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每年達50多萬人,其中大中小學生占了10萬多,而我國因國人無證駕車、超載、超速行駛、疲勞駕車、酒后駕車、強行超車、行人不守交通規則等,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則無法謙虛地排在了世界第一,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都在10萬多人,平均每天死亡達300人,這真是一個比戰爭、瘟疫還要無情,還殘酷的數字,這些觸目驚心的數字背后,一起起慘烈的事故背后,有多少家庭失去了親人,有多少歡樂變成了悲劇,有多少幸福化為烏有,在每一起交通事故背后,是一個個家庭失去了頂梁柱,是一個個白發人送黑發人,是一個個孩子與父母陰陽兩隔,所以大家要遵守交通法規、學院出入門制度,按規定出入校園;在校外要遵守各種交通規則,走路時,要走人行道或在路邊行走;過馬路時,左右看,紅燈停、綠燈行,不亂跑、不隨意橫穿,不在馬路上追逐打鬧、不攀爬欄桿,遵規矩、保生命;乘車時,等車停穩先下后上;坐車時不要把身體的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也不要向車外亂扔東西;遇到交通事故,撥打122或110報警電話,要記下肇事車輛的車牌號,車身顏色或其它特征;出行不要乘坐車況較差,有的已到報廢期“無牌、無證、無照”運營的“三無”車輛;出行時要加強貴重財物的保護;遇到不法侵害要懂得正當防衛及其它自防自救手段,如撥打110或和家長、老師、親屬聯系求助;出行時不要隨意與陌生人交往,不隨意接受陌生人送的食品、飲料,不見財起意,不貪圖小便宜,要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邊行走。集體外出時,要有組織、有秩序地列隊行走。在沒有交通民警指揮的路段,要學會避讓機動車輛,不與機動車輛爭道搶行。穿越馬路時,要遵守交通規則,做到“綠燈行,紅燈停”。騎自行車要在非機動車道上靠右邊行駛,不要騎車帶人或者過快地行駛,不在人行道上騎車,過馬路時,推車前進。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行人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
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后通過。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不得扒車、強行攔車或者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
行人通過鐵路道口時,應當按照交通信號或者管理人員的指揮通行;沒有交通信號和管理人員的,應當在確認無火車駛臨后,迅速通過。
乘車人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不得向車外拋灑物品,不得有影響駕駛人安全駕駛的行為。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