弟承起兵殺歆,州郡擊之,不能服。莽又發(fā)高句驪兵擊匈奴;高句驪不欲行,郡強迫之,皆亡出塞,因犯法為寇。遼西大尹田譚追擊之,為所殺。州郡歸咎于高句驪侯騶,嚴(yán)尤奏言:"貉人犯法,不從騶起;正有它心,宜令州郡且尉安之。今猥被以大罪,恐其遂畔,夫馀之屬必有和者。匈奴未克,夫馀、濊貉復(fù)起,此大憂也。"莽不尉安,濊貉遂反;詔尤擊之。尤誘高句驪侯騶至而斬焉,傳首長安。莽大說,下書更名高句驪為下句驪。于是貉人愈犯邊,東、北與西南夷皆亂。莽志方盛,以為四夷不足吞滅,專念稽古之事,復(fù)下書:"以此年二月東巡狩,具禮儀調(diào)度。"既而以文母太后體不安,且止待后。
初,莽為安漢公時,欲諂太皇太后,以斬郅支功奏尊元帝廟為高宗,太后晏駕后,當(dāng)以禮配食云。及莽改號太后為新室文母,絕之于漢,不令得體元帝,墮壞孝元廟,更為文母太后起廟;獨置孝元廟故殿以為文母篡食堂,既成,名曰長壽宮,以太后在,故未謂之廟。莽置酒長壽宮,請?zhí)蟆<戎粒娦⒃獜R廢徹涂地,太后驚泣曰:"此漢家宗廟,皆有神靈,與何治而壞之!且使鬼神無知,又何用廟為!如令有知,我乃人之妃妾,豈宜辱帝之堂以陳饋食哉!"私謂左右曰:"此人慢神多矣,能久得祐乎!"飲酒不樂而罷。自莽篡位后,知太后怨恨,求所以媚太后者無不為,然愈不說,莽更漢家黑貂著黃貂;又改漢正朔、伏臘日。太后令其官屬黑貂;至漢家正、臘日,獨與其左右相對飲食。
始建國五年癸酉,公元一三年
春,二月,文母皇太后崩,年八十四;葬渭陵,與元帝合,而溝絕之。新室世世獻祭其廟;元帝配食,坐于床下。莽為太后服喪三年。
烏孫大、小昆彌遣使貢獻。莽以烏孫國人多親附小昆彌,見匈奴諸邊并侵,意欲得烏孫心,乃遣使者引小昆彌使,坐大昆彌使上。師友祭酒滿昌劾奏使者曰:"夷狄以中國有禮誼,故詘而服從。大昆彌,君也,今序臣使于君使之上,非所以有夷狄也。奉使大不敬!"莽怒,免昌官。
西域諸國以莽積失恩信,焉耆先叛,殺都護但欽;西域遂瓦解。
十一月,彗星出,二十馀日,不見。
是歲,以犯挾銅炭者多,除其法。
匈奴烏珠留單于死,用事大臣右骨都侯須卜當(dāng),即王昭君女伊墨居次云之婿也。云常欲與中國和親,又素與于粟置支侯咸厚善,見咸前后為莽所拜,故遂立咸為烏累若鞮單于。烏累單于咸立,以弟輿為左谷蠡王。烏珠留單于子蘇屠胡本為左賢王,后更謂之護于,欲傳以國。咸怨烏珠留單于貶己號,乃貶護于為左屠耆王。
天鳳元年甲戌,公元一四年
春,正月,赦天下。
莽下詔:"將以是歲四仲月遍行巡狩之禮,太官赍糒、干肉,內(nèi)者行張坐臥;所過毋得有所給。俟畢北巡狩之禮,即于土中居洛陽之都。"群公奏言:"皇帝至孝,新遭文母之喪,顏色未復(fù),飲食損少;今一歲四巡,道路萬里,春秋尊,非讙、干肉之所能堪。且無巡狩,須闋大服,以安圣體。"莽從之,要期以天鳳七年巡狩;厥明年,即土之中,遣太傅平晏、大司空王邑之洛陽營相宅兆,圖起宗廟、社稷、郊兆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