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以來,深圳國家機關、學校、醫療機構等16類場所成為禁止吸煙場所。可是,在不少場所還是可以看到有個別人并不遵守條例規定,毫不避諱地吞云吐霧,而周圍的人則吸著二手煙眉頭緊鎖。禁煙不能成為一紙空文、要堅持要成效,更要培養市民養成自覺禁煙的好習慣。
是否抽煙雖是市民的個人生活習慣,但是否在公共場合抽煙則是公民素質的體現、關系到一種道德約束,如何不讓禁煙條例雷聲大雨點小?公共場所禁煙需要政府、社會各界和市民的共同努力。
政府相關職能除了制定條例、罰款、加大執法力度以外,應該承擔起給市民普及條例的責任,如在公交路牌、地鐵站廳等公共場所張貼海報、標志,或舉辦相應市民樂于接受的講座等,同時做好相關教育工作,不忘青少年的力量,發展小小監督員,讓孩子去影響大人。此外,學習其他國家、城市的優秀禁煙方式方法不斷完善,剛柔并濟地給市民輸入自覺禁煙正能量。
宣傳媒體也應該起到普及條例、輿論引導的帶頭作用。傳統媒體與新媒體結合,正面反面多角度的新聞報道、視頻圖文的多種宣傳、微博微信客戶端的移動推廣,讓市民不僅知道禁煙條例的實行、吸煙的危害,更能持續關注禁煙條例的最新動態。
作為市民自身,吸煙不吸煙都應該成為一名禁煙義工,提醒自己、監督他人。吸煙不僅對市民自身身體健康造成損害、讓不吸煙的人吸到二手煙更是一種不道德、不文明的行為。自覺禁煙或者去可吸煙區域吸煙是對自己負責,更是尊重他人、為他人負責的表現。
吸煙的市民應該多培養其他健康的休閑娛樂習慣,多做運動、多閱讀,多參與城市里優秀的公益文化活動,不僅提高自身素質修養,同時還陶冶情操。加入自覺禁煙的行列,讓禁煙成為一種生活文明習慣,還給自己一份健康、還給禁煙場所一片清新的空氣,換回他人肯定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