隊干部的職責和分工。隊長、隊委的職責和分工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安排。一般的分工是:
大(中)隊長:召集并主持隊委會、中(小)隊長聯席會,討論研究、布置工作,制定工作計劃,交流經驗;主持大(中)隊活動,召開隊員大會;檢查隊委會決議的執行情況,幫助并檢查各委員及小隊長的工作;主持“隊長(委)學校”,培訓積極分子。
副大(中)隊長:協助大(中)隊長的工作;負責整理保管隊的文件和資料。
組織委員:負責學習隊章的工作,在全體隊員中普及少先隊基本知識;負責少先隊組織發展工作,和超齡隊員的離隊工作;接轉隊員組織關系,管理隊員登記表,填寫少先隊組織情況統計表,按時上報;負責少先隊獎勵和處分的具體工作。
學習委員:負責組織愛科學活動、各種知識性活動和智力競賽活動,領導科技、知識興趣小組的工作;關心和了解中隊隊員的情況,幫助中(小)隊組織圍繞學習開展的活動;負責紅領巾讀書讀報活動,推薦好書和報刊,做好訂閱報刊的工作。
宣傳委員:管理壁報、廣播、隊角等宣傳陣地;培訓宣傳骨干,組織“小記者團;負責宣傳國內外大事、宣傳少先隊里的好人好事等。
旗 手:主管“光榮冊”、“少先隊榮譽室”和“隊室”;保管隊旗,在大(中)隊會上執旗;主持少先隊升國旗儀式;訓練中隊旗手和護旗隊員,與文娛委員配合,主持鼓號隊的組織培訓工作。
文娛委員:(1)組織大(中)隊的文化娛樂活動。(2)向中(小)隊介紹好的歌曲、舞蹈。(3)培訓文娛骨干,領導文藝小組和紅領巾合唱團。(4)與旗手配合組織訓練鼓號隊,負責保管鼓號和文娛用品。
體育委員:(1)組織大(中)隊游戲和體育活動。(2)培訓體育骨干,領導體育興趣小組和各種球隊。(3)主持紅領巾體育節、游戲節等。
勞動委員:(1)組織大(中)隊的種植、飼養、工藝等活動。(2)負責社會公益活動的組織工作。(3)管理衛生工作。
隊長和隊委會委員的級別標志:①各級隊長和隊委會委員應在左臂佩帶紅色布條。②大隊長和大隊委員會委員3條,中隊長和中隊委員會委員2條,小隊長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